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 推荐度: 简单货物运输合同协议样本 推荐度: 货物运输合同参考 推荐度: 货物运输合同格式 推荐度: 万能货物运输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货物运输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货物运输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货物运输合同1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方因货物运输之需要,委托乙方使用相关设备和运输工具提供运输服务;乙方愿意并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乙方与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均为一般普通货物,即不超长、超大、非危险品货物。 2、甲方交货时根据运单的件数,应与乙方核对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 3、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尽甲方所知的、详尽的并由甲方授权人签署的书面提货和发货指示,包括具体的提货和发货日期及时间、货物的名称、重量、件数、体积、必要的产品说明、提货地点、要求走货方式或到达时限、收货人的姓名、电话(手机)、收货单位、详细地址。 4、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约定数量的货物,并对乙方人员和车辆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并配合乙方做好发货的交接。 5、因甲方工作失误造成的运输地点及收货人错误,甲方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新增加的费用。 6、甲方如发现乙方外勤人工作态度不认真或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员及车辆。 7、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货物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8、甲方保证货物的包装完全符合长途运输基本要求(如:运输时的摩擦、正常刹车时的碰撞、搬运装卸承受力及标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接货时与甲方就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进行核对,如发现货物的外包装有明显破损、如发货资料和件数不符应立即指出并在交接单上注明。除非另有规定。 2、对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与甲方协商解决问题。 3、乙方在提货时发现货物品质不良或属于危险物品的货物有权拒绝运输。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国内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5、乙方必须提供一名专员对甲方的货物进行相关受理,并确保货物的定时定点到达。工作内容包括严格按要求安排提货、外包装处理、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送达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查询。 6、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并按时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乙方应取得收货人在货物签收单上的。签收证明。 7、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应及时安排提货及运输的车辆,以及如有要求的装卸工具,并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甲方的发货部门提货。 三、费用与结算 1、甲方应对每一次委托内容、要求的服务范围以填写乙方托运书的方式告知乙方,托运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生效,双方应同时约定费用标准。(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一) 2、由乙方每月底制作“运输费用结算单”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开据运输发票。 3、结算方式为月结。以每月30日或末日为结算日,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费用。如逾期结算,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 四、保密条款 1、于本合同终止之日,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或销毁其所有提供的资料。 2、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名称、经办人、甲方货物重量价值等。 3、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须严格保守双方当事人经适当保密措施保密的商业秘密,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自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未经他方当事人允许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保险及赔偿责任约定 1、甲方没有委托乙方代办保险,货物损失时,乙方只负责乙方人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灾害、公安证明的盗抢、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货物的丢失、摔打、雨淋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损货物清单及购入成本证明(加发票)为准,甲方必须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部分,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己利益并提出双倍赔偿要求。 2、甲方对托运货物的品质不良、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负责货物到达收货人处签收前的货物安全,收货人确认收货件数无误及外包装完好无损签收后的一切问题与乙方无关。 4、甲方货物声明价值,并委托乙方代办保险业务,货物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免负条款除外)。5乙方负责代为甲方委托运输之货物办理运输保险。保价费甲方按每单声明(普通货物)货值的5、(贵重货物)货值的1支付给乙方,普通货物指单件物品低于20元人民币的货物、贵重货物指单件物品高于20元人民币的货物。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和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 2、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七、修改与补充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协议的条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时如甲乙双方无书面终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顺延一年。 3、当甲乙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出现异议,阻碍了彼此间的合作,一方须提前两周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可终止合同。双方经济问题在终止合同后十天内处理完毕。 4、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终止前未完成协议规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九、其它 1、甲乙双方为每次委托事项达成的约定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之间任何委托、承诺及确认事项应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时应加盖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2 承运人:签订时间: 托运人:签订地点: 根据《》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托运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收货地点、收货人、到达时间、行驶路线。 二、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三、包装要求: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没有约定包装方式的应当按照通常的方式包装,没有通常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包装费用由负担。 四、运输费用元;由托运人收货人支付。 五、支付期限、方式、地点;货物到达并数量无误、无毁损日内支付。 六、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点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收货人收到货物或者提取货物时,在约定的工作日内当即对货物的数量、毁损情况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当即通知托运人。 八、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九、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赔偿额: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由承运人向托运人收货人赔偿元。 