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借款合同〔集锦18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外汇借款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外汇借款合同1 第三条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年期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2。按贷款人制定的年期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或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计收一次,结息日为(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贷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用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年至年,每年用款计划如下: 年万美元;年万美元;年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期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贷款偿还:贷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年万美元;年万美元;年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xx年月日自一九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借款用途:为。 第四条借款利息:月息,年息;或比照中国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月浮动。 贷款方按半年(季)结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成变更计息办法,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算办法计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条借款方办理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申请书,贷款借据,提出用款和还款计划。 第六条借款偿还:借款方在本着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额内按还计划以为资金来源归还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担保方,应按贷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额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方承担还款付息责任。无论借款经过延期或已经逾期,或借款方出现任何情况,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担保方仍然负有担保责任,直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止。 第八条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方保证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借款方2的违约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贷款方支付2的承担费。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挤占挪用贷款,其挤占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3。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或担保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贷款方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办理。 第九条其他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之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借款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贷款方偿付贷款本息。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借款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规定的条件。 2。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方应向贷款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借款方或贷款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成本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凭证,使用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经借、贷方和担保方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外汇借款合同2 贷款人: 法定地址: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 法定地址: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外汇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双方同意以下定义 11信用证:由银行开出通过通知编号为的信用证。2贷款金额、币种和用途 21本合同贷款金额的最高额为(大写),(币种)。 2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3期限 3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个月。 4利息与费用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 4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经过的天数计算。 4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账户内扣收。 5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5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1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 5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用于归还贷款。 6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61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63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项义务。 64保证及时将抵押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5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66保证按本合同2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7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日期内运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将抵押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别的金融机构议付。 7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7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破产。 7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8违约的处理 8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8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对违约金额处以20~50的罚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借款人账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c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持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其他 9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为止。 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签约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公章) 授权人:(签字) 借款人:(公章) 授权人:(签字) 签订日期: 外汇借款合同3 编号: 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用于所需外汇资金,于年月日向乙方申请外汇贷款。乙方根据甲方填报的《外汇借款申请书》(编号:)和其他有关资料,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外汇流动资金贷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外币名称)。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第一笔用汇日起到还清全部本息日止,即从至,共月。 第三条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贷款基准利率为按月浮动,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四条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贷款的有关情况、财务资料及进行信贷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条甲方在乙方开立外汇和人民币账户,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用款。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用款计划表》和《还本付息计划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证按《用款计划表》及时供应资金。如因乙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计划用款,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调整用款计划。否则,乙方对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实际占用天数收取的承担费。 第七条甲方保证按《还本付息计划表》以所借同种外币还本付息(若以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偿还,按还款时的外汇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未经乙方同意展期的贷款,乙方对逾期部分加收的逾期利息。 第八条甲方保证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如发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纠正外,对被挪用部分加收的罚息,并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一旦甲方无力清偿贷款本息,应由担保人履行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事项,由甲、乙方双方共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收回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 签约人:(签章)签约人:(签章) 外汇借款合同4 借款方:贷款方: 地址:地址: 邮码:邮码: 电话:电话: 甲方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其项目已经由批准,特向乙方申请万美元(或其他外币)外汇贷款。按照贷款办法和有关规定,业经乙方审查同意,为明确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确认向乙方借得现汇万美元(或其他外币),买方信贷万美元(或其他外币)。 第二条借款期限: 现汇年月。 (从第一次用汇之日起到还清本息止);买方信贷年月。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计划(略),乙方保证及时提供。 如因甲方未按计划用款而造成乙方组织外汇资金的利息损失,甲方按乙方规定支付外汇承担费。 第三条借款利息率为年息: 现汇为(按中国银行总行公布的浮动利率计息);按月浮动;买方信贷为,按天计算。 在借款期间,每半年计息期应计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甲乙方直接借记甲方借款帐户内,实行复息计算。由于计息增加的贷款额,不占用贷款额度。 第四条借款使用 在引进的技术设备成交后,应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办理进口开证,审单付款等事务。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外汇,不挪作他用,如果发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收取利息。 第五条借款偿还 甲方在借款期终止日,全部清偿贷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时,由担保单位负责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外汇额度的相应等值的人民币(包括延期偿还的罚息)。 对逾期未还借的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的罚息。 第六条 本合同所附的《用汇、还汇计划》和《还汇(款)保证书》及甲方担保单位出具有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关情报表、资料,为乙方检查信贷工作提供方便,双方应积极合作,努力促成项目的早日建成投产。