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的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铺租赁合同的 推荐度: 简易商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商铺租赁合同15篇(实用)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商铺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商铺租赁合同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地址电话 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地址电话 (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简称“承租房屋”或“房屋”)坐落于共(套)(间),朝向,房屋结构,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第二条房屋用途 乙方租赁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按该用途亲自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房屋(月)(季)(年)租金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租金按每6个月结算一次,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次房屋租金,合同期内的其余房屋租金由乙方在每6个月的前一个月的阳历25日前以(现金)(转账)方式交付给甲方。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保证金计人民币,该保证金用途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出租后如有按揭、抵押债务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在房屋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卖或抵押承租房屋,应提前月通知乙方;乙方在此确认,在本合同期内,无论甲方基于何等原因、何等条件和价格转让承租房屋,乙方均无条件放弃对承租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房屋的使用 乙方应自觉维护承租房屋安全和设备完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导致损坏时,乙方应负责赔偿或按原状恢复。 租赁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房屋所在地的有关部门规定并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做好用电、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和防火防盗安全等各项措施。 第八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如需扩建、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均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因此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届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拆除。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房屋拆改、扩建或增添其他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凡承租房屋在承租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和其他杂费均由乙方承担和及时交纳。 如乙方逾期交纳前款费用而导致甲方被追索或承担的,甲方有权按照欠交费用总额每日1计算乙方的滞纳金,甲方有权在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该等滞纳金。如乙方超过30日仍未缴清欠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承租房屋,并没收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乙方已交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租赁期间,甲方不予承担除房屋主体结构以外的维修及由于房屋原因产生的乙方任何损失。 第十条租赁期满及房屋续租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及时腾房并将房屋妥善退还甲方。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提出的,视为乙方放弃续租。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续租的,应当于届满后的15日内向甲方提交保证金收据原件,甲方经审查认定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规定后及时向乙方无息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转让租赁权的; 2、擅自将承租房屋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5、擅自与他人以任何形式的合作或合伙经营使用承租房屋的; 6、未经甲方同意,对房屋拆改、扩建、装饰装修或添附其他房屋设施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收回的。 如乙方违反前款规定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的协商 租赁期间,如甲方有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按时做好房屋交接事宜,乙方已交纳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扣减,剩余部分连同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乙方须提交保证金收据原件)无息退还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乙方有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按时做好房屋交接事宜,乙方已交纳的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三条房屋占用费 在本合同租赁期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承租房屋而乙方拒不交还的,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承租房屋占用费,甲方有权在乙方保证金当中扣除该等占用费。 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届满后拒不交还承租房屋的,将参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减少租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期交纳房屋租金,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如数交纳的,乙方每日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房租滞纳金;乙方经甲方催告后逾期仍未如数交纳租金达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前述滞纳金,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租赁期内,乙方存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甲方有权自事实发生之日起比照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比例收取违约金;乙方因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之情形而获利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甲方返还不当利益或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五条免责条款 房屋因地震、暴风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原因致损或灭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因房屋被政府列入拆迁范围而需要拆除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条件予以搬离并退还房屋。 第十六条合同终止后房屋附属物的处理 无论本合同因何等原因终止,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将承租房屋内的附属物(包括但不限于桌椅、书籍、卫生器具、用电器具、房屋装饰装修物等)搬离或完好拆除,逾期没有搬离或没有完好拆除的,房屋内遗留的附属物均无偿归由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份,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副本份,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乙方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登记备案机关(盖章)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2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证件编号: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1、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路,建筑面积平方米。 2、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经双方平等协商,预交半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 (2)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不得无故拖欠租。 4、各项费用的缴纳 (1)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承租方不再负责缴纳。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5、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6、续租 (1)出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停止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承租方,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7、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8、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9、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0、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1、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字):承租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愿将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3、租赁经营时间 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年。 4、租金 (1)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或者向甲方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电表底数度数。 5、租赁责任 (1)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2)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 6、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门面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作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刑事责任一切都由乙方负责。 7、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4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街号商铺作为商业用途使用(以下简称“该商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租用的期限为年,租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商铺的月租金总额:第一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正(元月);第二年月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正(元月),第三年月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正(元月)。