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购销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业购销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农业购销合同1 甲方: 乙方: 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致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决定在惠阳市水口镇村建立马铃薯生产基地。现就生产、销售等有关问题协议如下: 一甲方职责: 1。提供亩排灌方便,土质良好的耕地作马铃薯生产基地,负责生产基地各个生产、销售环节的组织管理及协助技术员做好生产指导工作。 2。预付马铃薯种苗款,(每亩需种薯贰佰市斤原种每市斤种元计)。余下种薯款待收薯时一次性由乙方扣回。 3。在收购期间,必须保证足够人员维持好收购现场秩序。并协助乙方做好收购、验质工作。 4。负责农业特产税的缴纳,及乙方派出技术员的住宿场所。 二乙方职责: 1。保证在公历十一月前将亩生产基地所需种薯送到甲方所在地,必须保证所供种薯无病毒、抗性强,并派有经验的。技术员专门指导种植生产的各个环节。 2。负责收购全部合格薯,并在产地设点收购。合格薯收购价格为每市斤零点陆元。(合格薯标准:无机械伤,无青头,无病虫害,无腐烂,单个重量市斤以上)。级外薯按每市斤元收购。(级外薯标准:无腐烂,单个重市斤之间)。 3。在收购时期,公司将派人到现场负责验质、过秤,运输、付款等工作,货款扣除种薯款后,分批付给农户,收薯完毕后统一结算付清。 4。检质工人工资、食宿费和收购时所需的包装物品均由乙方负责。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收购甲方全部合格薯,种薯欠款由乙方自负,每亩还需赔偿甲方元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将全部合格薯出售给乙方,除扣清种薯款外,每亩应赔偿给乙方元经济损失。 3。乙方于公历十一月前将种子送到甲方所在地,未及时将种薯送到造成甲方耕地荒芜,乙方赔付甲方每亩元。 以上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应自觉地严格遵守,不得违约。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农业购销合同2 甲方(订购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交售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粮食购销管理政策,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定购粮食公斤(市斤)。 1。品种: 2。订购数: 3。订购价: 二、合同订购的粮食质量、等级、水分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三、合同订购的收购: 四、甲方必须做到及时收购,保证不借故压车、退车,做到认真执行国家质价政策,保证不压等压价。对乙方交售的粮食,结算形式不限,现金、转帐由本人任选。 除农业税外,不代任何部门扣款,不打白条。 五、乙方必须做到按签订的。合同订购品种、数量、种足种好各种作物,正常年景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交售。遇灾可向甲方申请减免。 六、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乙方负责人(承包人)有变动时,由接替人继续执行本合同。 七、乙方交售粮食时,需携带本合同,每次结算,甲方要在合同的附表内给予记载。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粮管所各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农业购销合同3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签发的《农机购置补贴协议》购买补贴农机具。 第二条、标的情况 名称: 数量: 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签订地为: 实际交货地(即履行地)为: 交货时间:年月日。 第四条、货物付款方式、付款金额及付款时间 货物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付款金额:元。 付款时间:年月日。 第五条、货物运输方式及费用 由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运费经双方协商由方承担。 乙方要求将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以外地区的,增加的运费部分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 第六条、验收交货 甲乙双方在交货时,应当场进行试机、验收。 货物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以随机所附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及生产企业有关质量保证、技术资料明示的内容为标准。 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当同时交付随机所附的工具、附件和备件。 第七条、相关资料交接 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当同时提供三包凭证,明示农机三包有效期和三包方式,告知质量投诉受理部门和联系电话。同时提供随机所附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随附文件资料,并在一周内向乙方出具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购货发票。 第八条、甲方在试机交货时,应当对乙方进行必要的操作技能、维修保养及安全注意事项等技术培训。 第九条、乙方对甲方所交付货物的质量、价格、配置等有异议的,应在交付货物时现场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调解处理。货物交付后,视为双方认可,买卖行为完成。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天,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二)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每延迟一天,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三)甲方没有按照《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发行三包服务责任的,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责任免除 (一)因天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及时交货的,甲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二)在三包有效期内,确定因乙方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或使用说明书明示不得改装、拆卸而自行改装、拆卸,造成农机性能改变或损坏的,甲方不承担三包责任。 (三)非因产品质量原因发生其他人为损坏的,或因擅自使用非甲方授权或同意的设备、零配件导致农机故障的,甲方不承担三包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如需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局面变更或解除协议后,本合同作废。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或投诉,也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购置补贴政策以外购买(销售)农业机械参照此合同签订。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农业购销合同4 甲方(需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方): 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品名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元)数量(公斤)总价(元) 公斤 公斤 公斤 第二条果品质量按照国家规定的规格标准执行。 第三条包装要求和费用负担 1、包装材料及规格:。 2、每包水果净重:公斤。 3、不同品种等级分别包装。 4、包装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5、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6、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交付上述果品。 2。交付地点:,实际交付地以甲方指定为准。 第五条运输方式、费用:上述果品用汽车运送,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自收到乙方所交付之货物之日起7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若有异议,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内提出,7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乙方所交付的货物数量及质量合格。 第七条结算方式、期限:甲方自收到货物之日起3日内以转账支付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户名:,账号:,开户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逾期支付货款,应按照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不超过该批次货物总金额的5。 2。乙方提供的货品不符合合同及国家关于果品规格的有关规定,乙方按照该批次果品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该批次货物运费用的30。 第九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农业购销合同5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签发的《农机购置补贴协议》购买补贴农机具。 第二条标的情况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签订地为:实际交货地(即履行地)为:交货时间:年月日。 第四条货物付款方式、付款金额及付款时间货物付款方式:付款金额:元。 付款时间:年月日。 第五条货物运输方式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运费经双方协商由方承担。 乙方要求将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以外地区的,增加的运费部分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 第六条验收交货甲乙双方在交货时,应当场进行试机、验收。 