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简单的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车辆租赁合同怎么写 推荐度: 相关推荐 【通用】车辆租赁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租赁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车辆租赁合同1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经双方友协商,并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车辆租赁:七座小型客车,车牌沪CB5057。 二、用途:用于浦东外环线声屏障工程一标、二标监理项目部。 三、适用范围:罗山路以东、杨高中路以南等浦东地方。 四、租赁方式:租用驾驶员本人,车辆1辆,随时随地有监理项目部调配使用,夜间加班等一系列工作,汽油由甲方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价格:每月租凭费用元。 六、结算方式:每月底结清当月的费用,以此类推。 七、附加条款:使用期间车辆正常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在使用期间有甲方违规指挥造成交警部门罚款,费用甲方负责,车辆损坏等均由甲方无条件承担并负责修理。 八、以人为本,每月有一定的休息时间,有甲方自行调节。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租赁车辆及租赁期限 1、甲方将其所有的价值元的牌型车出租给乙方,租赁车辆的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租赁车辆车牌号为,里程表起始公里,车辆颜色:。 2、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租金及租车规则 1、月租金元,租期天,共计人民币元,订立合同时乙方每月号前向甲方付清本月租金。 2、乙方办理租车手续时,需一次性交纳押金元。 3、乙方所租车辆每天(按照24小时算)限制行驶里程公里。超出部分每公里加收元。 4、乙方延期还车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出6小时按全天计算。 5、乙方需要延期还车,必须在约定还车时间之内致电本公司(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超出6小时以上者需办理续租手续。乙方超期未还车6小时以上,且未来电说明详细理由的,甲方有权立即强行收回车辆且收取违约金,在车辆租车地点以外收回车辆的,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费用,包括吃住行。 6、还车时如行驶范围未超出本市,需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元,超出本市范围需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元,还车之日起个工日后无违章记录即返还,有违章记录由乙方向相关部门交纳罚款后甲方予以退回,如乙方在租车期间有违章违法行为后个工作日内未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从乙方的交通违章保证金中扣除,其他处罚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驾驶证记分、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等。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承租方交付性能良好的租赁车辆,并与承租方办理书面交接单进行确认。 4、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违章等,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但协助乙方办理处理相关违章。 5、租赁期间内,出租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自己和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 6、负责办理车辆保险,保险种类包括:。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油费用,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须加93以上油料),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接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足额交纳租金。 6、租赁期满时应按时将车辆归还至,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赁时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新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需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承租方必须爱护租赁车辆,保持租赁车辆的车容整洁,每日驾驶前对租赁车辆作必要的安全检查。 9、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10、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合同附件“承租方须知”中内容。 第五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支付违约金; 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的违约金。 2、承租方进行下述任何一种活动时,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车辆,并全部没收乙方的押金: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乙方利用租赁车辆涉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乙方将租赁车辆转让、转租、转借、出售、抵押、质押。 (5)乙方驾驶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被认定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 (6)从事其它有损甲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在以上情况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以没收乙方的押金和已交的剩余租金来折抵损失,不足的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甲方扣除损失后的租金如有剩余,应退还乙方。 第六条:担保人条款: 如采用担保人的方式,担保人应当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特别约定 1、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由市区人民法院管辖。 2、如发生诉讼,甲方主张权利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由乙方承担。 3、担保人愿意就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中的承租方责任提供保证,保证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合同终止期延两年止。 4、本合同附件“承租方须知”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年月日 承租方: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3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基本情况: (明确车辆名称、型号、车牌号) 二、租赁期限和用途: 租赁期限:租期共,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用途: 三、车辆交付 四、租金支付 租金每车每天元,每月为元,共计元,从车辆交付之日起计算,租用期满结算、 五、车辆的维修 租赁期间,车辆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因维修车辆而影响承租人对车辆使用的,应减少相应的租金、车辆的维修由出租人接承租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安排,如出租人未按时安排维修,承租人可自行安排在出租人指定的修车行维修,费用仍由出租人承担、 六、车辆保险 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并将保险合同交付承租方作为出险后的索赔依据,出租方办理保险类种应至少包括:车身险、按最高额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如车辆出险,出租方应及时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 七、车辆的保管 租赁期间,车辆由承租人负责保管,但维修期间除外,车辆停放于出租人处或出租人指定场所也除外、 八、租赁期间车辆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出租人转让出租车辆,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合同对受让方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出租车辆转租,应取得出租方同意、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否则将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额赔偿承租人、如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不支付该期间的租金,因此造成承租人损失,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租车辆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毁损,承租方不承担责任,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可以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致使承租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车辆因被盗抢灭失,由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承租方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约定: 十三、合同附件:出租车辆的行驶证、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时间: 车辆租赁合同4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辆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车架号:车牌号:制造厂家: 出厂日期:发动机号: 三、租赁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计划租赁至年月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年月日 2、交车地点: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 2、结算方式:租赁费一次性付清。 六、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承租方因工作需要租用出租方汽车叁辆作为交通工具,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形成以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有人: 所有人地址: 车辆保险情况: 二、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乙方租赁甲方每一辆汽车的价格为5800元月,租金累计为:陆拾贰万陆仟肆佰元整元整(小写:626400)乙方按照年度方式支付给甲方租金,第一年支付40贰拾伍万零伍佰陆拾元整(小写:250560),第二年和第三年均支付30壹拾捌万柒仟玖佰贰拾元整(小写:187920)每年10月16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甲方账户:,开户行:,户名: 三、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20xx年10月16日起至20xx年10月15日止。 