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汽车租赁合同协议 推荐度: 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汽车租赁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汽车租赁合同1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吨载重量牌汽车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个月按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车辆 甲方将车号为租给乙方,乙方用于。 2、租车时间及租金、押金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为元,押金元。 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乙方。 4、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乙方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车辆出现故障及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如发现车辆丢失、盗抢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4)乙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5)乙方租期满交付甲方车辆时须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 5、此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出租给甲方的车辆名称、型号、品牌见附件一,车辆状况见附件二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详见附件1 第3条: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所需的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有效证件。 2。移交车辆时提供车辆状态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的维护。 4。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运行,出租方可免费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5。有义务对承租人的信息保密。 6。不承担租赁车辆租赁期间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相关部门的罚款。租赁期间,不承担因租赁车辆造成的第三方责任。 7。因承租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人应当严格按照车辆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车辆修理费。 第四条: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严格遵守国家的一切法律法规,因违章、事故、违法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如实向出租人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等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4。根据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使用租赁车辆。 5。妥善保管租赁车辆并保持原状,表明未经出租人许可,不得修理车辆、改装、更换或添加其他物品。 6。协助出租人按规定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车辆检查和维护。 7。协助出租人维护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典当、出借、转租租赁车辆和车辆证件。 8。确保租赁车辆由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驾驶。 9。如需续租车辆,需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10、执照及相关证件如有遗失,应承担车辆停驶期间的修理费和租赁费。 11。租赁车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归还车辆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归还,车辆状况与《车辆检验交接表》中登记的车辆状况无差异。如有划伤、擦伤等现象或证件不全,车辆损坏费用及其他相应费用按实际损失支付。 12。严禁出租客车车辆;严禁使用租赁车辆参加比赛;严禁在车内装载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并留有刺鼻气味。 13、不得利用租赁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14。严禁使用租赁车辆从事客货营运;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15。押金不得用于抵消租金。 16。承租人退车时,需缴纳1000元的交通违章押金,一个月后,不退还任何交通违章记录。 第五条:车辆保险 1。出租人为租赁车辆提供的保险显示在车载保险卡上。承租人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租赁期间如发生交通保险事故,承租人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出租人。 3。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送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损坏判定和维修。 4。承租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事故成本,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除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支付事故维修总费用的30(以保险公司评估为准),车辆损失加速折旧费;租金应在车辆事故和维修期间支付。 第6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所列条款的,视为违约。 2。违约金金额为车辆租赁保证金。 3。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并返还租赁车辆的,应按租赁期未支付部分租金总额的30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4。承办人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应当支付应付租金总额0。5的滞纳金。 第七条:保证条款 担保人(人)自愿为承租人租赁车辆提供担保,对承租人履行汽车租赁合同及其附件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所提供的担保材料内容真实有效。 第八条:合同效力及附件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承租人须知、租车登记表、车辆检验交接表等。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9条:争端的解决 如果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出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 附件2,车辆检验交接表 附件三。给承租人的通知 出租人:承租人:担保人: 电话: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地址: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印章:印章:印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 一、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有人: 所有人地址: 额定载客货: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二、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元月,每月 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三、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年月日起至承租方单方停租止,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四、承租方职责: 1、因承租方租用所产生租用车辆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车辆的燃油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租赁期间的路桥年票; 2、按规定支付出租方租车费; 3、承租方租赁期间调度出租方日常驾驶工作,保证行车安全,并支持出租方做好乘 4、除以上1、2、条款所列的费用外,其它一切与租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均与承租方无关。 五、出租方职责: 1、出租方保证车辆按时年审,性能能够满足承租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3、出租方按时缴纳各项规费,保证承租方能正常用车; 4、出租方必须自己驾驶或者聘请专职驾驶员驾驶,如出租方允许(出租方不予制止视为允许)承租方人员驾驶,所产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后果均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出租方车辆必须随时听从承租方的调派,随叫随到,服务热情周到; 6、出租方按车辆保养规定、按时保养车辆,一切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7、出租方车辆发生故障时,出租方必须立即修理,承租方每月给出租方12天修车保养时间,如超过时间,出租方必须提供其它同等条件的。车辆供承租方使用,否则承租方将扣除相应的租金; 8、出租方若因汽车年检、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个人事务等,造成误工时,承租方应扣除相应的租金。 六、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七、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5 合同号: 出租人:货运公司 承租人:建筑公司 一、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出租方同意将四吨解放牌汽车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车辆仅限于在施工现场运输沙子、水泥、砖块、木材和预制板。承租人只拥有调度权,出租人司机负责行车安全和技术操作。 三。承租人应负责租赁车辆的维护。车辆设备在退租时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间收取租金。因出租人驾驶不当造成的损坏,由出租人承担。如果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在出租人不能使用期间,承租人将不支付租赁费,但出租人还将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四、租赁期限为一年,从 五、租金为人民币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转回,否则将向承租人主张双倍租金。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支付,否则,每延误一天,租金将被罚款。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附附件。 九。本合同以 出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在 汽车租赁合同6 出租方: 承租方: 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车包车协议如下: 1、作为中介,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 2、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共计天,总费用为元人民币。并在出车前付清全部车款。 3、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为,此车允许载人数为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4、司机姓名: 联系电话: 5、双方商定,此次包车所行驶的线路为,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如由此增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6、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7、若需延长包车,需经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8、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9、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10、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的更换相应的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退还剩余的费用,由甲方或司机在途中为其提供相应的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11、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 12、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3、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甲方承担所需费用的10,乙方承担所需费用的90,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14、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方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15、此次包车乙方提供司机的食宿。 