十一、托运人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它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十二、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的时间将货物送达 2。未按约定路线运输 十三、其他约定:传真件具有与合同原件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解决争议的方式: 1。协商解决。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的相关规定执行。 承运人名称:托运人名称: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代理人: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3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均为一般普通货物,即不超长、超大、非危险品货物。 2、甲方交货时根据运单的件数,应与乙方核对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 3、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尽甲方所知的、详尽的并由甲方授权人签署的书面提货和发货指示,包括具体的提货和发货日期及时间、货物的名称、重量、件数、体积、必要的产品说明、提货地点、要求走货方式或到达时限、收货人的姓名、电话(手机)、收货单位、详细地址。 4、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约定数量的货物,并对乙方人员和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并配合乙方做好发货的交接。 5、因甲方工作失误造成的运输地点及收货人错误,甲方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新增加的费用。 6甲方如发现乙方外勤人工作态度不认真或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员及。 7、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货物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8、甲方保证货物的包装完全符合长途运输基本要求(如:运输时的摩擦、正常刹车时的碰撞、搬运装卸承受力及标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接货时与甲方就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进行核对,如发现货物的外包装有明显破损、如发货资料和件数不符应立即指出并在交接单上注明。除非另有规定。 2、对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与甲方协商解决问题。 3、乙方在提货时发现货物品质不良或属于危险物品的货物有权拒绝运输。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国内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5、乙方必须提供一名专员对甲方的货物进行相关受理,并确保货物的定时定点到达。工作内容包括严格按要求安排提货、外包装处理、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送达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查询。 6、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并按时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乙方应取得收货人在货物签收单上的签收证明。 7、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应及时安排提货及运输的,以及如有要求的装卸工具,并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甲方的发货部门提货。 三、费用与结算 1、甲方应对每一次委托内容、要求的服务范围以填写乙方托运书的方式告知乙方,托运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生效,双方应同时约定费用标准。 2、由乙方每月作“运输费用结算单” 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开据运输发票。 3、结算方式为,以每月日或末日为结算日,每月日前结算上月费用。如逾期结算,每日加收的滞纳金。 四、保密条款 1、于本合同终止之日,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或销毁其所有提供的资料。 2、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名称、经办人、甲方货物重量价值等。 3、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须严格保守双方当事人经适当保密措施保密的商业秘密,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自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未经他方当事人允许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及赔偿责任约定 1、甲方没有委托乙方代办,货物损失时,乙方只负责乙方人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灾害、公安证明的盗抢、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货物的丢失、摔打、雨淋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损货物清单及购入成本证明(加发票)为准,甲方必须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部分,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己利益并提出双倍赔偿要求。 2、甲方对托运货物的品质不良、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负责货物到达收货人处签收前的货物安全,收货人确认收货件数无误及外包装完好无损签收后的一切问题与乙方无关。 4、甲方货物声明价值,并委托乙方代办业务,货物损失时由公司赔偿(公司免负条款除外)。 5、乙方负责代为甲方委托运输之货物办理运输。保价费甲方按每单声明(普通货物)货值的、(贵重货物)货值的支付给乙方,普通货物指单件物品低于元人民币的货物、贵重货物指单件物品高于元人民币的货物。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和终止应遵守及相关的法律。 2、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七、修改与补充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协议的条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时如甲乙双方无书面终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顺延一年。 3、当甲乙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出现异议,阻碍了彼此间的合作,一方须提前两周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可终止合同。双方经济问题在终止合同后十天内处理完毕。 4、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终止前未完成协议规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九、其它 1、甲乙双方为每次委托事项达成的约定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之间任何委托、承诺及确认事项应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时应加盖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4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电话:传真: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依照国家相关运输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并且双方均同意履行本合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到期是否续约由双方协商后处理。 二、业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从至全国的航空货物运输服务,具体航线、航班及价格以合同附件《航空运输价格协议》为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视当日的货量向乙方提前预定所需航班舱位。若存在大批量货物,甲方应尽可能提前一天预报给乙方。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之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和民航总局有关航空的安全要求和不违反国家禁 运物资的有关规定。 3、甲方应正确提供货物件数、重量、收货人名称、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给乙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舱位; 2、乙方有责任将甲方交予乙方承运的货物安全、准时地按指定航班运往目的地;同时,在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乙方应优先保障甲方的货运服务。 3、乙方在接收甲方货物时,应对货物的包装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甲方货物完好交运。 4、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运输信息查询及反馈服务。 