四、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因乙方租用所产生租用车辆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车辆的燃油费,违章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2、按规定支付甲方租车费且配合甲方完成车辆年检; 3、乙方租赁期间调度公司驾驶员日常驾驶工作,保证行车安全,并做好乘车人员的上、下车管理。 4、除以上1、2、条款所列的费用外,其它一切与租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均与承租方无关。 5、乙方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了解车辆性能和操作方法,每日检查车辆的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等,发现问题立即按照4S店要求补充更正使车辆符合随车手册规定的。要求再使用。 6、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车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严禁车辆参加竞赛及测试使用,严禁用于营利性质的运输,严禁运送违禁物品否则甲方不负责后果。 7、乙方驾驶员必须取得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否则甲方不负责后果。 8、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的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损坏车辆或者更换车辆零部件。 9、车辆在租期内丢失,在保险公司赔偿前,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车辆按时年审,性能能够满足乙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随车工具和各项证件附件齐全有效; 2、甲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车辆意外险、三者险、车上人险)及交强险、且在有效期以内(附保险单); 3、甲方按时缴纳各项规费,保证乙方能正常用车; 4、甲方按车辆4S店保养规定、按时保养车辆,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7、甲方车辆发生故障时,甲方必须立即修理,甲方每月给乙方12天修车保养时间; 8、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9、对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10、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六、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七、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根据事实情况予以补充附件。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车辆租赁合同6 出租人(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汽车,车牌号码。(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车辆租赁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条款达成协议,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和租赁期限 签约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车辆牌照号码为。租赁期从开始。本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续租,除时间外内容无变化,可自动延期生效。 二、租金和付款 1、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如乙方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定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押金不作为租金扣除。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保持车辆清洁,无异味,各项性能良好。 2、甲方应支付车辆保险费、养路费及除停车费、过桥费以外的其他税费。 3、甲方负责支付本租赁合同产生的各种政府税费。 四、乙方的责任 1、公路过桥的过路费、燃油费和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并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任何损坏。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一切法律法规,并承担因违章、事故和违法行为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4、乙方不得将租赁车辆借给任何第三方。 5、租赁期内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报告事故,协助甲方处理事故相关事宜,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其他人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在 车辆租赁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同意该机动车租赁事项订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购置日期为年月日,车辆类型,型号,颜色,发动机号,车架号,原牌照号的机动车租赁给乙方,并提供该车过户所需的一切证件。 二、通过评估甲、乙双方确认该机动车的租赁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三、付款方法 四、车辆提取后,车辆的一切好坏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车辆租赁前如果甲方的机动车被有关行政机关查封或发生权利纠纷及自行交易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六、车辆租赁后未办好过户手续前,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肇事、罚款或其他情况均由乙方负责。 七、车辆的过户手续由办理,甲方须提供一切方便,子以合作,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费用承担。 八、甲、方双方不履行上述合同条款,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计人民币元,大写。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备注:本合同履行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车辆租赁合同9 承租人: 出租人: 一、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辆汽车,车号为: 二、租赁期限为 三、每辆车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结算一次,按月出租。不足一个月的,按月收费。承租人对使用的燃料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仅用于。承租人只有调遣权,出租人司机负责行车安全和技术操作。 五、承租人应负责租赁车辆的维护。车辆在退租时损坏的,应当负责修复原状或者赔偿,并在修复期间收取租金。出租人指派的司机驾驶不当造成的损坏由出租人承担。如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使用期间不承担租金,出租人承担相当于日租金的违约金。 六、不及物动词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转回,否则,将按无运输期限的租金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支付,否则,每逾期一天,将被罚款。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处理。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签名时间: 签约地点: 车辆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车架号:车牌号:制造厂家: 出厂日期:发动机号: 三、租赁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计划租赁至年月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年月日 2、交车地点: 3、验收方法:承租方检查相关手续(行驶证、油卡、气卡、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币元,大写。 2、结算方式:每年12月31日前统一结算。 六、费用的承担 由承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费用及办理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天然气等)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x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由于甲方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决定租用乙方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车辆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车辆的型号、数量和租赁期限 1、车辆型号:; 2、车牌号码:; 3、车辆数量: 4、租赁期限:。 第二条、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车辆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得对乙方车辆进行任何质押或抵押。 2、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对租赁车辆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3、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车辆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乙方同意。 4、在租赁期间,因租赁车辆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甲方采用月租包干的方式租用乙方的车辆,车辆的月租金标准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此价格包含司机工资及相关福利、车辆维修保养费、保险费、车船税、辅助油料(燃油除外)、年检费及洗车费、进出场费用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2、本包干租赁单价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负责。 3、乙方的驾驶员不享受甲方任何福利待遇。 4、如遇乙方车辆中途退场或其他原因造成租期不足月时,按270元天计算并支付租金。 5、乙方第一个的租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甲方在次月30日前支付上个月度的车辆租金。