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公司租赁个人车辆合同 推荐度: 个人租赁车辆合同 推荐度: 个人车辆给公司租赁的简单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优秀】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车辆租赁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1 出租车方(甲方)将自己的白色东风日产逍客汽车出借给(乙方):(身份证、驾驶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租金押金:协议预租天,租金每天:元,超时4小时内算半天,4小时以上算1天,乙方在约定时间如果不能按时交车需要超时用车要提前电话说明,恶意延期又不提前说明和预交费的,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50元。超公里费:日限里程400公里,超限部分1元一公里,租车满3天不限里程。交,收车时双方各自加满油箱。(车损押金1000元整,还车应为交车时原貌,无车损立即退还1000元押金;违章押金2000元整,15天后直到一个违章统计截止日无违章立即退还2000元押金)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财产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3、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4、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5、甲方随时了解车辆状况和所处位置并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扣不足的,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等造成车辆遗失或损坏,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 3、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5、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7、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实行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商业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8、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9、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0、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自行负责。 五、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租车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 本合同所指的租赁物是汽车和车牌号码。(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年复一年。租赁期限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寿命,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一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租手续。 3。甲方在租赁期内转让租赁物的,应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业转让后,本合同对新业主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聘请甲方作为司机,支付给甲方的工资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给乙方的。租赁物业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已办理相关运营许可手续。如果乙方因租赁物的质量缺陷而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业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并对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负责,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内租赁物业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租赁期内相应的保险费、养路费、年检费和驾驶员体检费。租赁期内车辆违章罚款、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业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租赁物业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业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其余由乙方承担,但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缺陷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根据其功能合理使用租赁物,并保持租赁物处于良好状态,正常使用造成的损耗除外。 7。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出借或转卖。 8。在租赁期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增加设备。。租赁期满后,附着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附着物无法拆除或拆除后对租赁物造成损坏,双方应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遮盖或移除乙方在租赁物业上使用的所有企业标识和商标。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1。甲、乙双方应在年内共同签署本合同。租赁物业的移交确认。交出租赁物业。 2。租赁物移交时,甲方应向乙方说明其当时知道或应该知道的租赁物的质量缺陷;租赁物业的移交确认。标记在。 3。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商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移交并签署租赁物租赁物回收确认;。如甲方不同意租赁物的损坏,应由双方签字确认;租赁物回收确认;自提出之日起天内提出,否则,将被视为对租赁财产完整性的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租赁期内,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租赁期内,甲方无合法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除将剩余租金返还给乙方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2。因租赁物质量缺陷造成乙方人身、财产重大损失或不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甲方未履行双方约定的各项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天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如无乙方原因,租赁物不能连续或累计使用超过天,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存款条款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保证金。 2。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天内,甲方应将扣除交通违章罚款后的剩余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十条争端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双方可依法向当事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页,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方): 授权代表: 乙方(承租方): 授权代表: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车辆有偿出租给乙方做办公用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达成以下车辆租赁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租赁车辆状况 本合同所指的车辆是甲方的车牌号:轿车一辆(型号):,车辆原值发票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核定载人数为人(不含司机)。车辆原值万元。该车辆附属设施设备和购入发票见附件。 上述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二、租车时间及租金 1、车辆租赁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有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在上述租赁期内,双方共同约定租赁期内车辆每租金为(万千百拾元整()〔不含税〕〔含税〕。租金支付方式为。 3、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甲方收款后应当开具收款收据或者按《发票管理方法》及时提供合法的发票。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4、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三、押金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时,须向甲方支付车辆租金之外的押金万千百拾元整,且押金不能作为租金使用。合同期满后,租金及相关费用缴清后,甲方在三天内无息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提供车辆应当设施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营运证、道路通行证、保险协议及相关证件齐全有效,应该按期缴纳该车辆的强制保险费、年检费、养路费、车船税费等相关税费,确保该车辆达到合法的行驶状态。