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推荐度: 车辆运输合同 推荐度: 土方运输合同 推荐度: 公路运输合同 推荐度: 货物运输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运输的合同精选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运输的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运输的合同1 甲方(招标方): 乙方(中标方): 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方就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资质企业进行了公开招标,乙方通过投标已依法中标。为了规范中标企业从事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的职责、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要求,甲方应规范管理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的行为及秩序,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乙方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实施查处,并依法对《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核。 二、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作为建筑垃圾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行使管理权,该管理权包括: 1、督促乙方履行在投标书中的承诺,达到并符合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条件; 2、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收取文明生产保证金; 3、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核发《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 4、制定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管理规章制定; 5、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全程实施监管; 6、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对乙方违反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罚; 7、对乙方的《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实施年度审验; 8、协助交警等相关部门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车辆实施年度考核; 9、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甲方的其他管理权。 (二)在协议期限内,甲方有对乙方的运营实施全程监管的权利。监管内容包括: 1、运营作业秩序的监管; 2、文明施工的监管; 3、运营过程遵纪守法的监管; 4、车容车貌、车辆密闭性能状况的监管; 5、转载运输规范情况的监管; 6、车辆自动密闭装置、标识顶灯、GPS使用情况的监管; 7、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路线和时间的监管及建筑垃圾消纳地点、场地的监管; 8、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的监管。 9、指令乙方清除城区无主建筑垃圾。 三、甲方的义务 (一)做好建筑垃圾运输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 (二)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场地; (三)及时办理乙方运输建筑垃圾的相关手续; (四)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对未取得《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进行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处罚和取缔; (五)制定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管理规定制定; (六)引导并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的有序竞争; (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甲方其他义务。 第二条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职责 履行招标书的承诺,按照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诚信规范运营,协调好与各管理部门、建设、施工单位的关系,科学合理安排运能配置,根据不同时段的不同要求,保证各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不断提升行业自律,配合城管渣土管理部门做好各项执法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 (一)协议期限内,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有与仙桃城区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签约清运建筑垃圾及按约定收取运输费用的权利; (二)协议期限内,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情况有向甲方提出建议的权利; (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乙方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一)履行在招标书中的承诺,确保自身达到并符合从事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条件; (二)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 (三)自行承担服务经营项目投资、运营及维护的费用和风险。负责服务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维护和管理; (四)及时完成本市各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工作,确保各建设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组织运输,如期完工; (五)履行与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的《建筑垃圾运输合同》,并承担该运输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 (六)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管理规章制度,自觉遵守本协议的规定,规范作业、文明施工; (七)自觉接受公众和舆论的监督; (八)应强化对车队、车辆的管理,确保车队、车辆按照规范运营,对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应及时整改,并自觉接受城管执法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处罚; (九)配合管理部门及时做好清除区域内无主建筑垃圾的工作; (十)做好消除道路污染的应急预案,确保道路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洁; (十一)每承接一笔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必须主动到甲方建筑渣 土管理部门办理该项目《建筑垃圾准运证》,并在运输建筑垃圾前向甲方建筑渣土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十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乙方的其他业务。 