无固定期限合同 推荐度: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推荐度: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推荐度: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推荐度: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有关定期合同模板锦集五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定期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定期合同篇1 郑先生咨询: 我在现公司从事管理工作已经两年多了,所续签的第二份劳动合同的期满日是20xx年10月31日,第三次签劳动合同。我身体健康,工作成绩突出,公司给予的待遇也很好,因此在合同到期时想与公司续签合同。朋友跟我说,新《劳动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节合同后,可以跟单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我想咨询一下: 一、《劳动法》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二、《劳动合同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三、届时再签新合同的话,我可否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签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是不是可以一直在这个 单位工作到退休了? 律师解答: 一、《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显然不符合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这个条件。 二、《劳动合同法》则扩展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该法第14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解除合同之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乍一看,你的情况似乎符合上述第3项之规定,但实际上是不行的,因为目前适用该项规定有个合同签订“次数”的起算点问题。《劳动合同法》第91条第1款规定:“本法第14条第2款第3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由于该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所以关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自20xx年1月1日后开始计算。就你的情况而言,你之前的两份合同是在20xx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不能算“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因此你在第二份合同期满时想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即使提出了要求,单位也可以拒绝。 四、另外应当说明的是,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可存续至退休。实践中,不少人认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就等于有了“铁饭碗”。其实不然,无固定期限合同只是“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并非“终身合同”。因为它有法定的解除、终止条件。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第39、40、41条所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等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 五、以上建议,供你参考。 定期合同篇2 乙方(劳动者): 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将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全面如实的告知了乙方。 乙方承诺:其与其他任何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实体或组织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保证其所提供的与本人有关的所有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证明等真实无误。 甲方:乙方:性别: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 住所地: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下列第种合同类型: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起至完成为止。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本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工种。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为(可另附《岗位说明书》)。 第四条乙方工作地点为:。 第五条经甲方考核,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考核及岗位变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 第六条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工作时间按以下种工时制执行; (一)标准工时制,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计算周期为(年、季、月、日),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应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发生工时制调整,从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之日起变更。 第八条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时间的起止进行调整。甲方应尽可能安排乙方在正常时间之内工作,如确需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安排乙方到岗工作的,应按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九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劳动报酬 第十条乙方的工资按以下种形式执行; (一)乙方的工资为元月,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二)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月,其他工资按甲方的薪酬制度执行。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定期合同篇3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受聘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聘用期间基本工资为元月;另外享受岗位津贴,聘用期间第年岗位津贴为元月,以后随年度增加岗位津贴。绩效工资按医院效益酌情发放。 二、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如任何一方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甲方聘用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能力等综合考虑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四、甲方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且为其提供必要的、安全的工作条件及个人工作用品。 五、乙方接受聘用后,不得在本医院以外的任何单位兼职或坐诊。如有发现,轻者处罚,重者单位有权将其辞退,其在外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导致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六、乙方享受聘用单位规定的。工资待遇和相关福利,按双方约定的薪酬待遇,甲方以人民币现金支付。乙方应严格遵守医院有关经营、人事、财务、薪酬等项工作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此合同。 七、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应服从领导,团结合作,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如有违反规定的,甲方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为此乙方应表示无异议。 八、聘用期第月,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交纳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聘用期间若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被除名或乙方自行离职,要如数退还甲方为乙方交纳的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意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或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3、违法乱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 一、乙方在接到解聘通知后,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结清有关帐务,并将聘用期间掌握的甲方经营、财务、人事、印章、证照和相关物资全部移交甲方,不得扣留、损毁、灭失、转移、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十 二、乙方如辞聘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甲方,即辞即走者,当月工资和奖金不予支付。 