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车辆交付给乙方,乙方确认签收清单。在租赁期内,乙方在租赁期内承担所租车辆所有的燃油费、过桥路费、保管停车费、清洗维护保养费。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安全文明驾驶,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交通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和给甲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租赁期间,该车辆发生故障,如属乙方人为操作或疏忽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全部负责维修。如属于车辆正常故障,由甲方负责承担维修费用,但乙方于维修前须告知甲方,征得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维修,否则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3、因乙方的原因发生一次性的车辆修理费金额达到该车辆原值的以上,则由乙方应当承担车辆的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总修理费金额的。 4、甲方负责该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车损、盗抢和第三者责任险,乙方应在事故发生的小时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甲方仅就乙方或甲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如保险公司认为不符合赔付条件的。和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长期租赁要求增保其它险种的,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有下列情况发生,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乙方擅自以任何形式将所租该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给他人的。 (2)乙方利用所租该车辆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超过十个工作日的。 五、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守约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如果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守约方拥有要求违约方按照民法典规定增加补偿的权利。 若甲方违约,除退还乙方押金及剩余租金外,还须赔偿乙方违约金,如果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则甲方须按实际损失赔偿。若乙方违约,乙方须赔偿甲方违约金,违约金先用押金和剩余房租冲抵,多退少补,如果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则乙方须按实际损失赔偿。 2、在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提前退租。如甲方提前退租,甲方需赔偿双倍押金给乙方,如乙方提前退租,甲方有权没收押金。 3、如因国家政策、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甲方车辆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是双方有义务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对方经济损失进一步扩大。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2、本合同变更及补充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或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或条款为准。 3、乙方在租赁到期后,应该届时归还所租车辆,应当保证车辆完好及附属设施设备齐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要求修复或向甲方交纳修复所需费用。如需继续使用车辆,必须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车协议》,否则视为非法占用甲方车辆。 七、合同争议解决 1、如有未尽之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车辆登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共一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后即时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4 甲方(出租方):授权代表: 乙方(承租方):授权代表: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车辆有偿出租给乙方做办公用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达成以下车辆租赁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租赁车辆状况 本合同所指的车辆是甲方的车牌号:)轿车一辆(型号:,车辆原值发票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核定载人数为4人(不含司机);车辆原值万元;该车辆附属设施设备和购入发票见附件。 上述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二、租车时间及租金 1、车辆租赁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1日止,如有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在上述租赁期内,双方共同约定租赁期内车辆每租金为(万千百拾元整()〔不含税〕〔含税〕。租金支付方式为。 3、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甲方收款后应当开具收款收据或者按《发票管理方法》及时提供合法的发票。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4、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三、押金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时,须向甲方支付车辆租金之外的押金(币)万千百拾元整,且押金不能作为租金使用。合同期满后,租金及相关费用缴清后,甲方在三天内无息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提供车辆应当设施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营运证、道路通行证、保险协议及相关证件齐全有效,应该按期缴纳该车辆的强制保险费、年检费、养路费、车船税费等相关税费,确保该车辆达到合法的行驶状态。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车辆交付给乙方,乙方确认签收清单。在租赁期内,乙方在租赁期内承担所租车辆所有的燃油费、过桥路费、保管停车费、清洗维护保养费。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安全文明驾驶,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交通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和给甲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租赁期间,该车辆发生故障,如属乙方人为操作或疏忽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全部负责维修;如属于车辆正常故障,由甲方负责承担维修费用,但乙方于维修前须告知甲方,征得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维修,否则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3、因乙方的原因发生一次性的车辆修理费金额达到该车辆原值的30以上,则由乙方应当承担车辆的。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总修理费金额的30。 4、甲方负责该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车损、盗抢和第三者责任险,乙方应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甲方仅就乙方或甲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如保险公司认为不符合赔付条件的和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若长期租赁要求增保其它险种的,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有下列情况发生,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乙方擅自以任何形式将所租该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给他人的; 2)乙方利用所租该车辆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超过三十个工作日的; 五、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守约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如果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守约方拥有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法规定增加补偿的权利。 若甲方违约,除退还乙方押金及剩余租金外,还须赔偿乙方违约金,如果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则甲方须按实际损失赔偿。若乙方违约,乙方须赔偿甲方违约金,违约金先用押金和剩余房租冲抵,多退少补,如果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则乙方须按实际损失赔偿。 