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 推荐度: 策划公司合同 推荐度: 物流公司合同 推荐度: 广告公司合同 推荐度: 合伙开公司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推荐】公司合同集合六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合同篇1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公司经济业务的开展,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五百万(5,000,000)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壹年,自20xx年6月20日起,至20xx年6月20日止。出借方将于20xx年6月20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转入借款方提供的公司账户里。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20xx年6月20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0违约金。 第五条还款资金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公章):出借方(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签订日期:20xx年6月20日 公司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公司合同篇3 公司蚕茧收购经营承包合同提要:争取承包区域内乡镇政府的支持,尽最大努力搞好蚕桑生产、蚕茧收烘工作,搞好科技养蚕和养蚕新技术的推广工作,把提高蚕茧质量,增加蚕农效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公司蚕茧收购经营承包合同 甲方:zz丝绸有限公司 乙方:z县z蚕桑专业合作社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丝绸行业市场疲软,企业运行困难,z县蚕桑产业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为了稳住z县的蚕桑产业,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甲方根据董事会的指示精神,将z县境内官坝、石黄、碾盘、丰收、双龙站的蚕桑生产、蚕茧收购实行经营承包给乙方,甲方双方就承包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 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利。 二、承包原则 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承包金、承包保证金 承包金为6。5万元,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承包金。 承包资产保证金为叁万元,保证金不计息,不抵作承包金。合同终止时,双方账务、资产交接清楚后,甲方一次性退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甲方有监督乙方进行蚕桑生产、蚕茧收购经营的权利; (2)甲方发现乙方违约时应及时指出,乙方拒不改正甲方有终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3)甲方有对乙方制定监督管理办法的权利。 2、义务 (1)组织规划全县的蚕桑生产发展,争取国家和政府对蚕桑产业的扶持政策、协调县政府、县级各部门的关系,维护好z县境内的收购秩序;帮助协调好边界关系。 (2)提供所辖蚕茧站(点)的收购资格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等文件; (3)提供所辖蚕茧收购站的现有房屋、收烘设施设备; (4)提供统一的鲜茧收购联票和干茧销售增值税发票; (5)及时传达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蚕茧收购政策,合理制定好全县各季的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 (6)承包区域比邻的乡镇收购时间、收购价格双方协商,甲方不得高于承包区域内价格和单方面提前开秤。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乙方实行全额经营承包,自负盈亏; (3)乙方有自行组织、销售蚕药蚕具等蚕需物质的权利; 义务 (1)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与蚕桑生产、蚕茧收烘无关的。经营活动;保证全额收购承包区域内农民所生产全部蚕茧,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收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提供内部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监督;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声誉和形象的事情; (3)按时足额向甲方上缴承包金,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所需蚕种必须向甲方订购,其价格按z统一定价标准执行,现款现货; (5)乙方在蚕茧收购经营中,必须如实填写鲜茧收购联票和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由甲方提供,税金由乙方交甲方上缴国家),不得虚开、漏报、不得有偷税漏税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刑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6)争取承包区域内乡镇政府的支持,尽最大努力搞好蚕桑生产、蚕茧收烘工作,搞好科技养蚕和养蚕新技术的推广工作,把提高蚕茧质量,增加蚕农效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7)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认真执行国家的茧价政策; (8)管理好甲方提供的各种证照,资产设施设备。在合同期内各种证照换证,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各种物资的添置,收购称的检修等概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承担经济责任。合同期满各种证照完好交还甲方,房屋、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必须达到90以上; (9)做到安全生产,承包期内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承包人全权负责,并承担安全方面的法律责任。 六、其它 1、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更改合同条款,否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2、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按承包金20支付乙方违约金,乙方违约甲方承包金、保证金不退。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zz丝绸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 公司合同篇4 装修合同陷阱不仅在数字和时间上做文章,还有很多关键的条款被故意遗漏。这些被遗漏的条款往往和工程的价格、质量、环保性能以及维修等事项有直接关系,为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家在签订合同时,一定不要忘了查漏补缺,给出现漏洞的装修合同打上“补丁”。 首先要约定预算与结算浮动比例 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竣工结算上下增减幅度不超过预算5。一些不规范的装饰公司往往以低廉的报价吸引网友,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层层加码,导致装修费用“低开高走”,严重超标。其中猫腻就在于,装饰公司在报价中少算工程量、少算材料支出,或者故意漏报必需的项目,如少算电位数量等。等到进入施工阶段中,这些少算的部分不断浮出水面,业主也只好乖乖地掏钱。而事实上,这些隐藏项目通过专业的测算是完全可以在施工前计算得到,并非是不可控因素。所以,为了防止装饰公司“低开高走”蒙骗消费者,在签合同时不要忘了约定有关预算与结算的浮动比例。 然后增加材料环保性能条款 甲方(业主)或乙方(装饰公司)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早在20xx年,国家质检总局就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规定了水泥、砖、板材、油漆等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的甲醛、苯、氨等有害物质的限量,但是有些装饰公司为了从材料中牟取暴利,故意在装修合同中漏掉有关材料环保性能的条款,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采取半包形式的业主,这一点尤为重要,需要由装饰公司提供的夹板、胶粘剂、防水材料等都有可能成为室内污染物的重要来源。当然,这一条也为市民提了个醒,购买装饰材料别忘了查看环保检测报告。 公司合同篇5 出借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担保人:(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三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年月日一次性还清。 3、如逾期归还,自借款之日起,每天按照借款额的2支付违约金,直至归还全部欠借款。 第五条借贷及保证人三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借款方如发生足以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应在该事项发生后三日内通知出借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三)担保人义务 1、监督借款方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监督借款方按时还款付息。 2、如借款方不能按时还款,以个人在贵州润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字):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担保人(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日期: 担保人(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日期 公司合同篇6 制造商: 地址:邮码:电话: 代理方: 地址:邮码:电话: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同意将下列产品(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国市(区)。 第二条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的报价和订单。代理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51。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5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用户意见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正当竞争 81。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8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保密 91。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9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条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工业产权的保护 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费用。 第十二条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五条佣金数额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1。美元按收佣。 2。美元按收佣。 第十六条平分佣金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条商业失败、合约终止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佣金计算方法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支票。 第十九条佣金的索取权 代理人有权根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货款,则不在此限。 第二十条支付佣金的时间 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额和付佣金的有关情况,制造商在收到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条支付佣金的货币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条排除其他报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八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三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下年的12月30日终止。 第二十四条提前终止 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五条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商指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六条未完之商务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执行协议,应按第15条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七条赔偿 协议除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八条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九条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三十条留置权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三十一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国之现行法律。 第三十二条仲裁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提交国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制造商:代理人: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