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养护合同 推荐度: 园林绿化合同 推荐度: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 推荐度: 正规园林绿化合同 推荐度: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园林绿化合同集锦十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园林绿化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园林绿化合同篇1 合同号:20xx01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xxxx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xxxx园林绿化工程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等有关要求,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xxxxxxxxxx。 3施工范围:绿地面积xxx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小区、广场、单位、庭院、花园、小公园、街道绿化工程。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1工程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工程的总造价为人民币xxx万元。 2承包方式:采用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在承包范围内遇工料价格变动,则承包总价不变。如因设计变更或甲方主观变动而引起工程量变化的,变更范围内费用由甲方负责。 3工程所需交纳的税款已含在工程造价内,由乙方交纳。 第三条工程质量 1乙方按施工图和设计技术说明书、并根据国家有关的绿地工程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乙方应对全部现场操作、施工方法、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建立自检制度,做好自检记录。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四条工程工期 1总工期为2个月。 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 2如遇以下情况者,工期相应顺延: (1)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施工场地,清理障碍,接通水电。 (2)甲方其他原因或设计变更。 (3)自然灾害,包括:战争、地震、台风等等。 第五条甲方责任 1向有关部门报建,申领开工执照。 2做好工程范围内四通一平,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3按要求提交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图三套、工程总平面图二套。 4组织设计单位与乙方进行施工图交底会审,提供测量基线、水准基点。 5委派现场工地代表,加强与乙方联系,负责质量检查和监督,处理设计施工技术等问题。 6按规定对主要工序进行中间检查验收。 7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1)合同生效后三天内预付工程备料款,按工程总造价的20核付,合人民币万元。预付款的折扣办法为工程完成时开始折扣,且于竣工前全部扣清。 (2)工程进度款分三次支付:第一次在施工至15天,按总造价支付,计万元;第二次在工程已完成时,按总造价支付(含备料款),计209万元;其余待工程全部竣工正式验收后在保养期内分二期支付:竣工时支付造价的15,保养期满,甲乙双方验收后一次结清。 第六条乙方责任 1按图纸要求做好施工总平面布置,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三份。及时配备机具、材料,组织技术力量和劳动力。 2按照施工图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务。竣工验收后三个月为绿化种植保养期,在保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3指定工程负责人负责本工程现场的保卫工作。处理技术、质量、安全等一切有关事宜。 4按要求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表。 第七条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办理。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和甲方先进行预验收,符合质量标准经甲方同意,乙方正式递交竣工报告。 2乙方一切的工程报告、进度计划、工期统计月报、施工会签等文件需交甲方一式三份。 3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甲方不能按期予以验收接管的,其看管维护费用由甲方负责。 4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或剩余部分尾工时,乙方要按质检规定的时间完成。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奖惩规定 1工期奖:工程质量优良,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给乙方工期奖每天500元,工期奖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 2罚款:乙方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罚款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 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设计单位同意,其节约的价值甲乙双方各得50。乙方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措施,节约的资金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法律公证,由公证单位监督执行。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同意可由甲乙双方签订附则共同遵守。如单方面不履行本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3执行合同中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则由仲裁机关仲裁。 4本合同一式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七份,分别报送有关部门。 5本合同自双方正式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造价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律代表签名:法律代表签名: 项目代表签名:项目代表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公证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园林绿化合同篇2 发包方(甲方):市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包方(乙方):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xx市xx区改造项目xx区小区标示制作、成品果皮箱安装项目工程。 (二)工程地点:xx市xx城镇。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xx区南门一个小区标示制作。 2、xx区小区内20个成品果皮箱采购及安装。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具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程交付使用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1、计划开竣工时间: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2、施工总工期:xx日历天。 3、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包括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提供书面的工期顺延要求报告后,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确认后,则按批准的工期顺延。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要求及本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组织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程通过本工程验收。 2、合同金额:工程总造价(大写):整,(小写)元。此价为大包干价,含风险、税金等一切相关工程费用。 第四条付款方式 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书经财政审核确定后,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并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两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工程全款。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乙方因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原始土建图纸和资料。 2、施工过程中,对有需要修改的施工方案或增加项目下达书面变更通知单,作为乙方施工更改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3、负责工程中不同专业之间及界面接口等的协调工作,并提供施工中乙方所需的用水、用电,但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4、负责组织工程验收。 