5、如遇航班取消、延误等原因造成货物滞留或因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甲方交运货物无法按既定时间送达目的地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意见进行处理;如乙方未立即通知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在乙方运输期间,货物出现损毁、灭失、盗抢、污染、变质、潮湿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7、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运输过程中货物损毁的相关事故报告或航空公司出具的事故证明。 四、违约责任和赔偿 1、乙方没有按照甲方指定航班进行出港上站,则予以一定的处罚,处罚标准为 2、在甲方客户已委托甲方投保的情况下,由于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负责事故发生之日起20日内向甲方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正式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免赔额部分由乙方承担。未及时开具相关证明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若甲方客户未委托甲方对货物投保或保险公司理赔未果,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向甲方索赔的,若属航空公司责任,损失由甲承担20,由乙方承担80:若属乙方责任,则由乙方全额赔偿损失。 4、在乙方运输期间,货物发生上述事故,无论因何原因,乙方须在7日内向甲方出具事故证明;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乙方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20日内向甲方提供正式有效的航空证明。 未能在此约定期间提供有效正式证明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5、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第三人,如有违约,甲方可根据损失情况向乙方索赔。乙方应付给甲方或甲方客户的赔款,甲方有权在运费中直接扣除。 6、如乙方未能提供甲方所要求舱位每月超过三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每月超过5次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以甲乙双方协商签署得《航空运输价格协议》收取,如价格发生变动,应该以航空公司的调价额度增减幅度的差价为参考,该价格须有双方盖章确认,并注明执行时间。 2、甲方通过乙方承运的货物,若为乙方正单开出的运单,到达港口提货费用不得超过0。2元公斤。若为乙方分单开出的运单,到达港口的提货费用不得超过0。3元公斤,否则,超过费用由乙方支付,且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当月运费中扣除。 3、甲乙双方约定90天为一结算周期。结算之前,由乙方将有关运费统计汇总成立,盖上财务章后给甲方(不包括复印件、传真件等),由双方进行对帐,账目核对无误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并提供公路内核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周期款项,未及时支付的按应付款项的0。1天交纳滞纳金。但因法定节假日或乙方原因造成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合同约定范围内之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且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时,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解除。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附件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运输许可证(国内航空货 2、甲乙双方协商签署的《航空运输价格协议》 甲方:甲方代表: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户: 乙方:乙方代表: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户:签约时间与地点: 签约时间与地点: 托运人: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运人: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第一条托运人于月日起需用型飞机架次运送(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月日自至,停留日; 月日自至,停留日; 货物运输合同5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运输方式 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纠纷处理方式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出现合同第七点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点的规定。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6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共同协商一致,于20年月日达成本补充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运输油品,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货物起始点为,到货地点为由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计划,将在小时内将油品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验收。 2、乙方要对承运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保质保量运输。 3、收货方式为标牌装油,升数交货。 三。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油库提供的吨位计算,至的工地运价为元吨。超出此范围的运价按0、8元吨公里。 2。乙方在将油品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每月25日为结算日,由乙方按油库出库的吨位开具运输发票交由甲方,甲方在次月日前付款。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限为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职责 2、1运输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供给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供给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一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职责 3、1乙方所供给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职责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供给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景。 3、4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职责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元天,由甲方支付。 4、2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职责。 5、2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10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60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职责。 5、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职责 个人转载本站资料,请务必保留上头文章来源信息!任何媒体未经许可不得任意转载! 6、1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6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XX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XX年5月28日 签署日期:XX年5月28日 货物运输合同8 甲方(托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xx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xx账号: 地址:xx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承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xx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xx账号: 地址:xx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输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并与承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xx。 2、承运人是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集装箱道路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xx。 3、收货人是指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中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或托运人指定的其他人。 4、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 5、集装箱货物是指能装入集装箱内,进行道路运输的货物。