第三条文明生产保证金 一、乙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本协议生效后三日内,向甲方足额缴纳其承诺应交纳的文明生产保证金。文明生产保证金的保证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乙方未按前款规定及时足额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因此而解除本协议的,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乙方不再享有从事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资格。 三、乙方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的,在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过程中,因违法行为、违反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违反本协议规定而受到甲方处罚的,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文明生产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罚款。但是甲方的处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及限度,对于乙方违反约定的行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也应当依照合同约定。 四、乙方交纳的文明生产保证金扣除乙方的罚款后的不足部分,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确保文明生产保证金的金额达到承诺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数额。 五、本协议解除后,或本协议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签《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专营协议》的,扣除乙方罚款后的剩余部分的文明生产保证金,甲方须无息退还。 第四条保密条款 一、协议双方应对各自因工作关系获取的对方及工作对象(第三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他方事先书面授权或同意,不得披露。 二、除本协议约定的工作需要外,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信息及相关资讯。 第五条违约条款 一、乙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不整改则进行处罚: (一)未实行密闭运输建筑垃圾的; (二)运输车辆超载运输建筑垃圾的; (三)未经甲方许可承运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单位的建筑垃圾的; (四)不按核准时间、路线处置建筑垃圾及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 (五)车轮带泥、抛洒污染城市道路的; (六)故意压低建筑垃圾运输价格进行不正当市场竞争的; (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其他违法行为; (八)违反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义务的其他行为。 二、乙方出现前款规定的情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处罚有明确规定,按相关规定处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处罚未明确规定的,按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在仙桃的建筑垃圾运输资格,并吊销其《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资质许可证》: (一)出现本条第一款的情形之一,多次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进行整改的; (二)出现本条第一款的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正式运营后60天内出现本条第一款的情形而被处罚(包括下达整改通知或处罚通知)3次及3次以上的。 四、违反本协议保密条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协议期限 一、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开始生效,至年月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后,如乙方取得的《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有效期限存续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专营协议》。 二、甲方依据本协议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本协议,或吊销乙方的《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的,或本协议期满后双方未续签《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专营协议》,本协议终止履行,乙方不得进行建筑垃圾运输业务。 第七条协议约定区域 本协议约定乙方负责清运的区域以及享有收费权利的区域为干河办事处及园区,以签订合同时仙桃市的城市规划图为准,与其它区域的交界处以街道的中心线为准。 其他事项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资质企业招标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运输的合同2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对企业负责,搞活流通,降低运输成本,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和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运输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一、货物名称:烟花鞭炮(纸箱包装) 二、运输方式:采用公路运输、运输车辆由乙方统一调度; 三、运输范围:出湖南常德运到全国各地; 四、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甲方必须按运输要求办理好每批货物税务手续及安全运输手续; 2、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装货,并将货物安全、及时、数量准确地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及分为卸货签收; 3、运输途中必须保持货物完好,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货物遗失、货损缺件均由乙方按甲方的销售负责赔偿; 4、乙方运输危险货物时必须按照危货运输规则要求进行; 5、道路上发生的事故,须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安排车辆装货体积必须准确,确保按要求安排货车,货车必须保持车厢整洁,干燥及性能良好。 五、运费结算时间及方式: 1、运费价格:根据路途远近当次定价; 2、凭签收单在签收货物后当次结算,以现金支付; 六、运输合同的有效时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七、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运输的合同3 甲方(工程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乙方(工程接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运输规定,现就从新疆托克逊铁矿给新疆和静县钢铁厂运输炼钢用的铁矿石特达成如下协议,以之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内容及价格 1、拉运的货物为铁矿石。 2、运距及运输单价:由托克逊铁矿运至和静钢铁厂,单程230公里左右。