2、在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提前退租。如甲方提前退租,甲方需赔偿双倍押金给乙方,如乙方提前退租,甲方有权没收押金。 3、如因国家政策、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甲方车辆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是双方有义务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对方经济损失进一步扩大。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2、本合同变更及补充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或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或条款为准。 3、乙方在租赁到期后,应该届时归还所租车辆,应当保证车辆完好及附属设施设备齐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要求修复或向甲方交纳修复所需费用。如需继续使用车辆,必须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车协议》,否则视为非法占用甲方车辆。 七、合同争议解决 如有未尽之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车辆登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共一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后即时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丰田大霸王车牌号为晋E98828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20年11月1日起至20年10月31日止。 第四条租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发生,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XXXXXXXXXXXXXXXXXX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XXXXXXXXXXXX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XXXXXXXXXXXXXXXXXX车架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车牌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制造厂家: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出厂日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发动机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三、租赁期限:自XX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XX月XXXXXXXXXX日开始,计划租赁至XX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XX月XXXXXXXXXX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XX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XX月XXXXXXXXXX日 2、交车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XXXXXXXXXXXXXXXXXX元,大写叁仟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3、结算时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日均租赁费月租费。。。天)计算。 六、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场。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双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XXXXXXXXXXXXX委托代理人: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人:XXXXXXXXXXXXXXXXXX联系人:XXXXXXXXXXXXXXXXXX 传真:XXXXXXXXXXXXXXXXXX传真: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XX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XX月XXXXXXXXXX日XX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XX月XXXXXXXXXX日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7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车辆及驾驶员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型为:梅赛德斯奔驰牌BJ7181A,车牌号:,甲方自定该车辆驾驶人。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期为一年,到期后如甲方需续租,该协议条款可继续有效。乙方无偿出租该车。若租期满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双方另行商定。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和维修等费用由。 2、甲方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3、甲方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5、租赁期间车辆的使用权归甲方。 6、甲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车辆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时应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需保养维修或临时他用时,应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8、乙方在租赁期内服从甲方管理,车辆每天使用时间由甲方确定。 9、车辆在租赁期内需有乘座人员保险,如没有保险,乘座人员发生伤亡,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其它 1、有关合同的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诉。 2、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重庆沃泰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甲方(签字) 乙方:丁梦雪乙方(签字) 二x年xx月xx日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8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数量、基本情况详见清单: 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为元月辆,合同签定后日内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业务以外的营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2、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租赁金。 3、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 发动机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所租赁车辆正常保养、上保险(三者50万以上)及年检负有责任。 5、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维修费、高速通行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向乙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2、提供证件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检、保险及索赔修理受损车辆; 3、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被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天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9 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 电话: 签订时间: 甲方(经营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元天;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元。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乙方、担保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人民法院管辖。 术语解释 1、出租方:获交通局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双方签定的合同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单位为元月、元天、元小时。 6、超时费:超过合同规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规定租金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7、超程费:超出合同规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记收费用。 8、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10 现有卖车人将壹辆原车主的,车牌,发动机号,车架号,登记日期为年月日,保证不是被骗、被盗车辆,转让给新车主使用。