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拍卖合同 推荐度: 委托拍卖合同 推荐度: 委托拍卖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委托拍卖合同(汇编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拍卖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托拍卖合同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拍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拍卖物品及保留价: 市区沙河广汕路北侧燕塘企业总公司大院(新XX,建筑面积约为1420 2。12)保留价:。拍卖人不得低于保留价出售拍卖物。 第二条拍卖人应采用估低价拍卖方式拍卖。 第三条拍卖人承诺在签定合同后一个月内在我中心指定的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对委托拍卖物进行拍卖。如超过时间仍未处理该拍品,我中心有权收回该拍品另行处理,并没收拍卖公司所交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双方应对拍卖物保留价进行保密;委托人要求拍卖人对其身份保密的,拍卖人应予保密,并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擅自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第六条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第八条其他约定: 1。该拍品按现状拍卖,过户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委托方承担,准确面积最终以房产测绘部门的。测绘面积为准,如有变动,成交价不作调整。 2。成交后竞买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6000万元标的款(含拍卖保证金1100万元),30天内支付剩余标的款,过户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垫付,代全部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完毕后由拍卖公司向我中心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及结算清单(并附相关税费原件),待我中心收到拍卖公司申请核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过户税费及土地出让金汇入买受人指定帐户。买受人逾期未按规定时间内付清标的款,委托方将收回该拍品另行处臵,并没收拍卖公司及竞买人所交纳全部款项。 3。买受人交清全部成交款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委托方负责与广州XX公司做好协调工作,必须协助买受人与广州XX公司进行办理房产证过户及移交拍卖标的的各项手续,保证移交顺利。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拍卖合同2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拍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拍卖标的及保留价(附拍卖标的清单,拍卖标的权属证 明文件) 第二条权属及瑕疵 甲方保证对本合同项下委托拍卖标的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本合 同签署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拍卖标的的详细清单及详细资料以及合 法、有效的权属证明材料作为本合同附件,并如实向乙方告知拍卖标 的存在的瑕疵。 第三条拍卖标的的保管 拍卖标的由方保管。 若双方约定由乙方代为保管,则甲方应自本合同签署后 合同编号:签约地点:日内将上述拍卖物品交付乙方。如未成交,则由乙方在拍卖会结束后 次日起日内移交回甲方。因交付拍卖物所引起的费用 由方承担;乙方代为保管期间发生的保管费用由方 承担。 交付方式: 第四条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会原则上采取增价拍卖方式,乙方可在拍卖进行中,由 拍卖师根据标的及现场情况调整拍卖方式。 第五条竞买保证金及收取 1。竞买保证金按拍卖标的保留底价以下的比例由 方向竞买人收取。 2。拍卖标的如未成交,收取竞买保证金的一方在拍卖会结束后个 工作日内将竞买保证金退还予竞买人(不计利息)。 第六条拍卖会时间、地点交付地点: 拍卖会时间:(如确因其他原因需改变拍卖会时间、地点的,双方另行协商) 第七条拍卖成交价款结算及成交标的移交 1。拍卖成交后,由方向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价款。 (1)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价款付清后,由方向买受 人移交拍卖成交标的。 (2)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后,乙方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 交确认书》;向买受人提供拍卖标的相关权属证明,甲方协 助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乙方予以配合。 2。拍卖成交价款由乙方负责收取的,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 价款并在权属登记机关同意受理权属变更登记后的个工作拍卖会地点:日内,乙方向甲方转交拍卖成交价款。 3。如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 的同时或甲方从买受人处收到全部成交价款时,甲方应同时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如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则在买受人向甲方或乙方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的同时,乙方即可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 4。权属变更中所发生的各项税费,执行下列项 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5。成交标的移交之前的各项欠费,执行下列项 由甲方全部承担由买受人全部承担(须明确数额) 第八条拍卖佣金及支付方式 1。拍卖成交且买受人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后的个工 作日内,甲方按下列项向拍卖人支付佣金。 按拍卖成交额的; 在保留底价之内,成交价超出保留价部分按。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未加说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 向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乙方未履行瑕疵告知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拍卖标的在保管期限内因保管不当出现毁损、丢失等情况,由 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 拍卖合同生效后,由甲方保管的拍卖标的如出现毁损、丢失、涉 诉等情况导致的拍卖不能正常进行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乙方为拍卖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拍卖中止或终止的,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拍卖中止或终止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双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合同附件,附件具有优先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件一:拍卖标的清单(原件或复印件) 附件二:拍卖标的权属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委托拍卖合同3 合同编号: 委托人: 拍卖人: 签订时间: 根据《》及其它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出售的物品及起拍价 序号 物品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起拍价备注(物品所有权说明) 第二条拍卖人采取网上竞价出售方式出售以上委托物品。 