运费每吨元(税后价)。 二、运输的票据结算和管理 1、乙方运输的铁矿石在和静钢铁厂过磅后开出的票据由乙方负责收齐,保证所有票据返还不丢失,丢失或不到指定地点结算者每张票据罚款1500元。 2、甲方每天负责全额给乙方结算当天运费,付款方式为现金。 3、甲方不得和乙方其他任何人员结算当日货款,即与乙方每天结算货款时必须要有乙方或乙方委托人(委托人持乙方盖有印签的委托书)亲自到场方可结算,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无条件的给予赔偿,赔偿标准为每张票据元。 4、乙方运输的车辆每台车每月须向甲方缴纳1000元的交警、路政管理费。 5、乙方的车辆因出车造成的损失或倒卖矿石料按每吨180元赔偿。 6、乙方在本合同内履行的运输费可根据和静钢铁厂规定或厂内其他车辆运输标准随行就市进行浮动,不得随时无理取闹。 7、乙方车辆(按车牌号码计)一经进场后,在这个项目中就长期属于乙方管理,甲方不得与乙方所属的任何人及车辆发生运输关系,否则,甲方无条件的双倍赔偿乙方的。损失。 三、甲方的职责与权力 1、甲方对乙方的运输有指导、监督、检查的权力。 2、甲方无特殊情况可确保乙方昼夜拉运。上级检查或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除外。 3、矿石运输过程中乙方车辆因超载所遇到的交警、路政等有关问题,甲方负责在当日内协调处理完毕,处理中乙方车辆不支付任何费用。如处理时间超出一天,甲方应按当次车辆的运输数量赔偿其损失。 4、对于不听统一指挥、调配、装卸的车辆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车辆,甲方有权解除运输协议。 5、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及时妥善的安排好乙方车辆进入运输状态,如乙方车辆进场后不能进行运输,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所有的损失。 6、合同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正常运输(天灾人祸除外),如因人为原因造成乙方停运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的损失。 四、乙方的职责与权力 1、乙方所组织的车辆必须各种证照齐全,车辆、人员完成各种保险,否则后果自负。 2、乙方因自己的车辆原因和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造成停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和乙方相关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或场内出现违法行为或人为事故,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其它 1、此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再议,再议后的内容可作为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3、此合同有效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可再续签。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运输的合同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xx有限公司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以下货物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运输内容: 1、货物名称:重量: 2、到达地: 3、运输总价(含运输货物保险费):大写: 二、付款方式: 1、按照运输货物的1进行支付。 2、运完付3为质保金,视收货单位设备款支付情况按比例同步支付。 三、运输要求: 1、每批货物发运前,乙方至甲方开具产品发运单(一式五联),后至甲方仓库提货,提货完毕后在产品发运单第三联(成品库)签收。 2、乙方随车带产品发运单前二联,其中收货单位联交收货单位验收用,回单联经收货单位签收后返回。本合同货物全部运完后凭回单结算运费。 3、乙方接到甲方运输通知后,须在半个工作日内到甲方开具产品发运单并最迟在两天内到甲方指定的仓库装车发运,并及时通知收货单位做好接货卸车准备工作。若乙方逾期装车发运,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需支付500元天违约金给甲方,若甲方不同意乙方延迟装车发运,则乙方必须于次日装车发运。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批货物的发运单,自行组织该批货物的发运,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在乙方运输总价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时发运而引起收货单位投诉,造成甲方信誉损害及经济损失,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责任,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甲方有权中止双方的运输合同。 4、运输过程中的货物灭失、损坏均有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在运输前针对本合同承运设备向保险公司投保设备价格万元的10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甲方仓库到合同指定到达地交货后10天止。 6、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乙方发生的环安事故均有乙方自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存二份,乙方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运输的合同5 托运方(甲方):电话:地点:蔬菜批发市场 承运方(乙方):电话:签订时间: 一、本次运输车型为:车号:承运人驾驶证号: 二、标的数量价款见清单。 三、运输起止地点有时间要求:年月日时由出发,年月日之前到达到交由收货,电话:。 四、运输费付款方式:本次运输费每吨为总额为元,)已付余额元。货到付清。 五、违约责任:遇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按期履行造成的损失,按《合同法》的规定解决。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约定事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托运方(甲方):承运方(乙方): 年月日时年月日时 运输的合同6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因施工需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望遵照执行。 一、合同内容: 工程用沙子、石子原材料运输费。 二、合同价格: 1、沙子、石子:每吨6元。(宏利砂石场) 2、瓜子片:每吨10元。(英公水库於潜建筑石料矿场) 结算吨位按照沙场过磅运输单为准。(施工现场地磅抽查) 三、费用结算方式: 费用累计每三个月付到60,年底结算后余款付清。 四、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前通知乙方所需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和具体要求,以便乙方及时组织材料及车辆。 2,甲方在材料进场前,必须整理出充足的堆放场地。 3、乙方人员机械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并与其他机械、人员紧密配合,乙方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所有车辆必须手续提全且有效,否则不得使用。 4、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及时到指定沙石场组织材料进场,按甲方要求送到施工现场指定地,不得影响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目前所供材料运输费总款的10,扣除违约金。 5、合同签订后至合同解除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价格,甚至以罢工相威胁,此种情况一旦发生甲方有权按乙方所供材料运输费总款的60为乙方结算。并同时解除本合同。 