双方协定此车在公历年月日时分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或违法行为与新车主无关。此车在公历年月日时分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或违法行为与卖车人、原车主无关。 同意买车人一次性支付元给卖车人。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卖车人:新车主: 身份证:身份证: 地址:地址: 签字时间:年月日 简单版汽车租赁合同 甲方(出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上列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以下车辆转让协议,希望双方共同遵守不能违约。 一、甲方将自己实际所有的车,车辆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车款价格为人民币元,计为元整,此车款在双方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三、该车乙方在办理过户时,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甲方予以协助办理转户手续。 四、该车自实际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另甲方在签定此协议后把道路运输证交给乙方。 五、本协议签订前,该车所发生的有关纠纷及债务和交通事故、违章罚款由甲方负责。本协议签订后,该车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及债务交通事故、违章罚款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向乙方交付转让车辆后,车辆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 七、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已经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确认该车状况良好。 八、该车自实际交给乙方之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十、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二0xx年xx月xx日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价格及期限 甲方将一辆提供给乙方驾驶,车牌号:;该车辆从年月日到年月日交付给乙方使用,租期个月;车辆月租费用元,共计元。此车辆只能由乙方家庭使用。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租金元人民币。如乙方需延长合同期限,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继续使用; 2。乙方在提取甲方车辆时需要交付押金元,还车时甲方退还元给乙方,如果租赁期内乙方无交通违规的欠缴费用,未发生事故、意外,车辆无损坏,在合同结束后5天内,甲方经过咨询交管部门后确定无交通违规、事故后将退还剩余押金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上述租赁车辆必须状况良好、部件完整,各项基本功能正常; 2。甲方应具有该车辆的合法产权,且车辆无抵押,在租赁期间将机动车行驶证交由乙方使用; 3。当出现交通事故或者意外发生,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 4。因甲方车辆本身问题或自然原因导致车辆不能继续使用的情况,甲方应当退还乙方因车辆故障未能使用期间相应的租金; 5。甲方负责租赁期间对车辆投保车险,负责车辆在租赁期间的正常保养费用、自然故障和老化的维修费用、车船使用税、车检费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因保有车辆产生的日常税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使用户籍证明、驾驶资格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无效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司机须持有 3。赔偿及违章违约责任,并不得要求甲方无条件提供额外车辆使用; 4。成的损失; 5。乙方自行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燃油费、过路费、过桥费等; 6。租赁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期间车辆的租金;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7。租点清车辆附件,验收后,合同终止。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负责将车辆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赔偿甲方损失; 8。租赁的车辆只限在北京市范围内行驶,如果乙方需要驾驶车辆超出北京市范围,必须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如未得甲方同意,超出范围行驶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租赁的车辆不能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10。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或进行体育、军事、竞赛活动和作测试使用。 第五条期满时的处理、续租 1。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期满前一周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2。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如因乙方原因继续使用,而不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 1。在本合同期内如发生本合同第三、四条行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权利时,权利受侵害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权利受害方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赁的车辆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受侵害方为乙方,乙方可要求退还租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2。如甲乙双方中有一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天告知对方,并按照期满时处理方式,乙方向甲方退还车辆,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第七条违约赔偿 合同签订后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责任,应全额返还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并返还所剩租期内的相应租金。如合同签订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立即收回车辆并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押金。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八条额外设备的装配 乙方要求额外装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车辆设备时,必须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附件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交纳押金、甲方交付车辆起正式生效; 4。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附件(甲方身份证、车本、行驶证和各项车险保单的全部复印件;乙方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汽车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1、号牌号码: 2、车辆类型: 3、所有人: 4、所有人地址: 5、车辆保险情况: 6、车辆年审情况: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第三条租金和其它费用 1、租金为:人民币元天,从年月日起算租金。(含车辆维修保养费、车辆保险费及相关费用、折旧费等)。结算时甲方应提供正规的租赁费发票,否则乙方将按相关规定扣除税点。 2、乙方在提取车辆时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同时须向甲方交纳押金元人民币,合同期满退回押金。如乙方需延长合同期限,提前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继续使用。 3、租赁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燃油费、过桥过路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照合同向乙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交通管理部门要求的、具有良好性能的达标车辆以及车辆行驶所需的行车本、驾驶证正副本、保险单等复印件以供乙方备案。 2、甲方司机和车主实际驾龄需年以上,且必须驾驶证照齐全,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套。 3、甲方应免费提供除燃油之外的所出租车辆日常例行保养维护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因甲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甲方自负,如果致使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乙方无需支付车辆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4、甲方司机在车辆使用期间发生违规违章行为导致罚款及罚分,由甲方负责及时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负责将车辆停放在乙方指定的地点以方便乙方管理,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动用车辆。 