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推荐度: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1 经中国农业银行(下称贷款方)与(下称借款方)和(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年月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种类)贷款(大写)元,用于,还款期限至年月日止,利率按月息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分期用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日期金额日期金额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份,按规定加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借款方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帐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当借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其他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 借款方借款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方贷款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借款方保证担保人 (1)保证担保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借款方保证担保人 (2)保证担保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借款方保证担保人 (3)保证担保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2 经中国银行(下称贷款方)方(下称借款方)和(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年月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种类)贷款(大写元,用于,还款期限至年月日止,利率按月息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边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代偿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货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当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其他: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执份。 贷款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号码: 保证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3 出借人: 联系地址: 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因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整。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利息按月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六、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借款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借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七、担保条款 1、乙方自愿用在日内,与甲方一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到期不能归还甲方款项,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甲方款项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逾期还款,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之损失:逾期还款期限在30日以内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超过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点伍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 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三日届满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约日期:年月日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4 ()农银借合字第号 甲方(贷款方):乙方(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下称贷款方)与(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和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年月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种类)贷款(大写)元,用于,还款期限至年月日,利率按月息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用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金额日期金额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以(详见清册),上述财物的所有权归(借款方或第三方),现作价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财物。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无特定理由的,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物,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贷款,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款方追偿。 第五条抵押财物由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财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七条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由贷款方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财物,清偿贷款本息。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部分加收的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八条在借款方抵押财物之外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九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5 借款人:,身份证号:,住所地:,联系方式:。 贷款人:,身份证号:,住所地:,联系方式:。 保证人:,身份证号:,住所地:,联系方式:。 以上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内容,共同遵守本合同: 第一条:出借人向借款人出借元(大写:);借款利率为(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出借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借款期限到期后,借款人应连本带息一次性向出借人付清。 第三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条:在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清本息时,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联系方式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出借人;否则,出借人以原联系方式、原住所向借款人、保证人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八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出借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 借款人: 贷款人: 保证人: 年月日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6 甲方(债权人):合同编号: 法定代表人:签订地址: 乙方(债务人):签订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本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经甲方、乙方和丙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年月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种类)贷款人民币元整(大写:),用于,还款期限至年月日止,利率按月息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略)。 第二条甲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乙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相同。 第三条乙方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利息。 第四条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对乙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丙方承担责任。丙方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代偿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乙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货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乙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由乙方及丙方负责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及丙方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甲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甲方加收的利息,并可以从乙方及丙方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当乙方及丙方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乙方、丙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九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保证担保借款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一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丙方(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7 合同编号:借款人: 电话: 地址: 邮编:贷款人: 电话: 地址: 邮编:抵押人: 电话: 地址: 邮编: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 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第二条 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项贷款用于,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 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利率)还款月数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法偿还。 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年月日,还款金额为元,剩余款项分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第四条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五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第六条 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第七条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第八条 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第九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过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第十条 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十一条 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第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第十三条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借款人(签字): 贷款人(公章): 保证人(公章): 贷款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8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保证人:(1) (2) (3) 借款人因需要,向贷款人申请借款,经保证人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用途 种类 利率 期限 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分期提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年 月 日 金额 年 月 日 金额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 2。 3。 4。 第四条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 2。 3。 4。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 借款人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章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住所 帐号 贷款人 贷款人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住所 保证人 ()()() 保证人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9 合同编号: 保证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贷款银行(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为确保乙方与签订的号借款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元,货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人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货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10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第一条自至,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人连带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补充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章) 代表人: 借款方:(章) 代表人: 担保方:(章) 代表人: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11 借款人: 贷款人: 抵押人: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本项贷款用于,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借款期限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利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月利率〕还款月数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法偿还。 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年月日,还款金额为元,剩余款项分月偿还。 第四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八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九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过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十条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 借款人: 贷款人: 贷款代表人: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12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出借人:(以下简称乙方) 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保证人: 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风险告知: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它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对担保合同来说,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一旦担保合同所从属的主债合同履行完毕,主债合同消灭,则该担保合同也归于消灭。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申请金额的借款,经保证人保证担保,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借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借贷利率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风险告知:上述提及甲乙丙三人,这里需要明确一下担保合同的主体问题。在签订担保主体之前应当确定担保合同主体是否合格,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将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其中,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应认定该担保合同无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借款用途为。 乙方同意将前述款项借给甲方。实际放款日为。借款的利息为。 风险告知:关于借款利息,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的借款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约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自然人之间约定有偿借款的,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年月日止。 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结息。 第二条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出借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乙方的利益,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甲方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甲方和乙方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乙方损失,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赔偿金。 8、甲方出现违约逾期不还款情况由乙方登报声明公示其违约信用信息 第三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天向乙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乙方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当乙方按约将出借款项交付甲方后,乙方有权将本合同涉及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乙方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甲方与保证人时,债权转让依法生效。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补充协议书、授权委托书、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出借规定办理。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保证人(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出借人(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13 银借合同字第号 经银行(下称贷款方)与(下称借款方)和(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年月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种类)贷款(大写)元,用于,还款期限至年月日止,利率按月息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用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金额日期金额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帐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在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人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其他:。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借、贷、保证人各执份。 借款方贷款方 借款单位公章贷款单位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章负责人章 经办人章经办人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借款方保证担保人 (1)(2)(3) 保证担保人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14 经(下称贷款人)、(下称借款人)和(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年月日起,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种类)贷款(大写)元,用于,还款期限至年月日止,利率按月息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人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人愿遵守贷款人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愿作为借款人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人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货款人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人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借款人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人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人加收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当借款人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人、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人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其他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货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份。 借款人:(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住所: 帐号:贷款人:(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住所: 帐号:保证人:(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签约地点: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15 借款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出借人(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保证人: 身份证号: 住址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申请金额的借款,经保证人保证担保,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借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借贷利率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甲方向乙方甲方民币元,借款用途为。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乙方同意将前述款项借给甲方。实际放款日为。借款的利息为。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年月日止。 风险提示: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结息。 第二条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出借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乙方的利益,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甲方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甲方和乙方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乙方损失,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赔偿金。 8、甲方出现违约逾期不还款情况由乙方登报声明公示其违约信用信息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第三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10天向乙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乙方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当乙方按约将出借款项交付甲方后,乙方有权将本合同涉及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乙方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甲方与保证人时,债权转让依法生效。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五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补充协议书、授权委托书、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出借规定办理。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借款人(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保证人(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出借人(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