5、甲方指定派驻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做好各项技术资料和报表整理,负责签证,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在合同签定后七日内乙方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优化、完善,交甲方审定,同时提交施工组织计划交与甲方审定。 2、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主要设备运到工地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应的证明,甲方确认后签字认可。 3、并派出项目经理纪江负责与甲方工地现场代表直接联系;并呈报施工组织构架图。 4、乙方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负全部责任。 5、乙方入场施工后,不得破坏任何已完工的土建、安装设施,并保证卫生状况良好;如因技术需要确实要进行破坏性施工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签字认可,由于土建及安装等非乙方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提供竣工图及相关电子文档、电脑软件、系统操作说明书等一式二份给甲方。 7、开工前,乙方应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名单,严格按甲方审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确保安装调试的工程技术人员准时到位。 8、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电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应符合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双方签字确认。 2、乙方在工程移交之前,负责现场一切设备材料成品的保护,如在此期间,发生丢失损坏等,乙方应负责修复、赔偿,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工的,属乙方违约,甲方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平等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庄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保修期满并结清工程尾款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五份,承包人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园林绿化合同篇3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司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养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二、工程价款。 1、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万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 2、合同价款涵盖内容为: 绿化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清场、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养护等全部内容。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计开工时间:。 2、本工程预计完工时间:。 3、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 四、工程支付。 五、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责任。 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施工过程、设计变更等的签证。 2、协调好各专业与绿化施工之间的关系,如因甲方协调出现问题停工或延误工期,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3、工程竣工后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约定审定竣工结算。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按甲方审定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国家有关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现场施工中,如有设计及品种修改,需接甲方书面变更通知单后实施。 3、乙方需办理好施工的一切相关手续,服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费用自理。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 5、施工应服从甲方及监理统一管理及协调。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6、施工中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7、施工中乙方应注意对施工现场已有的建筑物及地下、地上市政配套设施及电缆沟进行保护。 8、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清运绿化所产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八、材料的供应。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购,到现场后,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 2、工种所用材料,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各种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验,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施工质量等级验收评定执行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能满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为质量标准,其园林绿化标准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 十、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十一、养护。 1、乙方派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为期两年的免费养护工作。 2、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两年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篇4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年月日。 3、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成都龙潭寺工业园内园林绿化工程劳务承包给乙方,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附图中A、B、C三块地块翻土、清理石子、土地平整、消毒、播种、浇水、种植、B地块土方回填30CM等;2元,大写叁角整(包括B地块土方回填的全部费用在内)。 3、工期:乙方确保在年年月23日完工。 4、工程款支付:整个园区内工程完成一半以上,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的50,待整个园区内工程全部完成,通过甲方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10天内,再付给乙方工程款的50。 5、工程劳务内容及要求: (1)乙方负责翻土、清理石子、土地平整、消毒、播种、浇水、种植; (2)甲方提供的各种花草树木,乙方一定要爱惜,不得损坏,更不能丢失和拿回家,如有损失,照价赔偿; (3)B地块(如附图所示)应拉土回填30CM厚,平整、清理石子、消毒、播种草籽、浇水、清理场地; (4)C地块(如附图所示)同样填土、消毒、播种、浇水,原有的草坪砖内松土、消毒、播种草籽、浇水、清理场地。 6、工程质量: (1)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施工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7、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 (2)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300元; 8、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支付完毕,条款终止。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10、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园林绿化合同篇6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包方: 承包方: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园林局制定 二oo四年二月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资金来源: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 2。2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xx)、。 4。3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图纸 5。1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监理 6。1监理单位名称: 6。2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职权: 7。2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职权: 7。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 第11条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工期延误 14。