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合同 推荐度: 塔吊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塔吊租赁合同15篇(精选)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塔吊租赁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塔吊租赁合同1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第1条所述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或设备)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租赁设备情况 2、设备交付 2。1、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甲方应在年月日之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位。 2。2、设备交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填写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3、设备安装与验收 3。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塔吊相关的技术资料。 3。2、设备安装由乙方负责,拆立塔、装卸车的机械费用自行承担。 3。3、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工作、组织验收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 4、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4。1、乙方应支付甲方设备租赁费元(大写:)。租赁费计费方式:起重机在施工现场立塔之日起开始计费。 4。2、设备租赁期限暂定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设备月租赁费为元(大写:)。 4。3、设备租赁费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5、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5。1、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应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 6、设备保管和风险责任 6。1、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乙方,到设备交还甲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2、租赁设备正常运行前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并备案,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租赁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最终赔付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负担。7。设备交还 7。1乙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要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各持一份。8、合同生效与解除 8。1、双方合作过程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作补充。 8。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失效。 出租单位(甲方):承租单位(乙方): 电话: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2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于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向乙方租赁塔式起重机以供其施工使用,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就相关的租赁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到如下协议,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租用乙方中联塔式起重机台,型号为,塔机安装高度以满足该项目建筑屋面施工的要求(不含塔楼的高度),起重臂长米,实际安装臂长是米; 二、租赁期 2。1、租期不少于个月,不足个月租期的按个月计算租金,超过则按实际使用日期计算; 2。2、正常情况下塔机启租日期按塔机经乙方所委托的安装公司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当日起计算,在乙方取得有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检查合格证当日,若甲方仍不与乙方签定交付使用手续,则塔机从该日期第二天起租赁自动生效;如因甲方赶工,按塔机安装调试完成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塔机截止时间甲方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以书面通知停机之日为准; 2。3、乙方塔机(标塔)按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时间进场,在乙方塔机进场后,甲方不及时进行塔机基础施工,不及时向乙方所委托的安装公司提交相关的属于甲方的塔机报装资料的(如:施工方案、计算书、基础验收证明、合同、所需的所有其它文件及盖章等全部资料、手续等)等原因造成塔机不能及时安装、检测的,则塔机起租日以乙方标塔进场之日起15日后之次日开始计算(属乙方原因的除外); 2。4、塔机进退场 2。4。1、塔机进场时间:鉴于乙方新塔机进场投入使用,甲方需提前不少于15日历天以通知乙方进场,以满足甲方及时施工的需要; 2。4。2、塔机退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塔机租金、进退场费用、检验检测费 3。1、租金 3。1。1、塔式起重机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台机; 3。1。2、租金包括塔机使用费和维修检修费,塔机司机工资由甲方负责; 3。2、所租赁塔机按“先使用后付租金”原则租赁使用,交付使用当日(或启租当日)起开始计算租金,月租金在每三月结算一次,于次月5日前支付;超过7天仍未向乙方支付租金的,乙方可选择停机,其停机期间的租金照计;超过15天仍未支付租金的,乙方有权拆除塔机;应付而未支付的租金从第15天(含15天)起以未支付额为基准每日加收5作为延迟付款之滞纳金,甲方不得因此而有异议 3。3、进退场、地脚螺栓、附墙费 3。3。1、进退场费:塔机地脚螺栓费塔式起重机进退场为人民币元整台机;该费用包括塔式起重机运输、安装、拆卸、检测、塔机地脚螺栓、附墙预埋件等有关费用; 3。3。2、不超过塔机附墙规定长度的附墙费由乙方承担,而超过塔机附墙规定长度(垂直距离为4米内)的附墙费将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商定; 3。3。3、进退场、地脚螺栓费在进场塔机安装完成之日(一星期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3。4、以上费用均以不含税人民币计算,乙方只开具收款收据进行收款,甲方以现金、汇款方式将每次结算租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5、塔机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部门检测、验收,其所需的检验费、取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3。6、本单价已含属乙方人员之工伤保险费、医药、物价差、工人安全用品等费用。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与乙方责任范围相关的而使甲方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租金额或费用中优先扣除。 四、安装、调试及验收 1、塔机的拆除由乙方委托有安装资质的单位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安装(拆卸)方案及安装单位资质证明资料,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装拆过程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2、塔机安装完毕,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塔机《使用说明书》中要求进行调试和自检,甲方配合按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报装、报检,直到领取塔机安装使用合格证。 五、甲方责任 1、塔机仅限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工程使用,甲方无权将塔机转至另一工程使用; 2、塔机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无权将塔机作为抵押、转让给第三方或另作该工程之外的其他的用途使用,否则甲方须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省市有关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条例,负责塔机的现场安全管理; 4、负责无偿提供该塔机的用电(每台塔机供电容量不少于35Kw),应在离塔身不大于5米范围内设一专用电箱(电箱内配置隔离开关、漏电开关且参数须符合使用要求); 5、保证塔机在装、拆作业及使用过程中的塔机工作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配备塔机在工地现场的指挥人员和司索人员及配置对讲机、料斗、索绳等塔机作业所需的机具,且保证所提供的司索和指挥符合国家有关安装规范的要求,因不符合安全规范的司索或者指挥而造成的事故及其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6、按乙方提供的塔机平面布置图、附墙预埋螺栓等要求进塔机基础施工及附墙螺栓预埋; 7、及时配合乙方工作人员的维修保养工作,如工地没有工作时,应协调乙方对该塔机进行维修保养。