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租金交付期限:每月日前交清当月租金。(并且必须是人民币现金) 4、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正(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天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与甲方无关。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 ,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于年月日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及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 3、合同期满时,乙方须在租约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时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无设备损坏及欠缴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后十天内,返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3、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该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超出其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收的保证金,及有权追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4、为确保用电安全,乙方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单个电器功率在瓦以上,空调、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须向供电部门申报增加用电负荷,待批准及缴交增容费后,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装修该商铺;如需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并一律不得改变该商铺的结构部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点的规定,则乙方缴交保证金的期限顺延;如超过十五天仍无法将该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三点的规定,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每天按保证金的3计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四、五点,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缴交保证金之日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5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租赁房屋状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深圳市区街(路)号,门牌号为,楼房为室厅卫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朝向为。 装修状况为:,具备基础条件:,屋内设施有:(关于房屋的装修状况,基础设备、屋内设施应该尽可能详尽,如果有条件的可以在文件中列明并以附件形式附于本合同之后。)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按照乙方要求对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用途与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 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 租金标准:元人民币月(大写万仟佰拾元人民币月)。 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其他费用:。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 (2); (3)。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的范围是:。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方法为:。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后续问题。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按协议约定用途使用房屋或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5)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6)拖欠房租累计日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除应返还预收乙方的剩余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该项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留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6 转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房主:以下简称丙方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法律,达成协议约定如下: 一、甲方将所承租座落于补拉塔移民区和谐雅苑的商铺转租给乙方。 二、商铺转租费为人民币元整,小写()。【注明:转租费包括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房租和室内设备】 三、当房租到期的前一个月,需预先告知是否续租商铺 四、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另行租给他人。 五、在承租期间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商铺面貌结构,不得将商铺转租、转让、抵押、典当、变卖等有越权违法活动。 六、在承租期间乙方装修商铺要得到甲方同意且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商铺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卫生、水、电费及店面经营所产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八、在承租期间,乙方要爱护甲方商铺及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必须照价赔偿。 九、乙方如果不能按期交纳承租商铺应交费用,甲方有权以乙方违约收回租赁商铺,并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十、在承租期间,乙方要注意电器、煤、烟、液化汽等使用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经济损失以及第三方的损失责任等都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乙方租赁期间,不违反上述约定的条件下,甲方不得再承租给第三方,否则退还乙方全年房租费用。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从双方签字起生效,以甲方收据为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办公需要,租用甲方房屋,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地址: 二、租赁期限:租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赁用途:办公 四、租金计付办法: 每年租金元(另水电押金3000元)。乙方每年支付一次房租。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支付第一年房屋租金45000元,以后于每年合同到期提前半个月支付下一年租金。乙方未能如期交清房租,合同即行中止,甲方有权将此房屋另租他人。 五、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对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材料按甲方通知期限内乙方自行拆除,不作任何补偿。 六、租赁期间,如遇甲方企业经营决策调整,对该房屋使用和经营方式等发生变动,或遇地块拆迁等必须提前贰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剩下租金按比例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七、租赁期间,涉及该出租房屋的管理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调节税等各项税费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八、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保持设备完好无损,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或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在租用房屋内的装修费和修缮费自理,在合同终止时,甲方概不补偿,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拆除。 九、租赁期间,如因乙方经营原因,造成对周边环境影响等,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乙方经营原因造成四邻、门前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十、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叁天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由甲方处理。乙方如欲续租,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续租合同。 十一、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按原租金标准的两倍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十二、乙方所租用房屋,在本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归乙方使用。为了保证乙方的办公需要,甲方在租赁期生效前给予乙方半个月的装潢维修期。维修期不计入租期,免收房租。 十三、本幢楼层梯间系三层房屋共用出入,乙方不得独占。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存照。 十五、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出租方: 承租方: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新世纪道38号怡康春城5栋0101号,和一单元0101号;建筑面积145。53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三年,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20xx年4月16到4月30日为甲方给乙方的半个月装修期,期间不收租金,装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已装修好的设备,家具由乙方保管好,出现破坏必须及时修复好、如不及时修复超过半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扣除押金,相当合同违约作废。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捌仟叁佰叁拾叁元整(8333。00元),年租金共壹拾万元整(100000元),一次性付清。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商铺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元),作为商铺押金(该押金待甲乙双方租赁合同期满后由甲方返还乙方不计利息)。乙方经营项目为保健品系列及旅游开发不能转租,转移经营项目。如中途不按时交租金违约、不退还租金、押金。 2、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按年度付款,于每年4月16日前缴付清第二年的租金。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如拖欠房租超过30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需无条件迁出。