第四条双方商议,在年月日前在网站,对委托物品进行无底价公开竞价出售。 第五条委托人应向拍卖人预交委托保证金元,在委托期间,委托人不能出售委托物品。 第六条?据合同起拍价,在物品公告竞卖期间无人报名参加竞买,允许委托人再一次降低起拍价继续网上挂牌竞价出售,每次挂牌公告期限约七天左右,如果还是无人报名参加竞买,委托人从保证金中支付拍卖人元服务费。 第七条如果在网上挂牌竞价出售期间有人应价,拍卖人只收取竞价结束后最高应价人成交佣金,交割完成后,退回委托人全额保证金;如果委托人拒绝交割,拍卖人从保证金中没收元给最高应价人,没收元作为拍卖人服务费,成交后要求在二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即刻办理交割手续。 第八条如果最高应价人由于人为原因拒绝交割,拍卖人从最高应价人保证金中没收元给委托人,剩余保证金全额归拍卖人所有。 第九条在竞价期间和结束后由于停电、网络或其他客观原因,拍卖人有权宣告本次交易延时、取消和重新开始。 第十条拍卖人根据备注中委托人告知的物品所有权和证照等复印件向竞买人说明物品产权、来源和转户手续费用,如果交易结束后在办理转户过程中出现没有如实告知所引起纠纷,一切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一条委托人委托法律、法规禁止出卖、没有所有权和依法不得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委托人应赔偿拍卖人和买受人在交割过程中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a向当地委员会申请; b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委托人(盖章): 拍卖人(盖章): 拍卖人(签字): 拍卖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XXX 签订地点:XXX 委托拍卖合同4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拍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出售的。物品及起拍价 第二条、拍卖人采取网上竞价出售方式出售以上委托物品。 第三条、委托人如需要拍卖人保管物品的,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物品交付拍卖人。 第四条、双方商议,在年月日前在网站,对委托物品进行无底价公开竞价出售。 第五条、委托人应向拍卖人预交委托保证金元,在委托期间,委托人不能出售委托物品。 第六条、根据合同起拍价,在物品公告竞卖期间无人报名参加竞买,允许委托人再一次降低起拍价继续网上挂牌竞价出售,每次挂牌公告期限约七天左右,如果还是无人报名参加竞买,委托人从保证金中支付拍卖人元服务费。 第七条、如果在网上挂牌竞价出售期间有人应价,拍卖人只收取竞价结束后最高应价人成交佣金,交割完成后,退回委托人全额保证金;如果委托人拒绝交割,拍卖人从保证金中没收元给最高应价人,没收元作为拍卖人服务费,成交后要求在二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即刻办理交割手续。 第八条、如果最高应价人由于人为原因拒绝交割,拍卖人从最高应价人保证金中没收元给委托人,剩余保证金全额归拍卖人所有。 第九条、在竞价期间和结束后由于停电、网络或其他客观原因,拍卖人有权宣告本次交易延时、取消和重新开始。 第十条、拍卖人根据备注中委托人告知的物品所有权和证照等复印件向竞买人说明物品产权、来源和转户手续费用,如果交易结束后在办理转户过程中出现没有如实告知所引起纠纷,一切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一条、委托人委托法律、法规禁止出卖、没有所有权和依法不得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委托人应赔偿拍卖人和买受人在交割过程中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A、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拍卖合同5 委托人(甲方) 拍卖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拍卖标的 (一)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依法拍卖如下拍卖标的: (二)甲方保证委托拍卖标的是甲方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等资料〔见《委托方交予拍卖方的证明材料》(附件 2)〕。甲方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条、拍卖标的的保留价 (一)拍卖标的的保留价由甲方确定后填写(见附件 1)。 (二)保留价需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拍卖标的的鉴定、评估 (一)拍卖标的需要鉴定的,按下列第项方式鉴定。 1。由乙方自行鉴定。 2。委托其他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方承担。 (二)拍卖标的需要评估的,由、方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方承担。 第四条、拍卖期限及地点 乙方于年月日之前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五条、拍卖标的的保管 (一)双方约定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拍卖标的交给乙方,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二)保管地点:。 (三)拍卖未成交且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于拍卖活动结束之日起日内取回拍卖标的。 第六条、拍卖标的的展示 (一)乙方应于拍卖会举行日前日展示拍卖标的。 (二)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应在拍卖标的展示期前将拍卖标的状况制作清单、图片和实物小样等封样资料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拍卖成交标的的交付 (一)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应在乙方收到买受人款项后日内凭乙方的有效凭证将拍卖成交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二)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乙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将拍卖成交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第八条、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 拍卖成交,委托方按照成交价、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未成交的拍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因拍卖产生的实际费用。 第九条、、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 拍卖成交后,在买受人交齐价款,委托人和买受人产权过户或成交标的交付手续办理完毕日、内,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将扣除佣金和费用后的成交价款支付给甲方。 第十条、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 (一)因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三十九条执行。 (二)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的,按本合同 第十四条 第二、五、六项履行。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对保密事项的约定:。 第十二条、保险 双方对保险事项的约定:。 (一)甲方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 (二)拍卖开始前,甲方有权撤回委托,但撤回时应向乙方支付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予以赔偿。 (三)委托拍卖标的鉴定或评估的结论与本合同约定不相符时,乙方有权要求变更。甲方不同意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 (四)拍卖会现场竞价达不到保留价时,甲方可降低保留价继续拍卖。 (五)拍卖流拍后,甲方可连续变更保留价再次拍卖或者撤回委托。 (六)本合同终止前,甲方不得将本合同所载标的另行委托他人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否则需承担乙方损失。 (七)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拍卖标的委托他人拍卖;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不得低于拍卖保留价成交。 (九)当拍卖活动或委托拍卖标的出现法定中止情形时,乙方应当中止拍卖。中止事由消失后,可以恢复拍卖,拍卖时间和期限另行约定。 (十)拍卖成交的,乙方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拍卖结果及相关事项通知甲方 委托拍卖合同6 委托人: 拍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述委托人与拍卖人之间就拍卖下列标的物的有关事宜,经同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 (二)委托人对拍卖人的保证,自已对所委托的上述拍买标依法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或处分权,上述标的未承担任何抵押义务亦没有查封扣押,更不存在纠纷。 (三)委托人保证上述拍卖标的没有任何瑕,或向拍卖人据实全面的说明,如引起纠纷或造成买受人,拍卖人或 第三人的损失的其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四)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保管,保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标的移交期限完毕止。 (五)委托人保证自已不参与也不委托他人代为参与买卖自已所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拍卖成交后,按成交价百分二十支付佣金。 (七)拍卖人有权从买受人交付保证金,拍卖款中自行扣除佣金。 (八)拍卖成交成后,标的物移交由拍卖人日内完成。本合同于年元月日订 委托人: 拍卖人: 日期: 委托拍卖合同7 合同编号: 委托方: 拍卖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拍卖标的 1、委托方自愿委托拍卖方依法拍卖如下标的:持有的实物资产。委托方负责选定评估机构,起拍价需备案。 2、委托方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完整的处分权,承诺根据拍卖方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有关证明文件和详尽资料,说明所有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必要时,拍卖方可以随时向委托方要求提供拍卖标的咨询,委托方承诺配合。 3、委托方应对所提供拍卖标的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因未如实告知相关瑕疵而造成的损失。 4、合同各方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审批、授权、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第二条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在认可的报刊、媒体及网站上发布拍卖公告。 拍卖方应于年月日前在拍卖方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三条拍卖标的的交付(转移)及其时间、方式 1、本合同生效至委托方向买受方移交拍卖标的之前,委托方应妥善保管拍卖标的相关文件及手续。 2、委托方应配合拍卖方组织拍卖标的的展示或查勘。 3、委托方应自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十日内将本合同项下拍卖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资料等交付给买受人。 第四条拍卖佣金的计取 拍卖方收取委托方成交价款5的拍卖佣金。 第五条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1、拍卖方负责拍卖成交价款的结算。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将成交价款按规定支付至拍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买受人付款后10日内将拍卖标的清理完毕,并由拍卖方将成交价款支付给委托方。 第六条拍卖标的的撤回与撤除 1、委托方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方提供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向拍卖方支付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2、拍卖方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撤除该标的,并追究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方声明不一致的;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方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第七条拍卖标的未售出的约定 因未成交或买受方未按约定交割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售出,委托方可以续签合同。在续签的情况下,拍卖方如果在拍卖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能再次组织拍卖并成功售出的,则本合同自动解除,拍卖标的收回并重新选定拍卖机构进行拍卖。 第八条保密约定 拍卖方应对委托方的保留价进行保密。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其他约定 1、拍卖方负责拍卖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协助交易价款的交割。 2、委托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在拍卖前自行办理涉及拍卖标的处置的相关审批、备案、审计手续。 3、拍卖标的为国有资产,委托方除遵守本合同外,还应当遵守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法规、政策。 4、委托方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各拍卖标的。 5、拍卖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拍卖标的。 6、拍卖方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也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各标的。 7、拍卖方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其他方进行拍卖。 8、未尽事宜,可依照拍卖标的的拍卖规则。拍卖规则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9、本合同自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本合同一式陆份,委托方执肆份,拍卖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日期: 拍卖方:(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传真: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附件:《资产清单》 委托拍卖合同8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拍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愿就其所属资产委托乙方拍卖,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委托拍卖标的(详见清单):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三、拍卖方式:(以确定)有底价拍卖;无底价拍卖;投标拍卖。 四、拍卖标的保留价(底价): 五、甲乙双方责任 a。甲方 5。1应对委托标的权属的真实性和标的状况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若甲方未向乙方说明标的的瑕疵而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向买受人赔偿损失。 5。2在委托期内不得单方面将标的再与第三方进行交易,若交易属违约行为。 5。3有责任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竞买人的招商宣传及竞买人的推荐登记工作。 5。4有责任配合乙方做好竞买人现场展示看样的接待工作。 