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股份制合同 推荐度: 工厂合伙人股份制合同 推荐度: 股份制公司协议书 推荐度: 股份制合作的协议书 推荐度: 股份制合作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股份制合同(实用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股份制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股份制合同1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共同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甲:,身份证号: 乙:,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该项目位于,总投资为万元,甲乙双方各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 第二条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第三条该项目由双方共同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双方所有,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加油站对外承包时,先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再由甲方代表双方签定经营协议。 第五条加油站的固定资产和经营收入由甲乙双方各按50比例共同拥有。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甲方50、乙方50比例共同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在合作期间,如果有一方转赠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应提前通知对方。 第八条如果有一方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对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对方,对方可根据市场价格优先购买。第九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一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3、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股份制合同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签署本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领域 (一)共同合作出任拟到海外上市的公司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凡是乙方在境内外承揽到的拟进行股份制改造、到海外上市的企业或其它资本运作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甲方合作,共同担任该等企业或项目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为企业提供包括股份制改造、资金融通、资产重组、上市策划、创业投资、协助股票承销等业务在内的一条龙服务。 (二)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的其它业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与国内各级政府部门、大型券商、中介机构、优秀民营企业接触和合作的机会,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与境外大型券商、外商投资机构、中介机构接触和合作的机会,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接受外资的委托投资国内的证券市场或接受国内资金的委托投资海外的证券市场;组织境内外资本参与国内优秀企业或项目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或风险投资等等。 (三)在内地或海外共同举办项目融资交流会。 二、乙方责任 (一)向甲方推介中国境内的拟海外上市项目,对项目进行筛选并就选中的项目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甲方提供项目推介数据。 (二)与境内拟海外上市的有关公司进行接洽与前期谈判。 (三)安排甲方及其相关其它合作机构与拟上市公司进行正式谈判。 (四)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公关服务或咨询。 三、甲方责任 (一)甲方承诺,与乙方在中国境内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提供乙方为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文件。 (二)甲方向乙方推荐的项目进行协助,制定计划,安排承销商及其它专业团体,跟进法律相关文件。 (三)甲方承诺及时为乙方提供海外资本市场的相关信息,以及甲方希望乙方提供的材料所遵循的文件格式。 (四)派出人员协助乙方开展相关财务顾问工作。 四、收益分配比例 (一)对于甲方接受的乙方推介之项目,乙方向项目方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用,甲方不参与分配;双方收益分配仅限对于甲方从乙方推介之项目方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二)双方收益分配比例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量的大小的不同,事先在工作协议中协商确定。 五、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企业文件、项目数据、技术秘密、调查方案、投资方案、生产信息、财务数据、商业秘密、谈判内容、相关协议等均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以外的第三方。 (二)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六、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终止 (一)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于签署后即行生效。合同有效期三年。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股份制合同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面转让达成了如下协议,并且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的酒吧(原名:)百分之五十股份,以人民币()元,小写: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酒吧为层,面积为方米。 二,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先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酒吧经营权和现有电器、装修、装饰、工具和设备等{详细见明细列表}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和物品,不得参与酒吧经营,干涉酒吧事务。 三,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无偿的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手续更改转入乙方名下。如若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予办理,则视为违约。 四,甲方在酒吧经营权交付乙方以前,必须将所有积欠一切的税款、水费、电费、房屋租赁费、雇员工资等费用一律付清。甲方现雇用的。员工,除乙方同意留用外,其余均由甲方负责解散。 五,甲方需承诺转让前的酒吧所发生的任何问题、事件负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所有一切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该酒吧房屋所有权为丙方,当乙方付甲方款(大写:)后,丙方与甲方原签订的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年月,月租为人民币,押金为元)将作废,改由乙方重新签订。乙丙双方签订后,乙方将代替原来甲方向丙方厉行租凭合同,每月交纳该合所同约定月租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所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应保证丙方的同意转让店铺,如由甲方原因导至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归还乙方已付转让费和承担违约金元(大写:元)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备注 甲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股份制合同4 合伙组成人员基本信息(不论先后顺序): 1、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住址 2、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住址 3、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住址 第一条合伙宗旨 各合伙人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同分红、共同亏盈。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伙期满,若继续合作,各合伙人另行友好协商。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股份、期限 1。出资额、方式、股份 (1)合伙人以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的股份。 (2)合伙人以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的股份。 (3)合伙人以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的股份。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资本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赢余分配与债务分担 1。赢余分配,以为依据,按照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偿还,合伙财产不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股份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各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天,告之其他合伙人并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对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按照造成经济损失的100赔偿。 3。股份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时转让者有自主权,他人无权干涉。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需另行协商。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为合伙负责人。权限是:(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及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2)参与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5)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状况;(6)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7)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收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损失由该合伙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各合伙实际经济损失100赔偿。