6、合同签定生效,乙方必须将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存档,否则不予以结算。 五、安全责任 1、乙方对其机械及人员的安全自负全责。 2、乙方不按道路安全操作规程及机械操作规程操作,对他人、物件、设施等造成伤害和损伤的,其全部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禁止酒后或身体不适时使用机械,严禁抢道、长时间占道、接、打电话,违者造成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4、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否则不得使用。 5、司机不得带情绪操做车辆,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三份,合同内容望双方共同遵守,该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结算后自行废除。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运输的合同7 托运人:,地址:, 电话:,联系人:, 承运人:,地址:, 电话:,联系人:, 收货人:,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公斤,价值:人民币元。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成都市街号 货物到达地点:市街号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年月日,货物运到期限:年月日前。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本次运输运费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 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 本合同签订地点: 运输的合同8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合同项明的配货运输任务,并对乙方确认丙方为承运人予以认可。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乙、丙三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甲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乙方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并具有资质的经纪人。 (三)丙方必须具有从事公路运输的经营范围和资质证明。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一)甲方委托乙方将下列货物交由丙方进行配载和运输,并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 货物名称: 货物价值:元人民币 货物吨件立方: 货物运输目的地: 货物装车地点: 时间: 货物卸车地点: 时间: 收货人: 本批货物运费:元人民币 甲方支付乙方佣金元人民币 合计费用:元人民币 (二)、甲方托运的货物必须是自有物品或有合法来源。倘若托运的货物名称、数量、质与实际委托托运的货物名称、数量、质不符,或属禁运物品的,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被执法部门查扣、罚款等情形的,其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甲方委托托运的货物需要办理海关、检疫或其它法定手续的,甲方应通过乙方向丙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备有关执法部门查验。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负。 (四)、甲方托运的货物按国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包装的,应当按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和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负。 (五)、甲方委托之货物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运达目的地、或者缺失、毁损,或者没有交付收货人的,除甲方过错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均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民事责任,由丙方承担连带责任。并且甲方具有仲裁或者诉讼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一)、乙方必须如实向甲丙双方反映各相对方的实际情况,如乙方有欺诈、隐瞒信息等不诚信行为,由此给甲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乙方有义务为甲丙双方保守商业秘密。否则,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有权按约定收取佣金。佣金数额和支付方式与甲方协商,合同签订后即视为甲方对乙方的委托成立,不得擅自变更。 四、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一)、丙方有权拒绝承运法律法规禁止和有特殊审批尚可运输的货物;有权拒绝运输不按国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的货物。 (二)、丙方应当按约定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安全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有权按约定向乙方收取运输费用。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违约的,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三)、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货物的安全负责。由于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货物损失、毁损的,应按实际损失数额通过乙方向甲方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丙方自负。 五、本合同中,甲方与乙方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乙方仅可以接受甲方的委托 不可以同时接受甲丙双方的委托,否则本合同无效。丙方是乙方征求甲方同意后指定的承运人,丙方直接对乙方负责,丙方与甲方之间属连带关系。 六、违约责任 (一)、共同违约金:本合同项下的运输费用作为违约金的计算基础,对甲、乙、丙三方均有约束力。三方中之任何一方违约或者多方违约,均应承担运费总额的违约金。 (二)、委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仅对甲、乙双方有约束力,以甲方应付于乙方的佣金为计算基础,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佣金总额的违约金。 七、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从以下两种解决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三方签字或盖章(法人单位的应加盖法人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收货人收货签字(收货人的签单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和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结清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九、其它协商条款: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仍然不能解决的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运输的合同9 托运方(甲方):承运方(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运输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并遵照执行。 