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保密协议 推荐度: 资料不得外泄保密协议 推荐度: 餐饮公司保密协议 推荐度: 保密协议书 推荐度: 实用的保密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保密合同范文集合七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密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保密合同篇1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客户渠道、客户名单、合作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等;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认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管理性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等);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认证产品设计、技术资料、研发成果,例如:CI手册、培训教材、内部局域网等。 (二)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的; 2。乙方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研发成果; 3。乙方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研发成果提供良好的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上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向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劳务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乙方承诺遵守以下保密义务: 5。1各级会议内容、文件在没有下发前不向会议以外的人员透露、传阅; 5。2未经允许,不查阅、复印涉及中心财务信息、客户信息、合同协议、工资、劳务费用等保密内容的保密材料; 5。3不将甲方重要文件、资料等带出甲方办公场所或提供给竞争者或有竞争可能的单位和个人。如确属工作需要,需将材料带出甲方办公场所,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批准方可; 5。4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不将秘密文件、资料乱丢乱放; 5。5不携带保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不在公共场所或亲、朋友中谈论甲方的机密;有客户来访,不当众谈论甲方内部事务和保密事项。不随意向客人提供阅读甲方的各类文件; 5。6因工作需要打印、复印涉及甲方财务信息、客户信息、合同协议、工资、劳务费用等保密内容的文件之后,印坏的纸张及时销毁; 5。7保证下班后电脑上、桌面上没有记载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及纸张; 5。8工作变动离开甲方时,不带走甲方任何文件、资料、图表等; 5。9发现甲方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 6。甲方实行薪酬保密制度,乙方不准打听他人薪酬和或将本人薪酬告知他人。 (四)保密期限 1。劳动劳务合同期内; 2。甲方的秘密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五)脱密期限 1。因履行劳动劳务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劳务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劳动劳务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3。劳动劳务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六)违约责任 1。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将乙方调离涉密岗位,并予以警告,直至解除乙方的劳动劳务合同; 2。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解聘的处罚,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赔偿金按经济损失的5倍处罚; 3。双方解除劳动劳务合同后两年内,乙方违反此协议,将甲方客户资源提供给竞争对手,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经查实,甲方有权按客户损失的数量,每个处罚乙方5万元人民币,情节严重者,甲方将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保密合同篇2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1。双方交流的口头言语信息; 2。甲方的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 3。向乙方提供的相关的文字资料; 4。关于产品的全部信息,相互间的代理合同、代理价格等。 (二)保密范围 1。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主动防止泄露甲方公司秘密,如发生公司秘密泄露,应立即告诉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3。事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公司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四)保密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五)脱密期限 1。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 2。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贴 1。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元; 2。保密津贴每月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3。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收回有关待遇。 2。如果乙方违反本保密协议,应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泄露、披露甲方公司秘密行为或保密不当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 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八)其他约定 1。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合同项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2。如果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合同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3。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 (九)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合同篇3 本协议由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和乙方:翻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签订,并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文件名称 翻译时间: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笔译服务(由源语言译成目标语言)。 二、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的信息保密,并且不得披漏(或许可其雇员披漏)信息予其机构以外任何其他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只能在翻译工作进行时使用该信息,未经甲方先书面同意,不得为自身或第三方的利益使用或试图使用该信息。 三、甲方提供信息及其相关所有专利,版权,贸易秘密,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的唯一所有人。本协议未授予或暗示乙方对此类权利的任何许可或转让。 四、对于相关文稿,专利,版权,贸易秘密,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的翻译,甲方享有唯一所有权。乙方无权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复制或销售该译稿。 五、乙方若违反以上条款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七、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客户负责人:客户负责人: 日期:日期: 保密合同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年月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1条乙方向甲方保证,其在进入甲方任职之时,对任何第三方均不承担商业秘密的保密、不使用义务、不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及不得反向工程义务。因而乙方在甲方对其任何信息、知识的使用,均与任何第三方无关;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任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业秘密权。 第2条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3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4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忠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5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复制、使用包含甲方上述秘密的信息。 第6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即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时为止。 