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房屋的租赁合同 推荐度: 房屋租赁的合同 推荐度: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房屋租赁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赁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户型为室厅卫,总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如因市场变化或物价上涨等因素确需调整租金的,甲方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该房屋优先承租权。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于每月日前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发生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管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管护,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日常管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房屋租赁期间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煤气、供暖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将该房屋租赁给乙方,并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条合同终止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 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有关房屋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份,甲、双方各执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份,自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方:(简称:甲方)地址: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地址: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区路(村)街(坊)号的房屋,建筑面积M2,(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区住宅幢号的房屋。建筑面积M2,(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一九年月日起至一九年月日止(即:年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并于当月(季)初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明证件类型:证明证件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证明证件类型:证明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计12个月。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x元(大写:圆整),按年结算。20xx年之后,每年xx月xx日之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大写:圆整)作为保证金。当合同终止时,在水费、电费、燃气费不亏欠的条件下全额退还。当前水表显示额度电表显示额度天然气表显示额度。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要求甲方能够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附加条款:。 十一、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 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涂改无效。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4 房屋结构混合设备情况简装、无家具、无家电用途住宅租期壹年 正房2间附属房间建筑面积60平方米 租金每平方米0。5元每月900元每年10800元付款方式半年一付现金支付 附记 甲方(出租)张三 立约人乙方(承租)李四 双方按有关政策规定精神,协商议定事项如下: 一、乙方应依约按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不得拒交或拖欠。 二、甲方在租期内,除政府另有规定外,不得加租,并不得收取押金或其他额外费用。 三、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以及在本系统内调剂使用或以房入股。联营牟利。也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四、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房屋,确保住用安全。甲方对出租房屋,确实无力修缮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另签协议书进行和修,乙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可报抵房租(甲方须到房管机关纳税费)或由甲方分期偿还。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因业务或其他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装门面、室内装饰等,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议定今后处理办法,并另签协议(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报房管部门备案)。 六、甲乙双方如共同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照顾公共利益。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况中止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征得对方同意,并商定补偿损失之费用。 八、租期届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有优先权,但须另订租赁合同,方能生效。 九、房地产各项税金由甲方负责。租赁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十、乙方于退租前,必须结清应缴水电费及房租,并将装修及附属设备向甲方点清,如有短少或人为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十一、退租时甲乙双方应会同至区房管机关缴销租赁合同。 十二、如双方因租赁问题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应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十三、其它议定补充事项。 1、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半年房租5400元整。 2、乙方同意于20xx年6月15日前支付下半年房租5400元整。 3、乙方同意支付甲方租房押金500元整,此款将于租赁期满后由甲方返回乙方。 出租人(甲方) 张三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 承租人(乙方) 李四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房管机关审核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 街(巷、里)号房号的房地产(房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 第二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如下: 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金额及支付方式如下:(单位:元) 月租金额(小写)(大写) 租金按(月、季、年)结算,每季度提前15天收取下季度租金。 合同期内承租方支付元(大写:)作为押金,合同期内承租方违反合同规定出租方押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3、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六条其他约定 第七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管理工作。 3、甲乙双方应当自签订或者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房屋租赁双方解除、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告知当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一份。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仅作为使用,租赁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计个月。 二、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每月租金元人民币,每个月支付一次,先付租金后使用,甲方收款后应带给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三、乙方同意预交人民币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冲抵租房款。 四、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并及时缴纳。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五、承租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租金,须遵守物业服务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不得转租或转借该房屋。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职责。 六、乙方如改变房屋的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后由甲方决定维护现状或恢复原貌。 七、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贴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乙方因使用需要,要求甲方带给房屋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八、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职责。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房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房屋租赁合同,各方应恪守执行。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房租期及租金 甲方给予乙方租赁房屋的免租期(装修期)为半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租赁房屋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在免租期内可以进场装修及安装自用设备,并可营业,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的装修行为不得损害其它商户、业主的权益,并遵守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方对装修管理的要求。计算租赁费用的依据:以产权证所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准,建筑面积平方米。 1、租赁费用计算公式为:第一年租赁费标准为元年(元整),第二年租赁费标准为元年,第三年租赁费标准为元(注:该租赁费用为建筑面积为准,每平方元月为依据)。 2、房屋租金从第四年起,每年递增元。即每平方每年上调元。租期以三年为以标准,后续租金根据市场行情甲乙双方再具体协商。 第二条、租赁费用支付时间、方式及逾期付款责任 1、租赁费用支付时间:乙方应于免租期期满前日内支付本合同第一个计租期租赁费用,此后在前一计租期期满前日内,主动向甲方支付下一计租期租赁费用。 2、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经营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3、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4、房屋租赁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10即元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5、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租赁房屋交付标准及配套设施使用 1、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3、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4、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或解除后,乙方装修房屋及经营所投入的设备、物资、可拆卸的装饰物归乙方所有,但必须保持租赁房屋主体建筑的完整性。 5、租赁期间,乙方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将租赁房屋转租或分租他人。并将转(分)租事宜向甲方备案,乙方和转(分)承租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6、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可以合作、合资等形式与第三方合作经营。