货物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以随机所附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及生产企业有关质量保证、技术资料明示的内容为标准。 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当同时交付随机所附的工具、附件和备件。 第七条相关资料交接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当同时提供三包凭证,明示农机三包有效期和三包方式,告知质量投诉受理部门和联系电话。 同时提供随机所附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随附文件资料,并在一周内向乙方出具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购货发票。 第八条甲方在试机交货时,应当对乙方进行必要的操作技能、维修保养及安全注意事项等技术培训。 第九条乙方对甲方所交付货物的质量、价格、配置等有异议的,应在交付货物时现场提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调解处理。 货物交付后,视为双方认可,买卖行为完成。 第十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天,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二)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每延迟一天,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三)甲方没有按照《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发行三包服务责任的,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责任免除(一)因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及时交货的,甲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二)在三包有效期内,确定因乙方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或使用说明书明示不得改装、拆卸而自行改装、拆卸,造成农机性能改变或损坏的,甲方不承担三包责任。 (三)非因产品质量原因发生其他人为损坏的,或因擅自使用非甲方授权或同意的设备、零配件导致农机故障的,甲方不承担三包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本协议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如需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局面变更或解除协议后,本合同作废。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或投诉,也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购置补贴政策以外购买(销售)农业机械参照此合同签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 年月日年月日 农业购销合同6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货物明细 第二条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棉花行业标准《gb1103》执行。 第三条质量异议:乙方在交货地点现场抽样验收, 第四条验收办法:甲方通知乙方人员现场验收,并对检验证书与皮棉批次是否相符进行核对验收。 第五条交提货地点:甲方仓库 第六条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公路铁路运输由甲方负责办理发运,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重量计算方式:按公定重量结算。 第八条皮棉款支付:乙方在验收合格后于60日日按公定重量向甲方支付全额皮棉款,批款批货,批货批清,并开据增值税票。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农业购销合同7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专业合作社和合作农户的发展,更好地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生猪订购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订单、数量、保护价格和交货(提货)时间: 1、订购的产品是生猪。 2、订购数量为吨。 3、约定保护价格为人民币元公斤。 4、交货时间大约是。 第二条质量要求: 生猪的品种等级和质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交付方式和验收方式: 1、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到乙方处接受生猪,交货日期以收到的货物为准;以收货地为验收地。 2、验收方法:甲方检验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人员本着方便、快捷、热情的原则,在2小时内完成检验。验收过程中对产品质量有争议的,应提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第四条采购价格及支付方式: 当市场集中度高于保护价格时,甲方按照当地市场集中度进行采购;低于当地水平 市场聚集时,甲方会以保护价购买(仅限双方约定的数量)。付款结算方式:乙方销售的生猪合格后,甲方及时以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货款(或约定款项)。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甲方仍需的,供应商未交付但甲方仍需的,乙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计算逾期交货货款总额;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货货物总值的5;如因迟交甲方不再需要,乙方自行处理,并按货款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因违约自销或承接采购涨价而不履行合同,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履行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并返还采购涨价及为销售或交换而采购的材料;乙方违约销售的额外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缴国家财政。 3、如果乙方销售的生猪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货物总值10的违约金。 4、如果甲方未能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交货,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支付的实际费用。 5、如果甲方按乙方要求支付首付款(首付款不得超过价格的20),供应商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加倍还款。 6、乙方收到产品验收后,应对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进行处理。乙方未能按时处理的,可视为违约。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退货,应向乙方支付退货总额10的违约金。如乙方因此遭受损失,还应根据市场情况赔偿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的,应按拒收货物总值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通知交货后提货的,应按逾期交货(收购)货款总额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支付的仓储费或饲养费,以及由此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如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应按银行对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的。 5、甲方若向乙方支付定金,则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甲方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定金。 6、甲方必须承担因填错或临时变更到达地点而产生的所有额外费用。甲方未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违约。 7、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限内,验收后未进行验收或未提出质量异议,视为违约。因质量异议或其他原因拒收的,应当妥善保管,等待处理,不得使用。一经使用,即视为收到,甲方应按期支付乙方。如果不能按期付款,将被视为延期付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间,一方因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原因。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可允许延期、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不视为违约。这些产品的处理方法可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应达成书面协议。在达成协议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一方收到另一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予以答复。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约定期限内答复。如果他们未能在期限内回复,这将是默认的。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主管部门或工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协议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日期内或相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日内支付;否则,将被视为逾期付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农业购销合同8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签发的《农机购置补贴协议》购买补贴农机具。 