十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 四、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结算,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资报酬。 十 五、聘用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协商同意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十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 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定期合同篇4 出租人: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船务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靖江港通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5月26日 合同签订订地:江苏省张家港市 就乙方租用甲方船舶一艘从事长江内河航线拖轮作业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订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条款如下: 一、船舶说明 船名“张港8号”;船舶登记国:中国;船舶种类:全旋回拖船;船籍港:张家港;船长:30米;型宽:10米;型深:4。5米;功率:1764KW(2400HP);航区:沿海及长江A、B级。 二、船舶航行区域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的船舶用于给靠离靖江港口的船舶提供常规拖轮辅助作业及船厂大轮进出坞等作业。 三、租期 租期为一年,自20xx年5月26日起至20xx年5月26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本合同可续签,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继续有效。 四、租金 年租金双方约定人民币312万元整(大写为:叁佰壹拾贰万元整),每月租金为26万元人民币。 五、结算及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每季季末至7个银行工作日内,乙方凭甲方出具的发票及指定的银行帐户通过银行以支票或汇票形式支付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超期日则按日1偿付滞纳金。 六、船舶维修保养 1、租期内,甲方负责船舶日常的维修保养,并负责船舶物料的供应,保持船舶适航。如船舶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损坏,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在合理时间内进行修理,确保船舶正常营运。 2、租期内,应船舶主管部门的要求或者根据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需要对船舶的结构、设备进行改造、换新、添置等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租期内,甲方每月享有贰天的船舶停航维修保养时间,并可累计使用,船舶停航保养天数以甲、乙双方确认为准,每年的停修时间超过24天,超过部分按日扣除租金。 七、船舶的检查 租期内,甲方负责做好航行日志,并及时向乙方通报船舶使用情况及船舶的状态,按时接受艇检验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通报船舶使用状况造成船舶停航,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负责提供合法、有效的船舶证书和有关文件资料,保证船舶适航。 2、负责办妥有关航运手续,在租期内,有关证件到期,甲方必须负责办妥,包括(年检、定检、坞检)检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租期内,如果由于合同一方或其他工作人同,雇佣人员违反合同,疏忽或其它过失造成双方合同另一方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或损害则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甲方负责为出租船舶配备持有效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的合格船员,并负责船员的日常管理。 5、甲方负责办理船舶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船舶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6、租期内,船员发生工伤事故,在保险范围内的,由甲方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范围外的,双主应根据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7、租期内,乙方享有对甲方船舶的经营权和调度权,甲方船舶必须服从乙方的调度指挥,如甲方船舶不服从乙方调度指挥,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处理意见,如甲方不能满足乙方规定的要求,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 1、合格营运,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租期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甲方船舶损失或被查扣,责任由乙方承担。 2、租期内,船舶的燃油、淡水、岸电、港口使费、签证费等地方性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款约定的船舶航行区域及用途使用船舶,如需变更船舶用途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4、乙方负责为甲方的船舶提供安全可靠的停泊位置,并保证在适合船舶安全的条件下合理使用船舶。 5、租赁期满,乙方必须向甲方付清租金,如不按时付清租金,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九、免责条款 在合同租期内,因不可抗力或甲方责任发生的船舶灭失或失踪,租金自船舶灭失或者得知最后消失之日起,停止支付,免除乙方责任。 十、交还船 交还船地点为张家港港务集团船务分公司基地。交还船时,船存燃油差额部分由受益方,按市场价折算人民币付给双方。 十一、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 同,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应偿付给对方租期内未履行完毕期间的租金20的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合同的变更的解除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如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2、租期内双方如变更合同的租赁形式,或签订补充协议就确定的租赁形式有关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海事法院提请拆讼。 十四、本合同于20xx年5月26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船务分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5月26日 乙方:靖江港通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20xx年5月26日 定期合同篇5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固定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 2、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工作地点:。 三、工作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实行标准工作制,即: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每周不超过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日。 2、如果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小时。 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小时,每月不得超过小时。 四、劳动报酬 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元;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如果达到分,甲方额外支付乙方元补贴; 试用期工资为:(每月考核的补贴制定在试用期仍然适用)。 五、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3、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以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定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3、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4、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5、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6、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2、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八、其他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约定事项违背国家规定或未经协商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