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合同 推荐度: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推荐度: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推荐度: 最新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推荐度: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事业单位合同锦集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事业单位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事业单位合同篇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年月日续签年月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编号:)。原聘用合同书内容不变,续签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乙双方补充约定如下事项: 1、 2、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事业单位合同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企业类别: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年龄: 性别: 民族: 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街乡(镇)村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 国籍及护照号码: 现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始,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二条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第七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九条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条本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 甲方:甲方代表人(委托人): 地址: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事业单位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说明: 1。本样式适用于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性质的安置单位; 2。合同相关内容由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与相应人员协商确定。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性别 联系电话 户籍类型(城镇、农村) 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一项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时止。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具体要求以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和岗位协议书为准。 第四条甲方将乙方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进行管理。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不得违规违纪。 第五条乙方月工资由甲方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进行测算,其支付项目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所涉及的项目执行。乙方的工资调整:1。由甲方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的调资政策相应进行调整;2。比照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晋升技术等级的条件,由乙方自行申报并通过县人力社保局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培训且考试合格,经相关机构认定其技术等级后,甲方按照其相应的技术等级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对应调整落实其工资待遇。 第六条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其他法定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参照同等条件的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的待遇执行。 第七条因甲方的原因停产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以及特殊工作条件或环境下的津贴)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第八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第二项计算: (一)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工资标准基数; (二)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计算基数; (三)按集体合同确定的计算基数。 第九条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方式发放。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以及重庆市的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除因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和乙方自己提出而外,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和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事业单位合同篇4 聘用合同解除协议书 甲方(原聘用单位): 乙方(原受聘人):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为完善聘用条款,明确各自责任,甲乙双方 就已签订的。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于年月日签订的《聘 用合同》。 二、乙方须持有聘用合同原件办理解聘手续。 三、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将业 务中使用(管理)的各种凭证、报表等相关资料,全部移交甲方,若 乙方怠于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或移交资料不全,给甲方工作造成损失, 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向 乙方支付结算工资及乙方二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四、原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损害乙方声誉和利益的行 为,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 三份双方及相关部门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事业单位合同篇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全额事业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XXXX学校制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签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办公室干事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五条甲方每月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乙双方约定,月工资按其毕业时间套专技人员工资,按所聘专技岗位执行相应工资,月工资(含社保金)为元。试用期期间,不享受学校福利待遇。试用期后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待遇。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月发放工资的清单。 第六条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与在校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请事假、病假与在校正式职工同等标准扣除工资。 第七条乙方在婚假、产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八条暑假期间根据学校需要安排乙方上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安排上班的按月工资标准计发实际工作时间工资,未安排上班的,不计发工资。 第九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社保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或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从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在工作考核中不合格者;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四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怀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或与今后国家和怀化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怀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日期: 事业单位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从事临时辅助性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明确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调休或给予加班费。 2。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等休假。 四、劳动报酬 乙方的月工资为元,其中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元。乙方工资的增减、补贴、加班费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2。甲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格遵守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 八、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另有约定的,可在本合同书第十项中约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 3。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等有关手续。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等有关手续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所在镇(街)劳动社会保障和社会求助服务所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事业单位合同篇7 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 名称:姓名: 性别: 法定代表人:出生年月: (委托代理人)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地址: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问,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条件和纪律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并同意甲方规定的如下职责要求: 第三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负责对乙方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岗位技能、必备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第五条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岗位技能。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时间、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因(公)负伤或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公)负伤、患病医疗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规定参加保险。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变化,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甲方变更名称的,应当变更本合同的甲方名称。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者其它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有甲方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 (二)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然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或者乙方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况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要为乙方提供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为:。乙方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甲方依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十五条乙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甲方可以改变乙方的岗位工资待遇。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因工(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精神病的; (五)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 (六)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五)依法服兵役的。 第十八条除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乙方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其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五、聘用合同的终止、续定 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甲方依法注销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手续。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终止本合同的,应当向乙方出具终止本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甲方与乙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应按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二十四条在续定聘用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满25年或者连续工龄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如果乙方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甲方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是因工(公)负伤并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定聘用合同的,甲方应当续定聘用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应当将本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办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手续,乙方与甲方仍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甲方应当与乙方续定聘用合同。甲乙双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定的聘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六、违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 (二)本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由单方解除合同的; (三)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或部分无效聘用合同的。违约一方承担的违约赔偿金额为: 第二十九条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含试用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对甲方培训费的补偿金额为:试用期间,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第三十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符合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由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一年,支付乙方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乙方工作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事业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八、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或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九、其他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定机关意见 鉴证机关印章 鉴证员印章 年月日 聘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聘用合同生效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聘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