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推荐度: 借款合同的 推荐度: 公司借款的合同 推荐度: 个人借款的合同 推荐度: 押车借款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优秀】借款合同范本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借款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借款合同范本1 贷款人: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借款人: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上。 第三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组建(合作)厂的投资股本。 第四条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息(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第六条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第七条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第八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供给乙方型主机零配件的成品,由乙方包装并标贴与原样相同的商标和标签。 3、乙方每月销售不少于套箱。 4、若乙方6个月不能销售双方同意的数量,本合同在任何时候可予以作废。 5、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前,不得指派另一家公司或工厂在地区销售型主机零配件。 6、若乙方每月销售量达到规定的数量,乙方有权永久担任代理。 7、广告费由乙方负担。 8、经双方同意后,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用中英文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文本与英文本发生异议时,以英文本为凭。 10、本合同遇有修改,需经双方同意。 甲方(盖章): 公司乙方(盖章): 公司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借款合同范本2 抵押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质权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自有的一辆非营运汽车抵押给乙方,该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厂牌车型:,甲方以该车辆作为抵押交付乙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于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自愿承担所有因纠纷产生的费用)。 二、借款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还款方式: 四、甲方将抵押车辆相关物品及证件交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将抵押车辆及随车相关物品、证件挂失、转让,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抵押期间质押该车辆必须交由乙方占有,如乙方原因造成抵押车辆丢失或损坏的,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质押车辆损坏或灭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给乙方,如果甲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乙方有权委托拍卖行拍卖,乙方拍卖该质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用于收回借款,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七、甲方承诺:由于本人未履行到期借款,车辆被乙方拍卖。甲方应无条件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协助办理相关过户事项。 八、乙方应对甲方交付随抵押车辆的相关物品、证件妥善保管,未经甲方同意在抵押期间内不得使用、转让、抵押及处分。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本合同在甲方偿还借款后,乙方将车辆及相关物品证件完整无损返还甲方(以交付时质押车辆照片为完整标准),此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担保人承诺:由于甲方未履行到期借款,担保人自愿无条件向乙方偿还甲方借款。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担保人: 甲方电话:乙方电话:担保人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借款合同范本3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借款方:(单位或个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保证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由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日起,至止。 2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贷款金额第一期年月底前元第二期年月底前元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3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还款时间还款金额还款时间利率第一期年月底前元第二期年月底前元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作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约定条款 借款方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借款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合同变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当事人一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借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银行账户: 年月日保证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银行账户: 年月日 借款合同范本4 甲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乙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就下列借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交付甲方,付款方式为现金转账交付(现金交付则划掉转账交付,反之转账交付则划掉现金交付)。 二、借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还款方式: 五、借款用途: 六、担保方式: 七、违约责任:逾期还款的,逾期一日按未还部分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本息。借款人未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提前收回借款。 八、合同履行地:深圳市福田区(按就近和方便的原则确定合同履行地即确定日后诉讼的管辖法院。) 九、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附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担保财产权利证明。 甲方(签捺):乙方(签捺)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借款合同范本5 借款单位: 地址: 贷款银行: 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立合同单位: 贷款银行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规定用于 2。借款期限约定为年个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贷款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签字) 借款合同范本6 立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互协条件: 2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年零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万元。其中甲方投资万元,乙方投资万元。 3供货合同: 4产品质量: 5资金利息及偿还: 6违约责任: 7附加条件: 8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9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 甲方(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借款合同范本7 编号: 甲方:(债权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债务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其所有的房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借款的偿还: 1、还款方式的选择: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结清本金和利息。 2、乙方在清偿借款后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 3、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千分之三。 第四条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评估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将其名下的位于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的。全部价值剩余价值作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屋产权证号为:,面积:平方米,房产价值剩余价值为:元人民币。 第六条本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元人民币。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七条本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约定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第八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 第十条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份各执一份,抵押登记机关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后生效。 甲方(签章)电话 乙方(签章)电话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借款合同范本8 合同编号:XX借字第号 借款合同 出借人(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身份证号:借款人(债务人):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保证人:河南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借款人借款用于。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保证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利率为月利率,从出借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止。 第四条还款方式:借款人(按月、按季、一次性)付息,于借款到期日归还本金。借款人应按下列帐户作为还款帐户: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五条保证人接受出借人、借款人对该借款行为进行全程咨询与跟踪服务,出借人、借款人均须服从保证人对整个借款过程以及借后履约的跟踪管理,并在保证人的见证下交付借款、办理还款结清、解除抵押等手续。办理结清时,借款人需携带各期的还款凭证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等,出借人须持身份证、银行对账单以及抵押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等,否则保证人有权不予办理。 