6、为出租车辆投保车辆损失险、盗抢险、乘坐险、车上责任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至少万元。 7、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年度车辆审验及维修保养,并负责办理和交纳车辆行驶所需的各种交通证税费用。 8、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经济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经济损失。 9、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 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的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3、对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如果必须先由乙方承担的,乙方承担后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并应承担乙方因追偿而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损失。 4、有权要求甲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甲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 2、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 第八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日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未达到交管部门所要求的。车辆性能标准的;车辆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甲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其他经济措施。 3、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车辆不能正常使用,出租人收到乙方要求调换的通知后应及时调换,时间超过天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如擅自将车调回,应向乙方支付倍租金(按天计算)的违约金。 5、因甲方车辆原因或甲方司机原因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此而涉诉的,由甲方承担所有法律、经济责任。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若乙方在甲方无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不用向乙方返还保证金并且乙方要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方法 所有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由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争议各方无法提出解决方案并达成合同,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位于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法律、法规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补充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13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经办人:承驾人: 手机:手机: 担保人:地址: 身份证号码: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称汽车租赁,是为用户提供以小时、日、月计算的租车服务,并收取相应的租赁费。 二、甲方租给乙方的车辆车牌号为:,车型为:,颜色为:。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四、乙方应付租金人民币(港币):万仟佰拾元整(元)给甲方。乙方超时还车的,甲方按超时每小时加收人民币元。(超时小时按天计算租金)。 五、短租客户先付清租金再用车;月租以上客户于每月号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纳租金的,除应补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将另计收逾期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六、乙方在租车的时候,应同时交付租车押金人民币(港币):万仟佰拾元整(元)。还车时扣除应交款项后,甲方将余款退还给乙方,但不计付利息。 七、乙方还车时,甲方将在租车押金中扣除元作为违章押金,在天内查明无违章记录后退还给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还车,租期的剩余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甲方不退还租金。租期在一天以上29天以下的,甲方退还未到期租金的,租期在30天以上的,甲方退还未到期租金的。 九、该租赁车辆只限于省内行驶,如需出省外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办理省外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擅自驾车出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向其追讨一切经济损失。 十、租赁期间限行驶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币元;连续租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后,乙方如需要续租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向甲方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逾期租金按每天元计算,乙方除应加纳逾期租金外,甲方将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作为违约金。逾期天都未交还车辆的,甲方将按诈骗案上报主管公安机关处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技术状态良好,保证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并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且保险期限包含了租赁期限全过程。 十三、租赁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租赁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受此影响。 十四、在本租赁合同期限内,仅汽车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将车辆抵押、典当、出卖、出借、转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有违反乙方与第三者所签定的一切协议都被视为无效,甲方并且有权随时收回车辆,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五、在租用的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车辆证件及号牌的完整。如有遗失的,由乙方负责在补办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因乙方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车辆不能营运的,甲方将按每日元的标准收取车辆停运费。 十六、甲方负责租赁期内的车辆的保养、正常磨损的维修、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七、乙方承担租赁期的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 十八、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维修但又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车辆原样给予修复。 十九、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或灭火时,乙方必须立即报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将协助乙方处理事后车辆维修、索赔等事情,但乙方必须负责保险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赔或赔偿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办事过程中一切费用。 二十、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乙方保证对车辆不拆件,不改装,需要维修时,必须通知甲方,并由乙方将车辆开到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如车辆在外地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解决。 二十一、租赁期内由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甲方应延长相对的租期或减免相应的租金。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乙方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车辆每月必须定期回甲方修理厂进行例行保养,如乙方不履行保养义务,甲方将按每车每月收取元的因车辆不能正常保养而加速车辆磨损的损失费。 二十三、担保人作为本合同的担保方,保证承担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以个人的工资、财产、物业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包括乙方违约应承担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担保期限为直至前述责任全部清偿完毕。 