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合同 推荐度: 家庭装饰合同 推荐度: 装饰工程合同 推荐度: 装饰维修合同 推荐度: 简易的装饰工程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装饰合同范文集锦7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装饰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装饰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方现将外墙保温工程供货及施工发包给乙方。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和约签订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计划工期:自20xx年月20xx年 二、工程总面积付款以实际发货清单数量结算为准,所有批货单价不变,数量以验收测量实际面积为准。外墙保温施工工程量按实际面积实算计量,综合单价。(包含墙体找平、人工粘贴费用、吊篮租赁安装、界面处理、粘接砂浆、耐候胶及打胶费用及其所有辅料)。 注:1、以上金属板单价为面板四周折边不超过2cm的为平板价格,含运输费用、税费; 2、甲方需要的材料如有变化,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如果数量增加导致材料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交付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约定交货时间顺序; 3、异形板按面板展开计算。 三、施工范围及约定: 1、工程承包范围:?施工蓝图所包括的有外墙外保温一体板人工及材料; 2、施工工期:? 工程从日开始至日结束,工程有效工期为天。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合理安排施工,雨季和其它客观因素影响工期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期要求进行施工,如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拖延的,甲方有权利对乙方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乙方每拖延一天甲方将给予元罚款。 四、一体板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 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严格按建筑行业和企业标准执行。保温材料厚度符合规定要求偏差0。002m之内,符合GB86241997标准;面板厚度符合GBT1。120xx要求偏差0。003m之内。 五、施工质量要求 1、乙方应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及相关的国家规范和外保温施工工艺施工。 2、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负责制,施工质量以项目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市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为准。如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由此发生的返工、重新施工等一切费用(包括相应的材料费用和人工费)有乙方负担,并承担一切质量后果和经济损失。 3、外墙必须平整、坚实、漆面无粉化、起皮、裂缝和空鼓等影响外墙饰面施工的质量缺陷。外墙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听从项目部的指挥、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施工否则项目部将对乙方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 5、工程结束后,乙方施工队要避免外墙的二次损伤,损伤修补部分的材料及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结算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内支付总工程款的作为预付款给乙方,作为生产材料及施工设备进场的定金,合计金额约 2、材料进场开工1周后,按照工程进度每工程全面完成,支付到总工程款的; 3、剩余工程款到竣工验收合格后1周内,付足95的工程款,按实际展开面积支付(扣除质保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留余5的工程款作质保金(质保金两年内付清); 4、如工程进途中工作量的增加,即工程款同比例支付。 七、产品验收和质量异议 1、合同生效后,甲方对保温板确认样品,封存后生产周期期在施工期内顺延。材料送至施工现场后,甲方必须指派收货人员及时清点验收所有材料,并在乙方出具的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如材料与封样差距较大或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种、规格、型号、颜色、厚度的,甲方可暂时不予签收该批材料,但必须妥善保管,同时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即视为所交付材料符合合同约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 4、乙方完成施工任务后,即向甲方递交竣工报告,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 5、甲方验收或认可合格后,乙方即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后10日内予以答复,并于30日内按照要求付清余欠工程款。 6、甲方在合同约定时间未对乙方的工程款及时付款而造成的工程进度缓慢或停工,则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施工中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其它工种之间的施工配合。 2、甲方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应按所退货款或拒收部分货款的8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退货的运输费用及产品损耗。(由乙方产品质量造成的除外)。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视为违约。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1的违约金,在甲方应付款未付清之前,乙方有权暂停下一批次材料的供应。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因款项不到位影响工程工期的由甲方承担。 4、甲方在乙方进场前2日,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和用电,满足乙方用水用电。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交付材料品种、规格、型号、颜色、厚度、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负责重新更换,所产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按照项目部和监督单位的要求和相应国家施工规范及外保温施工工艺施工。乙方依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服从项目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如由于客观原因需顺延工期的,需和项目部和监理单位沟通协调。 4、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由此致使工期延误一天罚款元,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外墙外保温施工工艺并能熟练操作,非专业人员禁止外墙操作。乙方作业人员的吃住由甲乙方共同协商,如遇甲方无法提供的条件,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建立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安排专人定时定点检查施工机械和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依据安全技术规程正确施工,严禁违规操作,否则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应严格依据国家安全操作规程及文明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依据项目管理处罚管理办法对乙方采取处罚措施。