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合同 推荐度: 商品房租房合同 推荐度: 商品房购房合同 推荐度: 商品房购房合同协议 推荐度: 租赁商品房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有关商品房合同4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商品房合同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品房合同篇1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XX市XX区xx装饰 甲方有一套位于的商品房,现委托乙方对该商品房进行室内装修。该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形式。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对该商品房的装修进行设计(附相关图纸及工程项目预算一份)。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及水电工程。 二、施工地点: 三、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本工程属包工包料形式。施工项目以预算表项目为准,施工中如有漏报项目或增加项目,则按实际结算项目数量结算工程款。 四、工程总造价:按图纸及工程项目预算表甲乙双方暂定工程总造价合计人民币约:元;大写:元正(工程款不含税金;装修工程款以最终结算数量计算。) 五、付款方式:甲方应于年月日先付给乙方(工程定金)总工程款的30元;年月日(水电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20元; 年月日(泥水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20元);年月日(木工工程验收合格)支付总工程款的20元);年月(批灰工程验收合格)支付总工程款的10元)。 六、施工期限:从甲方缴交工程定金并水电开通之日起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工程款不到位、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或遇台风、暴雨、火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顺延。 七、保修期:保修为年,保修期内属工程质量损坏,乙方需无偿保修。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定“工程移交报告和质量保修协议”(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八、责任:(1)因甲方修改图纸或变更施工方案而造成的工期未能按期完成及材料、人工损失等费用由甲方负责。若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下改变施工方案,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施工方案的变更以双方签定的变更项目为准。 (2)甲方应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现场以及水、电源接口(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施工用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清除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并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需指定施工负责人,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频繁撤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保证施工安全、及防火安全,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4)如由于甲方所选购的材料导致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工程未经双方验收确认,甲方不能入住,否则示为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只对甲方履行保修责任。 (6)附工程的验收标准(水电、泥水、木工、批灰部份)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甲方:乙方:XX市XX区xx装饰工程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商品房合同篇2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 【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结构,层高为,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4、。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 (2); (3); (4)。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3、。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 (3); (4); (5); (6); (7)。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3、。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 条件: 1、; 2、; 3、; 4、; 5、。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2、; 3、。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5、; 6、。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商品房合同篇3 贷款人(抵押权人): 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电话: 住址: 有效身份证编号: 借款人为购买(以下称“房产商”)的(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商品房借款合同范本。 第一条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贷款币种: 1。2贷款最高额为元(大写)整。 1。3贷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分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个百分点(libor)。每期计息日的的libor为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合同范本《商品房借款合同范本》。libor采用个月浮动。 2。2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 2。3结息方式:。 第三条贷款条件 3。1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1)《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2)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3)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帐户结算。 第四条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提前还款 6。1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1)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2)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手续费。 7。2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商品房合同篇4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坐落在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用期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六、乙方所租用的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年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130乘以剩余租期年数),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是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在租赁期限内如遇同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十四、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正本份,双方各执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