5。5拍卖成交后,协助买受人做好标的的移交及产权过户手续。 b。乙方 5。6负责拍卖活动策划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委托标的宣传资料的编制工作。 5。7负责拍卖公告的发布和竞买招商工作。 5。8负责竞买人的咨询和标的的展示看样工作。 5。9负责拍卖会的实施工作。 5。10按照约定时限和方式将成交价款(扣除佣金费用),转入甲方提供的帐户并协助做好标的移交和过户等工作。 六、佣金及费用负担 6。1拍卖成交后,甲方应向乙方按照双方协议确定底价部分和成交价款中超出底价部分的支付佣金,由乙方从成交价款中一次性扣除。 6。2拍卖会前因甲方原因撤销拍卖标的,中止或终止拍卖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因拍卖活动所发生的公告费、资料费、差旅费、电话费、招商费等全部直接费用;如因政策因素致使拍卖中止或撤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3拍卖标的转移、评估、储存保管、保险等手续的办理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拍卖公告方式(以确定) 省内报刊;全国报刊;省内电视台;全国电视台;上网;其它。 八、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成交后,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按照规定的付款方式收取买受人应付的成交款项,于成交后日内,先向甲方预付成交款项的,并于甲方与买受人办理移交和过户手续无遗留问题后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结清全部款项,并转入甲方指定帐户。 九、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单方面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或通过法律诉讼解决争议。 十、其它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账户: 账户: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拍卖合同9 委托人(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委托代理人:电话:编码: 拍卖人(简称乙方):动产拍卖行 住所: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委托代理人:电话:编码: 根据《深圳动产拍卖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愿就下述拍卖物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1。拍卖物名称:。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包装:。 6。存放地。 第二条拍卖物的交付方式: 第三条拍卖物的估价和底价: 第四条拍卖方式 第五条拍卖期限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乙方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 二、甲方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乙方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验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乙方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属于《深圳动产拍卖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十九条和二十条规定情况的,由乙方先行垫付;其金额在拍卖成交后,从所得价款中扣除。 五、根据《深圳动产拍卖收费规定》,甲方应按成交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乙方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 六、乙方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七、乙方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八、拍卖过程结束,乙方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通过其银行帐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甲方,不得延误。 九、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十、拍卖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七条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深圳动产拍卖暂行规定》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之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条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附件: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影印件共件 1。; 2。; 3。; 4。。 委托人代表:拍卖人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拍卖合同10 委托人: 工作单位: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受托人: 工作单位: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委托事项: 委托人是本次拍卖人及拍卖成功后的产权所有人,因工作时间与拍卖时间冲突,不能亲自办理该房产的。拍卖及相关手续,故委托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在符合拍卖法规的前提下,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与拍卖相关的所有手续; 2、代为到拍卖点进行该房的拍卖; 3、如果拍卖成功,则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此房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事宜; 4、如果拍卖成功,代为办理与出售此房相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暖气、公共维修基金等交割手续; 5、如果拍卖成功,代为支付相关拍卖款项;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和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委托事宜办完为止。 代理人有转委托权,且能转委托权给其指定人员。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拍卖合同11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简称甲方): 拍卖人(简称乙方): 根据《深圳市动产拍卖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愿就下述拍卖物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1拍卖物名称:。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包装:。 6存放地:。 第二条拍卖物的交付方式:。 第三条拍卖物的估价和底价:。 第四条拍卖方式:。 第五条拍卖期限:。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乙方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 2甲方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乙方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甲方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验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乙方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深圳市动产拍卖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十九条和二十条规定情况的,由乙方先行垫付;其金额在拍卖成交后,从所得价款中扣除。 