1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工期提前 15。1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标准: 16。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安全施工 18。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 第21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 22。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合同生效后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为预付款。 23。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占合同承包总造价金额 (工程进度、部位)百分比人民币(元) 23。3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结算总价的。作为工程保修金。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确定变更价款 28。1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竣工验收 29。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竣工结算 30。1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2)绿化种植工程:(3)喷泉、喷灌工程:(4)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质量保修责任 32。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保修费用 33。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违约责任 35。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其他: 第36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工程分包 37。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担保 39。1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合同解除 40。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4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合同份数 42。1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苗木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供应送达备注 型号时间地点 合计总价: 园林绿化合同篇7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鉴于甲方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从事园林绿化劳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用工项目 甲方将小区园林绿化相关工作承包给乙方,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园林绿化工作。 二、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劳务费用 1、男工:元天,女工:元天,工长:元天,车辆:元天。 2、农忙或用工紧张时期劳务费比照市场价格支付工资,之后恢复原先价格。 3、劳务费按月结算。劳务费中含各种保险费用。 四、施工作业标准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图纸规划要求进行园林绿化施工作业,符合安全标准和美观要求。 五、甲方责任 1、甲方派出人员指导相关工作如何施工,提供必要的专业工具。 2、按时支付劳务费及税款(劳务费用总额)。 六、乙方责任 1、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周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若不能胜任工作,甲方负责人员有权辞退。 2、乙方必须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为劳务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险,工作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如何责任。上下班途中出现任何交通安全事故乙方承担责任。 3、严格遵守劳动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需向甲方负责人员请假,服从甲方负责人员领导,听从指挥,工作尽职尽责,自觉接受业务,安全生产培训,掌握工作要领,不违章作业,工作中主要安全,由于违章作业造成身体损害责任自负。 4、在施工工作中,不酗酒、不赌博、不打架斗殴,如有违反当即辞退,因上述原因造成身体伤害责任自负。 5、若有借用甲方的工具等,要妥善保管、使用。如有损害照价赔偿。 6、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对用工人员数量的要求。 7、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甲方指定的任务。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按合同要求及时拨付劳务费,延期给付的按规定支付乙方利息。 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组织人员施工,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有权追究责任,减付劳务费用。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仲裁机构裁定或通过诉讼解决。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期结束后自动失效。 十、其他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篇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商量一致,签定以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绿化种植、园林小品等工程。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结算方式:工程量按实际验收与结算,结算审计单位为审计中心。 二、工程造价 1、根据双方确定的施工图和预算书,在此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商量,暂定本工程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2、应甲方要求更改、调整的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书面材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一并保存,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3、原预算书中已有约定的项目,实际工程造价、工程量按预算书优惠后的造价执行;预算书中没有约定的以双方商量签字盖章确认的补充书面材料确定。 4、更改、调整的工程项目双方商量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合同价款。 三、工程期限 (一)自二0一一年月日甲方交出施工场地并签发开工通知书(以乙方签收为准)提供合同约定的开工条件起,到二0一一年月日止,总工期为60个公历日。 (二)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甲方未能一次性交出所有施工场地,部分施工场地交出滞后; 3、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甲方代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一周内连续雨天超过24小时; 8、不可抗力; (三)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签复,逾期不予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四)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工程验收 (一)隐蔽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在隐蔽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检查验收,甲方代表或驻地监理员应在收到通知12小时内到现场检查验收,认可签证后,乙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 2、甲方代表或驻地监理员未按通知时间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检验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代表或驻地监理员应在验收报告上签认,如有异议,甲方代表或驻地监理员有权复查,若复查合格,其费用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复查不合格,乙方应马上返修,承担检查费用。 (二)工程竣工验收 1、按经甲方审定的设计图纸、施工图、工程预算表内之材料规格、质量标准及有关工程变更的书面文件进行验收。 2、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3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若工程质量及内容完全符合合同的要求,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书上盖章签字。如有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有尚未完成的,由乙方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进行返修。 