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到期结清本项债权债务时终止。 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有关单位)备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外汇借款合同5 编号: 中国农业银行XX市分行国际业务部(以下简称贷款方) 立合同人:(以下简称借款方) (以下简称担保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宣布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经三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贷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请和担保的承担提供币万元贷款。 第二条借款期限:此项借款使用期为年月日自一九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借款用途:为。 第四条借款利息:月息,年息;或比照中国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月浮动。 贷款方按半年(季)结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成变更计息办法,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算办法计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条借款方办理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申请书,贷款借据,提出用款和还款计划。 第六条借款偿还:借款方在本着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额内按还计划以为资金来源归还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担保方,应按贷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额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方承担还款付息责任。无论借款经过延期或已经逾期,或借款方出现任何情况,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担保方仍然负有担保责任,直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止。 第八条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方保证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借款方2的违约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贷款方支付2的承担费。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挤占挪用贷款,其挤占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3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或担保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贷款方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办理。 第九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借款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贷款方偿付贷款本息。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借款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规定的条件。 2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方应向贷款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借款方或贷款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成本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凭证,使用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经借、贷方和担保方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盖章) 借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盖章) 担保方:(公章) 法定代表:(盖章) 年月日 外汇借款合同6 编号: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贷款方) (以下简称借款方) (以下简称担保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三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贷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请和担保方的担保提供贷款。 第二条借款期限:此项借款使用期为年个月,自起至止。 第三条借款用途:为。 第四条借款利息:月息,年息;或比照中国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月浮动。 贷款方按半年(季)结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成变更计息办法,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算办法计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条借款方办理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申请书、贷款借据,提出用款和还款计。 第六条借款偿还:借款方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额内按还款计划以为资金来源偿还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担保方,应按贷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额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还款付息责任。无论借款经过延期或已经逾期,或借款方出现任何情况,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担保方仍然负有担保责任,直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止。 第八条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方保证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借款方2的违约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贷款方支付2的承担费。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挤占挪用贷款,其挤占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3。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或担保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贷款方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办理。 第九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借款方与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贷款方偿付贷款本息。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借款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规定的条件。 2。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方应向贷款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借款方或贷款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凭证、使用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经借、贷方和担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担保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外汇借款合同7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三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同意乙方申请和担保方的担保提供贷款。 第二条借款期限:此项借款使用期为年个月,自起至止。 第三条借款用途:为。 第四条借款利息:月息,年息;或比照中国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月浮动。 甲方按半年(季)结息一次。如乙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成变更计息办法,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算办法计算,并通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办理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申请书、贷款借据,提出用款和还款计。 第六条借款偿还:乙方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额内按还款计划以为资金来源偿还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担保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期、按额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还款付息责任。无论借款经过延期或已经逾期,或乙方出现任何情况,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担保方仍然负有担保责任,直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止。 第八条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按期按额向乙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乙方2的违约金。乙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甲方支付2的承担费。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挤占挪用贷款,其挤占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3。乙方不按期归还贷款,甲方有权从乙方或担保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如需延期,乙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甲方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甲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办理。 第九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甲方偿付贷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乙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规定的条件。 2。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乙方或甲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凭证、使用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经借、贷方和担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担保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外汇借款合同8 合同编号: 借款方:(简称甲方) 贷款方:(简称乙方) 根据号文件批准的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外汇贷款(大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 第三条借款期限:本期贷款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本期贷款年利率为,乙方按季计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借款使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订货卡片对外采购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有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帐户中支付款项。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国外银行手续费等,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帐户中扣收,并将“支款通知”联寄交甲方。 第六条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2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 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 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份,经借贷双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盖章):借款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外汇借款合同9 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用于: 所需外汇资金,于年月日向乙方申请外汇贷款。