16、价格已含反空车费。 1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18、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19、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7 出租方:货运公司 承租方:建筑公司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汽车租赁合同8 合同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一条汽车租赁期限和用途 1。1甲方将 由交付给乙方 1。2交货地点:。 1。3用途:。 第二条租金标准和保证 2。1日租金为人民币 2。2乙方应按车辆总价的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即元。承租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不得用于抵消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当全额返还承租人,也可以冲抵相关费用。抵消后如有剩余,剩余部分返还承租人。 2。3乙方租车时间超过个月(不含个月)的,每月租金支付日为年月日 2。4乙方租用的汽车每天(24小时内)行驶不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甲方每公里收取元;超过小时支付半天费用,超过小时支付全天费用。 第三条徐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在运营过程中无任何保留,以及租赁车辆所需的有效证件。车辆的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牌照和缴费凭证齐全。如因车辆状况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乙方使用标准,应提供同等级或减租的替代车辆。 3。2甲方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车提供的保险。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中的车辆丢失、车辆被盗、第三方责任等风险。承担比例不得低于(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和赔偿按照机动车保险条款和赔偿程序执行)。 3。3甲方负责车辆的级维护和年检。 3。4租赁期内发生事故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事故。另外,向乙方提供但是,甲方不承担因乙方使用租赁车辆而产生的任何连带责任以及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偿范围的任何经济责任。 3。5有权在租赁期内监督车辆的使用。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车辆或有其他可能的损失,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合同的履行并要求赔偿。 3。6出租人有权了解汽车租赁申请人和承租人的信用信息,但有义务对获得的信息保密。如因泄漏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7乙方在合同期内对租赁车辆交通违章处罚不服时,甲方有权将合同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在租赁期内,享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受甲方提供的服务,以保证租赁车辆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的使用功能。同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法令,安全驾驶;因违反法律、纪律、法规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2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确保车辆性能。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和小修,不得擅自更换、修理、增加或改变租赁车辆的任何零部件。如果车辆在日常维护和小修期间需要更换,应事先获得甲方的许可。 4。3保证租赁车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或出借租赁车辆;保证租赁车辆由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擅自驾驶。在合同期内,乙方登记的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4。4按合同支付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非另有约定,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是指为满足承租人的乘客需求而进行的驾驶过程。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以及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以及其他费用。 4。5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和停车损失;承担停办期间丢失的租赁车辆牌照和租金的重置费用;承担因租赁车辆使用不当或疏忽造成的保险赔偿范围之外的任何损失。 4。6租赁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告。并在小时内通知甲方帮助解决问题。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承担保险公司赔付甲方及车辆维修期间租金后不足部分的损失。承担比例不得低于(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和赔偿按照机动车保险条款和赔偿程序执行)。 4。7如需续租车辆,需在本合同期满前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后日(含日)内未归还车辆的,除补交滞纳金外,还应补交滞纳金的。超过天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5条陈述和保证 徐克保证: 5。1出租人是依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能够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程序均已完成并合法有效。 5。3在签订本合同时,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会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4出租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已经完成,本合同签字人为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保证: 5。5承租人是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或具有良好信誉和独立经济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能够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程序均已完成并合法有效。 5。7在签订本合同时,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会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8承租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已经完成,本合同签字人为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保密协议 6。1双方保证对从对方获得的不能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和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商业秘密原提供者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年。 6。2如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乙方遭受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的,应承担甲方遭受的损失和自身损失。 7。3上述风险和损失的计算和支付应按照机动车保险条款和支付程序进行。违约金为人民币。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补充规定 9。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以文本订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写部分和打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能填写一次,任何变更无效。 9。2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9。3本合同租赁期在年(月)以上,甲方应抄报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9。4签署地点:。 9。5签署日期:。 出租人(盖章):。 地址:。 合法着陆器:。 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邮政编码:。 汽车租赁合同9 出租人: 承租方: 1、出租人将辆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 2、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4、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5、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6、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天,加罚天的租金。 7、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8、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 汽车租赁合同10 出租人:货运公司 承租人:建筑公司 1、出租人根据承担方需要,同意将吨载重量牌汽车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2、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沙子、水泥、砖、本料和预制板用。承担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3、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负责,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但不给付出租人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人每天还要偿付承租人元的违约金。 4、租用期定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伺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5、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6、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7、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承租人有权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其他约定事项: 10、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并由承租人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份,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 乙方: 担保单位: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1 合同编号: 出租人:公司 承租人:公司 一、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要,同意将吨载重量牌汽车辆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限于用于。承租人仅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租用期定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五、保证金 1、承租人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人。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职责的风险。 3、免费供给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职责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职责。 5、承租人拒绝理解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职责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八、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供给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人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职责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人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职责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九、违约职责 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光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十、声明及保证 出租人: 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本事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本事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供给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资料。