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终止; (1)合伙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消;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做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该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负责人在中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一方经退伙程序退伙;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并开始营业。 合伙人签字:年月日 合伙人签字:年月日 合伙人签字:年月日 股份制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入股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的名称,经营场所位于。 二、经营范围: 三、甲、乙双方的姓名 1、甲方: 2、乙方: 四、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出资方式及数额 1、甲方以(公司营业执照和台电脑)出资,折合人民币元; 2、乙方以(台电脑)出资,折合人民币元; (乙方给予甲方(壹万伍仟元整)做为入股保证金。以保证在经营期限内不退股,待经营期限届满乙方退出股份时矛以返还。) 3、甲、乙双方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公司经营期间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六、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公司一般在进行财务结算,甲方按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乙方按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未经协商同意单方面造成损失由个人按实际损失承担) 七、退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入股人可以退股: 1、经营期限届满,乙方不愿继续经营; 2、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3、经营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双方发生难于再继续股份经营时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月告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解散与清算 公司股份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愿继续经营的; 2、甲,乙双方决定解散; 3、经营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双方解散后,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结算。 5、经营终止后,甲,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九、经营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双方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股份制合同6 编号()股改字第()号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是根据市政府【】号、【】号、【】号文件和市工商局【】号、【】号文件依法从事国有、集体性企业股权转让挂牌交易、鉴证,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见证以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的机构。 第一条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或文意另有所指,以下词句和表述在本协议中应按如下解释: 1、股份制改造:甲方作为有限公司由目前的有限责任公司状态变更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形态,并在乙方登记托管的过程。或者甲方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形态,并在乙方登记托管的过程。 2、股权转让见证:为配合股份制改造,乙方可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出具《股权转让见证(鉴证)书》(详见附件1乙方《股权转让见证业务指南》)。 3、股权登记托管:完成股份制的改造后,甲方为乙方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以促进乙方的股权交易和融资渠道顺畅(详见附件2乙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指南》)。 4、工商代理变更登记: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代为办理甲方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第二条股份制改造服务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法定注册资本门槛降低的外部形势,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内外结合疏通公司的融资渠道。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本次股份制改造的服务机构(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股份制改造服务的期限 甲方自年月日起至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之日止。 第四条股份制改造服务的内容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参与甲方关于股份制改造的股东会,根据甲方各股东的具体要求起草关于股份制改造的股东会决议并由甲方各股东签字确认。 2、受甲方或者甲方股东的委托并根据股东签字确认的法律文书,乙方为甲方股东代为办理如下股份制改造事宜: (1)设计股份制改造方案交甲方各股东审议后确定(内容可能包括公司的股权重组方案、资产和财务重组方案、内部治理机构的调整方案等); (2)拟设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创立大会股东会决议的起草; (3)代理股份制改造中可能涉及的股权转让见证事宜; (4)联合中介机构提供股份制改造中的法律意见书、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法律文件; (5)代理股份制改造中可能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3、甲方完成股份制改造后,乙方为新设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登记托管服务。 第五条股份制改造期间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决定采取何种股份制改造方案;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并提出合理要求; (3)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交给乙方的股份制改造必须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在股份制改造期间,甲方认同并遵守乙方参照的主管机关或其它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制订和修订的各项业务规则及其相关细则; (5)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所交服务费用乙方概不退还。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诚实信用,恪守职业道德、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股份制改造服务; (2)乙方不得泄露股份制改造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商业机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应退还甲方所交服务费用全部退还,但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除外。 第六条股份制改造的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本合同书签订之日,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制改造服务费人民币元给乙方; 2、在完成新的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年的股权托管服务费人民币元。以后每年度的股权托管服务费,甲方应在本合同每年度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足额支付。 3、甲方股份制改造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后,由乙方统一在指定的报纸上按照规定的格式发布股份制改造及登记托管信息的公告,甲方承担公告费用元。 4、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股权托管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按照未付金额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5、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主管机构或其它政府有关部门对以上标准进行调整,则以新颁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七条合同终止情形 1、甲方的股份制改造事宜全部完成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 2、甲乙双方的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的事宜及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律程序解决。 第九条其他的事宜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 股份制合同7 甲方(管理决策人): 乙方(共同经营人): 丙方(共同经营人): 丁方(共同经营人): 戊方(共同经营人): 己方(共同经营人): 甲、乙、丙、丁、戊、己六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入股出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名称经营场所位于。 二、经营范围: 三、甲、乙、丙、丁、戊、己六方的住址、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 (1)甲方:; (2)乙方:; (3)丙方:; (3)丁方:; (3)戊方:; (3)己方:; 四、股份制合同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出资方式及数额: (1)甲、乙、丙、丁、戊、己六方自愿入股出资经营(项目名称),现金总投资为万元,甲方出资万元、乙方出资万元、丙方出资万元,丁方出资万元、戊方出资万元、己方出资万元;甲方股份占出资总额的,乙方股份占出资总额的,丙方股份占出资总额的;丁方股份占出资总额的,戊方股份占出资总额的,己方股份占出资总额的,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如无故退股,退股金额将扣除原始股份,以保证在经营期限内不退股,待经营期限届满,甲、乙、丙、丁、戊、己任何一方退出股份时予以返还。 (2)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公司经营期间六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公司经营期限为年,如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六、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公司一般在进行财务结算,甲方按利润分担亏损;乙、丙、丁、戊、己如同(未经协商同意单方面造成损失由个人按实际损失承担)。 七、入股与退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入股人可以退股: 1、他人可以入股协议范本入股,但须经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股份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营期限届满,任何一方不愿继续经营; 3、股份制合同未到期前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但将扣除原始股); 4、经营限期届满经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同意可以退股; 5、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发生难于再继续股份经营时可以协商退股; 6、乙、丙、丁、戊、己方退股需提前月告知甲方并经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协商同意可以退股; 7、合伙经营的企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企业、其它法律规定的情况; 8、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退股方承担。 八、解散与清算 1、经营期限届满,甲、乙、丙、丁、戊、己六方不原继续经营的; 2、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决定解散; 3、经营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六方解散后,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结算; 5、经营终止后,甲、乙、丙、丁、戊、己六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九、经营终止后的事项: 1、即时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六方出资多少,先以六方共同财产偿还,六方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六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六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份,自六方签名后生效,六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丁方签字: 戊方签字: 己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管理决策人): 法定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共同经营人): 法定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丙方(公司入股人): 法定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丁方(公司入股人): 法定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丁四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入股出 一、公司名称经营场所位 二、甲、乙、丙丁四方的姓名即身份证复印件。 (1)甲方:; (2)乙方:; (3)丙方:; (4)丁方:; 三、股份制合同经营期限:自年月日 四、公司决策权分配 为了公司做到更大,更强,统一公司发展方向。公司决策由股份 五、出资方式及数额: (1)甲、乙、丙、丁四方自愿入股出资经营(项 乙、丙、丁任何一方退出股份时予以返还。 (2)甲、乙、丙、丁四方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公司经营 六、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公司一般在进行财务结算,甲方按进行利润分配或分担亏损,乙方按进行利润分配或分担亏损,丙方按进行利润分配或分担亏损,丁方按进行利润分配或分担亏损;(未经协商同意,单方面造成损失由个人按实际损失承担)。 七、入股与退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入股人可以退股: 1、他人可以入股协议范本入股,但须经甲、乙、丙、丁四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股份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营期限届满,任何一方不愿继续经营; 3、股份制合同未到期前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但将扣除原始股); 4、经营限期届满经甲、乙、丙、丁四方同意可以退股; 5、甲、乙、丙、丁四方发生难于再继续股份经营时可以协商退股; 6、如有任何方退股需提前月告知其余方并经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同意可以退股; 7、合伙经营的企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企业、其它法律规定的情况; 8、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退股方承担。 八、解散与清算 1、经营期限届满,甲、乙、丙、丁四方不愿继续经营的; 2、甲、乙、丙、丁四方决定解散; 3、经营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四方解散后,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结算; 5、经营终止后,甲、乙、丙、丁四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九、经营终止后的事项: 1、即时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四方出资多少,先以四方共同财产偿还,四方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四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四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份,自四方签名后生效,四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丁方签字: 年月日 股份制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方系公司股东(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与乙方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现将目标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以供经营,特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目标公司经营权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在目标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目标公司营业执照为准)。 二、承包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年。 三、本合同中如无特别说明,所称承包费,包括乙方经营目标公司应缴纳的承包费和未来乙方取得目标公司股权所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第一年万元,其中承包费为万元,转让费为;第二年开始每年为万元,其中承包费为万元,转让费为。先支付后经营,支付方式为第一年承包费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付万元,此后为每期的首日前支付。 四、承包经营风险担保方式:乙方有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风险保证金元。 五、甲方发包时交付乙方使用的实物资产: 1位于上海市的厂房,其中厂房面积平方米,土地平方米。 2动产为。乙方承包后,因生产经营需要,投入资金购买的设备、搭建的临时建筑等归乙方所有。 六、承包期内目标公司的全部利润均由乙方依法享有。 七、甲方发包前债权债务由甲方全体股东享有和承担。目标公司因发包前债务遭第三方追索,由全体股东负责理直,如甲方不能处理或目标公司被他人诉诸法律,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全体股东连带退还相应承包费和全部股权转让款,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甲方各股东该项义务的效力及于乙方取得目标公司股权股东后。 八、特别约定: 1在承包期满年且未拖欠承包费,也未因行政处罚直接导致目标公司被吊销、注销,乙方将自动取得甲方交付使用的平方米土地及之上的所有建筑物的份额产权,取得目标公司股份,股份转让事宜详见本合同附件《股份转让协议》。 2承包期届满前,乙方已付清承包费,甲方也应同期提前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可指定一位总经理担任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承包关系结束的,乙方应自结束之日起5日内配合甲方变更法定代表人。 2乙方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3乙方享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财务管理,资金筹集;招聘员工,决定及发放工资报酬,对外采购及销售,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等。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一般应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不得冒充甲方名义,更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名誉和形象的行为。 5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按期交纳承包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类税收和费用等;一切经营资金由乙方自筹;一切开支包括厂房维修、水费、电费、卫生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不得拖欠,甲方概不负责。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时,乙方应完全清偿上述费用及对外债务,与甲方无关。 6乙方应保证甲方的各项资产、物品的合法合理使用和完整交还,具体以双方交接验收单为准。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爱护维护,谨慎使用。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后乙方按交接验收单将资产物品等完整交还甲方,损失和损坏的物品按交还时市场价格赔偿(合理损耗除外)。甲方的机械设备等一切设施,交付时正常运转的,合同到期或解除终止时也要正常运转。 7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应严格执行本承包经营合同,接受目标公司董事会的监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承包期内,乙方如需招收职工应在同等条件下使用现有职工。 8在承包期间不得改变公司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需要改动,应经甲方全体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9承包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对目标公司的财产实施包括转让、变卖、转移、抵押、出租、赠与等方式的处置行为。 