乙方根据甲方填报的《外汇借款申请书》(编号:)和其它有关资料,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外汇流动资金贷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外币名称)万元(大写金额)。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第一笔用汇日起到还清全部本息日止,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 第三条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贷款基准利率为按月浮动,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四条甲方愿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贷款的有关情况、财务资料及进行信贷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条甲方在乙方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用款。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用款计划表》和《还本付息计划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证按《用款计划表》及时供应资金。如因乙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计划用款,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调整用款计划。否则,乙方对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实际占用天数收取的承担费。 第七条甲方保证按《还本付息计划表》以所借同种外币还本付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偿还,按还款时的外汇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未经乙方同意展期的贷款,乙方对逾期部分加收的逾期利息。 第八条甲方保证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如发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纠正外,对被挪用部分加收的罚息,并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一旦甲方无力清偿贷款本息,应由担保人履行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项,由甲、乙方双方共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收回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签约人:(签章) 签约人:(签章) 年月日 外汇借款合同10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1、贷款金额: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万美元。 2、贷款期限: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3、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 (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计收一次,结息日为。(复息或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要写明) 4、贷款用途: 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5、贷款使用: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订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6、用款计划: 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月万美元; 月万美元; 月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7、贷款偿还: 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月万美元; 月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际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8、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9、违约和违约处理。 (1)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2)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的罚息。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加贷款。向贷款人担保人追索贷款。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贷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11、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外汇借款合同11 编号: 借款方:(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简称乙方) 根据号文件批准的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外汇贷款(大写)美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外汇贷款用于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期贷款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 本期贷款年利率为,乙方按季计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借款使用: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订货卡片对外采购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有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帐户中支付款项。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国外银行手续费等,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帐户中扣收,并将“支款通知”联寄交甲方。 第六条借款偿还: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2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份,经借贷双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章) (或授权代表) 经办人:(签章) 借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章) (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 外汇借款合同12 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用于: 所需外汇资金,于年月日向乙方申请外汇贷款。乙方根据甲方填报的《外汇借款申请书》(编号:)和其它有关资料,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外汇流动资金贷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外币名称)万元(大写金额)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第一笔用汇日起到还清全部本息日止,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 第三条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贷款基准利率为按月浮动,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四条甲方愿遵守《中国农业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贷款的有关情况、财务资料及进行信贷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条甲方在乙方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用款。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用款计划表》和《还本付息计划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证按《用款计划表》及时供应资金。如因乙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计划用款,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调整用款计划。否则,乙方对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实际占用天数收取的承担费。 第七条甲方保证按《还本付息计划表》以所借同种外币还本付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偿还,按还款时的外汇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未经乙方同意展期的贷款,乙方对逾期部分加收的逾期利息。 第八条甲方保证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如发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纠正外,对被挪用部分加收的罚息,并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一旦甲方无力清偿贷款本息,应由担保人履行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项,由甲、乙方双方共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收回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 签约人:(签章)签约人:(签章) 年月日 签订于: 外汇借款合同13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 或 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计收一次,给息日为。(复息或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月万美元; 月万美元; 月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月万美元; 月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十一、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院起诉)。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外汇借款合同14 编号: 借款方:(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简称乙方) 根据号文件批准的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外汇贷款(大写)美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 第三条借款期限:本期贷款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本期贷款年利率为,乙方按季计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借款使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订货卡片对外采购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有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帐户中支付款项。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国外银行手续费等,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帐户中扣收,并将“支款通知”联寄交甲方。 第六条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2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份,经借贷双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章) (或授权代表) 经办人:(签章) 借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章) (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 外汇借款合同15 立合同人:(以下简称借款方) (以下简称担保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宣布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经三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贷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请和担保的承担提供币万元贷款。 第二条借款期限: 此项借款使用期为年月日自一九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借款用途: 为。 第四条借款利息: 月息,年息;或比照中国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月浮动。 