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职责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景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供给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职责。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能够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汽车租赁合同12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1、租用车辆状况 (1)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吨位:车牌号:颜色: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号:纳税证号: 有无缴纳养路费及保险费情况: (2)车辆基本状况 制动情况:方向情况:灯光情况:车辆成新度:车辆外观:随车工具:其他情况:。 交付时公里数:交付时存油量: 2、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用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计日。 (2)租金标准: 租用期间总行驶公里数在贰仟贰佰公里以内的按元日支付,超过部分的加付元公里。 3、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满后据实结算。 4、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本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6)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致使出租方遭受处罚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7)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5、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6、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积极配合出租方处理交通事故。 7、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8、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后,停止计算租用费用。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9、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满。 10、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1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12、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3 出租方(甲方): 提车时里程: 油箱: 承租方(乙方): 还车时里程: 油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租车标的及期限 甲方将一辆提供给乙方驾驶,车牌号:粤,从20年月日时起到20年月日时交付给乙方使用,租期(天月),(日月)租费用元,共元。此车辆只能由乙方司机驾驶。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租金元人民币。如乙方需延长合同期限,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继续使用,延时租金按元天计算。 2。乙方在提取甲方车辆时需要交付押金元。还车时甲方退还元给乙方,如果租赁期内乙方未发生交通违规、事故、意外、车辆无损坏,在合同结束后15天内,甲方经过咨询交管部门后确定无交通违规、事故、意外将退还剩余押金给乙方。 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条安排车辆。并以交车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及租赁时间。交车日为20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性能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包括汽车行使证、保险单汽车养路费及桥费年票、购置税等)。 2。当出现交通事故或者意外发生,甲方应赶往现场或者相关部门,协助乙方处理。 3。因甲方车辆本身问题或自然原因导致车辆不能继续使用的情况,甲方应当即更换相当档次和新旧的车辆为乙方服务。 4。甲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交通事故强制险、附加险,负责车辆在租赁期间的正常维修,负责该车全年的养路费、保险费、车检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使用户籍证明、驾驶资格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无效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行负责,并承担行驶过程中因自身驾驶责任造成车辆的经济损失。 3。责令承担其他责任,乙方须承担后续责任。 4。乙方任职司机须有c司拒绝赔付,乙方须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及违约、违章责任。 5。用规定保养,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害的,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乙方须承担所有赔偿及违章违约责任,并不得要求甲方无条件提供额外车辆使用。 6。方的车体(件)(车辆以交付时为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7。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车辆换机油费用(以5000公里400元计算),含半年租以上车辆还需承担4s店根据汽车年限和公里数制定的保养计划(包括空气滤芯、汽油滤芯、空调滤芯器、助力转向油、刹车油、变速箱油、火花塞,轮胎)。 8。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天元人民币)。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10。租赁期内或租赁期满时,双方须共同检查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合同终止。恢复原状赔偿甲方损失,因碰撞导致的事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由乙方承担。 12。租赁的车辆只限在广东省范围内行驶,超出了广东省范围,必须报甲方批准,如未得批准,超出范围行驶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3。租赁的车辆不能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14。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充当教练车或学习驾驶。 15。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体育、军事、竞赛和作测试使用。 第五条车辆行驶里程范围 双方约定,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限定的里程为公里,超里程元公里。 第六条期满时的处理、续租 1。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期满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2。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如因乙方原因继续使用,而不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 在本合同期内如发生本合同第三、四条行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权利时,权利受侵害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权利受害方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赁的车辆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还租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赔偿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责任,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纳的定金。如乙方未按约定签订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合同签定后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押金,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九条额外设备的装配 乙方要求额外装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设备时,必须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所有权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属甲方所有。 第十条纠纷解决方式 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南海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附件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交纳押金、甲方交付车辆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交纳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备注(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约定处理)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授权人:身份证:电话:电话(公司住宅):附件: 汽车租赁合同14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与承租方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汽车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租方租用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五辆,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仅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二、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担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并且出租方每一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三、租用期定为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金与费用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按1个月收费。 五、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六、违约职责。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光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牌照号码:)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元,共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个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景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职责由甲方承担,如所以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职责。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光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光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职责由各职责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职责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职责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职责,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职责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20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贴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能够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到达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职责。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能够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贴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