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甲方装修的天花、地板、墙壁、灯具、门、窗、家具是完整无缺,经乙方验收确定后保管好。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商铺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承租期内乙方在不影响房屋安全性的前提下,可自行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七条、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需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乙方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用和营业收入);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已交纳租金。 第十条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合法拥有的位于市路弄号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为全新装修房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一年。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元;按季度交费,一个季度为: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后,合同随之生效。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用期间,一般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若属常规房屋大修,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所有需付费的项目和物品等,如水,电,燃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供暖设备等等,均由乙方自己付费,并承担用户的一切违约责任。 第十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乙方应在期满提前向甲方提出,若甲方同意继续租赁,甲乙双方应签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半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5。私自将房屋转租于他人的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商铺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联系电话: 为更好提高门面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为服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年) 三、月租金元整(元),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当月的租金即元整(元),如乙方未按时交付租金拖欠租金五个工作日后,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勒令乙方清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退还押金。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六、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 七、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九、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该房屋做为消防通道或作为前台使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内清场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期清场后合同终止,甲方退还押金。 十、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1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省市区街号商铺以及楼顶(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商业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 1、每个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两年后递增百分之十租金,乙方缴纳租金方式为每6个月交一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两天内一次性付清6个月铺租,以后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超过收租期一个星期,则需要向甲方赔偿六个月租金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如果超过收租期半个月不交租金,则甲方有权收回铺面。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后两天交纳人民币(大写)(元)作为铺面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后两天内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3、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随意将铺面转租出去,如需转租,要提前半个月告知甲方,且乙方必须分一半转让费给与甲方。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铺面的装修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3、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半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1、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十条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电话: 地址: 年月 乙方签字(盖章):电话:地址:年月2日日 商铺租赁合同12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铺情况 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第二条、租期 共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每个月缴纳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帐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如拖欠租金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甲方在租赁期内: (1)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 (2)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或小区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3)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4)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七条、合同期满 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租赁期间 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俱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承租方: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3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街号商铺作为商业用途使用(以下简称“该商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期限 租用的期限为年,租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商铺的月租金总额:第一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正(元月);第二年月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正(元月),第三年月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正(元月)。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租金交付期限:每月日前交清当月租金。(并且必须是人民币现金) 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正(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费用 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天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与甲方无关。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条、租赁期间 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于年月日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及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 3、合同期满时,乙方须在租约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时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无设备损坏及欠缴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后天内,返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3、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该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超出其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收的保证金,及有权追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4、为确保用电安全,乙方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单个电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调、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须向供电部门申报增加用电负荷,待批准及缴交增容费后,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装修该商铺;如需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并一律不得改变该商铺的结构部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点的规定,则乙方缴交保证金的期限顺延;如超过天仍无法将该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三点的规定,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每天按保证金的计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四、五点,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缴交保证金之日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号商铺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商铺具有合法产权。 2。甲租赁给乙方的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3。甲方同意乙方所租商铺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4。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商铺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5。该商铺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1。合同租金标准为元人民币平方米月,月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 2。