原则上每月累计不少于两天让乙方对塔机进行保养及安全检测; 8、甲方必须保证塔机进、退场道路畅通,提供足够的空间及场地给乙方进行装拆作业。因道路或场地造成乙方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塔机无法进退场的其租金照计; 9、协助保管塔机,以防失窃、人为破坏; 六、乙方责任 1、每台塔机配备持证和技术操作有经验的司机负责开机,司机工资由甲方承担。 2、负责塔机进退场的发货、收货清点及进退场运输过程中的装卸车的安全。 3、按照有关塔机维修保养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租赁内塔机的日常管理、维修及安全操作。 4、乙方维修人员应做到及时服务,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迅速来到现场排除故障,若每次因故障维修超过24小时仍不能修复塔机,则扣除当天租金(双方必须在每次停机超过24小时办理停机签证手续) 5、乙方司机及安装维修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调度以满足施工需要(包括加班),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施工生产。 6、乙方提供的塔机必须保证质量合格,机械状况完好。并向甲方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及相关资料。 7、因乙方塔机司机违章操作与塔机自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负责提供塔机基础设计相关参数和预埋螺栓的安装作技术指导。 七、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所提供的塔机必须满足塔机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及甲方该工程屋面层施工(非塔楼段施工)的要求,若甲方的特别需要而需乙方增加塔机高度或附墙数量时,其所需增加的全部材料、设备费、人工费由甲方承担; 2、塔机的安装位置由乙方根据现场条件、建筑物特点进行布置,当附墙距离大于3。5米时由甲方协助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计算,并出具相应的技术文件书,以此确定附墙方法及附墙杆件制作,其附墙杆件制作、安装所需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3、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程及相关规范进行管理和作业,若发生安全事故,则分清责任,如因塔机本身质量问题或塔机司机违障操作及塔机在装拆过程中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双方若有争议,则按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仲裁结果执行。 4、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任意加设或拆除塔机上的零件及标志、标识等,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5、如因甲方或工程停工造成塔机停机,停机期间租金照计。 6、塔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的附墙及顶升加高所需的时间在计算租金时不得进行扣减计算; 7、本租赁合同为连续不间断租赁合同,不因节假日或气候等任何原因扣减租赁时间和租金。 8、双方往来的函件,应在收到之日起五天内予以回复(急函不超过三天),过期不复则视为对发函件方的默认和肯定 9、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指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的塔机损坏及安全事故,各方均承担属于自已范畴内的损失及责任。 10、乙方新塔机制作配重时所需的材料、人工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完成; 11、乙方及时配合指导甲方做好塔机基础的施工工作; 12、乙方全权委托先生对该工程塔机租赁期间的全部工作及收款事务,其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八、合同履行 1、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时则通过司法途径由工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九、附则 1、本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至租赁完毕甲方付清所有款项,乙方塔机退场后即时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完毕甲方付清所有款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甲方) 承租方:(以下乙方) 根据国家《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甲方将租给乙方,经乙方安装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二、租赁时间(租赁费起止时间)自年月日起至送还之日止(最多扣减春节期间2月份一个月时间,春节放假时间不足一个月按实际停用天数计算,使用期不足半年按6个月计算)。 三、本合同附件,发货单、验收单、对账结算单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租赁期间,乙方对租赁物品要妥善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交回时必须完整清洁,如有损坏、变形、保养不善或零部件缺失等情况,要按租赁物的原价赔偿给甲方。 五、租赁期间乙方要严格按照所租物品的操作规程、保养要求操作使用,在此期间如有安全事故发生,责任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物由甲方负责装车、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用完送还时由乙方负责装车、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不超出范围),租赁物交验地点由甲方指定。装车费及运输费用甲、乙方各承担一次。甲方不负责设备自身的。安装及拆卸。 七、租赁时乙方交付押金元,并提供证明信及身份证等手续,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并给付上月产生的费用,送还物品时必须结清租赁费,如有拖欠,乙方须承担每日滞纳金。乙方如拖欠租赁费超过60天,甲方有随时收回租赁物的权利,且由乙方负担因此产生的维修、拆卸设备、装卸车等费用。 八、乙方租赁的甲方设备需设专人持证操作,因操作人无证上岗,违章作业而对租赁物造成损坏,所产生的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租赁物品的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转租、转让、抵债,更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甲方有随时收回租赁物的权利,否则,将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4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塔式起重机(下称塔吊)租赁,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工程需要,向甲方租用型号为塔吊台。租赁期从正常运转之日起,至乙方退租之日止(中途不得报停)。乙方租赁起算日期为乙方签名。 二、本塔式起重机租赁价格为元日。 三、付款方式 四、乙方委托甲方派具有专业安装资质的人员安装,乙方承担进场费,出场费,安装费,拆卸费,验收费计每台元,合计元。上述费用。甲方应具有塔机合法有效的资料,乙方应做好塔吊安装前的准备工作,路道和电源等。 五、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提供相应塔吊的基础图。由乙方负责购买基脚螺栓(双螺帽)和塔吊基础的施工或租赁,并验收合格。如因塔基的质量造成损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六、乙方应做好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甲方提供的使用说明书进行塔吊的操作和保养。乙方应聘用具有特种作业许可证的塔机驾驶员,塔机不得违章和带故障运行,如因上述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甲方出租的塔吊保证性能良好。甲方承担塔吊的正常磨损和日常维修。甲方在此项工程,每台塔机提供一根新的主钢丝绳,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 八、乙方不得将甲方塔机租赁,转让,抵押。租用结束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结算租金。 九、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合同,如有以上的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如乙方租金支付延期,甲方有权停机直至拆除塔机,并按所欠租金的每日加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十、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有争议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合同签订: 日期: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项目部(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订立,甲方同意将一台QTZ塔吊租赁给乙方,用于程家桥路258号厂房垂直运输使用,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机械配套及价格: 1、甲方出租塔吊一台及一切配套设施。 2、甲方配备随机负责驾驶工上岗操作证一名。 3、价格:该工程主体结束为止,租金按每月计算,机械租费元月,甲方配备随机负责驾驶工上岗操作证一名,其工资由乙方负责支付给甲方。在每月月底按时支付当月租金,如逾期缴纳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月按租金百分之一计算)。 4、甲方设备进场后,安装调试通过使用,乙方支付进出场费元正。 5、基础预埋件押金元,到工程结束预埋件无损坏,押金退还。