乙方应将所有与第三方合作经营的合同交甲方备案,乙方和合作、合资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合作期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 7、乙方使用租赁房应符合相关环境卫生、治安管理秩序的要求并为合法经营的项目且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并配合相关行政主管履行相关综合治理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租赁期内,甲方有权对出租房屋、水、电、气等设备的安全及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限期整改,若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是自然损耗造成的,则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房屋及相关资产,乙方应按期归还。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办理相关证照所需的手续和资料。 4、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将租赁房屋和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为其在租赁房屋内进行经营取得一切必要的合法证件,并在租赁期内依法经营。 2、乙方应合理使用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设备,若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3、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及资产只有使用权。租赁期内在不损害甲方权益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租赁房屋及资产进行转租、分租,并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不得用甲方的租赁房屋及附属资产(不含乙方所有的设施设备)进行抵押担保、作价入股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和其他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第六条、费用的承担与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租赁商铺的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水、电、暖气费:根据国家规定和物业管理标准,由乙方自行缴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在装修或经营过程中使用不当导致租赁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是属于房屋结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或整改,乙方可代为维修或整改,费用由甲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限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5、本合同签订前因该租赁房屋前期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且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8 出租方:(甲方) 住所地: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及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签定本协议,以约束双方严格履行。 一、合同定义 本合同为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租赁物名称、数量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位于:,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三、租赁用途 承租人租赁用于合法经营商业项目。 四、租赁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租期为十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双方约定年租金元整,三年不涨租金,以后根据房地产租赁行情调整。 支付方式:三年租金一次性付清,每年到期前二个月内一次性现金支付次年租金。 其它: 六、本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其他以口头约定方式,不受本合同约束。 七、出租人的义务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即年月日前)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通电、通水。 2、出租人应当尽房屋基本维修义务,经营性装修由承租人承担。 3、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本合同后,有义务与现在其他的租赁户解除租赁合同,并完善一切法律后果。 4、出租人保证对此租赁物具有出租的权利,因无权出租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八、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应按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租金。 2、承租人自费进行经营性装修,并按相关部门安全要求装修。 3、承租人应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 4、承租人自行承担水费、电费、卫生费及相关部门所要求缴纳的各种税费。 5、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应妥善保管、合法使用租赁物,如果保管不善,违法使用而造成的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全部赔偿。 6、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不得转租。 九、租赁物的改善 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租赁物在不破坏房屋基础结构的情况下进行改善或增设其他附属设施。不通知甲方的改动或增设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全部赔偿。 十、租赁物的经营收益 承租方承租期间合法占有、使用租赁物所得收益,归承租人所有,因经营所需各种证件及证件办理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费办理。 十一、租金未支付、迟延支付或逾期不支付的后果 本合同签定生效后,承租人应按约定支付租金,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滞纳金。逾期2个月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单方收回房屋。 十二、租赁物所有权变动的处理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此房屋时,应在2个月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三、租赁物灭失的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致使租赁物部分或全部灭失的,如果部分灭失,承租人可以减租金;全部灭失的,承租人可以不支付租金,因灭失而无法履行合同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可归责于承租方的责任,其损失由承租方全部赔偿。 十四、租赁物的返还及续租 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应当完整返还租赁物,不得对出租人出资建设部分拆除。如果承租人愿意续租,承租人享有优先续租权。续租时应提前一个月另行签定书面租赁合同,未签书面合同的视为不续租。如果不续租,应在合同到期前将附属设施拆除归承租方所有,如到期后仍未拆除的,视为承租方放弃其处理权,出租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理。 十五、违约责任 1、承租方未按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本合同第五条),承租方应加付年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如不能履行则解除合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租方或承租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性拆迁,拆迁补偿应首先支付承租人的各项损失,双方解除合同,互不违约。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的,互不违约。如遇形势变更情况,双方应互相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互不违约。 十六、此合同双方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持一份,效力同等。 十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在履行过程中应补充为书面协议,否则不视为本合同内容,未约定事项按《合同法》处理。 出租方:承租方: 代理人: 年月日 签定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9 出租方(甲方): 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使用方(丙方): 性别:,所属部门: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其中元整(:)由乙方(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支付甲方,剩余差额元整(:)由丙方(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支付甲方。 租金支付方式: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由丙方支付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丙方可代为维修, 2、因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使用方(丙方):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0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人): 年月日,甲、乙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方租赁位于第号的房屋。路,区,市给乙方使用。现经双方协商,同意于年月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同意解除双方于年月日、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基于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甲方应在房屋实际返还给乙方之日后退还剩余租金,同时,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人民币补偿,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给予的上述补偿,包括因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可能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交付给甲方,甲方可收回上述补偿。 三。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归还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和设施。交接时,甲、乙双方应共同验收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水、电、气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条件。甲乙双方应同时结清包括上述赔偿在内的相关费用。如果乙方未能遵守本合同逾期退房的,乙方自愿承担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中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四。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与对方无关。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根据《房屋租赁合同》主张任何权利。 六。乙方从一开始就放弃对甲方租赁房屋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所授予的优先购买权。 七。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在处理本合同项下争议时发生的所有损失,如律师费、律师费和差旅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所出租房屋座落在,房屋类型为。 2、房屋面积为平方米,车位面积为平方米,以上全部出租给乙方使用。 3、房屋权属状况:出租权利所有人姓名,出租权利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方式 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乙方每年付租金一次,每次租金需提前30日内预付,每次付款以收据为证,同时甲方交付房屋。 第四条: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及义务 1、租赁期间房屋及附属物、设备、设施因自然老化或损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及时修缮。 2、租赁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收回房屋,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期间如遇政策性拆迁或被征用,该房屋所得赔偿及福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4、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互留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住址、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等。 