物业管理费标准为元人民币平方米月,每月物业管理费总额为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 3。商铺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在免租期满后开始正式计算,乙方在免租期满后天内将第一个月的月租元人民币交付甲方,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月租金在本月前天交付。 4。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5。商铺的租金由第一次交付租金之日起的第年起,每年租金按的增幅递增。 6、合同租赁定金:人民币元(大写:整)。 7、租赁合同签署:甲乙双方签定本意向书后,乙方应于个工作日内签署该商铺的租赁合同。双方同意本意向书的租赁条款将作为租赁合同的原则条款。若乙方在签署意向书后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定金,或未能按甲方通知签署合同,甲方有权终止意向书,乙方所交定金不予退还。如因甲方原因,在签署意向书后未能在个工作日内同乙方签署以甲方合同为的正式租赁合同,乙方有权终止意向书,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8。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缴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商铺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9。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10。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1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商铺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甲方须负责租赁影院区域一次性消防验收合格及办理相关手续,乙方负责影院二次消防相关手续,甲方予以配合。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八)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乙方商铺的使用安全,该商铺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九)甲方应做好商铺周边环境的安保工作,如因甲方安保不到位导致乙方损失应由甲方给予乙方补偿。 2。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工商税务所征费从承租日起由乙方承担)(四)乙方放弃或不租商铺,所有流动资产和库存货物,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无权干涉。 (五)乙方如果想放弃和不续租甲方商铺,需提前三个月给甲方提出异议,达成协议后方能放弃,如合同期满不清仓,甲方有权处理一方货物。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元人民币作本合同定金。 2。乙方所交定金,若乙方违约造成本意向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该定金甲方无需返还。 3。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意向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本意向书,乙方不承担任何不利后果。 4。待合同签订后,该定金转作乙方正式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1。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商铺进行装修或改造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商铺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乙方装修所花费用,甲方按每年折旧,于年内折完,如乙方重新装修,甲方不承担重新装修的费用。 2。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对所租赁商铺进行的装修、改造或所设置的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租赁期满后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则依附于商铺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需支付恢复商铺原状的费用。 第七条续租 1。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2。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1。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2。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3。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4。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违约 1。甲、乙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商铺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3。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4。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商铺。 5。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6。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7。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8。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商铺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9。甲方因商铺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商铺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10。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商铺。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三)利用商铺进行违法活动的。 第十条保密条款 除非征得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意向书中的任何条款、条件。对由于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而给对方造成的任何和所有损害,违约方同意给予守约方赔偿,并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意向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正式签订商铺租赁协议,本意向书与正式租赁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内容不同时,以正式商铺租赁协议为准。 4。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年月日 乙方(签章):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5 出租方(甲方)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签订立本合约,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租赁位置 甲方出租的商铺位于市镇?时尚汇a区第12幢1088号铺,建筑面积102。69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3年,本合约从年4月1日至年4月1日止。 第三条租金交付 1、乙方应于每月1号前向甲方缴纳当月的租金。 2、签约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赁押金(共计人民币10000元整)和1个月的租金(共计人民币11500元整) 3、租金标准,每年每月为1500元;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商铺产权无争议,不因产权原因影响乙方的经营计划。在租赁期内,如果甲方将商铺出售给他人,乙方须无条件按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与新业主重签租赁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乙方的装修方案须通过甲方审核,甲方须于7天内给予回复,否则所拖延的时间不计租金。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依约交付租金,若乙方拖欠租金,每拖一天,甲方加收拖欠金额百分之一的滞纳金,乙方若逾期一个月拖欠租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约,收回出租商铺,乙方的押金不予退还。 2、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商铺保险费,租赁税,维修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对商铺内的设备、电讯器材等配套设施应妥善保管,如发现损坏,须在一星期内由乙方负责出资维修。 4、租赁届满或合约解除,出租商铺的不动产部分(如:装修物等)及原有水电设施物品乙方不能带走,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物品在乙方迁出时带走,迁出后商铺仍有余物的,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 第六条声明与保证 1、租赁期满,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在本租赁期间投放到出租商铺的装修费用。 2、如属乙方装修,专柜的设计、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设计、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过程务必遵守甲方指定的《管理公约》。 3、乙方租赁的商铺只适宜作商业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 4、商铺租用期间内,由乙方负责管理,如发生人为事故所造成的建筑、管道设施等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泄漏等工作,乙方在房内发生任何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6、租赁期间,乙方若利用商铺做违法、犯罪活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另扣除押金不予退还。 7、租赁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管理公约》的约定。 第七条合同期满 1、乙方交付甲方的押金(人民币10000元),在双方确认商铺、物品无损,相关费用交接清楚后,由甲方在当天内如数还付乙方。 2、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需续租,乙方应在租期届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约之规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方需赔偿对方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 2、租期满一年后,乙方取消或中断合同,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同时甲方退还全额押金给乙方,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若要自动退场更换租客,必须先提供第三方资料给甲方,通过甲方与第三方协商签定租赁合同后,方可退回全额押金给乙方。 第九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应。 2、在履行本合约的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诉请市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约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经营说明 1、本商铺只能经营,乙方不得制造噪音,破坏商铺周围环境。如果有业主投诉乙方恼乱正常生活,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改正,若情况比较严重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止经营。 甲方: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地址:市镇 联系地址:门面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51101 签订日期:年3月24日 签订日期:年3月24号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