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购房合同 推荐度: 房地产开发合同 推荐度: 房地产买卖合同 推荐度: 房地产出售合同 推荐度: 房地产买卖合同的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房地产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地产合同1 出租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区路街号的房屋,建筑面积2,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并于当月初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房地产合同2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乙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房地产是指单位和个人拥有完全产权,领取了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在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6、本合同条款由广东省建设厅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房地产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姓名: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号码: 居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受让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号码: 居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国籍:国籍:电话:国籍:电话: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房地产情况 甲方拟将位于的房地产(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该房地产【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整层内】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产权证》登记的面积为准)。该房地产甲方于年月日向申请产权登记,领取了《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为,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号码为 第二条买卖房地产价格、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币)元整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支付甲方定金(币)仟佰拾万仔佰拾元整。 2、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方式见附件三:合同补充协议(二)第三条。 第三条登记过户手续办理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到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支付最后一期购房款时,甲方应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房地产交接 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的违约金。 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应缴购房款时,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购房 款甲方在七日内退回乙方,另赔偿甲方(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的违约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条税务承担 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第方式: 1、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2、详见附件三:合同补充协议(二)第五条。 房地产合同3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公司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 受委托人:(以下称乙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甲方因公司在黔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在贵州省境内以公司名义开展银行贷款中介业务,并支付相应报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和证明,证明甲方是具有开展本业务的合法资质。 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文件,以方便乙方开展相关工作。 3、甲方必须为乙方创造各种有利于业务开展的其他条件,以方便业务的促成。 4、在贷款意向达成,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完成贷款企业贷款意向协议文件的签订,并且其后各项手续将由甲方全权负责办理。 5、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同乙方介绍的企业单独接触。一经发现,无论业务是否最终达成,甲方都必须支付给乙方企业意向贷款总额(不低于万元)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6、在贷款审批通过,资金下发后,甲方必须在一周内按照贷款总金额的1一次性支付乙方的中介报酬。 7、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行为的合法性。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乙方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在告知乙方后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真实有效的证件或证明,证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贷款意向的企业基本情况,协助收集完善该企业贷款所需的各种证件证明材料。并且不得故意和贷款企业串通骗取贷款。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3、乙方独立开展工作,和贷款企业达成初步贷款意向后,在甲方的配合下签订贷款意向协议文件。 4、在贷款审批通过,资金下发后,乙方有权及时取得贷款总金额的1的中介报酬。 5、乙方有权监督甲方行为的合法性,一旦发现甲方存在违法行为,在告知甲方后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在未经乙方允许的情况下,甲方与乙方介绍企业单独接触,乙方有权责令甲方立即停止其行为,并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对于居间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 第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照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人(签字):证件号:委托人:联系电话:公司地址:住址: 年月日年月 房地产合同4 订立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二、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万元(其中:征地费万元,开发费万元,建筑安装费万元)。投入资金规模万元,甲方出资万元,分次出资,每次出资万元,预收款万元;乙方出资万元,分次出资,每次出资万元。 三、合作方式: 四、各方负责: (1)甲方: (2)乙方: 五、经营方式: 六、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七、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 (2)决算编制: (3)财产清偿: 八、利润分配: 九、违约责任: 十、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行开户管理。 (2)方经济责任由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方愿以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方不履行合同时,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副本份,报送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房地产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共同友好协商,就乙方居间介绍甲方持有的公司100股权转让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签署本协议,据此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居间介绍的项目 乙方居间介绍的项目为公司位于房地产项目所属宗地,该宗土地共计亩,土地用途为用地。乙方按本协议的约定居间介绍甲方与合作方达成股权转让,由甲方通过出售公司股权的方式,转让上述项目的开发权。