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拆卸等工作,费用有甲方自负。 2。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由甲方负责,费用有甲方自负。 3。甲方委派的随机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制观念和高度的责任性及上海安全操作规程。 4。甲方委派的随机人员必须一切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如乙方临时决定需要通宵作加班的,甲方随机人员必须操作跟班作业。 5。如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司机立即通知或派人修复,造成停工白天超过8小时,扣除当天台班,停工超过二天,扣除七天租金。 6。甲方提供租借设备和安装拆下设备的资料,甲方负责申报,领取合格证书。如安全部门验收不附合,罚款有甲方负责。工地造成停工费用在租金内扣除。 7。运输、安装、拆卸、维修和保养出现的安全事故有甲方自负。 二、乙方责任: 1、甲方委派的随机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制观念和高度的责任性。严禁乘人超载,如果出现造成的安全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安装拆卸前乙方确保大型机械进出场的道路畅通,以及安全防卫设施。 3、乙方提供甲方配备随机负责驾驶工住宿。 4、如乙方发现问题立即向甲方配备随机负责驾驶工回报。 三、租赁日期:安装申报,领取合格证书后开始至乙方工程结束前15天通知止。 (租赁日期:) 四、补充内容: 五、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遵守。 六、此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待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塔吊租赁合同6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恪守。 一、承租设备情况概述 1、出租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 2、规格、型号:中联5610; 3、数量:壹台,使用高度:110M; 4、出租设备使用地点:星沙大道与漓湘路交汇处,即楚天五期8商住楼工地; 5、租赁时间:约20个月。 6、计费起止日期:塔机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运转后2天内,双方应共同验收,验收之日为设备启租日,若因乙方原因延迟验收,则视为启租开始;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且满足拆除条件之日为设备租赁费终止日;中途不能报停,直至工程完工;春节期间优惠15天。 二、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按元台总包干(含检测费、安装拆卸费、进出场运输费)。其中塔吊到位检测合格后付款120xx。00元,塔吊到顶后付8000。00元,拆除后付6000。00元。 2、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其月租费为月(此价为不含税价)。不足壹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510。00元天。 3、付款方式:塔机按月办理结算单。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如未能按期付款,每迟延一天则按月租金0。3标准加收迟延履行金,超过10天未支付租赁费甲方有权停止设备使用。停机期间,正常收取费用(含设备租金、人员工资、食宿费用),且甲方不承担乙方因停机而造成的损失,拆除费用从定金中扣除(协商付款除外);乙方退租之日,双方必须结清全部费用,逾期乙方未付清费用,甲方有权将设备停留在施工现场,不予折机,设备停留时间和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挪动、拆迁甲方的设备。 三、甲方责任 1、塔机地脚螺栓购制、预埋、附墙的购制、预埋由甲方负责;基础制作、附着距离超过4M的增加费用、道路、场地不符合安拆条件的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须提供准确的塔机相关资料,保证塔机零部件在租赁期内整个使用过程中完好;塔机安装后负责报验检测合格。操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乙方的合理指挥。 3、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顶升加节和日常维保工作。 4、保证塔机能正常运转使用,每月累计维修不得超过72小时,设备完好使用率在90以上。 5、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编制工作及向乙方提供安拆方案、安装资质、合格证、基础图。 四、乙方责任 1、负责配合甲方塔吊安装前的申报工作,并准备好基础隐蔽资料(经项目部、监理部盖章认可)。 2、乙方作业人员不准违章操作和指挥,如不听劝告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任何人员不得操作甲方设备。 3、负责甲方进出场的条件,如设备电源至塔机底座,照明,道路平整畅通等及所耗电费。 4、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及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报检;由于建设方的图纸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20吨吊车正常装拆塔机,所超出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5、塔吊使用及停机时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塔机及各附件的保卫工作。 6、乙方应负责附墙时搭设防护架及上塔吊的安全通道。 7、顶升、附墙、维修保养应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时间。 8、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管好设备,如有毁损或灭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9、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所租赁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附件或配件;不得擅自转移使用地点或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设备作为自家财产进行抵押,违反此款规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设备,乙方所交定金不退且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0、乙方应提前7天提出书面报停,报停后如因乙方未结清所有费用或不能满足拆除条件,甲方不予受理报停,费用照算。 五、安全责任 1、设备使用期间,乙方负责监督操作人员按章操作,坚决禁止违章操作;由于乙方人员监督不到位以及违章指挥作业或指挥失误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因甲方设备质量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六、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未安地脚螺栓或30天内未安装塔吊,要按月租支付租金,并承担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未安装之前的租金费用。 七、争议的解决:有关合同执行中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概由违约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均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7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工程需要,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肌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设备简介:QTZ63贰台 二、设备使用地点:光谷一路 三、租赁时间: 20年2月10号至20年12月10号,租期10个月。月租29500元(含进出场费、安全、报验)。甲方原因:(1、脚于架等物阻碍塔吊降节。2、场地道路使乙方车辆不能进出。3、按合同款未付清又不能达成新协议。)使设备无法出场,则视同甲方按合同继续使用乙方设备,租金连续计算至乙方设备出场之日止。因甲方原因使己方设备进场后迟迟不能安装,则按设备进场后第七天开始计算租金。 四、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设备租金壹台每月29500。00元整(贰万玖千伍佰元整),不含塔吊司机工资,租金按月结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当日开始计算租金,租金每月结算。停用设备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认可后租金终止,余款塔吊拆除之前一次付清。 2、设备租用的最后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每月按30天) 3、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以乙方出具的收款凭证或甲方汇款凭证为准(以上价格均不含税金)。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负责塔机的基础施工,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报检。 1。2租赁期间享受租赁设备的使用权,乙方必须确保甲方使用。 1。3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做好升节,附墙服务,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1。4维护施工场所正常秩序,保证乙方人员、设备不受外来侵害,承担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和机损事故责任及相关的经济损失。 1。5负责操作人员的工作餐、住宿及工资。 1。