乙方在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到工完场清。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的解除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出现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合同效力及变更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之日生效,材料款结清之日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新疆新雅泰建材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电话: 电话:开户行:户名: 账号: 装饰合同篇2 答辩人AAA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认为SSS物业公司并不是本案的适格原告。 根据合同法律关系的相对性原理,与答辩人签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的是大连SSS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即使根据该协议书的约定向答辩人主张权利,其主张人必须是合同的相对方大连SSS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应为协议书以外的第三人。原告应向答辩人出示相关证据证明其对“KKK”进行物业管理具有合法性。并出示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手续,以证明其具有符合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进行物业管理的资质、经营性收费许可等。 二关于物业费的问题 1。〈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根据其合同性质应为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各自义务,也就是作为物业公司必须要向业主提供符合双方约定的管理与服务,业主才有按约定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没有达到双方约定,系违约行为,应由其自行承担违约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业主完全有权按〈合同法〉的相关规 定行使抗辩权利。其是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约行为依法行使违约救济权的合法行为, 2。“KKKK”小区是一个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小区,关于这一点从答辩人与大连SSS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中就可以确定。但答辩人居住的号楼却不在小区封闭管理的范围之内,是该小区唯一一栋楼梯口面对小区外的建筑。楼梯口面对公交车终点站,关于6号楼的。物业管理问题,业主在06年至今多次找开发公司及物业公司要求解决,物业公司领导答复向总公司反映号楼问题,对物业费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物业公司并未将结果履行告知义务,突然将答辩人起诉,并主张高额滞纳金,其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的诚实信用原则。 3。原告向答辩人所主张的物业管理费中所包含的收费项目中主要应为保安费、保绿费、保洁费以及管理费。对于保安费,由于6号楼楼梯口在小区外,直接面对海口路,离小区入口30多米远,楼道内经常会有陌生人进入,作为答辩人根本就没有可能得到物业的保安服务。对于保绿费,6号楼前既没有绿地,也没有假山,答辩人也不属于在小区内居住的居民,因此对于该项费用原告也无权向答辩人主张。对于保洁费,号楼楼道内尽管进行了卫生清扫,但扶手、地面及玻璃灰尘遍布,垃圾清理不及时。对于管理费,由于号楼临街,导致一楼全部商用,管理混乱,时常发生打架事件,严重影响答辩人的日常生活。同样一个小区,同样的业主,同样的物业费标准,但是 装饰合同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XXXXX。 2、居室规格:计XX平方米。 3、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5、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工程总天数:XX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XXX元整(小写:XXX元整)。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此时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就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2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1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3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就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此时详见《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此时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装饰合同篇4 来源:大象填海:日期:20xx1205 答辩状 答辩人:孙,女,1953年2月7日出生,住所地为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室。 答辩人就沈阳市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诉答辩人物业管理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原告不能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违约在先。原告主要存在以下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 1、不履行制止并报告不法行为义务。 20xx年6月8日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沈阳电业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原告于20xx年5月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十八条第二、三款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教育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法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处罚等措施。因此,原告负有制止并报告不法行为的义务。根据规划审批,答辩人所居住的166大楼一至四层是商业用房,五楼至顶层为住宅用房。答辩人居住在29层,但楼上却被租赁给了一家模特公司用于商业经营、模特训练等。模特公司的装修改变了房屋 的建筑主体构造,使整个建筑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更加严重的是,模特公司的经营行为、走“猫步”的噪音对退休在家的原告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原告应当制止模特公司的违法行为。但是,在答辩人多次要求原告采取妥善措施解决以上问题的情形下,原告敷衍塞责,拒绝履行自己应当负担的义务。自03年至今,模特公司已经在答辩人的楼上经营了4年。 2、不履行安全保卫义务。 沈阳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原告于20xx年5月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十九条第六款约定:“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实行保安制度,每天巡查15次,固定设岗两个,保安设备、监控设备24小时运行。”