第二条、标的情况 名称: 数量: 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签订地为: 实际交货地(即履行地)为: 交货时间:年月日。 第四条、货物付款方式、付款金额及付款时间 货物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付款金额:元。 付款时间:年月日。 第五条、货物运输方式及费用 由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运费经双方协商由方承担。 乙方要求将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以外地区的,增加的运费部分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 第六条、验收交货 甲乙双方在交货时,应当场进行试机、验收。 货物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以随机所附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及生产企业有关质量保证、技术资料明示的内容为标准。 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当同时交付随机所附的工具、附件和备件。 第七条、相关资料交接 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当同时提供三包凭证,明示农机三包有效期和三包方式,告知质量投诉受理部门和联系电话。同时提供随机所附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随附文件资料,并在一周内向乙方出具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购货发票。 第八条、甲方在试机交货时,应当对乙方进行必要的操作技能、维修保养及安全注意事项等技术培训。 第九条、乙方对甲方所交付货物的质量、价格、配置等有异议的,应在交付货物时现场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调解处理。货物交付后,视为双方认可,买卖行为完成。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天,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二)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每延迟一天,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三)甲方没有按照《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发行三包服务责任的,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责任免除 (一)因天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及时交货的,甲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二)在三包有效期内,确定因乙方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或使用说明书明示不得改装、拆卸而自行改装、拆卸,造成农机性能改变或损坏的,甲方不承担三包责任。 (三)非因产品质量原因发生其他人为损坏的,或因擅自使用非甲方授权或同意的设备、零配件导致农机故障的,甲方不承担三包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如需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局面变更或解除协议后,本合同作废。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或投诉,也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购置补贴政策以外购买(销售)农业机械参照此合同签订。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年月日 农业购销合同9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签发的《农机购置补贴协议》购买补贴农机具。 第二条、标的情况 名称: 数量: 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签订地为: 实际交货地(即履行地)为: 交货时间:年月日。 第四条、货物付款方式、付款金额及付款时间 货物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付款金额:元。 付款时间:年月日。 第五条、货物运输方式及费用 由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运费经双方协商由方承担。 乙方要求将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以外地区的,增加的运费部分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 第六条、验收交货 甲乙双方在交货时,应当场进行试机、验收。 货物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以随机所附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及生产企业有关质量保证、技术资料明示的内容为标准。 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当同时交付随机所附的工具、附件和备件。 第七条、相关资料交接 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当同时提供三包凭证,明示农机三包有效期和三包方式,告知质量投诉受理部门和联系电话。同时提供随机所附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随附文件资料,并在一周内向乙方出具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购货发票。 第八条、甲方在试机交货时,应当对乙方进行必要的。操作技能、维修保养及安全注意事项等技术培训。 第九条、乙方对甲方所交付货物的质量、价格、配置等有异议的,应在交付货物时现场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调解处理。货物交付后,视为双方认可,买卖行为完成。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天,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二)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每延迟一天,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三)甲方没有按照《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发行三包服务责任的,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责任免除 (一)因天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及时交货的,甲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二)在三包有效期内,确定因乙方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或使用说明书明示不得改装、拆卸而自行改装、拆卸,造成农机性能改变或损坏的,甲方不承担三包责任。 (三)非因产品质量原因发生其他人为损坏的,或因擅自使用非甲方授权或同意的设备、零配件导致农机故障的,甲方不承担三包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如需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局面变更或解除协议后,本合同作废。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或投诉,也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购置补贴政策以外购买(销售)农业机械参照此合同签订。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年月日 农业购销合同10 电器产品购销协议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买卖双方所签订的产品品名、品牌、规格、数量及金额(人民币)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小计: 合计金额: 第二条: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第三条: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甲方货到月日后,送货到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乙方授权代表当场试验货合格后,乙方收到产品向甲方付设备款,月日结清全部货款。如乙方违约拖欠甲方货款,每月付甲方总货款的管理费。 第四条: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的质量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规定的性能、技术参数的要求。 2、卖方提供厂家生产证明,保证正厂真货。 第五条:售后服务 1、合同中所订,售后服务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执行: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天内如有质量问题可包退、天可包换。其它售后服务按照相应产品保修手册三包凭证执行。 2、买方维修需保存好保修卡和购机发票。丢失保修卡或购机发票,后果由买方自负。 3、由于买方和消费者人为损坏(如摔坏、雷击、其它物件受潮、灰尘、通风不好、散热不良毁坏)或其它自然灾害毁坏,不在保修范围内。(买方必须在个月内清扫一次灰尘)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它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不会直接或间接导致侵犯任何国家、地区的第三人拥有的或使用的知识产权。 第八条:合同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合同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适用于中国法律。 3、本合同的任何改动、修改、补充,须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4、任何经买、卖双方同意的有关合同的改动、修改、补充的书面文件均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份。 卖方(盖章):买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点:地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