集装箱货物分为整箱货物和拼箱货物。 6、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是指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已经接收货物的收据。 7、集装箱货物装箱单是指记载集装箱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8、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收到集装箱整箱或拼箱货物时起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止的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灾害、战争状态,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无法弥补的贻误。 第二条货物的基本情况: 1、货物的性质: 普通货 特种货物 危险货物贵重货物鲜活货大型特性笨重货物 2、使用集装箱的箱型和数量: 国内标准集装箱: 1吨箱6吨箱10吨箱 国际标准集装箱: 箱型:20英尺40英尺45英尺53英尺60英尺 箱类:普通箱冷藏箱开顶箱罐式箱挂衣箱 框架箱平板箱危险品箱高箱 3、托运人保证xx年内向承运人至少提供xxxx箱量的货物。 第三条运输及相关服务: 1、服务区域 2、服务内容 运输装箱拆箱装集装箱卸集装箱 其他服务 在双方约定由承运人提供其他服务的情况下,承运人为代理人。托运人应当提交办理该项服务的所有文件及委托书。 第四条运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运费及其他费用按照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每月xx日前承运人缮制上月《费用清单》发给托运人确认,该清单应包括运费、其他费用、代垫费用等。 2、托运人收到《费用清单》后xx工作日内,审核后确认发回承运人,承运人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托运人; 3、托运人按结算期(一个月)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即每月xx日前支付上月运费。 油价每上涨或下跌xx,xx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xx。 劳动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每上涨或下跌xx,xx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xx。 承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增加数额在《费用清单》中另行列明,托运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xx工作日内支付。 托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减少数额书面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已收取运费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下一结算期的费用中扣减。 第五条货物的保险与保价: 1、保险:由托运人自行办理 由承运人代为办理 具体业务 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承运人代为办理保险的,托运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所需费用由托运人另行支付给承运人,不计算在运费之中。若发生保险事故,承运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协助托运人办理理赔。 2、保价:否 是,单票货物总价超过xx元,或毛重每公斤超过xx元时,必须保价。保价费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由托运人在货物启运前支付。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第六条货物的托运与承运: 托运方委托承运人托运货物前,应提前xx小时递交《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并提交与货物及运输有关的单证。如托运货物不符合法定或约定运输条件的,承运人可以在小时内要求托运人改正;托运人拒绝改正或无法改正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托运人的运输要求。 第七条货物的交接: (一)拼箱货 交接货物时,交接双方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拼箱)》,核对品名、件数及包装状态和标志标识,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二)整箱货空箱 交接双方对整箱货物空箱进行交接时,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整箱空箱)》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状况,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第八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义务 1、托运人应当履行如实申报义务,托运的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标志等应当与运输合同的规定相符。 2、托运人应当及时办理货物运输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送交承运人。 3、托运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货物,没有包装标准的,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运输安全和货物的质量。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的性质和安全储运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在货物外包装或者表面制作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应当字迹清楚可认、牢固。 4、托运特种货物的,托运人应当与承运人另行约定运输条件。托运冷藏货物,托运人应当提出货物的冷藏温度和在一定时间内的保持温度的要求;托运鲜活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最长运输期限及途中管理、照料事宜的要求;托运大型特型笨重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货物性质、重量、外廓、尺寸及对运输的要求。 托运人对承运人运输上述特殊货物时有具体要求的,应当提交《托运人运输要求说明书》。 5、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6、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运费、其他费用及偿还垫付费用。 7、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货物的车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证,其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从业资格证,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证书、证照或证明。 2、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按照约定的路线或合理的路线,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3、承运人应当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的重量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干净无污染物,无残留物。承运人提供集装箱的,集装箱应该适合装运约定货物,集装箱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4、承运人负责装箱的,在装箱前应当认真检查箱体,发现集装箱不适合装运货物时,应当通知托运人或直接更换合格的集装箱。承运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严格按照装箱积载的要求,并采用合适的方法对货物进行固定、捆绑、衬垫。在装箱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包装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并通知托运方,更换合格的包装后再装箱。货物装箱后,承运人应缮制货物装箱单,按有关规定施加封志,并按货物特殊要求在箱体外贴上运输及有关标志。 5、承运人负责拆箱时,拆箱前应当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并制作书面记录。拆箱时,应做到以合适的方式拆卸,确保集装箱货物和集装箱的安全,检查货物的包装情况,并作书面记录。 6、承运人应当及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后,收货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取或者承运人无法联系到收货人的,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毫不迟延地在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第九条责任的划分: (一)托运人的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而造成车辆延滞的,延滞超过小时后,以xx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托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托运发生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的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的,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1)在整箱、拼箱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其他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的行为; (2)错报、匿报货物的重量、规格、性质; (3)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而从外部无法发现; (4)错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托运人错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4、在运输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时,承运人因行驶托运人指定路线或者必经路线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托运人承担,但能够证明该额外费用因承运人责任而导致的除外。 