二、担保条款 (一)保证 第六条保证人、保证人自愿以其名下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经销代理权或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等)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相关费用,以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保证期限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七条在借款期间,借款人、保证人自愿提供其经债权人和保证人认可的有关财产或权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关材料等正本委托保证人保管。 第八条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保证人作为第一代偿人向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保证人在代偿后,有权向债务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进行任何方式的合法追偿。保证人和保证人就保证责任份额约定为:保证人承担全部份额的保证责任。 (二)抵押 第九条抵押人自愿提供经抵押权人和保证人认可的抵押物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抵押权人提供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抵押所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抵押权人实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及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抵押担保期限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在保证人见证下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文件在借款全部结清之前由抵押权人或保证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权人或抵押人应在保证人见证下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质押 第十一条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质权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质权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质权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第十二条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借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三条交付和登记 13。1。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权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13。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需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质权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逾期应承担本合同借款标的5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质物的处分 14。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质权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17。4条约定的其他方式处理,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1)借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的。 (2)发生第17。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质权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的。 (3)质权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 (4)质权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14。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的,质权人可以在质物到期日兑现或提现,并与出质人协商,将所得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质权人指定账户,以担保质权人权利的实现。 14。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的,借款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30天内仍未清偿债务的,质权人有权将质物提前兑现或提现,以所得价款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如果质物在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30天内到期的,质权人应在质物到期日按第17。5条约定的方式处分质物。 14。4。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责任后还有剩余的,质权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 三、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出借人的权利与义务 15。1出借人保证自己所出借的款项来源合法。 15。2。在抵押登记等与借款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后,出借人于三个工作日内在保证人的见证下按本合同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15。3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15。4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或接到保证人书面风险提示时,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2)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3)借款人如有任何一期未按时或未足额偿还到期利息或本金的,而且预示着以后各期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出借人认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发生足以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其他情形的。 15。5如果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出借人有权要求保证人作为第一代偿人履行担保义务。 15。6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借款结清并且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出借人有义务在借款结清后三个工作日内配合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及保证人办理结清、注销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15。7出借人配合保证人对借款人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6。1。借款人应根据出借人、保证人两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借款人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事项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及保证人。如果借款人欲转让其投资经营的公司股权、变更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均须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否则视为无效。 16。2。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或用于购买股票和其他风险投资,不得用作经济实体的注册资本金。 16。3。借款人在申请借款时,应根据保证人的要求如实向保证人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担保的情况。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前,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担保。 16。4。借款人应按时、足额交付借款本息。 16。5。合同各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办理公证、登记等手续,由借款人支付所需费用。在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之前,借款人须向保证人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与履约保证金。 16。6。借款人须服从保证人的借后管理与风险监控,如违反借款合同及其签订的其他相关合同的约定,应向出借人、保证人支付相关罚息、催收管理费、差旅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16。7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合法使用借款,其他各方均不得进行干涉。 第十七条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 17。1。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和保证人对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 17。2。未经抵押权人和保证人书面同意,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外,抵押人不得在抵押物上设立其他任何担保,亦不得对抵押物作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等行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 17。3。抵押人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拆迁或其他争议事件)或行为通知抵押权人和保证人。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15日内向抵押权人和保证人提供抵押权人和保证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或提前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17。4。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原因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清偿的,抵押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和保证人并提供抵押权人和保证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前结清借款本息。 借款合同范本9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借公司): 乙方因,向甲方申请借款,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乙方出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万元整,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年。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借款期限届满后日内,乙方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及利息。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加收罚息。 