5根据《深圳市动产拍卖收费规定》,甲方应按成交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乙方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 6乙方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7乙方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8拍卖过程结束,乙方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通过其银行帐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甲方,不得延误。 9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10拍卖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七条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深圳市动产拍卖暂行规定》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之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条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盖章): 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拍卖人(盖章): 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委托拍卖合同12 合同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 电话: 住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拍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就下述物品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1、拍卖物名称: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包装: 6、存放地点: 第二条、拍卖物的交付方式 第三条、拍卖物的估价和底价 第四条、拍卖方式 第五条、拍卖期限 第六条、拍卖地点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 二、甲方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乙方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当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险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乙方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五、拍卖成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该款可由乙方从拍卖所得中直接扣除;拍卖未成交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拍卖费用元。 六、乙方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七、乙方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妥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八、拍卖过程结束,乙方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通过其银行帐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甲方,不得延误。 九、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缴。 十、拍卖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八条、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拍卖法》之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条、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拍卖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帐号: 年月日 附件: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影印件共件。 委托拍卖合同13 委托人(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拍卖行(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国家及本地有关拍卖和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愿就下述拍卖物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如拍卖对象为股权及某些无形资产,以下项目应作相应调整。) 1拍卖物名称: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包装: 6存放地: 第二条拍卖标的的交付及其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结果告知甲方。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乙方将标的交付买受人。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乙方,交付地点为,交付方式为(交物交单)。 第三条拍卖物的估价和底价: 。 第四条拍卖方式选择如下第种: (1)估低价拍卖 (2)估高价拍卖 (3)无估价拍卖 (4)标卖 第五条拍卖期限: 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在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六条拍卖标的的撤回和撤除: 1甲方在拍卖公告前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如下费用。 2甲方在拍卖公告后但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的,除应当支付上述费用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已经发生的等费用及因甲方撤拍而造成竞买人所发生的损失。甲方在约定期限不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扣除。 3乙方有足够理由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拍卖活动,并有权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甲方声明的不一致; (2)拍卖标的存在甲方未声明的重大瑕疵; (3)。 第七条拍卖标的未实现交付的约定: 因买受人未交割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实现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 2甲方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乙方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由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3甲方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人民币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险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乙方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如乙方先行垫付该项费用的,在拍卖成交后,从所得价款中扣除。 5甲方应按成交总额的向乙方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乙方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 6乙方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7乙方对其保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8拍卖结束后,乙方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甲方,不得延误。 