但是,原告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运转监控设备,给居民居住安全造成了隐患。 3、不履行维护公用设施的义务。 沈阳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原告于20xx年5月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六条、第七条明确约定了原告负有维护公共设施的义务。但是,原告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义务。防盗门出现故障后,原告不维修。过去居民都是刷卡进门,读卡器、防盗门出现故障后,原告不修复,致使防盗门形同虚设。答辩人所在29层的。电梯间门锁被原告员工撬掉后,原告没有维修过,至今仍然在那里空敞着,给整个大楼的安全造成了威胁。 4、不维护消防设施,甚至破坏消防设施。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原告应当保障消防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原告非但不履行该项法定义务,甚至破坏消防设施,使整个大楼的消防安全得不到保障。 5、原告无故撤离大厦,不履行物业服务义务。 根据20xx年7月的电业园大厦业主委员会与原告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原告提供物业服务的期限应当截至到20xx年7月。但是,原告在20xx年7、8月份,未经通知并取得同意,擅自撤离电业园大厦,给大厦居民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 6、原告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每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原告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制定大厦业主文明公约。 二、答辩人主张先履行抗辩权,在原告纠正错误履约行为前,有权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因原告不能适当履行物业服务义务,给答辩人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根据合同法有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在原告正确履行物业服务义务之前,答辩人有权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沈河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装饰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项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绿色环保装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中顾法律网南昌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1、乙方保证工程实行环保设计、采用环保材料、进行环保施工、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2、可检测工程(符合本合同4。1及4。2款的要求)验收后,甲方如果认为有必要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可以委托下列具有国家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国家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室内环境检测总站 地址: 电话: 3、室内环境空气检测项目为甲醛、苯、三项,检测数据以本合同列出的,上述具有国家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环境检测报告》为准。 4、甲方同意在室内空气进行检测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检测结果无效,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4。1检测须在未搬入家具,未配置木地板、橱柜等项目的情况下进行;室内所有对环境能产生影响的材料(如板材,涂料等)均须为乙方报价明细上和增减项单上的项目,且为乙方提供。 4。2如果有非乙方施工项目,或有未与乙方书面约定(指合同或变更单)而进行施工的项目(包括数量增加而未有书面约定的),检测结果无效。 4。3检测时间应在可检测工程完工验收天(不算做工程延期)之后进行,在此期间,室内必须每天24小时通风换气,地漏和下水管须用遮盖物封闭。 4。4检测由乙方专职人员(非施工人员)、检测中心专业人员、客户三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唯此情况下进行的检测视为有效。 4。5符合本合同列出的,具有国家资质检测机构所要求的室内、室外空气条件、温度等其他必要条件。 5、由于装修引起室内空气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环保不合格的材料,因此如果室内空气经检验不合格,则首先要在使用材料上寻找原因。甲、乙双方首先共同查找在检工程中的材料,如果发现有本合同4。1及4。2条款的情况或行为,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责任由甲方负责。如没有发现本合同4。1及4。2条款的情况或行为,装饰所用材料全部为乙方承诺使用并提供的材料,责任由乙方负责。 6、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原因除装修污染外,还有建筑主体、家具等污染,对装饰装修以外的污染,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室内空气不合格,乙方按下列步骤解决: 7。1进行综合治理,治理期限为一个月,治理造成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合同造价的3承担违约金。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之前的时间(以检测报告上标明的出具时间为准),不算做工程延期。 7。2治理结束后,经检测室内空气仍不达标的,乙方为甲方办理退单,并退还甲方已交全部施工款。 7。3乙方退还甲方已交全部施工款后,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不再负有其他责任。 8、由于室内空气中有害物质含量会因挥发越来越少,因此空气质量不存在保质期。 9、本合同必须与施工合同同时签定方可有效。乙方拥有对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装饰合同篇6 发包人(甲方):电话: 身份证号: 承包人(乙方):电话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地点:长沙市井湾子金领家族二期2栋二单元1137房 第2条、工程内容及做法(1)橱卫吊顶制作;(2)客厅电视背景、过道吊顶制作;(3)鞋柜、主卧衣柜、书房书柜(4)套内所有窗套、门套的制作;(5)卫生间、厨房、南北阳台瓷砖的沾帖;(6)室内门、门锁等的安装; (7)室内水、电、灯等强弱电的布控、安装;(8)室内榻榻米、地板的铺设与安装;(9)室内墙面、家具、窗门套涂料、油漆粉刷(含墙面底漆);(10)其他相关业务。 第3条、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承包方式:(1)承包人包工、大部分包料(瓷砖、板材、电线、水管、扣板等主料;水泥、木料黄沙等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家电、洁具等);(2)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应符合实际施工的要求,与工程实际使用量的误差应在5以内。因超出此误差范围而导致发包人多次购买、材料浪费、延误工期、影响质量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3)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因承包人提供了不合格材料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且不受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限制。 