6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不强令司机违章作业,允许司机每天抽出少量时间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负责提供吊具及吊具的安全。 1。7设各所需电源送至设备底部,配置单独的标准配电箱,并承担设备耗用的电费; 1。8塔吊安装、拆除退场时指派一名有经验人员协调有关事项(并提前十天通知 1。9如该工地塔吊存在多塔作业,附近有高压线、塔吊位于主干道上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专家论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协助配合完成资料。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向甲方提供设备基础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参与设备基础定位以及基础完成之后的验收工作,向甲方提供塔吊相应的各种技术资料参数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证。 2。2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在所租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2。3甲方违约欠款,乙方有权停机,有权提前拆除租赁设备,并向甲方追索相关经济损失。 2。4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派人修理,24小时内必须到现场排故。 2。5确保塔吊使用期间的安全并承担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的全部责任。 2。6随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7起重设备进场安装,拆卸过程中的运输,吊装,装卸人员均由乙方负责,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运行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l、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确保资金支付,否则乙方有权采取各种措施及单方面停机,如甲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必须按合同应付款每月向乙方支付3的滞纳金。 3、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报装、报验资料。 七、其他: 1、设备租赁期间,甲方如遇特殊情况而需停工,租金照常计算,可书面通知乙方撤出塔吊司机,扣除司机工资,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设备转租给第三方使用。(设备租赁期跨越春节,乙方减去7天租赁费)。 2、该项目塔吊报停后。如区安全站要求该塔吊拆本项目脚手架,安全站管理员不在拆卸告知书签字,则有甲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补充规定,其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出现争议,必须在乙方管辖范围内的人民法院裁决执行。 6、各种合同费用付清,塔吊撤除退场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8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六建集团设备租赁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租赁费及操作人员数量:设备 名称设备型号臂长(米)高度(米)附着次数数月租赁费量配置数量工资 包干费高塔QTZ63450120513500。00x5 32000。00操作人员操作司机 注: 1、本合同塔吊起重性能依照QTZ5011塔吊性能量提供使用。 2、上述租赁设备含附属部件 《安装拆卸合同》(见附件一)执行。 3、月租费不含安装、拆卸及调试费用。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及调试费用按双方签订的《设备 二、租赁设备用途:设备用于大曌国际二期7、8、9、10、11项目。 三、租赁期限 自租赁设备在本合同施工现场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并开始使用至年月日。 四、租赁费结算办法: 1、甲乙双方于当月5号前办理上月租赁费结算手续,甲方于次月20号前付清上月租赁费,乙方按规定出具发票。 2、租赁设备操作人员工资由甲方按月支付。 3、租赁时间不足一个月时,按实际工作天数收费(收费标准为月租赁费30天租赁天数)。遇春节放假期间,租赁费按50计取。 五、租赁设备的交付及返还 1、租赁设备在合同约定施工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开始使用之日为设备交付之日。 2、乙方开始拆卸租赁设备之日为租赁设备返还之日。 3、租赁设备交付及返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制作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1甲方负责租赁基础施工,施工质量必须满足塔吊安装使用要求。并做好施工记录、隐检记录、地基钎探报告、混凝土强度等级报告。 1。2甲方负责提供熟练合格司索、信号工,需持证上岗(操作证复印件交乙方存档备查)并按施工安全规程指挥起重作业,严禁起重工违章指挥或超负荷作业。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2。1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和市建委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安全装置齐全灵敏,符合技术要求。 2。2乙方随设备配备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证件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备查),技术熟练,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甲方的管理。 2。3设备操作人员按乙方设备管理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做记录,负责设备进出场签认及每月月租赁费签认工作。 2。4乙方应安排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管理和监督设备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安全运行。在工作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市区应在2小时、郊县应在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场维修,一般维修时间不超过4小时,月累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3天。 2。5乙方应提供相关设备施工技术方案(含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编制等)。 2。6在操作过程中,若发生机械和安全事故,属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属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 2。7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双方另行签订《设备安装(拆卸)合同》。 七、安全施工 对双方具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另行签订补充《安全生产协议》。(见附件二)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租金,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拖欠的租金数额拖欠天数。 2、如租赁设备维修累计超过3天(不包括3天),乙方按超出相应天数按台班费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月租赁费中扣除。 3、由于项目部原因致使设备无法拆除,在此期间乙方正常收取月租赁费。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设备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施工完毕、账款结清后终止。 2、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9 出租单位: 杭州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 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由乙方承建了南昌XX二期区工程,需临时租用甲方的5013塔吊贰台,安装高度40米,80(5710)塔吊贰台,安装高度75米,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出租。为明确租赁原则及双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特订立下列租赁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圆满顺利完成双方的共同职责。 一、租用期限: 根据乙方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需租用甲方的塔吊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以实际租用进出场日期为准)。如需延期租用,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征得甲方同意后继续租用。 二、租费计价方法: 根据乙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计价方法计算租费:塔吊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塔机检测合格(出具证书)至乙方向甲方报停之日止计算租赁费,按月计价,塔吊租费基价: 1、5013每台玖仟伍佰元月(包括附墙、维护费、保养费及资料费)。 2、80(5710)每台壹万壹仟元月(包括附墙、维护费、保养费及资料费)。 3、塔吊预埋底架每台伍仟元。 4、塔机检测合格并出具证书即日开始算租费,实际使用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算。 