第五条:其它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若有异议可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腾龙淮南花园一期34号107的。房屋(建筑面积226。3平方米),出租给乙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300元整,乙方每6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1800元整,并于每月的30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12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和1000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上述保证金和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物业费由乙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3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商业活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拆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 承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 房屋租赁合同13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市区,房屋(间)编码为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三条乙方应天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 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口每月日前 口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口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口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 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乙方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人)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本人共有)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房屋为共有的,应补充:共有人已同意的,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当有房屋所有权人和受托人的委托协议) 第二条住房法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的登记人是人 2。该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为: 3。土地使用权证号: 4。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 5。该房屋的使用面积为: 6。该房屋的附属建筑及设施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第三条租赁房屋的概况(包括地址、名称、用途、房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面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四条租赁期限和目的 1。房子的租期是个月。从到。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供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 乙方如需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2。房租的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到款项后,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内相关费用和税费 1。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及土地的房产税由甲方依法缴纳。如政府有关部门收取本合同未列明的与该房屋相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 2。乙方应支付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支付自己的费用。 (2)甲方不得随意增加本合同中乙方未明确支付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和使用。 1。租赁期内,甲方应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使用。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使用不当的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时,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要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没有义务修理乙方的装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乙方应立即负责维修或经济赔偿。 如乙方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材料等方案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责任退租时,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之一: (1)该房屋附属装修属于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修复工程的实际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和转租 1。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转让租赁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房主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 3。甲方出售房屋时,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无法提供住房或者提供的住房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的。 (2)甲方未履行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除和改变活动房屋结构。。 (3)租赁房屋的损坏,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租赁房屋存放危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6)乙方未按约定支付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对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7)拖欠租金超过个月。 4。租赁期满前,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租赁期满后,如甲方仍想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将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和回收验收 1。甲方应确保租赁房屋本身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双方都应参加验收。对装修、器具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当场难以察觉和判断的,应在日内向对方索赔。 3。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和设备归还甲方。 4。乙方将房屋交还甲方时,应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完好,不得遗留任何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有权处置未经同意而留置的物品。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的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租金总额的作为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违约金以外的损失。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延迟交货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如因甲方拖延履行维修义务或紧急情况而由乙方组织维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或冲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证明。 4。如甲方违反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应按合同租金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因房屋权属瑕疵或甲方违法出租房屋导致本合同无效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按合同租金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弥补全部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除、改变移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4)拖欠租金超过个月。 2。租赁期内,如乙方未能支付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费用的滞纳金。 3。租赁期内,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退租,乙方应按合同租金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日租金两倍的滞纳金。 5。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如乙方未能归还,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原租金两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逾期返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豁免条件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2。租赁房屋因国家政策需要拆迁或重建,给双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负责。 3。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不足一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编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签署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15 出租方(甲方)姓名: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姓名:身份证号: 一、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使用面积平方米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用期限月。 二、每月租金元,乙方第一次付个月租金合计元,第二次付款应在前次租金期满前一个月支付,租期满不续租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逾期不交乙方应主动搬出,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或通过诉讼解决。 三、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无任何抵押、债务或其他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居住或经营,并负责物业费,包烧费的支付,市内的。水、电、煤气、卫生、电话、治安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乙方交给甲方水、电、煤气、电话、房屋、等费用押金人民币元,还房时,乙方不欠任何费用,甲方全部返还人民币元,如欠费用则由乙方补充或在押金中扣除。 五、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房内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借、转卖、改变房屋结构,如因管理不善发生水灾、火灾及人为损坏或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收回房屋的权利(盖不退还乙方交付的任何费用) 六、甲方中途终止合同要返还已方余下的租金,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国家占用土地或动迁,乙方需无条件搬出,甲方退还余下的租金,双方均不属违约。 七、乙方在承租期已满,没有说明续租和签约,占房不交、整天锁门、联系中断七天之后,甲方可打开房门收回此房,一切后果乙方自负并应补交所有拖欠费用。 八、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各1份,并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九、电表指数:民用表:公用表:煤气指数:水表指数:。 十、退房时,乙方应将承租方的。室内(外)恢复原样。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