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介绍甲方与意向合作方进行股权转让的协商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合作方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2、委托期限至年月日,如乙方未能在该日期前完成撮合交易,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三、居间报酬及其支付 1、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居间工作,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超过万元(人民币:元整)的部分,全部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居间报酬所发生的所有税金由乙方承担。 2、居间报酬的支付方式根据甲方收取的股权转让金额同比例支付给乙方。在甲方收到股权转让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乙方的单位账户,同时乙方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发票。 四、费用及税金的。承担 1、乙方从事上述居间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开支自行承担。 2、乙方收取居间报酬所产生的所有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保密义务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乙方不得向任何与本项目合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否则要求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甲、乙双方必须保守本合同内的秘密,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公开或谈论合同内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每迟延一天,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居间责任或保密义务,守约方可不履行本协议的责任和义务,违约方向守约方进行赔偿。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于双方签字之日起 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 年月日 房地产合同6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策划(咨询)项目 第二条委托项目进度 策划工作分为两个阶: 第一阶段:策划市场调查,包括商圈调查、目标人群调查、目标市场调查、产业链调查和竞争对手调查5个内容,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定位,双方沟通达成共识后进入第二阶段。本阶段完成双方沟通用的《》的中期汇报演示文本,期限为自合同书生效之日起至个工作日。 2。第二阶段:在甲方认可乙方对项目得出的定位主体的前提下,对定位策划有关内容做出进一步完善,完成《》,期限为至个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个工作日。 第三条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 1。策划咨询费为元人民币(元)。 1)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的50作为预付费,即人民币元(元)。 2)乙方完成项目整体策划方案后,通过正式的演示文稿,向乙方当场做出演示讲解,甲方认可后日内,甲方足额支付策划费余款人民币元(元),乙方方能将《》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前往甲方进行策划(咨询)工作,往返路费甲方承担,在甲方调查工作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指派专人(须书面指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第五条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专人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策划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第六条成果归属和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项目相关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对成果有冠名宣传的权利。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 第八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终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九条合同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仅视为达成策划意向;自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万元到达账户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地产合同7 典当行(全称):公司 当户(全称):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合同法》、《担保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关于典当 1。典当种类: 2。典当用途: 3。典当金额:根据抵押(质押)物评估价值的发放。 4。典当期限: (1)典当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天。当期不足5天的,按5天计算。 (2)本合同记载的典当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当票不一致时,以当票记载为准。当票为本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综合服务费率 根据当户所提供抵押物的地理位置,物品状况,质量等实际情况,执行典当月综合服务费为,在发放当金时一次性扣收。 第二条关于抵押物 1。地理位置: 2。抵押物权属证件号码及面积: 3。订立本合同的同时,当户必须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费用自负。 第三条典当行的权利和义务 1。典当行有权了解当户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产品物资库存和借款使用情况,有权要求当户提供所需的证(照)件及相关资料。 2。当户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条第4、5、6、7项所列的足以影响典当行权益的行为或情形,典当行有权停止发放当金或提前收回典当本金。 4。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当户发放当金。 第四条当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当金。 2。按时归还当金。如不能按时归还当金时,须提前天与典当行协商续当事宜,办理续当手续的同时交纳续当期的综合服务费。 3。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当金,不得挤占,挪用当金。 4。当户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典当行债权实现的行为,应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典当行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5。当户发生除前项所述行为之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典当行,并落实典当行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6。当户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典当行并征得典当行同意。 7。当户必须保证当期内抵押物状况良好,若抵押物出现损毁,破坏等减值现象时,当户必须采取措施恢复抵押物的价值,如不能及时恢复价值,则应提供典当行认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担保措施。 8。当户如出现变更营业执照及其所载事项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典当行。 9。当户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有关法律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提前还款 1。当户提前还款,应提前通知典当行,协商还款方式。 2。当户提前还款,典当行退还剩余天数综合服务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典当行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当户发放当金,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补偿当户损失。 2。当户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当金,逾期5日即形成绝当,典当行有权按照约定处理绝当物品。 3。当户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典当行有权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或采取相应资产保全措施。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在诉讼期间内,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数量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注意事项 典当行已提醒当户注意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出全面、细致、准确的了解,并应当户的要求做出相应说明。