5、以上租赁费不含税。租费不含塔吊司机工资。春节放假期间租赁费双方平摊,但免收租赁费时间不超过十五天。 三、塔吊场外运输费及安拆费: 1、塔吊场外运输费及安拆费,合计为每台每次贰万伍仟元(此价不含税),由甲方包干使用。 2、乙方补贴甲方塔机监控系统(黑匣子)费用壹万元整。 3、塔吊停机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拆卸的,租费按实际耽误天数向乙方结算。 四、塔吊司机工资:塔吊司机由乙方自行安排,工资不在租费内。 五、付款方法: 1、合同签订后塔机进场安装完毕,初次安装费、检测费等塔机检测合格后,乙方暂付塔吊进出场费伍万元,塔吊基础脚标准件贰万元,及塔机监控系统费用壹万元。地下室顶板施工完成后一个月内,再支付塔吊进出场费伍万元,及前几个月的塔吊租赁费。 2、租费在次月日支付塔机租费,塔机拆塔退场后在15内一次性付清租赁、拆卸等费用。 3、乙方如不能按时支付月租费,超过二十天收取滞纳金,每延迟壹天收取滞纳金5,并有权停机,租费照算。 六、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的共同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行政部门颁布的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安装和使用单位的安装操作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均须相关机构培训且持有效证件上岗。 3、设备安装完毕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参加验收。验收合格由双方签字后方可使用,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甲乙双方均有维护设备完好的义务。各自应制定相应的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与设备相关的安全技术资料工作。 (二)甲方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认真安排塔吊进场计划,保证乙方按时使用,负责提供塔吊基础图及预埋件图纸。 2、及时完成塔吊的安装工作,以利塔吊的检验及验收工作。 3、负责塔吊的检测,并做好使用备案。 4、每月定期派出保养维修人员对塔吊进行检查、检修、维护、保养及填报资料,便于塔吊的正常使用。 5、塔吊如发生故障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理,尽可能利用空闲时间积极修复,修复时间区2小时赶到现场,区或异地按路线而定。区在8小时不能修复的,免收壹天租费。区及异地按区修复时间中另增加路途时间。对无故不修的甲方责任,加倍扣除租费,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为施工现场服务思想,积极配合完成施工任务。 (三)乙方责任: 1、塔吊基础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承载力,本塔吊基础承载力应满足为20吨平方,以乙方工地工程师签字为依据。 2、确定塔吊进场日期,日期提前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于两天前做好场地准备,保证电通、路通基实。电源接至塔吊底部,按要求设置电箱,电源开关及防护接地装置、电压应保证380伏35千瓦要求,排除塔吊安装或拆卸过程中的一切障碍物及脚手架,保证塔吊降之高度8米,保证塔机拆除时25汽吊到塔机基础的。路基扎实,如因工程原因无法达到的超出费用由乙方承担。 3、按甲方要求保质完成塔吊的设备基础及附墙预埋件的预埋,并保证尺寸准确性。 4、合理布置吊运构件和材料堆放位置,吊装物绑扎牢固,由于绑扎不慎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以甲方吊钩为界)。 5、提供甲方在设备的安装、拆卸过程中所需的电源、气割、电焊机等设备。 6、塔吊在乙方使用期间,乙方必须按照塔吊安全使用规范执行,并由专人负责指挥及调度,以免发生班组纠纷及事故。 7、塔吊设备基础及塔身附着点预埋铁件等(附墙超过8米均由乙方负责)。 8、配合甲方做好塔吊的使用备案。 七、合同签订后,如乙方原因无法履行或中途停工需要塔吊提前退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付补偿损失费 万元。 八、租用期间乙方或第三者原因造成塔吊损坏,或由于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并负其它责任。 九、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分清责任,甲乙双方各负其责。 十、本合同未详之处或因违约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通过诉讼解决。合同修改处需双方盖章,否则修改内容无效。 十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各执贰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有效,货款两讫后无效。 甲方(盖章):杭州XX公司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市众森国际花园二期区工程项目部 塔吊租赁合同10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项目施工中需要塔吊,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法中《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1条:租赁设备概况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台) 吊钩高度 臂长(m) 基础方式 1 塔吊 qtz6018 1 根据需要 60 予埋节式 第2条:费用组成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塔吊进出场费(元台) 基础预埋费(元台) 月租费(元台) 1 塔吊 q6018 注:1、塔吊月租费包括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和每台塔吊3个司机的人工费等 第3条:费用的组成及结算方法 3。1费用的组成原则 3。1。1本合同各项费用是依据由乙方编制甲方审定的设备施工方案,在参照了当期当地同类设备市场租赁价格后双方所商定的。若未发生3。1。2条款中所列各项,价格一旦确定,则合同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各项费用。 3。1。2若发生下列内容,所增减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1。2。1由于甲方原因,所租设备改型或设备参数增加或降低。 3。1。2。2由于现场原因,原设备施工已无法实施。 3。1。2。3由于现场原因,设备在报停后无法及时降拆、退场的。 3。2停置处理 3。2。1塔吊进场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发生停置,则乙方按正常租赁费的50计取费用。 3。2。2塔吊在租赁期间,由于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发生连续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处理,停置期间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费的50计费;如果设备发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费计费。 3。2。3如果设备要发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计费。 3。2。4塔吊书面报停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延期退场,则乙方按照正常租赁费的40计费。 3。2。5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报停或启用设备。 3。3费用支付 3。3。1费用计取时间:塔吊从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项目经理部书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没有启用该设备,则从上述之日到正式启用之日视为设备停置期间,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条执行。 塔吊安装完毕,甲乙双方应该及时组织验收,非乙方原因,甲方应该在安装完毕2日内同意验收,否则,从安装完毕后的第3天塔吊开始计取租赁费。 甲乙双方约定,设备租赁不足整月的计费方法,按照相应设备的月租费除以当月天数换算成的日租费,乘以天数。 3。3。2租赁费支付 租赁费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递交当月结算单,甲方经审核签字后于当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费用。 3。3。3设备进出场费: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随当月租赁费支付乙方全部进出场费50,设备拆除后,随当月租赁费支付余下50的进出场费。 第4条甲方责任 4。1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设备安装拆除技术方案》和其它涉及设备正常使用的有关技术方案,方案一旦审定,双方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甲方负责设备的。现场定位和基础施工,达到方案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 4。2确保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设备安装、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塔吊使用过程中的吊钩以下的各种吊具由甲方解决。 4。4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 4。5负责机械设备在现场停置期间的保卫工作和机械设备的防护工作。 4。6甲方负责协调与周边的关系,保证设备运转不受影响 4。7甲方无偿为乙方人员提供工具房和宿舍,为乙方驻场人员创造饮食条件和取暖条件,饮食费用自理。 4。8提供满足设备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电源,一次电源箱距离机械设备中心不超过5米,电压确保在361v399v范围内,设备发生的电费由甲方承担。由于现场电压不稳,造成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维修费用。 