贷款方按半年(季)结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成变更计息办法,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算办法计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条借款方办理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申请书,贷款借据,提出用款和还款计划。 第六条借款偿还: 借款方在本着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额内按还计划以为资金来源归还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条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担保方,应按贷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额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方承担还款付息责任。无论借款经过延期或已经逾期,或借款方出现任何情况,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担保方仍然负有担保责任,直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止。 第八条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挤占挪用贷款,其挤占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3、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或担保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贷款方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办理。 第九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借款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贷款方偿付贷款本息。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借款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规定的条件。 2、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方应向贷款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借款方或贷款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成本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凭证,使用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经借、贷方和担保方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法定代表:(盖章) 借款方:(公章)法定代表:(盖章) 担保方:(公章)法定代表:(盖章) 年月日 外汇借款合同16 借方根据号文件,(项目)所需资金向贷方提出申请,经贷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大写) 外汇万美元 配套人民币万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外汇贷款用于 配套人民币贷款用于 第三条:借款利率 外汇贷款年率为,配套人民币贷款年率为,贷方按季收取利息,如借方未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借款期限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个月内还清全部贷款本息,配套人民币贷款自第一笔用款之日起,在个月内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五条:借款使用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天内,借方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日起天内应对外签订定货合同。定货合同副本和用汇计划送交贷方,经贷方审查同意后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用汇,借方应事先征得贷方同意并及时调整用汇计划,以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第六条:借款偿还 借方偿还本息所用货币与所借币种必须相同,并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归还。还款计划如下。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后第个月开始偿还,共分次还清,每次万美元。 配套人民币年月归还万元 年月归还万元 如因特殊原因,借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应在到期前两周内向贷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方审查同意修改原借款期限,重订利率。 第七条: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借方的担保单位,并按贷方的要求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方未按规定的用款计划用款,造成未用或超用部分须向贷方支付的承担费。贷方因本身责任未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应向借方支付的违约金。 二、借方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挪用贷款,借方除在限期内纠正外,对贷款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付50的罚息。 三、借方未按期归还贷款,贷方有权从借方的其它帐户中扣收,并对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加收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贷方收到借方提供不真实的情况、报表和资料。 (二)借方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无力偿还贷款本息,资产总额又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三)借方的保证人已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能力。 二、贷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方应向贷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三、借方所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凭证、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有关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议定的其它条款 五、本合同一式份,经借、贷双方及保证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附件: 贷款单位: 盖章 借款单位: 盖章 代表人: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 外汇借款合同17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事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需要使用外汇借款时,均可以申请外汇借款。但借款人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1)有健全的经营管理机构、合格的领导班子以及完善的财务制度和业务规章制度; (2)持有贷款证; (3)使用外汇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持有有权部门批准使用外汇的文件;(4)有外汇收入或其他外汇来源,具有偿还外汇的能力;(5)符合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同范本 借款人名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贷款人名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甲方根据的需要,向乙方申请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提供外汇质押人民贷款。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项目、种类、金额、用途、期限如下 项目: 种类: 金额按当天牌价买入价计算(大写): 用途: 期限: 第二条利息 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与用作质押的外汇互不计息。 第三条用作质押的外汇币种为,金额为(大写)(小写) 第四条质押外汇的来源为: 第五条开立账户 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存、贷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等。 第六条借款使用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用款计划,在约定的用款日前个营业日内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用款单”后个营业日内按用款计划将贷款按额放出,转入甲方账户。甲方用款计划如下: 日期 金额 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 第七条质押外汇的使用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质押外汇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还款资金来源。 甲方用下列资金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 1。 2。 3。 4。 第九条还款计划。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按期按额归还所借人民币本金,不得提前归还借款。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日期 金额 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 外汇借款合同18 立合同人:(以下简称借款方) (以下简称担保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和国务院宣布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经三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贷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请和担保的承担提供币万元贷款。 第二条借款期限:此项借款使用期为年月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借款用途:为。 第四条借款利息:月息,年息;或比照中国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月浮动。贷款方按半年(季)结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成变更计息办法,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算办法计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条借款方办理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申请书,贷款借据,提出用款和还款计划。 第六条借款偿还:借款方在本着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额内按还计划以为资金来源归还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担保方,应按贷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额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方承担还款付息责任。无论借款经过延期或已经逾期,或借款方出现任何情况,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担保方仍然负有担保责任,直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止。 第八条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挤占挪用贷款,其挤占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3、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或担保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贷款方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办理。 第九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借款方与 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贷款方偿付贷款本息。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借款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规定的条件。 2、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方应向贷款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借款方或贷款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成本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凭证,使用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附则本合同一式份,经借、贷方和担保方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盖章)借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盖章)担保方:(公章) 法定代表:(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