本合同一经签订,典当行即视合同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当户(盖章):典当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房地产合同8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房产买卖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 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1、甲方依法签订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2、房地产座落在市区镇路弄新村支弄号室。 (部位)房屋类型:;结构; 3、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4、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房屋; 5、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6、房屋内附属设施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 7、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8、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币)元。 (大写):仟佰拾万千百拾元整。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次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 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1、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 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割。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 查验后双方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交付(转移占有)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除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 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 权利转移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款内容处理。 1、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书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视作乙方无异议。 甲方可以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向甲方支付。 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1、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乙方书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交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视作甲方无异议。 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预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和(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及传真:电话及传真: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房地产合同9 甲方: 联系地址: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职务: 乙方: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方合同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试用期,试用期为个月。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所谓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 1。乙方体检或身体健康未能通过甲方入职前所要求的; 2。乙方在日前未能完备所规定的手续的; 3。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的; 4。乙方在试用期内请假次数超过5天或者迟到早退超过6次的; 5。乙方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乙方顶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间发生殴斗行为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认为乙方不能 符合该职位的要求的; 1。工作内容 2。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担任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 3。 甲方根据工作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可作适当临时性调整是不对本合同相应条款作出修改的调整。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与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才予以实施,对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1。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2。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对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甲方所规定的时间周期内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自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执行安排。 1。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法定假日加班或平时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班费或加点费。 1。劳动报酬 2。乙方基本工资依据职位和岗位等级标准支付,正式录用后每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录用后工资的80;每年依据工作表现调整,但不低于国家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和乙方的个人表现和业绩发放奖金,奖金的数额没有明确的规定,完全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绩效来确定。 4。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为次月的号 前(遇节假日的,不超过假日回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足额发放乙方上月的工资,乙方收到工资后如有异议应当在3天内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处理。 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方双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劳动手册》。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工负伤,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乙方享公司所规定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及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休假等有关待遇,具体规定详见员工手册。 保密条款 第十三条具体内容详见《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 第十四条 甲方如果委派乙方参加专项培训(即为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培训费用以外的费用支付的培训),甲方有权与乙方签订服务服务期合同,服务期合同另行签订。 第十五条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任职、兼职其他企业的职务,不得自营或为他们经营与甲方竞争企业、竞争性业务或与甲方相关联的业务。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及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事项的,甲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并乙方须赔偿甲方违约金(半年工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的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都可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须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 1。