第4条、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5条、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费为(大写):元(详见附件1:家庭居室装修工程报价单)。第三部分施工图纸 第7条、发包人不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由甲方自行提供,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第四部分发包人义务 第9条、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第10条、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第五部分承包人义务。 第11条、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第12条、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第13条、保护好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家电的安全,并保证原居室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第14条、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畅? 第六部分工程变更。 第16条、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第七部分材料的提供。 第17条、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18条、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部分工期延误。 第19条、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20条、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第21条、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部分质量标准。 第22条、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发包人指定、拥有质量认证资质的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部分工程验收和保修 第23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60个月。 第24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应在一定时期内保证合格的质量标准,不应出现严重、大面积和多处质量问题。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超过2次(处)严重质量问题的,承包人除提供保修之外,另须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发包人由于此质量问题造成的相关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违约赔偿,金额为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的造价150。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是指在正常使用调试下:a防水工程出现2处以上渗漏;b煤气、给排水改动工程出现断裂、漏水、漏气(材料质量问题除外);c墙面、吊顶等涂料工程出现10cm2以上的涂料表层脱落;d吊顶、五金件、灯具等吊装、安装工程出现断裂、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e墙砖超过2处(块)以上松动、脱落;f地砖、地板工程出现2处(块)以上显著隆起、凹陷、移位,或松动、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g木工工程出现开裂、脱胶(榫)、松动、变形(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第十一部分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25条、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工程进度支付金额备注;第一次工人进场后第1周内预付元材料费,第二次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当日付元;第三次交付正常使用后10天内付元;条件:无质量问题工程进度定义:1基础工程基本完成,木、泥工基本到位,并正常开展工作;2水电铺设完备、吊顶基本完成、门套、橱柜基本过半;3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 第26条、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10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第十二部分违约责任 第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27条、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终止方应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28条、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29条、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或工程价款的1(两数取高)。第十三部分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30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部分几项具体规定。 第31条、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把,交给承包人保管。 第32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管理施工现场,妥善保护原有的住宅结构与设备。未经施工文件和本合同确认,不得对原有的建筑结构或设备进行拆除、改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并不受工程保修期的限制。 第33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尽量确保工程不对邻里、社区和公众利益产生影响。承包人应对工程噪音、污水、废料、异味、光污染、高空坠落物等有害因素有足够的预计和有效的管理。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第十五部分其他约定事项: 第34条承包人不从发包人利益出发,恶意浪费、偷窃、偷换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等行为发生时,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实际损失量的300给予赔偿。结算工程量即实际耗材数量应该在长沙市规定的定额数的正负5以内,超出部分同样适用本条款。 第十六部分附则 第35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最后一位签字为准,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36条、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第37条、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装饰合同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处理人(姓名):单位: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号: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本工程设计人: 施工队负责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天月日;竣工日期天月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4。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1)《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2)其它规定: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