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租赁个人合同 推荐度: 劳务合同个人 推荐度: 借款合同个人 推荐度: 保安个人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抵押借款合同个人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精华】个人合同模板汇编10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合同篇1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 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 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乙方(出借人):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鷂年月日鷂年月日 个人合同篇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修建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建房一事自愿达成如下协定: 一、甲方包料,乙方包工。即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各种材料,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材料保证质量完成施工。 二、甲方提供正常的施工环境,保证施工用电用水。 三、乙方自带工具施工,承担脚手架等各种施工设备(不包括吊车)的材料及安装人工。 四、乙方要做好措施保障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的施工项目包括: 1。下脚,浇灌地脚梁; 2。做墙粉墙,砍缝结面,上瓦盖瓦; 3。外墙砖,卫生间砖,厨房砖,所有地板砖。 六、施工费用以实际总建筑面积为准,按每平方米元的价格结算。甲方分期付款给乙方,并保证验收合格后立即付清全部款项。 此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订立签字后共同遵守。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共识后另行约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合同篇3 出卖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国籍:电话: 地址:邮政编码: 买受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国籍:电话: 地址:邮政编码: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不包括)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包括)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 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 (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为(币)亿千百拾万 千百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币)亿千 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 日起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 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 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计算。逾期超过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 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 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 实赔偿。 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 第八条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 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 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 个月内按利率计算;自第个月起,月利息则按 利率计算。逾期超过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 列第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 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 方据实赔偿。 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 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 方实际交接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 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 款的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方(签章): 出卖方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买受方(签章): 买受方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略) 附件二:室内附着设施(略) 个人合同篇4 公司指定帐户归还利息本金农业:收款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借贷申请书作为合同附件之一,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金额: 第三条:借款用途: 第四条:借款利率:5万包括5万以上月利息是八厘(0。8),5万以下月利息是一分(1),固定利息。 第五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利息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小额贷款合同范本2。还款方式:利息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到我们公司财务部,以后支付利息本金也是通过银行汇款转账到我们公司财务部 3。选择月付请打钩()选择季度请打钩()选择半年请打钩()选择年付请打钩(), 第七条: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富登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1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1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如借款方有因故要解除合同必须向贷款方缴纳捌佰元作为合同违约金解除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贷款方、借款方双方各持一份。如有那方违约需支付给对方50违约金。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借款方必须在签定合同后支付激活金额2的银行卡激活金才能知道借款方何时去支付利息(银行卡激活金是在放款成功后贷款方应当当日返还给借款方给在合同上的指定账户上)借款方办好一切手续,贷款方富登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必须在一小时内放款转入借款方的帐户。 第十二:请借款方看清楚合同在签订,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立即生效,签好合同一个小时左右就可以没有拿到款你可以举报我们公司,这样我们公司属于违约是要赔偿的。 工商注册号: 担保方: 代表人签字:借款方签名: 担保方律师签字:合同签定日期:年月日 个人合同篇5 甲方(出租方)姓名: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姓名:身份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租房协议: 一、甲方愿把产权属于房厅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人民币月(大写)。按一季度缴租,计人民币(大写) 四、缴租方式:一季度完结最少十天之前缴租下一季度房租;如不续租,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不退押金。 五、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有关费用(如水、电等)的押金。待本契约期满或终止时,乙方结清一切费用后无息归还。 六、乙方应爱护甲方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将承租房屋拆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否则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另行处理,并且甲方不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简单房屋出租合同书 七、乙方不能以押金代房租。遇拆迁等不可抗力不能出租,按当月实际天数按月租费用计算租金。 八、租赁期满时,甲方房屋如不继续租给乙方,应提早壹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如不续租甲方房屋,也应提早壹个月通知甲方。若续租也应提前壹个月重新签订租赁合约。 九、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街道等有关部门的法令、法规,不得利用甲方的住房进行任何的违法活动。 十、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卫生费、治安费、闭路电视费等住户费用由乙方自理。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十一、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将用违约金赔偿对方。 十二、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应本着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若乙方提前退房,甲方不退还剩余租金。 本合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到期自行作废。 十三、现水表数:吨(不欠费);电表数:度(不欠费);有线电视费:已缴到年月,(不欠费);卫生费:(不欠费);上网费:(不欠费) 出租方:(手印) 联系电话: 承租方:(手印)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月日 个人合同篇6 第一条个人养老金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投保条件 第二条凡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保人x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的开始、缴付保险费及领取养老金 第三条保险人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保险费缴付方式有月缴、年缴及趸缴三种。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趸交即期领取养老金或延期领取养老金,养老金领取方式有月领、年领及趸领三种。趸交即领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为次月的对应日。延领取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为保险单生效对应日,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50、55、60、65周岁,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期间 第四条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包括保险费交付期与养老金领取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单上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前一日止为保险费交付期。