严重违反公司员工手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规定、上司任务安排等一系列公司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弄事责任的; 4。乙方同时在其他地方兼职或以任何形式,对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 5。在试用期被证明不录用条件的; 6。乙方被发现其存在虚假欺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其假工作经历、假学历证、假 身份证明等),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乙方订立合同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达到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但提前三十日向全休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因防止污染搬迁的; 5。其他因劳动合同订阅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四条若乙方无其他过失行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从事解除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后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中五年前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双方有服务期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若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甲方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5点的规定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6。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 第二十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合同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二十九条甲方应按照国家或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三十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一条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劳动纪律 第三十二条甲方所有规章制度已告知乙方,乙方同意自觉遵守。甲方所有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适用于乙方。 第三十三条 乙方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所有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如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相关文书送达地址确认:甲方的送达地址为收件人为:;乙方的送达地址为:收件人为:固定联系电话为:。 任何一方将有关通知、处罚、变更等文件寄到对方上述地址视为已送达。若上述地址及收件人信息有变化的应当立即告知对方。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六条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即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处报到之日起并经甲方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变更。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房地产合同10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xxx小区提供专业化的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xx小区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顾问期限 顾问期限为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2月16日,预计12个月。 第三条顾问工作方式 (一)工作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就xx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提供顾问服务;乙方利用其自身的人力资源、从业经验、管理模式和工作制度等优势,为甲方及管理商提供xx小区的前期策划、施工期物业管理、设施设备调试期物业管理、竣工验收及物业接管验收期物业管理、其他前期准备工作、进驻准备方案及日常运营等专项物业管理顾问服务。 (二)工作方式: 1、顾问期内,乙方派遣由物业管理资深专家组成的顾问团对xx小区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指定一名物管专业人士任xx小区项目顾问经理,常驻项目现场协助甲方为xx小区提供上述工作的咨询指导服务。 (三)顾问服务范围是xx小区的前期策划、施工期物业管理、设施设备调试期物业管理、 竣工验收及物业接管验收期物业管理、其他前期准备工作、进驻准备方案、甲方物业管理机构设置、制定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建章建制、指导管理、实施员工培训、日常物业管理服务提供顾问服务指导工作等专项工作。 第四条顾问工作内容(详见顾问方案) 第五条顾问服务目标 (一)乙方参照政府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对甲方委托的xx小区提供专项顾问服务。 (二)通过对xx小区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设施设备选型、智能化系统配置的全面了解和系统认知,选用最符合物业需要的设备,从使用者以及管理者的角度就售后服务、投资与管理成本,提供顾问意见,同时对工程设计、设备选购等提供参与意见;以免引起设备闲置、资金浪费,维修成本提高。 (三)及早发现可能影响小区使用功能和日常物业管理的某些问题,从物业管理专业角度提供相关建议书,以达到便于实施物管服务和降低物管成本的目的,也便于管理运作,亦可以帮助发展商在投资时做出更为合理的安排,通过此项服务帮助客户更好地控制投资成本及管理成本,节约资源,求得更好的经济及社会效益。 (四)及时发现可能造成的隐患或妨碍今后日常维修维护的问题,列出遗漏工程,从物业管理专业角度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同时开始组建xx小区管理机构,订制详细的物业管理培训计划并对xx小区物管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建立一支高水准的物业管理队伍,务求令xx小区的物业使用者能享受到高素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顾问期内,甲方可以就xx小区使用物管顾问荆州利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文字进行对外宣传,但不得对乙方之社会声誉及经济造成损失,否则,须按本合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xx小区正常物管工作之全部投资、收益及债权、债务。 2、甲方应履行政府及有关文件、公约中订定的管理条款及责任,并给予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的牧业管理建议权。 (二)甲方于签约后指定专人与乙方及时沟通双方工作情况(此人宜为xx小区骨干人选)。 (三)甲方应免费解决乙方长期派驻人员的食宿问题。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文件图纸资料、xx小区所在地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时通报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工程进度、内外部的消息,以及负责与xx小区所在地外部各有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工作。 (四)充分支持、并督促管理商积极配合乙方的顾问服务工作,及时与乙方进行沟通联系,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并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承担因拒绝或未及时采纳乙方各项合理建议而产生的问题及影响。 (五)保证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及不向第三方透露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及合同金额,同时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乙方的管理资料。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保质保量完成顾问方案中列明的全部工作内容,实现合同约定的服务目标。 (二)乙方顾问团根据xx小区实际情况拟定适用的专项顾问工作方案,并根据需要提交相关顾问工作报告。 (三)乙方根据顾问工作需要随时检查管理商对顾问意见的执行情况,若发现执行偏差,有权要求其纠正。 (四)当甲方有合理正当的理由说明乙方派遣的项目经理不能胜任工作或由于乙方从事变动原因需更换项目经理时(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乙方均须提前一周时间派遣新的项目经理跟随原项目经理熟悉xx小区情况及办理工作交接,并保证xx小区正常运作不受影响。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让或转让其于本合同中约定的任何责任、权利、义务。 (六)顾问期内,积极配合甲方开发建设、认真指导管理商实施物管,接受甲方的监督,并及时与其沟通、联系;充分考虑甲方提出的各项合理化建议,对可实施部分予以采纳。 (七)保证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不向第三方透露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和合同金额;同时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项目资料。 第八条服务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xx小区顾问费总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定金30(即20xx0元), 2、合同实施后,定金转为第一季度服务费,以后每季度平均支付顾问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违约方须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始三十日内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等同于顾问费总额。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公司内部出现的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或甲方将xx小区转卖第三方及双方其它单方面的原因均不构成修改或终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则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因自身其它原因而致使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目标或直接造成对方名誉或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整改或解决,限期整改或解决不了的,对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还需给予相应赔偿。 3、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顾问费用,则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应收费用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收取滞纳金,若拖欠时间超过一个月,则乙方除收取拖欠款及滞纳金外,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取违约金。 4、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对方之商业秘密、管理资料或项目资料等泄露给第三方,否则违约方须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第十条其它事项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并须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顾问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台欲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政府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共三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安徽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地产合同11 一、买卖合同的定义: 依《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买卖合同的内容: 依《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依《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三、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所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是指出卖人在收取一定价款后失去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而买受人在支付一定的价款后取得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 2、买卖合同是双方有偿合同。所谓双方有偿是指出卖人和买受人均享有均等的权利和义务在交易过程中出卖人的义务是买受人的权利出卖人的权利同买受人的义务。如买卖双方在协商一致后买受人有取得该转让物的物权的权利出卖人有移交该出买物物权的义务。 3、买卖合同的主体具广泛性。 财物的所有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人民法院、行纪人。 四、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广泛性。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只要是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流通的物品均可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五、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对标的物权的转让的真实意思的表示是相互的承诺。 六、买卖合同既可用文字表示也可用口头表示。 买卖双方可将协商一致的承诺用文字形式固定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也可经公证后生效。买卖双方对达成一致意见的标的物的物权转移也可以用口头的形式约定。这种方式简单、省时但必须符合“钱货两清”这种形式适用于标的小、现货交易等买卖。 买卖合同是日常生活最普遍最常见的合同。在签订买卖合同时除了要使用国家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外,对需要协商的条款,特别是条款的约定,要求具体、详细、规范和具有操作性。 1、合同中应当明确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和条件。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地点和条件。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如何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条件,这要根据买卖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有以下方式可供选择:(1)约定在交付时所有权转移;(2)约定在买方付清全部款项时所有权转移;(3)在买方分期付款的情况下,约定当付款额达到一定比例或者数额时所有权转移给买方;(4)约定在卖方仓库所有权转移给买方;(5)约定在买方仓库所有权转移;(6)约定在发货站(港)所有权转移; (7)约定在到达站(港)所有权转移。除了上述可供选择的条件外,当事人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转移条件。 2、标的物质量条款尽可能详细具体。标的物的质量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所作的描述,是买方验收标的物的基本依据。对标的物的质量,一般可作如下约定:(1)适用 有关的规范或者标准。根据发布单位的不同,质量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目前,大多数的工业产品都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的产品可能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在涉外买卖合同中,可能还涉及外国或者地区的以及国际性的产品质量标准。因此,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当事人应当明确适用的具体标准,并注明其发布单位、文号、标题以及具体的条文等内容。(2)双方约定具体的质量指标。由于并非所有的产品都有相应的标准,特别是在买方对标的物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根据买方的实际需要,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对标的物的型号和质量要求作出特别的约定。由于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可供参考,因此,当事人在自行约定质量指标时,应当明确、具体、详细,以避免歧义。(3)以样品为标准。它包括买方提供的样品和卖方提供的样品。以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封存样品,予以妥善保管,并在合同中注明样品的保管人、保管地点、保管责任等情况。原则上,如果有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时,当事人应当适用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也可以约定不低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具体的质量标准。 3、标的物的交接与验收的约定。标的物交接验收既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双方履行义务的依据。交接验收涉及的问题主要包括交接验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交接的时间以卖方交付之日为交接日,地点可以在卖方仓库,也可以在买方仓库,甚至可以在第三方任何一个地点,不管在何处交接,都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便于双方履行交接义务。交接验收的方式可以集中验收,也可以分阶段验收交接,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要求具体规定适当的方式。