4。9负贵搭拆设备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和环保防护,保证达到相关标准。 4。l0甲方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双方约定的用途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指挥作业,禁止违章指挥,甲方承担违章指挥引发的安全责任。若未按双方约定用途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指挥作业,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并照常收取租赁费用。 4。11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租赁费用。甲方无正当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费用,乙方可在递交当期结算单25天之后暂停为甲方服务。 4。12设备拆除退场前3日内,甲方应该付清全部费用。 4。13甲方对于乙方的任何罚款,甲方应该在罚款单开具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视为罚款无效 4。14甲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责任。 第5条乙方责任 5。1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甲方的要求,编制塔吊技术方案。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行业规定。 5。2负责设备的进出场(进场运输、安拆和退场运输),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技术方案进行施工。 5。3根据甲方的工作负荷情况提供足够用的塔司,如为满足项目24小时施工需要,保证配备每塔3名司机。 5。4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司机服务配合不按服务规范要求进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 5。5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承担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保养费用。 5。6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每台设备停止使用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超过期间的相应设备的租赁费,扣减费用按照日租费乘以超过期间天数的两倍计。 5。7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听从甲方指挥、安排。 5。8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现场的塔吊进行管理。 5。9负贵设备司机操作过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10乙方承担由于设备本身问题或司机误操作引发的安全责任。 第6条争议 6。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其它机构解决。 第7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方案变更、增项,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 第8条合同份数 8。1本补充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8。2本补充协议副本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11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签名: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名称:QTZ20。25米塔吊一台,独立高度。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标准,每天元)不含税费。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押金元,塔吊租金按每月支付陆千元,预计用叁个月 4。预订日期如果完不成,需提前半个月来续签合同,如果不来续签合同出租人要承租人负法律责任。 三、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1、承租人对租赁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赁物返还经双方检查验收,必须能正常运行使用,如造成租赁物人为损坏、丢失,由承租人照价向出租人赔偿。 2、在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费、材料费、配件费均由出租人承担。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变更: 1、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新物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意将租赁物资转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物,如有发生,承租人应向出租人赔偿所有的损失。 五、其他约定: 1、进场的拉运费、安装费由承租人承担。 2、退场装卸费、拆卸费、拉运费由承租方承担。安装费、维修费、电动机损坏、人工工资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计费时间: 1)、租金计算按安装调试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截止日期按退单日期计算。起止时间双方签订协议为合同附件。 2)、如冬季不退还,按南疆供暖日期计算。 4、由承租人人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运行时,申报出租方,办理退还塔吊建筑机械的协议手续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后,签订很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塔吊产权确定: 本台塔吊起重机的产权甲方所有,双方均已确定。未经甲方认可,严禁将塔吊位移或转租。 二。标高部分: 甲方出租给乙方QTZ5010(自升式)塔吊壹台,标准高度32米,12节。收押金壹万元台(签订合同时收取,以开收据为准),塔机租金:玖千元整(小写:9000元),以每月30日计算。塔机租金的计算从安装完毕之日起至报停拆除(租金收清)之日止。台班收取不因现场停电,停水,停工,节假日等各种原因终止;押金不作租金,退机时如无损坏,如数退还,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注: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适时安装塔吊,安装完毕进算租金)。必须保证从塔吊标节中到49。2米位置能吊600升混凝土一灌。 三。维修及维护: 塔机安装时,塔机经甲,乙双方验收交付使用后,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材料费单件一次性在人民币大写肆佰元以上由甲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塔机租用期满,结清一切费用及办理完相关的手续后本合同自行解除。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违约方并赔偿对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13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第1条所述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或设备)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租赁设备 1。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机组人员的操作资格,以及市建委核定的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1。3、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合格检测报告,技术性能良好。 2、设备交付 2。1、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乙方应在年月日之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位于。 2。2、甲方变更上述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无法交付租赁设备也需要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因未能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2。3、设备交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填写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 3、设备安装与验收 3。1、乙方应在2。1约定的交付时间14天以前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技术要求,并指派专业人员协助甲方完成设备基础的施工工作。 3。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机械设备基础施工方案并负责设备基础的施工和提供汽车吊。基础验收后将相关技术资料复印件由甲方盖章或甲方代表签名后交付乙方签收,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3。3、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一份现场平面图,提供坐标尺寸及详细的地质资料,标明设备位置。甲方负责提供专用的一级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提供充足的组装场地,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作业方便。