5、托运人不按约定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偿还垫付费用的,除上述费用外,并须支付上述费用的xx日的违约金,在工作日内,托运人仍不支付的,承运人有权留置相应货物。 6、托运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额提供约定箱量的货物时,应向承运人支付不足部分运费的xx的违约金。 (二)承运人的责任 1、整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保持箱体完好,封志完整,非因承运人原因导致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负责装、拆箱的除外。 2、拼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3)托运人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4)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的情况。 3、承运人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的,由于集装箱隐性破损,造成货物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4、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承运人负违约责任;逾期运达的,超过xx小时后,以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应将集装箱或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承运人未遵守承托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1、集装箱货物起运前,托运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2、集装箱货物起运后,托运人可以变更货物的到达地、收货人,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3、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xx,该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影响。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十三条合同的有效期间: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续签合同。如双方未就延展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但若双方在合同期届满后仍实际发生承托业务关系的,则视为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自然延展至最后一次的承托业务完成之日止。 第十四条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xx份,副本xx份,甲方执正本xx份,副本xx份;乙方执正本xx份,副本xx份,签字或盖章后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xx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xx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xx职位: 日期:xx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9 托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承运方: 收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额(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运杂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收货方,托运方代为赔偿的,托运方有权向承运方追偿。 4。交通事故损失由承运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货物损失承运方应予赔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需通过托运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签章生效。 托运方(盖章):承运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方式 甲方调吨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装船时间 乙方于年月日将货物集中于出发港,由甲方负责装船(也可以由乙方装船,甲方指导)。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日内装完货物。 第三条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船之日起日运至到达港。逾期运到,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卸船时间 船舶到达后,乙方负责卸船。乙方应在时内卸完货物。因乙方责任迟延卸货的,每迟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运输质量 甲方应当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灭失的,由甲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运输费用 双方约定,乙方按每吨元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元。港口装卸费用按规定办理。 第七条费用结算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在卸货后,双方据实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同意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1 托运方:(签字或盖章)起运站: 承运方:(签字或盖章)托运号码: 托运日期:年月日 托运方电话: 承运方电话: 货物名称: 件数: 重量:(Kg) 体积:(M3) 价值:(元) 保费:(元) 运费:(元) 合计:(元) 货物到达地点: 收货方: 收货方电话: 备注: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 1、要求承运方于年月日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如果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应如实申报货物名称、性质等有关货物运输的情况。必须将随货同行的有关手续交给承运方。不准假报货名、夹带危险品、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由此,给承运方造成损失的由托运方赔偿。 3、托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保价。如托运的同一批货物每件之间价值不同,应分别保价,并在运单上另行注明。发生赔偿时,按每件货物的保价金额予以赔偿。 4、托运方不得委托承运方代收货款。 5、托运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委托承运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6、货物保额:元;保费元。 (二)托运方的义务: 1、托运方必须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货物包装。需特殊包装的货物,包装要牢固并达到特殊包装标准要求。 2、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一)承运方的权利: 1、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托运方(收货方)不支付或不按时支付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留置权。查不到收货方或收货方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天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或按双方约定处理。 2、对托运方交运的货物须经托运、承运双方当场查验,并在运单备注栏内注明查验情况。 (二)承运方的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方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2、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方的权利、义务 收货方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凭证领取货物。 收货方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日内提取货物,支付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时间提货的,应交付保管费。 四、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导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按托运的货物价值的支付违约金。