如果标的物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时,则买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卖方提出异议,逾期未提的,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 4、合同中可以约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对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的约定应是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双方没有约定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以交付为界限,交付前损坏灭失的,由卖方承担;交付后损坏灭失的,由买方承担责任。如果双方约定了标的物的风险责任,则应按约定办理。可能选择标的物风险责任的具体约定主要包括:(1)约定标的物在卖方保管期间的风险由买方负责;(2)标的物在买方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由买方负责;(3)标的物在所有权转移之前的风险由卖方负责,转移以后由买方负责;(4) 房地产合同12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号座房号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商业用途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元 小写 大写 注:期限超过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日前按转入个人银行帐号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交纳元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 第四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房屋结构性问题。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房屋非结构性问题。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七条其他约定乙方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需另行缴交。乙方的物业管理费从年月日开始向物业管理处缴纳。若甲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壹个月租金;若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壹个月租金。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广州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地产合同13 委托方:xxxx公司 地址:xxxx 居间方:xxxx公司 地址:xxxx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xxxx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xxxx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xx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盖章):xxxx 居间方:(盖章):xxxx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xxxx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xxxx 联系地址:xxxx 联系地址:xxxx 电话:xxxx 电话:xxxx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xxxx 签订地点:xxxx 房地产合同14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事项。 【居间出售】【居间购置】【居间出租】【居间承租】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件和证明,证明甲方是具有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见附件)。 2。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和证明,证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 1。内容:。 2。条件:。 3。要求:。 第三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代办的房地产经纪事项。 1。内容:。 2。条件:。 3。要求:。 第四条本合同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条甲、乙双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方对其委托的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个房地产经纪事项应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格的人民币元: 【房地产租赁】按成交价格的人民币元: 【代办服务费】按成交价格的人民币元: 第六条中介费,代办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结算方法如下: 。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1。乙方在委托期间内,不能提供订约机会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内容、条件、要求的; 3。本合同签约生效后二个工作日内,乙方未及时通过上海网上房地产网络平台上网挂牌且经甲方投诉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 4。乙方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机会,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5。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6。。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全额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1。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造成乙方最终无法履约的; 2。甲方在委托期间,私下与他人成交的,视作媒介合同成交; 3。甲方在委托期届满之后二个月内以任何形式或价格与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的,视作媒介合同成立; 4。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中途毁约,擅自不履行合同的; 5。。 第十条乙方对于居间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双方或一方可向相关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编号: 房地产合同15 委托方需购买地区房地产,因缺乏卖方信息,特委托县信息服务社能提供与出售房地产方订约交易的机会,委托方必须保守居间方为其所提供的各处房地产出售方的信息秘密,不准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信息秘密。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不准反悔,否者均按违约论处。 一、委托方家住因居住需要,需购买地区房地产,为便于联系,由为代表前来签约,要求居间方提供能与出售房地产方订约交易的机会。 二、当居间方提供房源信息,且得到委托方认可后,居间方也就是完成了本协议的义务,至于以后实际交易额的多少,及契约的签订等,由委托方与出售方自行协商而定,如委托方需要,居间方也必须无条件参与。如委托方认可后而没有成交的,居间方必须无条件继续为委托方提供能与出售房地产方订约交易的机会(信息)。 三、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居间方即要提供符合委托方需要的房地产出售信息,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且得到委托方认可并与出售方签订交易协议时,委托方就必须立即支付给居间方佣金(信息费)。佣金(信息费)按房地产成交总额的计算(人民币一次性支付)。 四、凡是经居间方提供的房地产出售方信息,或借委托方之名实际为其亲属、朋友而获取信息的,不论委托方(包括其亲属、朋友)在什么时间、采取何种方式进屋居住的,或双方签订交易协议后,如单方或双方毁约的,即视作居间方已完成本协议的义务,原约定佣金就必须支付,居间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委托方违约的,除了支付约定的佣金外,还应支付原约定佣金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居间方必须遵守诺言、公平合理,不得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市(县)经济协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只选其一) 七、经居间方提供信息,并实际已了解的房地产: 八、咨询登记费元,本协议有效期限。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签字后当即生效,在完成委托各自履行后,本协议自行失效。 委托方: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居间方: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签约地方: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