若因现场不具备安装、拆卸和设备运行条件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5、设备安装由乙方负责,拆立塔、装卸车的机械费用由甲方承担。 3。6、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工作、组织验收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配合乙方进行验收。应当有双方代表参加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4。1、甲方应支付乙方设备进出场费元(大写:),甲方应在设备进场时支付元(大写:)。 4。2、设备租赁期限暂定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设备月包干租赁费(不计加班)为每月元(大写:)。 4。3、设备到场时甲方支付进出场费和前三个月的租赁费,以后费用按月结清。如甲方拖欠租赁费,乙方有权停塔,停塔期间照常收取租赁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4。4、本合同价格是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报价经充分协商确定。本合同价格己经充分考虑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诸种复杂因素和一切必需的费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论发生其他任何情况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变更合同价格。 5、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5。1、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设备发生故障,乙方维修人员白天应在8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损失。乙方塔机故障维修保养而停机每月少于48小时,属于正常维修,甲方不扣减租赁费用。因维修或保养停机每月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按实际停机天数扣减租赁费用。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因停机造成的其他损失。 5。3、乙方负责为租赁设备配备机组人员三人,其中包括机长一人。机组人员要接受甲方的指挥,配合施工,保证租赁期间24小时待命服务。对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无故刁难甲方施工人员的机组人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予以更换。乙方配备的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4、甲方应配备足够的专职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信号工不得违章指挥。如因违章指挥或挂钩不当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5。5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修理塔机。因甲方擅自操作修理塔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司机自己操作而发生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5。6、多台设备作业时。甲方应制订详尽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信号工和机组人员作出书面安全交底。 5。7、甲方负责提供住宿,保证机组人员必要的休息。 5。8、当塔吊需要锚固(外用电梯需要接高)时,甲方应在7日前通知乙方。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和需求,认真做好预留孔洞和作业平台的搭设等准备工作。 5。9、乙方应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运行档案和日检、月检记录。 6、出租变更 6。1、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甲方,租赁设备新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6。2、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塔机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6。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移租赁设备;否则,因甲方擅自转移设备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设备保管和风险责任 7。1、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甲方,到设备交还乙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租赁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最终赔付责任按照甲乙双方在事故中的实际责任负担。 8。设备交还 8。1甲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或甲方交付邮局的时间为租赁费计算的截止时间。乙方收到归还设备的通知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与甲方办理设备交还手续。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要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各持一份。 9、。纠纷解决 9。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履约,守约方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材料,说明有关情况和索赔要求。收到此类资料的一方应当在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超过7天不答复视为同意提出书面资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约方通知或应当知道对方违约的情况后28天后不向对方提出书面资料,视为放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请求。 9。2、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纠纷,先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10、甲乙双方代表及联络方式 10。1、甲方指定为乙方的履约代表,其在履约过程中的签字与乙方盖章或乙方法宝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约代表的通讯地址:,电话:。10。2、乙方指定为乙方的履约代表,其在履约过程中的签字与乙方盖章或乙方法宝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约代表的通讯地址:,电话:。10。3、履约过程中发生文件传递应当用书面形式。可以交由对方履约代表签收,或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通过邮局递交。按照上述地址将有关文件递交邮局即视为文件己经送达。 10。4、甲乙双方改变履约代表,应书面通知对方。因未通知对方而造成的损失或其他法律责任由未通知一方承担。 11、合同生效与解除 11。1、双方合作过程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作补充。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失效。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签定日期:年月电话: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签定日期:年月日日 塔吊租赁合同14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使用单位:(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机特签订本合同。 一、塔吊基本参数 1、塔式起重机型号生产厂家: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厂编号:1502TC01300359 出厂时间:20xx。5 2、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最大起重量起重臂有效长度二、塔吊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塔吊仅限于市,用于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塔机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塔机的使用权。 四、甲乙双方安全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机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的塔式起重机,不得提供国家明文淘汰和报废的产品。 2)、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机必须具有在产权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手续。 3)、甲方负责办理渭南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报装手续和渭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有检测手续。 4)、甲方负责塔机的安装,附墙与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并报乙方和监理审核同意后,并办理白水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安装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甲方负责该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顶升、附墙和维修保养全部工作内容,其附墙预埋件和附墙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5)、如果甲方无安装资质,则由乙方委托有装拆资质的单位进行以上工作,并签订装拆、顶升、附墙的公司。 