当本合同的租赁期满,乙方驾驶员办好租金结算和人员退场手续后,甲方付清全部租金。 第四条、租赁车辆的验收 乙方在车辆交付甲方使用之前或在使用过程中,车辆都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完好的机械性能,并保证手续齐全和牌证安全有效,确保在甲方工地的正常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租赁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操作、安全和食宿 1、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配备一名合格的驾驶员(签订合同前,驾驶员应提交本人最近体检报告给甲方),驾驶员必须持证驾驶,严格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驾驶员的工资及相关福利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2、租赁车辆在租赁期内由乙方负责搞好车辆日常维护与保养,使车辆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在租赁期内乙方车辆的燃料费(仅限于柴油或汽油)、过路过桥费和驾驶员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租赁车辆每月必须保证完好率达到28天以上(含28天),如因车辆维修出勤率低于28天,甲方按270元天扣除乙方的车辆租金。由于项目部工作繁忙,乙方车辆报修必须经甲方同意,且乙方须尽量利用工地空闲时间维修车辆。乙方的驾驶员一般情况须在工地出勤28天,如确须请假回家时,则需经甲方批准同意。乙方的驾驶员休假时,乙方须自行安排合格的驾驶员替班。如因乙方驾驶员休假造成车辆停置,甲方除按停置天数扣除乙方的车辆租金外,同时按违反合同条款处理。 5、乙方驾驶员必须做好车辆的“三防”(防盗、防火、防抢)及其相关的安全防范工作,严禁乱停乱放,如乙方车辆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的损失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车辆必须购买车辆的相关保险,包含:车辆强制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赔偿额度50万以上)、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乙方须将每年所购保险的保单原件给甲方负责人审阅,并留复印件给甲方存档。如乙方不按上述规定购买保险,则甲方有权直接从租金中扣款并代购相应的车辆保险,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6、乙方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车辆安全操作规程,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罚款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工地施工现场,乙方驾驶员有权拒绝危险作业。乙方车辆(含驾驶员)在甲方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乙方车辆驾驶员必须遵纪守法,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与当地居民和谐共处;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严禁偷盗、打架、酗酒等事项的发生。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驾驶员原因所造成的地方纠纷和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全部费用,情节严重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乙方车辆和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严格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与调度。如有违规、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乙方警告、罚款、终止合同等处罚。严禁驾驶员倒卖甲方油料及其它物品,严禁虚报油料费和过路过桥费,如经发现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双倍处罚并解除租赁合同。 第六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依法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同时双方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在本项目部工程完工后或者甲方认为不需要继续租赁车辆时,车辆租金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乙方身份证、车辆行驶证、驾驶员身份证和驾驶证的复印件。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按手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其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20xx年3月1日 车辆租赁合同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车辆一事,签订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租用甲方车型座客车辆,车牌号并且配司机电话,甲方负责带给乙方全部行程用车。甲方须确保甲方所租车辆正规合法,车况良好,并且甲方需对乙方所乘工作人员的乘车安全负全部职责。 二、行程安排:乙方的具体用车时间或用车行程由乙方主管与甲方指定负责人联系,甲方不得以种种理由推托耽误乙方正常项目工作安排。 三、用车日期:乙方用车时间暂定20年2月21日至20年3月21日期间,初暂定9次。甲方工作时间早上7:30点下午13:30点。租车费用按350元次计算(含车辆使用费、加油费、司机工资)。如有其他开支费用(路桥费、停车费)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工作人员需在项目所在地就餐,乙方需为甲方司机带给免费就餐,如果项目所在地不带给就餐,则由甲方自行安排。 四、签订合同时乙方预付甲方订金元(如乙方违约,订金不予退还,如甲方违约按订金5倍赔偿),租车费行程结束后,甲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给乙方,乙方须在甲方开出发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租车费用转入甲方指定账号。 五、限300km次,超出按元公里计算提车时公里数公里,还车时公里数。 六、乙方用车期间,车辆与乘客安全及交通违章由甲方负责。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3 出租方: 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学校车辆状况 出租方出租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一)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租金交纳:通过方式向出租方交纳元人民币。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5、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二)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三)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四)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五)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二)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三)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四)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五)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六)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七)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八)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一)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二)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三)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四)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一)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 (二)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个月)的车辆租金的及保险免赔部分。 (三)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四)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一)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日,在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二)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市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份。 出租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承租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篇6 承租方: 出租人: 一、出租人将辆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 二、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车辆租赁合同14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赣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 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 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承租方租赁出租方车辆一部,车型为,车号为:。 第二条、承租方租赁出租方车辆主要用于工程现场巡察、商务考察、行政办公等非营运事务。 第三条、租赁期限 合同期满前,甲方如果继续租用或停用,应提前5天向乙方提出协商。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 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自行承担租用期间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路桥费、维修费、保险费、美容费等。 4、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发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六条、租赁费用 由于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负担该车辆的全部费用,不再另外支付租赁费。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能有效。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