10承包期间,若以目标公司的名义贷款,须经甲方同意。 11承包期间,甲方作为股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等权力依然享有,乙方不得干涉甲方使用股东权力。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2承包期间,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守约方限期纠正而违约方未纠正的,守约方可解除合同。 3承包期内,乙方未能够依法纳税,合法经营。 4甲方收取乙方的承包风险押金,如在办理相关项目时由于立项未成,甲方必须将风险金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双方都不承担违约责任。 5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6承包期内,如遇厂房拆迁,或政府政策变化导致目标公司目前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固体废物业务无法经营,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的,甲方各股东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转让款和相应的承包费。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是非法干预乙方经营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应调整当年承包金或顺延承包期限;造成乙方正常经营活动难以进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转让款和相应的承包费。 2如乙方逾期支付当期承包费,每逾期一天,按当期承包费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等同未履行承包期限部分承包费的违约金。 3如乙方满足享有土地40份额的条件后,甲方违反约定的,应向乙方双倍收取的全部承包费,乙方违反约定的甲方已收取承包费无需向乙方返还。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股份制合同9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美发店股份制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美发店股份制入股合同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元,计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甲方占股,乙方占股。 四、分红:每月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A、合同到1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1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3计算。B、合同到2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23退还,已分红按23计算。 六、纯利润: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七、其他: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区域内做任何营利性投资。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美发、美容店。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决定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卡金在没有划掉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日:年月日 股份制合同10 1、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 2、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 3、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 4、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 第一条合伙宗旨 合伙人以自愿为原则,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优势与能力,创造一个汽车维修相关行业,把合伙人自身的价值体现出来,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股份、期限 1、(1)合伙人以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万元,享有的股份。 (2)合伙人以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万元,享有的股份。 (3)合伙人以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万元,享有的股份。 (4)合伙人以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万元,享有的股份。 2、本合伙资本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赢余分配与债务分担 1、赢余分配,以公司财务为依据,按照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人偿还,合伙财产不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股份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合伙负责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3个月告之其他合伙人并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股份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时转让者有自主权,他人无权干涉。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从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状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5)在不违反法律条例的前提下各合伙成员有权自主处理事务。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收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损失由该合伙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各合伙人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延续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延续: (1)合伙事业有赢余; (2)合伙事业有转机; (3)主要合伙人要求延续; (4)合伙事业有很大的前景。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消; (4)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与不可分物,可做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一方经退伙程序退伙;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订立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尽事宜,应该有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其他: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存一份。 合伙人签名: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股份制合同11 甲方: 乙方:先生(或女士,下同) 杭州永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两方达成以下合作合同: 一、甲乙两方在符合两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两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两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两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一年,自两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合同支付。 八、本合同到期后,两方均未提出终止合同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合同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两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十、本合同经两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两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先生(或女士)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股份制合同12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茶叶生产、加工项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年,自20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村组,暂估面积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茶叶生产、加工、经营所需的生产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元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6、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厂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置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股份制合同13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现有甲方经营的有限公司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公司目前需要进一步开拓市场,真正做大做强。为此,经甲方的邀请,由乙方和丙方加入,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三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一、甲方承诺其拥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全部资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甲方承担以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担保和填补的责任。 二、经三方共同清算,截止清算日为止,甲方有限公司拥有现有资产折价人民币为万元,其中: 1、库存以动销产品折价金额为:万元; 2、良性债权金额为:万元; 3、不良债权金额为:万元; 4、固定资产金额为:万元; 5、债务(欠供货商货款)为:万元; 以上债权、债务、资产明细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三方共同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三、在合作期内,三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四、清算结束后,对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截止清算结束之日之前遗留下来的债务或应当承担的各种支出费用,乙方、丙方不予认可,由甲方自行承担。