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最新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简单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精】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汽车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明确出甲方与乙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汽车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为(牌照),为用车,此车允许载人数为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2、租用期定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日前向甲方提出,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金与费用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3、租金每月为人民币元,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按1个月收费。 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所提供的车辆必须在本合同生效后,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期间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因乙方人为原因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6、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更换相应的车辆,修缮费用由甲方负责。 7、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甲方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车辆意外保险,则按车辆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应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8、乙方保证在使用该车辆过程中从事合法活动,如乙方违法使用该车辆造成甲方损失,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9、甲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乙方。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10、对于在该车辆交付后,乙方使用过程中缴纳保险责任、维修责任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交付后乙方在占有和控制该车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违章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11、乙方承担协议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1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方):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联系电话: 甲方有效证件(身份证): 乙方有效证件(身份证): 甲方住址: 乙方住址: 乙方驾驶证号码: 所租车辆名称:型号:颜色: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甲方将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为期贰年。 押金:共计元(人民币万千百拾元)。 租金:共计元(人民币万千百拾元)贰年。 首付:元(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整)。年月日时止续交全年租金元(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整),以此类推支付下一年的费用。合同到期后甲方将此车收回。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1。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4。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 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10。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承担此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保险、保养、维修、违章等)。 第五条免除或减轻责任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 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 (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车辆致使车辆修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车辆及人员伤亡(如喝酒,违章驾驶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绝赔偿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在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时,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办理报警等相关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首先从乙方交纳保证金多余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责任。 第七条担保条款 租赁期满,甲方按乙方实际履行合同情况,抵扣押金,不足部分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无违反合同约定情况的,应全额退还乙方。 第八条补充条款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 2。 3。 4。 5。 6。 第十一条其他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3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汽车,车牌号码:苏E。(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30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乙方需支付车辆年租金元年,不含驾驶员。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月日至年月日。 2、车辆信息:汽车名称及型号,车牌号: 3、租还车地点均为。 4、租金合计:,预付定金租车款的,使用车前支付租车款全款。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详见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签字起即刻生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加协议(与车辆租用合同书同等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婚礼需要,向甲方承租奥迪A6小型轿车作为婚礼当天的婚车,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自愿协商,就相关车辆的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承租奥迪A6小型轿车作为20xx年公历xx月xx日婚礼当天的。婚车使用,具体时间20xx年xx月xx日上午点开始至点到达举行婚礼的酒店结束。如乙方婚礼路程绕行、增加路程和时间变更等情况的,需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协商一致后方可履行合同。 二、租赁价格:租赁费总共是三辆奥迪A6费用是元,定金为为总共费用的50人民币元。包括驾驶员、油费,费用在内,但不包括路途中的过路费。租赁费在甲方将新人送到指定的酒店后,甲方即可离开,乙方应一次性将租赁费支付给甲方。 三、如甲方原因不能按时提供车辆为乙方服务的,需承担违约金计人民币元。由于乙方婚礼时间变更,已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返还,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遇特殊紧急情况产生的后果,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四、在甲方为乙方服务过程中,由于违章等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负,与乙方无关。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6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有关车辆检测部门认定合格的,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6、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证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协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承租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承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有关部门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退租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未经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担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长沙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7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汽车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相应车型(车牌),供。 2。租赁期限定为。 3。月租金为人民币。 4。甲方应确保乙方提供的车辆状况良好,在本合同生效后,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时交付给乙方。如因延误造成乙方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5。在甲方车辆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维护租赁车辆。如果在取消租赁期间,由于乙方的人为原因造成车辆和设备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6。如果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乙方使用过程中因自身故障而发生故障,甲方应尽快更换相应的车辆,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7。因驾驶员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协调处理。如甲方已为其购买车辆意外险,则按照车辆意外险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应协助办理相关事宜。 8。乙方保证在车辆使用期间从事合法活动。乙方非法使用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9。甲方不得擅自将车转回,否则乙方将双倍赔偿租金。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延误一天将被罚款。 10。车辆交付后,乙方承担车辆使用过程中的保险责任和维修责任的费用,车辆交付后在占有和控制车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和违章行为,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应承担协议期内的年检费、道路维护费、车船费、正常维护费(包括汽车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和冷却液)、油费、停车费、过桥费、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1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8 出租人: 承租方: 一、出租人将辆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 二、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5。承租人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六、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人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人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七、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济担保: 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租用甲方车辆从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车牌号:,驾驶员,证号。计价每日租金元24小时公里,月租金元,本车现金价格万元。 2。租期暂定二年,如有违约,罚收违约金。(违约金5000元) 3。甲方只承担车辆每年保险及年审费用,其余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车辆在每行驶5000Km保养一次,必须在有资费的悦达。起亚 4S店进行,并索取保养凭证。 5。乙方如需要发票,税金一律由乙方承担。 以上条款包括所附《车辆租用须知》内容出租方已明确告知承租方、担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认可签字。 出租方: 承租方: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简单合同3 出租方: 承租方: 1、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吨载重量牌汽车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2、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3、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的违约金。 4、租用期定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5、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6、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7、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8、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9、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10 甲方(出租方)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联系电话: 驾驶证号码:所租车辆名称:型号:颜色: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将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 二、租金:共计元(大写:)押金:元(大写:)月租续交租金时间应在租赁到期前三天办理。 