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 推荐度: 广告合同 推荐度: 电视广告合同 推荐度: 广告合同补充协议书 推荐度: 广告制作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精选】广告合同范文集合七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广告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广告合同篇1 甲方(业主方):乙方(广告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就内容广告发布有关事项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形式: 二、位置: 三、规格: 四、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五、价格: 1。广告位租赁费:元块年,块,共元。 2。广告位租赁费的支付:乙方预付予甲方,其余款于付清。 六、责任: 1。乙方自行负责户外广告位报批手续。 2。乙方负责提供广告样件并负责将广告稿样报有关部门审批。稿样一经确认即作为制作及验收的有效依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乙方再提出与稿样不同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由此而耽误的广告发布时间,甲方不予顺延。 3。乙方应按期付款,如乙方不按期付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4。广告发布期间,如因甲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甲方承担责任: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合同续签 合同期满前3个月,双方可重新商计延长本合同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乙方未办理续签手续,乙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八、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件: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复印件无效。 2。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3。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如需修改,可签订补充合同。 4。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更多合同请访问合同范本频道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广告合同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网(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双方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发布广告。 二、广告发布媒介为。 三、单位广告规格为。 四、广告采用样稿(样带),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样带)。但甲方提供的样稿(样带)不得超过乙方的相关要求(文件尺寸,时间长度等)。 五、乙方有权审查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六、广告样稿(样带)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七、广告单价元,加急费元,其它费用元,扣除优惠元,发布周期,总计元。 八、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广告发布费付给乙方,付款方式。 九、违约责任 因国家政策、法规发生变化,造成乙方不能继续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时,甲方有权在十五日内要求乙方退还剩余广告费、同时乙方停止广告的发布。 广告投放期间,甲方不得更改广告链接所指向的网站内容,与广告表现内容相违背,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的广告服务,剩余广告费用不予退回。甲方更改后的网站内容中,如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含有恶意代码可能对浏览者造成计算机软硬件损坏时,乙方将配合有关部门对甲方进行调查直至对甲方提请法律诉讼。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对于短时间的部分地区访问乙方网站出现的网络拥挤,中断,访问困难等现象,乙方不承担责任。因突发事件(如病毒,服务器宕机等)造成乙方服务器短时间中断,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应在事后公布网络中断原因并做出合理解释。 因突发事件(如病毒,服务器宕机等)造成乙方服务器中断超过24小时,乙方须按照实际中断时间顺延广告发布的时间。乙方服务器中断超过72小时,乙方除按照实际中断时间顺延广告发布时间外,另按照实际中断时间的三倍补偿甲方。 因乙方进行系统维护,服务器搬迁等人为因素必须中断服务器网络连接时,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或在网站相关页面发布公告。并在恢复服务器网络连接后顺延实际中断的广告发布时间。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 十、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表:广告编号 广告位置链接指向发布时间价格其他起止。 十一、未尽适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单位地址: 广告合同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乐亭县应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乐亭县荣川朗基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金融大街与永安路交叉口西南角广告屏为乙方发布广告,签订本合同。 1、乙方租赁金融大街与永安路交叉口西南角的LED广告屏,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为乙方提供广告服务。 2、播出形式:15秒每次,72次每天,每天有效播放时间为18小时,多出时间累加计算。 播出起止日期:自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日。 广告费用: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 3、合同签订三日内,乙方按合同总价支付甲方广告费用,甲方在收到广告费用及双方确认的广告样本后于3日后发布。广告内容不分先后,每天按滚动形式播出,最多20分钟一个滚动周期。 4、播出的广告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宣传规定。 5、广告播出的内容由乙方提供,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根据市场需求和技术可行性稍作调整。 6、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制以及虚假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有权拒绝发布。再发布过程中,发布内容遇到涉及法律、法规问题时,由乙方负责。 7、合同执行期内,乙方要求中途暂停播出或对广告内容进行更改,需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三个工作日那进行调整。 8、如遇政府活动需使用电子屏造成的迟播或延播,停电、屏幕检修或不可抗力等造成的未播,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按停播天数顺延播出。 9、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合同支付条款及时支付广告费用,逾期视为违约。 10、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规定保证广告的播出质量及次数(合同条款5、6、8、10项规定除外),否则视为违约。 11、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公司信息保密,例如双方成交价格、合同文本,如乙方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且不退还款项。 1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同是具法律效力。 1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20xx年月日 广告合同篇4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哈尔滨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二、广告形式:公交车体广告(车身两侧) 三、媒体数量: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3、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连同该迟延款项在约定付款次日起一个星期内同时缴纳。如果甲方迟延付款或未按规定金额付款,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十一、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罢工停运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令本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时,双方停止履行合同或停止部分履行合同。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互不追究责任。 十二、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地方相关行政条例约束。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广告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正,费用均担。 十三、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按约履行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违约一方需按法律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及时签定补充合同。 十五、如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定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视本合同为保密文件,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露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七、其它约定 甲方应将所发布产品商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产品证明文件提交给乙方用于工商局、交警队、交通局审批等,如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真实,而影响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期间所产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以上所提文件资料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广告发布期满之日终止。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合同为打印版本,共5页,标有页码,并加盖公章。