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因而乙方同意在乙方离职后甲方不需再向乙方另行支付保密费。 第7条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8条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如果系主管人员越权行为,乙方的相应责任可以追诉该主管人员承担。 第9条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10条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11条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12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企业内部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或关键岗位的上的员工离开企业。 第13条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管理决窍、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等。 第14条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15条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第5条或第11条第一款的,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义务的,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五万元。 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就超出部分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16条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本合同,未经对方同意而对本合同所作的任何单方面修改无效。 第17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而提起诉讼的。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18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19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合同篇5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代理商): 为了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同时更好地帮助乙方开展代理业务,乙方同意承担为甲方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的义务,具体条款如下: 一、本合同所指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指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科研等企业活动中积累、创造的具有实用价值及专有性,不向外公开的知识、经验、数据、信息、新方法、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 二、保密内容 双方交流的。口头言语信息; 向乙方提供的相关的文字资料; 关于产品的全部信息; 相互间的代理合同、代理价格等。 三、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对合作范围的所有技术和商业资料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和义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保密责任期至代理关系结束后二年内。 四、乙方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从甲方中得到的信息用于甲方之外的任何具有商业目的开发、制造、改造和创新。 五、乙方在双方代理合同期内,不得利用代理期间掌握的甲方信息自建公司进行同类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活动,也不得为同类产品其它受雇方服务。 六、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七、乙方雇佣的职员,与乙方承担相同的保密义务,乙方应与雇佣职员签订相应的保密合同。乙方职员在职期间和离开乙方公司二年以内,均受以上保密合同条款约束,如有违反,乙方将替雇佣职员先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与代理合同同时签订,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代理商):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日期: 保密合同篇6 本协议由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和乙方:翻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签订,并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文件名称 翻译时间: 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笔译服务(由源语言译成目标语言)。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的信息保密,并且不得披漏(或许可其雇员披漏)信息予其机构以外任何其他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只能在翻译工作进行时使用该信息,未经甲方先书面同意,不得为自身或第三方的利益使用或试图使用该信息。 甲方提供信息及其相关所有专利,版权,贸易秘密,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的唯一所有人。本协议未授予或暗示乙方对此类权利的任何许可或转让。 对于相关文稿,专利,版权,贸易秘密,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的翻译,甲方享有唯一所有权。乙方无权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复制或销售该译稿。 乙方若违反以上条款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客户负责人:客户负责人: 日期:日期: 保密合同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委托方和承揽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委托方: 承揽方: 承揽方的义务: 1。承揽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录入,并确保在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承揽方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及时取稿、送稿,若由于委托方提供资料间断或程序问题造成的时间延误,承揽方不负任何责任。 2。承揽方应确保所录数据错误率低于,如出现无法辨认或没有把握的字应作标注,但不能算为错误。 3。承揽方随时接受委托人检验和抽查,如有错误,承揽方应按委托方要求及时修改。 4。为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原始数据的安全,承揽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数据管理及备份。同时提供专门存放原始资料的房间和文件柜。 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提供录入软件平台与录入工作相关的软件技术支持,委托方有义务安装并调试录入所需的录入平台。 2。委托方应在承揽方交付工作成果起两个工作日内,对承揽方所交付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若有异议应及时提出,要求承揽方并及时修改错误,返回委托方,若在两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双方应视为所录数据为合格数据产品。 3。委托方在工程进行期间,如确保每次取送的录入工作量,达到500元的录入费用,承揽方应免除取送费,按实际录入费用计算。 结算标准: 付款方式:委托方应在承揽方开工之前,交付总工程款的作为工程预付款,在承揽方交付电子成果后,七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现金的形式结清全款。或当工程款累计超过元时,结清本次全款。当工程进行中委托方提供资料间断达天时,视为工程结束,应结清已作的工程款项。 付款期限:如委托方延期付款,承揽方有权,按每天加收总工程款的,作为给承揽方的补偿。 我国《合同法》第266条规定: “承揽方应当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保守秘密,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如果承揽方违反了保密义务,给委托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委托方有权向承揽方要求经济赔偿及诉讼于法律。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凡涉及委托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制作方法、技术,数据,程序,设计、客户名单,货源情报,招投标文件,营销计划,经营决策等他商业秘密,均属保密内容。 (2)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2。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揽方应自觉维护本委托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承揽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 (3)承揽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承揽方不得将工作中获取或研制开发中的商业秘密据为己有,有关资料、图纸、样品不得私自留存待工程结束后必须全部割除。 (5)承揽方应在结款后小时内,彻底割除本次工程的所有数据。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向有关法律部门申请裁决。此合同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代表人:承揽方代表人: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