被保险人生存至开始领取养老金日起至其身故时止为养老金领取期。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承担以下给付保险金责任: 1被保险人于保险费交费期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亡,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时,保险人按保险单约定的期领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金,保证十年;若被保险人中途身故,其受益人或继承人可继续领取养老金满十年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3被保险人领取十年养老金后,仍继续生存,保险人给付增额养老金直至其身故。增额养老金以保险单约定的首期期领金额为基础,每年递增率为6或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递增率,一旦约定,中途不得更改。 责任免除 第六条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时,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三、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四、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五、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七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保险人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保险人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八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经保险人同意并且投保人补缴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后,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九条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并应于保险事故发生后三十日内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十条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第五条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身故,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申请领取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或养老金领取证; 三、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六、申请领取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时,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另需出具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七、应保险人要求出具的其他有效证件。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养老金日时,由本人持养老金申请领取书与身份证件,交回保险单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后,由保险人签发养老金领取证。 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保险人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通知解除本合同时,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达时,保险人将该项通知送达投保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或所知的最后地址即可。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并且没有开始领取养老金,投保人不愿继续参加本保险而解除本合同时,保险人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退还本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解除合同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保险人变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但应将本保险单与被保险人的同意书送交保险人批注。 前项变更,如发生法律上的纠纷,保险人不负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当被保险人生存时,其养老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个人合同篇7 立合同人: xxxx县xx乡中心小学代表xx(甲方)xxxx县xx乡修建队代表xx(乙方)为了修缮教学楼,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修缮教学楼一幢,由乙方按照甲方所提要求(附修缮要求一份)进行修缮。 2全部修缮费(包括材料、人工)议定为人民币xxxx元正。 3甲方在订立合同后,先付给乙方全部修缮费的30,工程完成一半后,再付30,其余40在修缮验收后一次付清。 4教学楼要在一个半月内修缮完毕(从xx月xx日到xx月xx日)。 5修缮教学楼所用材料按照双方议定的标准(附材料标准一份)。 6如有一方违背合同条款,影响修缮工程,由违约一方负责赔偿损失。 7本合同一式3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县教育局负责监督。 立合同人xx乡中心小学(盖章) 代表:xxx(签名) xx乡修建队(盖章) 代表:xxx(签名) 监督人xx县教育局(盖章) 代表:xxx(签名) xxxx年x月xx日 个人合同篇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乡(镇)村组,负责人: 住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乡(镇)村组农户代表人: 住所: 为维护农村林地承包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承包方案决议,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情况 第一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坐落龙湖乡(镇)小竺村组,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第二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坐落龙湖乡(镇)小竺村组,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第三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坐落龙湖乡(镇)小竺村组,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第四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坐落龙湖乡(镇)竺由村组,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x年,从1982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地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的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2、甲方有权依法按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对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承包林地林木的行为;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对承包林地享有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其产品,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承包期内,乙方转让林地,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林地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乙方不得改变承包的林地用途,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木行为,不得在野外违章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林木盗伐事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造成对方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损失额的。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代表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镇)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单位)各执一份。备份一份。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承包方(签名): 年月日 鉴证单位: (盖章) 鉴证人签名: 年月日 个人合同篇9 借款人名称(甲方) 借款人地址 借款人证件证件号码 借款人通信地址 借款人联系电话传真: 出借人名称(乙方) 出借人地址 出借人证件证件号码 出借人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1甲方具备签订本合同所必要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实际履行本合同所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1。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1。3甲方承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乙方隐瞒任何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信息。 第二条借款金额、期限及用途 2。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整(元)。乙方可分批放款。 2。2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 特别提示:本合同项下借款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该借款必须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第三条借款利息及付息 3。1借款利率为:本借款前六个月的借款利率为13年,超过半年,自第七个月开始,借款利率每月增加1,依次类推。 3。2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按实际提款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日利率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 3。3按月结息,每月的xx年个人借保字号。 7。2、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年个人借保字号。 