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合同约定的到货地点。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方支付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五、免责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六、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可采取方式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由调解; 3、由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随托运物品同行一份。 托运方法定代表人:承运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年月日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2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回天系列货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价值及包装标准:以甲方发货单为据。 二、货物的起运和到达地:以甲方发货单为据。 三、收货人名称和详细地址:以甲方发货单为据。 四、运输质量和安全要求:乙方根据甲方托运的货物,提供合适的运输车辆,以公路运输方式将甲方货物按时完整的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交接货物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货物交接手续: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接收货物,甲乙双方在货物发货单上签字后,货物即交付给乙方,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将“发货单”交给甲方指定货物接收人签字或盖章后,交接货物。将其中回执联或货物收条带回交给甲方,至此本次货物运输任务完成。 六、运输期限:25天。 七、运费范围和结算标准:见附件 八、运费结算方式:见回单结算。 九、双方责任: 1、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发生丢失、短少、污染、损坏,乙方按照甲方出厂价格进行金额赔偿。 2、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或将货物错运,错交收货人,致使货物未能如期到达时,乙方应将货物无偿的运到甲方的指定地点交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错运造成货物丢失,按九条1款进行赔偿。 3、在下述情况下,乙方不负责赔偿责任:A错报、匿报货物重量、规格、性质、数量;B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包装容器不良;C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的变化。如果因上述情况给乙方带来损失,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但乙方在接收货物之前需对A、B两条中的状况提出质疑,否则视同乙方认可。 4、货物在承运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如堵车、大雾天气等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时,乙方应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将交货时间最多顺延两天,如乙方出现上述情况未通知甲方,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交货承诺期延期的,三天以内按100元天赔偿甲方违约金,三天以上的超过三天按300元天赔偿甲方违约金。 5、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货到目的地后及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不能滞留。 6、乙方应在货送达后一个月内将客户签字的发货单返回交甲方商务部,凭回执单即可按清单中送货数量及协议价格标准开具增值税发票随时结算运费。 7、乙方必须确保甲方产品在运输、搬运过程中不损坏,不弄脏,注意保护产品的标识,并注意通风防尘,防湿、防变形。以免损坏甲方产品的形象。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应按甲方要求制订和实施相应防护措施,满足产品特性要求。 8、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对甲方货物造成损失亦由乙方按九条1款承担责任。 十、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发货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缺少的附件与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双方均有权于甲方所在地诉诸法律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自年月日起执行至年月日终止。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3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单次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七、结算方式:发货后付款(现付)货到后付款(提付) 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天结算一次)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5、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单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重新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送达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5、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外币账号:外币账号: 人民币账号:人民币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托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承运方: 收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额(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承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委托方:贸易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货物运输合同14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六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车辆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货到付款()、月结、() 五、违约责任: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保险,保险率为3、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b)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c)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3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d)货物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甲方货物送到收货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暂扣所承运的货物。若暂扣所承运的货物,导致甲方收货方延误收货而索赔,则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经双方友好协议特定运费如下: 深圳至上海按元件、深圳至苏州按元件。 七、乙方(深圳)至:上海、苏州到达时间为天、特殊情况除外(按出库单日期为准)。 八、甲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出货证明、送货单等。给乙方(法律规范内)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中产生的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可直接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签约地: 签约时间: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5 货物托运单 托运单位:联系人: 电话:地址:市路号 货物名称 包装式样 件数 每件体积(米3) 长高宽 重量(公斤) 托运总吨位 每件 最重件 实重吨 车辆吨 需要车辆数: 需要车种: 起运地:路号 到达地:路号 发货单位: 运到日期: 委托注意事项: 1 2 3 4 5 6 运输距离:公里。 运费人民币(大写): 经济责任:不按运输托运单规定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由承运单位酌情赔偿损失;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人未按托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应偿付承运人实际损失的违约金。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因此造成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损坏,造成人身伤亡,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托运人:(盖章) 年月日 承运人: 营业员:(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