清算时,现有的不良资产呆帐或死帐必须除外,时间确定为年月日。该资产或债权不作为甲方的投资部分,但是,三股东包括业务员必须尽力追要,尽力把应收款收回,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甲方以清算后确认其在有限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和资产(作价计人民币万元)作为出资。乙方现共投入资金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万元,另万元于年月日前注资到位,剩余万元于年月日前到位。丙方方现共投入资金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万元,另万元于年月日前注资到位,剩余万元于年月日前到位。 六、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三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 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 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股利的40,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为资本填充;乙方和丙方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将其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七、公司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公司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不得与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或经济实体混合使用,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公司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三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公司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享有优先的权利。为了消除乙方和丙方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加入股份后月内,如乙方、丙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天之内退还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至时间内三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时间后,如有哪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才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十、公司合股后,股份合作公司作为总厂在地区代理商,应当获取厂方的书面认可并由厂方为新公司和股东出具相关证明、印章或签字。 十一、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公司的返聘人员,公司每月应付工资为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质变更为独立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一份备案,自三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年月日 乙方(签名):年月日 丙方(签名):年月日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年月日 股份制合同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公司。 第二章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门店中文名称:(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中文地址:电话:邮政编码: 第三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中式火锅、酒水、饮料、香烟。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自公司批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投资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额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的基本情况为: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丁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第四章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章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九条: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股东各方于《投资预算》制订后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金额汇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第一次次资金到位后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之营运日前日,按投资比例该投资预算之总投资金额汇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总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六章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好本店,在与甲方互相协商的基础上,就聘请 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店。 第十二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十五条:聘请其中一方股东作为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对酒店经营成果进行月度核算,并根据具体经营业绩情况,向各出资方每月固定发布经营信息; 第十六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均按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八章其他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十八条:出资股东至本店享有买单原价七折优惠。 第十九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丙方: 委托代理人: 丁方: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期 股份制合同15 1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 2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 3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 4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股份、期限 1。(1)合伙人以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的股份。 (2)合伙人以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的股份。 (3)合伙人以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的股份。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资本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赢余分配与债务分担 1。赢余分配,以为依据,按照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偿还,合伙财产不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股份的转让 1。入伙:(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总部负责人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1)需有正当理由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3) 退伙需提前告之其他合伙人人并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股份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时转让者有自主权,他人无权干涉。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起权限是:(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5)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1)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2)听从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状况;(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5)在不违反法律和总部的条例的前提下各合伙成员有权自主处理事务。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收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损失由该合伙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同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各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延续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延续; (1)合伙事业有赢余; (2)合伙事业有转机; (3)主要合伙人要求延续; (4)合伙事业有很大的前景。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5)合伙届满; (6)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7)合伙事业完成或不完成; (8)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消; (9)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做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 (4)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订立报工商行管理机批准之日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尽事宜,应该有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其他: 第十五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负责人在中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一方经退伙程序退伙;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各存一份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