如因涂改而未在涂改处加盖公章,均视为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电话:电话: 联系人:联系人: 广告合同篇5 甲方(居间人): 联系方式: 乙方(受委托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开工庆典仪式策划执行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甲方提供该项目的重要信息,引荐乙方和该项目的招标单位(单位全称:)洽谈,甲方提供策划方案、乙方提供效果图并由甲乙双方共同与招标单位洽谈的形式,协助乙方投标,最终促成乙方与招标单位签订该项目的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项目方完全支付乙方项目款。 乙方与招标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该项目策划执行合同,甲方仅为乙方提供信息或为乙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或未完成提供项目所需的策划方案或效果图导致合同无法执行,该项目执行完成但该项目部未支付项目全款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居间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工程开工仪式策划执行项目签订的策划执行合同(以下简称“策划项目合同”)金额的5。 2、居间成功后,乙方应在收到全部策划项目款项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 3、乙方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居间报酬。 4、未促成“策划项目合同”成立以及未收到全部策划项目款项,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该项目的信息,并保证其提供的关于该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并且提供该策划项目的策划方案。 2、乙方提供该策划项目的效果图,确定项目报价、执行方式等。 3、甲方须保证该项目只提供与乙方商洽并执行。 4、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和招标单位的的每项洽谈。招标成功后,则由乙方全面履行和招标单位所签订的活动策划执行合同,甲方不得干涉活动策划执行,不得索要乙方合作单位、个人的任何联系方式。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签订居间合同或实施居间行为过程中所获取对方的商业秘密,实施对另一方不利的任何行为,否则因前述不利行业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要 求不利行为的实施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居间事项完成的、居间事项已无法完成的、居间事项的完成已无意义的或居间期限届满的,本合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共同义务的,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2、本合同完成后,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的,乙方应当按日以逾期未付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生效后,任意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广告合同篇6 广告刊出单位:《》杂志社(简称甲方) 广告客户单位:(简称乙方) 1乙方须持营业执照,凡标明质量标准、获奖、优质产品称号、专利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应提交有关证明,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应提交生产许可证。 2乙方所刊登的广告内容要符合《广告法》,要实事求是,不得欺骗用户、弄虚作假。如因广告内容不当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可对广告刊登版面和日期等提出要求(注:《》每月日出版,印刷周期为个月),由甲方参考乙方意见,根据来稿先后、版面情况及预付款等统一安排。 4乙方在《》上刊登广告的要求如下: 刊出时间 版面 版面费 制版费 设计费等 合计 年期 年期 年期 年期 年期 总计(大写)万千百拾元整(人民币) 5广告刊出后,如发生影响效果的差错系原稿的错误,由乙方负责;系甲方差错,甲方负责用文字更正一次,但不予重登广告,原已刊出的广告,费用照收。 6广告设计、摄影、发排制版后,如乙方要求变更合同,则须付相应的设计费、摄影费、制版费以及赔偿有关损失。 7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及时付广告费。甲方将优先安排已有合同单、刊登资料和已付清广告费的客户。 8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单位:《》杂志社乙方单位: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 帐号: 年月日 广告合同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或其代理的广告主)合法经营其广告所宣传的商品及或服务; 2、乙方具有广告经营资质。 现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一条广告合作 1、甲乙双方就映前广告等广告方式进行合作。 2、本条第1款所述合作广告方式的双方具体权利义务见本合同附件1。 第二条结算 1、本合同附件1约定的预估费用总计人民币元整(含税),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缴纳方可播出;每部广告片源的转带费为1000元,如有中途更换广告片源,每次收取转带费为1000元; 2、甲方的支付方式为汇入乙方指定账户(账户资料附后)。 3、本合同涉及的款项报价均为含税价。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检查乙方提供的广告服务,如乙方提供的广告服务不符合双方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补救。 2、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乙方要求,于20xx年1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下列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2)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出具的证明文件;(3)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4)有关批准文件(如发布广告需要经有关行政部门审查的)。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和广告服务所需向乙方提供全部资料、物品。 4、甲方应确保其提供的资料、物品和广告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5、对于乙方为确保本合同目的实现而提出的合理要求,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验甲方的相关证明文件。甲方拒不提供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提供广告服务。 2、乙方有权对甲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其中有不合法、不真实、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或 不符合双方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修改,在甲方修改至符合要求之前,乙方有权拒绝提供广告服务。 3、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广告服务。 4、乙方应保证在有效合同期限内,在所有的影厅及所有的影片前均按约定的时段播放甲方提供的广告片源,并接受甲方随机抽检。如甲方发现有漏播错播的情况,乙方应按发现的次数给予同等时长的3倍的补偿播放次数。 第五条保密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涉及对方的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保守秘密,未经对方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但乙方向其股东、关联企业透露,或任何一方按有关法律法规透露,或因法律或会计事务所需透露的除外。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后继续有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不得随意撤销、变更、修改或终止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广告服务中断或延误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甲方迟延支付广告费等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支付款项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三十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如甲方单方面违规停止合同,乙方有权扣留所有账上滞压金; 5、乙方应保证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在所有在映影厅影片播放前均按约定的时段播放甲方提供的广告片源,并接受甲方随机抽检。如甲方发现有漏播错播的情况,乙方应按发现的次数给予同等时长的3倍补偿播放次数。 第七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非双方过失或故意导致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或即使能预见亦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水灾、旱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及战争、、骚乱和流行性疫病等社会性事件。 2、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将不构成违约,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但声称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3日内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并有责任尽全部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持续30日以上并且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则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后始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声称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对因延迟通知对方而扩大的损失,不能免除责任。 第八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本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 (2)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且自收到对方指出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仍未做出补救或补救无效,或任何一方有不能补救的违约行为,对方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3)依据中国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规定终止本合同; (4)本合同已完全履行完毕。 第九条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地址: 邮编:533000 联系人: 电话: (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