6)、甲方负责吊钩以上和混凝土基础以上的塔机性能完好。 7)、塔机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司机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8)、甲方为该塔吊配备司机(持有证件)6人,应按操作规程施工。由乙方负责食宿,甲方负责工资,劳资关系与乙方无关。甲方为司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甲方在塔机进场前10天向乙方提供塔机基础图,制作塔机基础。 10)、甲方司机应每日严格填写机械设备检查、运转、维修和保养记录。 11)、甲方向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机管理手册,渭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合格报告。司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塔机出厂合格证,塔机生产许可证,自检资料运转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等相应资料复印件,便于乙方进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退场时回收。 12)、甲方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和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在工作工程中,甲方若不能对塔机故障进行及时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扣除甲方相应天数租赁费;若连续3天未能恢复正常运转,则2倍扣除天数租赁费。 13)、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甲方承担分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塔机进行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安全的义务,如若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负责塔基砼基础和预埋件的预埋技术质量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若乙方原因塔机未能通过渭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造成塔机停用仍需付租赁费。 3)、乙方负责提供塔机专用电箱和符合要求的电源及容量。 4)、乙方配备相应人数的司索和指挥(持证上岗)。并不得强迫甲方司机违章作业或超负荷作业。 5)、乙方对塔吊进场、退场、拆除等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设施状况进行勘察并做周详安排,确保塔机运转、安装、检测、维修、保养、进、出场顺利进行。 6)、在塔机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积分原因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机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停机时间的日租金。 7)、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 8)、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9)、塔机退场时将塔机的相关资料退还给甲方,不得扣留。 10)、乙方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负总包单位的法律义务与责任,并对甲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11)、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支付塔机租赁费用。 五、费用支付 1;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结算 2;每月25日前支付租赁费用。 3;若设备租赁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结算。 4;因天雨关系照常计费。 5;安拆费、进出场费。 6;塔机检测费。(甲方负责承担) 7;电费由乙方承担。 8;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的塔机上随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缴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根据有关程序进行裁决。诉讼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各执壹分,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预付定金后生效。 出租单位:(甲方盖章)使用单位:(乙方盖章)委托代理签字:电话:地址:年月日委托代理签字:电话:地址: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15 承包方(甲方): 租赁方(乙方): 甲方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塔机事宜,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议定本租赁合同事项条款如下: 一、租赁塔机名称(型号、规格):QTZ63(SLP5013) 二、租赁时间:乙方设备进场安装完毕双方自检合格之日起至甲方通知拆除当天为止。 三、预计工期:12个月(如果甲方原因使用不满三个月按三个月收费) 四、收费标准 1、塔机月租金元月。 2、塔机操作费:前期2人操作,每月工资3500。00元,增加到四人操作每月工资4500。00元(两个操作人员,两个指挥人员)。 3、最后不足一月使用时,按日租金计算。 五、付款方式:(本条款按第四条收费标准逐台核算); 1、塔机进出场费共贰万捌仟元整,乙方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甲方支付进出场费壹万伍仟(15000。00)元,安装完毕双方自检合格后支付进出场费余款13000。00元。 2、塔机安装完毕并经甲方监理和乙方验收合格之日一个星期之后第一天起算租金。 3、塔机租金从正式起动计算之日90天支付一次,拖欠时间超过5天,乙方将按租金20天收取滞纳金,拖欠时间超过7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操作人员工资当月发放,超过十天,操作人员有权停机, 六、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该塔机在合同期限内使用权属甲方。 2、塔机安装期间,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需要制作塔机基础,基础应达到《塔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要求,并对制作塔机基础负责,同时提供安装时间、电源,租赁过程中吊钩以下(除料斗外)部件费用由甲方承担。工地塔机日常保养所须的油料及配件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保证塔机24小时正常工作。 4、甲方有保护塔机的责任和义务,如果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吊运。 5、甲方在使用塔机计费结束前,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该塔机正常拆出的障碍物已清除,拆塔道路畅通,免费提供拆塔所用的钢管及架子,配合乙方共同完成拆塔工作。租赁截止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截止时间(并付清租赁费时间)为准,该时间为计费结束时间。 6、租赁期间甲方应按照有关施工法规定及工地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塔机操作规程对塔机操作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将操作人员的每月考勤及工作表现评述及时反馈乙方。 七、乙方权利及责任 1、该塔机产权属乙方。 2、乙方负责塔机的安装调试,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达到运行标准。 3、乙方应保障该塔机正常运行,若出现故障,应立即组织力量维修排除,一般故障必须在5小时内排除,较大的故障在48小时内排除,若超过48小时,按日租金3倍扣除租金。每月不得超过一次,乙方塔机每月有2天维护保养时间(保养时间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操作人员应与甲方签订有关上岗手续,认真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正确指挥及工作安排,乙方操作人员离开工地,必须征得甲方主管同意。 5、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塔吊因本身机械因素(含塔吊倒塌、塔身断裂、大臂断裂等),造成的。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 6、塔机使用的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保证甲方正常施工,如因乙方塔机证照不全,造成停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补充协议: 1、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塔机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因乙方操作员操作失误造成的人员伤亡及损坏甲方财产,造成的一切损坏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操作人员由甲方提供食宿,不另收费。 3、第一次安装高度30米,增高费从增高之日起,每增高一节(2。0米),每节每月增加壹佰伍拾元计算,附墙按250元道月租费(两道)。 4、此塔机租赁价格乙方不开具发票。 九、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支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