一、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工程结束为止(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二、运输货物的名称、性质。 本合同承运货物为柴油,属危险品运输,要求承运车辆必须具备《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驾押人员必须具备《危险品从业资格证》、《危险品押运证》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乙方承诺执行本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货物的起运和到达地 货物的起运地: 货物的到达地: 运距: 运距以双方共同测定的为准。 四、运输单价、运费结算、付款方式 运费单价:元吨公里,此单价包括装卸费、运输费、各类风险、利润、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双方约定:运距公里内(包含公里)的运费由公司支付,托运人(甲方)只支付运距超出公里以外部份的运输费用。 付款方式:月结,双方每月20日对帐完毕后,乙方开具合法税务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付清运费。 五、相关票证传递及验收流程 甲方对柴油出库单数量进行复磅后填写柴油过磅单并签名确认,甲方派人打铅封和全程押车,到达卸货点后甲方收油人员按油库实际出库数量开具《进场材料验收单》,乙方司机在《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签名确认,并取一联带走,做为结算运费的依据。 六、运输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外,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至甲方指定到达地点前因发生交通事故或货物泄漏等造成的相关事故责任及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若产生油品数量差异由甲方押车人员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2、在运输过程中,因车辆交通事故、相关证照不齐全、被交警查扣等影响供应情况的,乙方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影响供应,因此影响甲方生产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另选运输队伍。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输时限、到达地点等运输柴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为保证柴油质量,甲方安排人员在装油前对车辆罐体内部进行检视,确保专罐专用,并随车押运。如甲方对所装油品的质量有异议或有争议时,甲方可要求油库提供当批次的油品质量化验单,如甲方仍不放心所装油品质量,由甲、乙及油库三方共同在车辆出库前在车罐内取样,然后到三方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化验,所产生费用及车辆耽误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5、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到卸油罐位置的道路如出现油罐车通行困难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甲方必须消除安全隐患,保证乙方车辆安全通行。 6、甲方卸油地的通行道路应符合油罐车安全通行要求;卸油地的设备设施应符合油罐车卸油安全操作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和卸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7、甲方一个卸油地有多个卸油点的,若距首个卸油点超过1公里之上的(以油罐车上的里程表计数为准),则按本合同第四条结算。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意条款,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违约方需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乙方司机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人员进行过磅及检查工作,对不积极配合计量、调度卸货、辱骂、殴打甲方工作人员的事件,以1000元次处罚。 甲方提前一天申报柴油运输需求计划给乙方,乙方接到甲方运输需求计划后,应积极协调安排车辆进行运输,在收到运输需求计划第二天必须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如有特殊情况,应与甲方人员积极沟通,无故逾期的以2000元车天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车辆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如未正常卸货或收货方故意延误造成卸货时间过长(正常卸货时间为2小时),甲方应按照100元小时的标准给予乙方补偿,以此类推。 在符合法律和协议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柴油本身的自然属性; 柴油的合理损耗; 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八、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规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乙方在运输、装卸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和安全的规定,避免因人为因素对自然环境以及对人身安全造成损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四川省重庆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运输的合同10 甲方(托运方):,负责人: 乙方(承运方):,驾驶证号:车牌号:车架号: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块煤1500吨,运费为145吨,运费总价为21750元; 二、煤炭运输起地: 为煤场到达地点北京平谷区大华山供销社煤场; 三、煤炭承运期间: 为20年10月1日至20年1月1日; 四、运输费用结算方式:为十车结算一次;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甲方的义务: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向甲方收取运费,如果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乙方对其煤炭有留质权; 2、乙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七、甲方违约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三万元; 八、乙方责任: 1、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煤炭或未能将煤炭运输约定的地点,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三万元; 2、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短少、变质、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 3、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双方签字、按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 日期: 运输的合同11 托运单位(简称甲方): 代运单位(简称乙方): 地址: 为了巩固校园卫生,确保校区、生活区环境洁净,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甲方将日常生活垃圾(不包含施工土头、树枝等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委托乙方运到垃圾处理场,经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清运办法: 1。