三、行驶里程:车辆允许行驶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币元。 四、行驶区域:在范围内。 五、起始地点:返还地。 六、甲方的权利: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七、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3。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及维护。4。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6。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及养路费。 八、乙方的权利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九、乙方的义务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范本)使用租赁车辆。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十、免除或减轻责任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 十一、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1)提供虚假信息;(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6。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车辆致使车辆修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7。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8。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车辆及人员伤亡(如喝酒,违章驾驶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绝赔偿的损失由乙方承担。9。如发生事故,事故修理费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户自己支付;如损失费用在1200以上的按执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车辆损失费用在1200元以上的由客户支付收取加速折旧费,(车辆自挂牌之日起未满两年的按30,两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由乙方承担。10。在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时,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办理报警等相关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首先从乙方交纳保证金多余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1。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责任。 十二、担保条款:租赁期满,甲方按乙方实际履行合同情况,抵扣押金,不足部分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无违反合同约定情况的,应全额退还乙方。 十三、补充条款: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十四、其他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11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二、协议期限为1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年检。 (四)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第1页共2页 六、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七、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12 经营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xxx市xxx路xxx号。 2、甲方按每天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xx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xxxx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xxx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xx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xx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x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xxxx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清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六、租赁车辆交接单 发车:鷂年月日时分还车:鷂年月日时分 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颜色超时(分) 汽车名称及型号起始公里终止公里超公里 租出归还租出归还租出归还 证件行驶证牌照(前后)附加费证 保险卡(证)养路费车船使用税 使用维修说明书 车况左前大灯右前大灯左前小灯 右前小灯左前转向灯右前转向灯 左反光镜右反光镜左后转向灯 右后转向灯牌照灯防雾灯 仪表盘室内反光镜雨刮器 天线前后保险杠收放机 座套脚垫点烟器 烟灰缸发动机工况空调工况 底盘外观清洁度磁带 油盖 引擎盖路码铅封完好底盘完好没有更换部件 前保险框完好没有撞击修理面罩商标完好 工具千斤顶一只轮胎扳手灭火器一只 螺丝刀一把备胎一只呆板手一把 钥匙一把故障警告牌 签字承租人还车人 出租方经办人出租方经办人 注:有、工况好打,无、工况差打。 (租赁经营方)甲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担保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13 出租人(甲方):XXXXXX 地址: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 承租人(乙方):XXXXX 注册地址:XXXXX 营业执照号:X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XX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XXXXXXX汽车,车牌号码:XXXXXX。(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XXXXX年,自XXXXX年XXXXX月XXXX日至XXXX年XXXX月XXXX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XXXX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XXXX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1。乙方需支付车辆租金XXXX元月,于每月XXXX日支付XXXX月租金。或者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根据第四条确定是否包含此内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XXXXX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 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注:雇佣甲方驾驶员时适用本条。)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第九条押金条款(此条可有可无,视具体情况而定)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还车地点。 2、甲方按每天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 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出租方:承租方: 日期:日期: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15 甲方(出租人): 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单位); 乙方:(承租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 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车辆租赁费,人民币元的车辆租赁抵押,并于每月日支付当月的车辆租赁费。 三。合同期限为年:甲方将车的型号和车牌号交付给乙方使用,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合同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出借、抵押或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体育比赛或其他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向乙方交付合同约定的车辆。 (2)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修复损坏车辆。 (3)扣除折旧费用后,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乙方的车辆抵押贷款余额。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乙方使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定抵押、质押等其他权利; 4。乙方损坏甲方车辆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5)乙方在合同期内使用甲方车辆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除保险赔偿外,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甲方已经赔偿,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不及物动词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按合同使用的车辆。 (2)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车辆抵押贷款。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和储存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失,如单独轮胎损坏、车辆进水启动时排气管进水或进水后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承担合同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道路维护费、车船费、正常维护费(包括汽车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 (5)甲方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车辆牌照等手续丢失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承担完成相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以下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运行造成的损失。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在合同期内对车辆进行正常保养和年检,并按期进行保养(首次保养里程为公里或车辆已行驶数月,首次保养后按厂家规定按期进行保养)。年检时,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将车辆送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做好车辆卫生。对于未能按时进行维修或年检的车辆,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未经许可,乙方不得将车辆送往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地方进行维修和保养。 3。车辆合同期内的燃料费、停车费、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辆开至甲方维修办公室,乙方不得自行拆卸和更换原车辆设备及零部件。乙方应承担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所有事故责任和损失。乙方正常使用车辆时,发动机和变速箱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时检查维修。 4。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车辆或第三方损坏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 (1)饮酒、吸毒、被下药的驾驶员; (2)乙方驾驶车辆后逃逸的; (3)未报告事故、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未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处理事故的; (4)车损、第三者保险超过保险公司保险金额的部分。 七。保险 (1)乙方在车辆使用过程中,车辆被盗、损坏或报废的,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止,乙方继续承担合同中车辆的抵押付款。 (2)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的不赔偿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应向另一方支付未付抵押金额20的违约金。 (2)如甲方延迟交付车辆,则应在支付抵押款的基础上,每日向乙方支付乙方逾期归还车辆的,按实际使用时间(150元天)支付违约金,从归还的抵押物中扣除。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车辆并退还押金,如有违约,每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车辆交付给乙方后,若甲方无法按照合同中登记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与乙方取得联系,无论合同期限是否届满,均视为恶意骗车,并立即按诈骗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除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条件外,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 (2)合同期满乙方续签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5天内办理续签手续。 X。争端的解决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XI。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车辆移交单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