二十四、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或丧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能力时,甲方可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收回车辆,且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它责任。 二十五、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十六、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了的,应交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及甲方提供的车辆交接技术检验表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后生效。 二十九、甲、乙双方另外特别约定之条款:。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本人所属的座落于苏州工业园区,凤凰城17幢1803的房屋出租给乙方。 房屋建筑面积:15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00411293,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18548。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出租的合法性,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对上述房屋已经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大写元月),先付后用。 甲方收取乙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元),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欠费,则甲方应全额无息返还该保证金。 三、该房屋租赁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若甲方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按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须在壹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则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还甲方并付清相关费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对室内设施进行清点,如有短缺,则可据实自行向乙方索赔。 四、付款方式: 1、乙方每月支付一次租金,并提前天支付下期房屋租金,第一次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时支付。 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房屋的卡、证、钥匙等交给乙方,以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五、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仅作居住使用。 乙方在租赁使用期内发生的水、电、气、电话、有线、物业、停车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时交纳至相关收费部门。合同签订时:水表,气,电表。 六、甲方保证该房屋建筑结构无质量问题,屋内设施均能正常使用。 房屋结构设施的正常维修有甲方负责。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七、乙方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损坏内部设施或从事违法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租赁期内如乙方使用不当而损坏房屋及其设施的,则乙方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由此发生人身伤亡,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房屋,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则甲方有权不予返还保证金,损失超过保证金或乙方已付租金及租赁保证金总额的,乙方应据实赔付甲方。 2、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租金按实际租期结算,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证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3、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违约应按一个月租金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租金、租赁保证金应按实际结算。 4、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则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造成损失,则由双方各自承担,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的房屋,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造成损失,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租金、保证金按实结算。 九、乙方租用的物品有: 洗衣机、冰箱、彩电、热水器、床、微波炉、电话、饮水机、沙发、衣橱、餐桌、椅子、煤气灶;其他。 十、甲乙双方在此证明,双方对本合同条款以理解并表示认可并愿意共同遵守及履行。 本协议一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并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15 甲方(出租方): 住所: 乙方(租车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自然人):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乙方签定本协议并选定车型后,支付给甲方车辆租赁费每月元,车辆租赁抵押金元,每月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 三、协议期限为:甲方从年月日起将车型为,车号为号的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和体育比赛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按协议约定如期返还乙方的车辆抵押金扣除折旧费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的。 (4)乙方有损坏甲方车辆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甲方不承担本协议期间乙方使用甲方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保险赔偿以外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承担协议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等。 (五)使用甲方车辆期间丢失、损坏车辆牌证及其他手续,应及时告知出甲方,补办有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车辆协议期间内配合甲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首次保养为公里或车辆已行驶个月,首保之后依照厂家规定按期保养)如遇年检,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车送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搞好车辆卫生,对于未按时进行保养或年检的车辆,甲方保留索赔权利,未经允许乙方不可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场所进行修理和保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担车辆协议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开至甲方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正常使用车辆时,出现的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损坏,要及时通知甲方,及时检查与维修。 4、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乙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医学专用后驾车者。 (2)乙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七、保险 (一)、乙方使用车辆期间,车辆被盗、损坏、报废、乙方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协议内车辆抵押金。 (二)、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责任及有关的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数额20的违约金。 (二)、甲方延迟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还车辆的,按实际使用时间交纳违约金(150元日),此违约金在返还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按时交还车辆和退还押金,如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5的违约金。 (三)、车辆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协议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协议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九、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十、协议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车辆交接单》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