甲方修垃圾池壹个,乙方每周清理一次。 2。每日垃圾由甲方直接送到垃圾池,再由乙方转运到垃圾处理场。 三、甲方应把日常垃圾按乙方指定地点装入池内,乙方负责清运。否则可不运。 四、付款办法:甲方应付给乙方清运费每学期950元,每学期到期一次性付款。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或另定协议。 六、本合同期满后,垃圾量如无增减可顺延,否则另定。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运输的合同12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运输货物: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装船时间: 甲文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双方权利义务: 、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10、费用结算: 11、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12、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 双方签字: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运输的合同13 甲方: 乙方: 一、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二、运输货物:煤炭 三、运输线路:马家田煤矿到纳雍电厂(一、二厂) 四、运输费用:马家田至纳雍电厂运输费:不含税每吨元,其它路线甲乙双方共同商议价格。运输价格调整根据市场行情和综合周边煤矿开出的运输单价随行情市场合同调整,外销煤的单价另定。 五、运输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六、结算方式:乙方运输车辆将矿上所需票据(煤矿运单、电厂验收单、道路收费单)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结算室,甲方审核无误当天付款90,剩余10费用,乙方车辆无违反合同条款行为,于每月23日一次性结清(如遇星期六或星期天顺延)。超过下午八点,第二天结算,结至合同终止。不计利息,每月结算方式,以此类推。若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以任何理由或者借口影响甲方正常运输,如车或保养等其他借口为由为其他矿或公司运输的,经核实后甲方有权对乙方每车次处10000元的罚款,超出5车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所有车辆运费。 七、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责任与义务: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必须保证在年月日到达辆“前四后八自卸车”。为甲方负责营运工作,乙方车辆进场后,每辆车押5000元运费作为押金,合同到期一次性返还所扣押的运费付给乙方,若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以任何理由或者借口影响甲方正常运输,如车或保养等其他借口为由为其他矿或公司运输的,经核实后甲方有权对乙方每车次处10000元的罚款,超出5车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所有车辆运费。 2、运煤车辆不得有套牌、换牌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过磅计量时,司机必须下车,刹车制动水箱放水,不能影响计量,否则每人次罚款1000元,从运费中扣除。 4、乙方车辆在上甲方煤场过磅计量前,必须盖篷布,打好封签,从甲方煤场出门后到收货方煤场进门前,如有篷布或封签失效的,每项扣乙方运费1000元。 5、乙方装载煤炭后,在运输途中有调煤、换煤注水、掺杂使徦等现象的,核实后,甲方将对乙方处以每车次三至五万罚款,同时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数量按收到方实际收到数量结算,亏吨超过200公斤以上时(200公斤以下不计,按正常损耗),甲方累计按当天市场价格从乙方运费中扣除。 7、在用户处卸煤时,必须遵守用户管理规定,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8、运输过程中发生一切意外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电厂使用机械采样装置,运煤车辆应全部取消车厢拉筋。否则,如导致采样 10、乙方所有车主均系乙方团队成员,直接对甲方负责调配车辆,乙方车辆到达煤矿前,乙方负责提供车主二人身份证、车辆行车证、保险证、驾驶证、营运证复印件各二份给业主备案并办理甲方所在地单车营业执照、营运证、准运证、卸煤卡等手续(约400元),并督促驾驶员与甲方签订遵纪守法公约或承诺书,费用由乙方支付。本合同期满后,如续签合同,乙方有权优先续签合同。 11、乙方不得无故中途提升运输单价,如价格调整随行就市,否则甲方有权将未付的10运费作为违约金。 12、乙方管理好自己组织承运的人员及车辆,乙方内部管理事宜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只建议:如因有隐瞒情况损害甲方利益,产生连带后果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13、若乙方车辆到期未进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车次,车辆数量以本协议第1条约定为准。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合同履行初期,甲方辅助乙方协调解决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车辆规费(费用由乙方承担),但每车次的踩煤费(每车50元,在每月23日结帐时甲方一次性扣除)由乙方承担。 2、甲方配合乙方车辆正常运输工作,如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煤矿缺煤或不发煤等,甲方提前通知乙方管理人员,甲方可安排其它货源运输。 3、此合同签订后,凡乙方车辆正常运行,甲方收到乙方相关票据当天结算运费给乙方,如不能按时付清(除节假日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预支乙方车辆日常开支费用,直到付清运费为止。如十日内不能付清运费,乙方有权利解除合同,每天按未付运费的千分之五计算,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八、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行,可由遵约方在所在违约方地仲裁部门仲裁或由违约方在遵约方所在地提起诉讼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完全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运输的合同14 甲方(承修方): 乙方(检测站): 根据《安徽省道路运输车辆管理规定》(公运维【20】23号),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有二级维护竣工车辆进行竣工检测,双方协议如下: 一、乙方严格按《GBT1834420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车辆二级维护竣工性能检测项目和技术要求对甲方送检车辆进行检测,出具有省运管局统一印制的检测报告和相关报表,并对检测结论负责。 二、甲方送检车辆必须是按《GBT1834420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完成二级维护作业的车辆,由质检员送检,符合检测上线要求,对未冲洗干净的车辆,乙方可拒绝该车上线检测。 三、检测收费按市物价局、财政局阜价费【20】21号标准收取。 四、检测收费结算方式:现金。 五、该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六、在车辆检测活动中,如双方发生纠纷,可向当地运政管理机构申请调解。(96333)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当地运证管理机构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运输的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需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