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甲方开始使用,视为工程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负责。 5、因甲方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局部工程未能完成,甲方应在预计完工日期按已完工程予以分段竣工验收结算。 五、付款方式 1、根据双方协议本工程合同总价预付款20; 2、工程完成50(土建部分或大苗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交进度报告,甲方于10个工作天内审定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予乙方; 3、工程完成90,乙方向甲方提交进度报告,甲方于个工作天10内审定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予乙方; 4、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将工程结算送钦州市政府工程审计中心审核,审计结果出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予乙方; 5、余下的5工程款待绿化、园建保养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 6、工程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质量标准和保养期 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结合省市有关规定标准验收,根据项目清单质量要求标准,达到合格。 2、本工程的保修期:绿化工程保养期为6个月,其他附属工程保修期为1年,以甲乙双方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之日起计。在养护期内免费为甲方培养保养人员并提供甲方需要的苗木档案,免收养护期内养护人工费。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开工前三天完成场地“三通一平”,按设计要求,回填上方至设计标高;接通水、电;提供临时堆场;开通施工运输车辆可通行的道路;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交施工图纸、说明书及有关的技术资料(包括地下管网平衡图)各三份,并对图纸资料的准确性、安全性负责。 3、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4、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以及临宿安排。 5、负责工程现场的协调管理,确保乙方的施工不受第三方影响。 6、配合乙方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等工作。 7、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 8、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9、承担施工期间及保养期间因甲方因素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损坏项目的重修费用。 10、委派一名监理员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并按工程预算表中的各种材料规格、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保质保期完成工程。 2、遵守甲方单位的现场协调管理,服从工程整体进度。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 4、做好工地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及时清理施工过程中的垃圾杂物。 5、做好未交付甲方单位使用的成品及半成品的安全保护措施。 6、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及其它竣工资料。 7、承担因施工质量及其它乙方因素造成的返工重修费用。 8、委派一名管理人员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现场管理、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不按期完工,从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扣除合同总造价的万分之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要求的,返工至合格为止。 九、本合同与合同有关商量同意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未尽条款,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商量办理。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1、商量签订补充协议。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施工图和预算书及有关书面变更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一并保存并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址: 园林绿化合同篇9 建设单位(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绿化面积: (四)现场施工条件: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第三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 (二)竣工日期: (三)合同总工期: 第四条质量标准: 第五条合同形式及合同价款 合同形式: 合同总价款(大写): (小写): 第六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一)协议书(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 (四)合同条款 (五)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六)图纸 (七)工程招标文件 (八)工程报价单 (九)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文件实际 发生时间在后的为准。 第七条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九条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生效: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园林绿化合同篇10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由乙方承担甲方地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第一条、施工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施工工程量详见工程清单。(注:所有工程量按图纸要求,一次性包死,如有增补,甲乙双方向业主协商解决)。 第二条、工期要求及开工日期 1、合同工期:日历天数 2、工程竣工时,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施工要求 1、合格。 2、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将施工技术、安全方案、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进度计划等资料经甲方审批后,乙方进入现场施工; 第四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金额为(大写):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注:开票按总价179000开,如有增补,按工程量最终结算开票)。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 2、保质期满一年,甲方付清余款10。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工作及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期间及后期养护的供水、供电电源。 2、负责对乙方各种进场材料的查验及施工质量的监管。 二、乙方工作及责任: 1、负责按甲方提供图纸要求的规格,样式,质量等施工 2、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及安全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3、遵守有关管理部门及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坚持文明施工,安全作业,材料机具应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竣工时做到工完场清。 4、对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的成品负责保护工作,承担保护期间发生损害的修复工作及费用。 5、所提供苗木必须按图纸设计要求,规格、品种,并保证树形丰满,生长旺盛,无病虫害,确保种植后成活率,必须制定具体的措施并进行后续期内养护管理工作,确保草坪苗木植物健康生长,保持良好的绿化景观。 6、工程结束由乙方负责联系竣工验收,(甲方协作乙方联系业主,组织验收)并将所有详细的资料竣工图备齐,做备案验收。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管理和现场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第六条、竣工验收与保养 1、竣工验收以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绿化苗木、植被养护管理壹年(自竣工之日起算)。 第七条、违约责任、索赔及争议 1、乙方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否则视为乙方合同违约。 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达到本合同要求标准。 3、争议及解决:如合同双方因本合同的内容、解释或履行等方面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共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