9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10拍卖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九条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条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委托合同书的格式与样本委托理财合同委托购买合同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委托人(盖章):拍卖行(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 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复印件共件 委托拍卖合同14 合同编号: 委托人: 拍卖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详见附件2《委托拍卖标的清单》)。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以下同),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证明和资料,如实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 第二条 拍卖标的的评估和鉴定广告、运输、保管、保险等费用由支付。 鉴定结论与委托人声明的拍卖标的的状况不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条 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年月日之前在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四条 拍卖标的的交付(转移,以下同)及其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结果告知委托人。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将标的交付买受人。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委托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交付方式为(交物交单)。 第五条 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在交割之日起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的的佣金,支付方式为。拍卖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拍卖交割之日起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由拍卖人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拍卖人代委托人缴纳的应纳税款。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在日内取回拍卖标的,逾期不取回的,按元天支付保管费。 第六条 拍卖标的的撤回和撤除 委托人在拍卖公告前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委托人在拍卖公告后但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的,除应当支付上述费用外,还应当承担拍卖人已经发生的等费用及因委托人撤拍而造成竞买人所发生的损失。委托人在约定期限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拍卖人有权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扣除。 拍卖人有足够理由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拍卖人可以中止拍卖活动,并有权追究委托人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的不一致;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 3。 第七条 拍卖标的未实现交付的约定 因买受人未交割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实现交付的,拍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保密约定第九条 其他约定 1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标的; 2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保留价,不得低于保留价进行拍卖; 3拍卖人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4本协议终止前,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所列标的再委托他人拍卖; 5。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拍卖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按照标的保留价予以赔偿; 2。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二条 其他补充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 委托人(盖章): 拍卖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1 委托方交与拍卖方的证明材料(略) 附件2 委托拍卖标的清单(略) 委托拍卖合同15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拍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拍卖物品及保留价: 广州市天河区沙河广汕路北侧燕塘企业总公司大院(新燕大厦,建筑面积约为14202、12)保留价:。拍卖人不得低于保留价出售拍卖物。 第二条、拍卖人应采用估低价拍卖方式拍卖。 第三条、拍卖人承诺在签定合同后一个月内在我中心指定的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对委托拍卖物进行拍卖。如超过时间仍未处理该拍品,我中心有权收回该拍品另行处理,并没收拍卖公司所交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双方应对拍卖物保留价进行保密;委托人要求拍卖人对其身份保密的,拍卖人应予保密,并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擅自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第五条、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20年月日止。 第七条、其他约定: 1、该拍品按现状拍卖,过户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委托方承担,准确面积最终以房产测绘部门的测绘面积为准,如有变动,成交价不作调整。 2、成交后竞买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6000万元标的款(含拍卖保证金1100万元),30天内支付剩余标的款,过户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垫付,代全部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完毕后由拍卖公司向我中心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及结算清单(并附相关税费原件),待我中心收到拍卖公司申请核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过户税费及土地出让金汇入买受人指定帐户。买受人逾期未按规定时间内付清标的款,委托方将收回该拍品另行处臵,并没收拍卖公司及竞买人所交纳全部款项。 3、买受人交清全部成交款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委托方负责与广州燕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做好协调工作,必须协助买受人与广州燕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办理房产证过户及移交拍卖标的的各项手续,保证移交顺利。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