借款人未按上述约定提供担保,或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未完成法定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出借人有权拒绝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第八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8。1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所借款项。 8。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和利息。 8。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8。4甲方应承担本合同及其担保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手续费、咨询费等。当甲方未按时支付上述费用时,乙方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上述费用,乙方有权随时向甲方追偿,并从垫付之日起计收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8。5甲方承诺并保证向乙方履行以下必要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乙方对其借款使用情况及其经营状况、收支情况进行的监督,有义务及时提供乙方要求的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8。6甲方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认为下列事项可能严重影响甲方偿还能力的,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担保,在甲方提供新的。担保之前可停止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借款。如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担保,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本金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1)对甲方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刑事案件、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甲方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3)甲方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经营范围及方式发生变更; (4)甲方其他投资人居所、出资额、出资方式等发生变更; (5)甲方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6)甲方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甲方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对其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7。7甲方必须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方式,并与乙方签订担保合同。 7。8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时,甲方需按乙方要求重新提供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的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甲方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影响乙方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九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包括逾期利息及挪用罚息)。有权按本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的费用。 9。2在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9。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付息还本的情况。 9。4乙方依据法律规定,对甲方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除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按法律规定调查外,乙方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信息。 9。5乙方有权随时检查借款用途、要求甲方提供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或其它乙方认为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报告,甲方不得拒绝。 9。6乙方在发现甲方出现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况导致丧失或即将丧失偿还能力时,有权停止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及处理 10。1甲方有属于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甲方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乙方认为影响债权安全的; (2)甲方在履行与乙方签订的其他担保合同中有违约行为,经乙方催告后仍未按期纠正;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有可能影响其偿还能力的。 10。2甲方出现违约行为中的任何一项时,乙方有权停止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借款,并可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10。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时,乙方有权按担保合同的约定处分抵押物或质押物,并追究保证人连带担保责任。有权按照公证书委托书赋予的权力直接处置抵押物或质押物,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4:如借款人未如期偿还借款本金,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出借人达成协议,则构成借款逾期。出借人有权就逾期借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日息万分之十的比率向借款人计收罚息。如借款人未按时足额付息,出借人有权就应付未付利息金额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日息万分之十的比率向借款人计收罚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出借人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自挪用贷款之日起每日按日息万分之十的比率向借款人计收罚息。 10。5因甲方违约,乙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催收费用、鉴定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10。6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甲方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若甲方无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权处分抵押物或质押物,并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乙方亦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停止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及变更 11。1合同的效力: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按手印后成立,同时按合同约定落实相关担保手续,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账户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正式成立,借款合同正式生效。 11。2合同的变更:对于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均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可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三条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1、同意函(如有)。 第十四条其他条款 13。1甲方已认真审阅本合同各项条款,乙方已向甲方做了详细说明。双方对合同所有内容不存在误解与疑义。 13。2与本合同相关的担保合同及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3。3任何书面通知均应寄送双方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地址如有变动,变动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13。4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合同篇10 出租方:X(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X地址X 承租方:X(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X地址X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六安市寿县南门外宾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宾阳小区春申佳苑28号楼3单元505室的房屋单间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合租),租赁期限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计X个月。 二、单间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元,按X(月季度年)结算。每X(月季度年)初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X(月季度年)租金X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负担,按时向有关部门支付水电等各种由租房者使用带来的消费。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并通知甲方。如果没有交清各种费用,包括房租费、水电费等,擅自离开,甲方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案、起诉。租赁结束时,乙方要通知甲方,甲乙双方需当面检查房主提供的物品和房屋破损情况,如有损坏,需按相关标准赔偿。 四、乙方同意预交X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单间房屋租赁期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一个月的违约金。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租房期间,发生液化气爆炸、漏气,插座、拖地线漏电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并提供相应的必备简单生活设备,在房租费按时交纳的前提下,由甲方交纳物业费。 八、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身份证号XX 乙方:XX身份证号XX XX身份证号XX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