2、乙方如逾期未还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本息,并从到期日起每日支付借款金额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公司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借款合同范本10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借款人: 贷款人: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借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大写)(小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在本合同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六条借款人用下列资金,但不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 (2)。 (3)。 第七条本合同到期,借款人应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二章借款利率和计息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十条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三章担保 第十二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向贷款人提供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的担保合同。 第十三条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发生,贷款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 第四章双方承诺 第十四条借款人承诺: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4)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5)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6)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五条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 第十六条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甲方: 乙方: 借款合同范本11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担保人(以下称丙方): 一、甲方因原因,不能如期偿年第号借款合同的贷款,需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乙方经审查,同意甲方延期还款,丙方同意继续为甲方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各项: 二、甲方根据年第号合同向乙方借用的(币种)资金贷款其中(大写)应于年月日到期。截止到年月日,上述贷款的余额为(大写)整,现约定延期到年月日清偿。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三、延期后的贷款利率,从延期之日起按该贷款实际原本息和的。基础上,额外增加月息 四、延期后甲、乙、丙各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以及有关事项,仍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五、当事人商定的其它事项: 六、本协议从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借款合同范本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X需要,于年月日向乙方借款币万元整(),月利率2(百分之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今已收到乙方出街款项: 年月日收到以银行转账方式交付的币万元整;甲方账号:乙方账号: 三、甲方承诺将于年月日一次性将款打到乙方账户(账号:),如甲方到期未还款,甲方以2的月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四、如甲方到期不还款,其除应当向甲方偿还本金和利息之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利息、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保全费、评估费、X费等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 五、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精神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X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借款合同范本13 出借方: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签订地: 乙方因资金周转所需向甲方申请借款,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1。乙方因经营所需,向甲方申请借款,各方确认并同意以下内容: 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元整)。此笔款项已于年月日由甲方实际支付给乙方。 借款期限及利息:借款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利息为月息。 借款用途: 2。违约责任: 乙方在合同期内,未按期给付利息的,甲方按规定对其逾期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计收千分之一的罚息。合同到期后,如乙方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仍按此违约条款执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借款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 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乙方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乙方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乙方发生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4。如对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的,各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借款合同范本14 借款单位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用于项目,其中土建部分万元,设备万元。 第二条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年月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产量,利润,税金。 第三条借款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利率按月息厘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单位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 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帐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借款单位如果停建或没有达到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 第七条担保单位保证借款单位恪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担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契约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生效。 借款单位:(公章) 担保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立约日期:年月日 借款合同范本15 借款人:电话: 贷款人:电话: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借款人(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人,抵押物评估现值为共计人民币(大写)(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评估证明,清单号码)。 第二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本项贷款用于,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采用法偿还。首期还款日为年月日,首期还款日为年月日,首期还款金额为元,剩余款项分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四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六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七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的。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请延期的次数不超过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1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八条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后,抵押人自愿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第九条抵押物清单所列的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由抵押人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保全,保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其费用开支由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在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必须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贷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抵押人应负责续保,抵押人未续保的,贷款人有权代其续保,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抵押人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偿还所承担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在理赔款不足以归还相应贷款本息时,由抵押人负责弥补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保管、评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 一、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内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第十七条贷款人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抵押物清偿债务,以实际处理的价款为准,如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抵押人,如不足,贷款人对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权。 第十八条抵押人按本合同约定还清贷款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后,贷款人应将其占管的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有关资料退还给抵押人,并到抵押物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或抵押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进行诉讼管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依法设定抵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抵押权人) 借款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印章) (授权代理人) 抵押人:(盖章)抵押人:(签字)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