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诸城邱公为遵化道〔1〕。署中故多狐〔2〕。最后一楼,绥绥者族而居之〔3〕,以为家。时出殃人,遣之益炽〔4〕。官此者惟设牲祷之〔5〕,无敢迁。邱公莅任,闻而怒之〔6〕。狐亦畏公刚烈,化一妪告家人曰:“幸白大人〔7〕:勿相仇。容我三日,将携细小避去〔8〕。”公闻,亦默不言。次日,阅兵已,戒勿散,使尽扛诸营巨炮骤入,环楼千座并发;数仞之楼,顷刻摧为平地,革肉毛血,自天雨而下〔9〕。但见浓尘毒雾之中,有白气一缕,冒烟冲空而去。众望之曰:“逃一狐矣。”而署中自此平安。 后二年,公遣干仆赍银如干数赴都〔10〕,将谋迁擢〔11〕。事未就,姑窖藏于班役之家〔12〕。忽有一望诣阙声屈〔13〕,言妻子横被杀戮;又讦公克削军粮〔14〕,夤缘当路〔15〕,现顿某家〔16〕,可以验证。奉旨押验。至班役家,冥搜不得〔17〕。叟惟以一足点地〔18〕悟其意,发之,果得金;金上镌有“某郡解”字。已而觅叟,则失所在。执乡里乡名以求其人,竟亦无之。公由此罹难。乃知叟即逃狐也。 异史氏曰:“狐之祟人,可诛甚矣。然服而舍之〔19〕,亦以全吾仁。公可云‘疾之已甚’者矣〔20〕。抑使关西为此〔21〕,岂百狐所能优哉!” 翻译 诸城县丘公,在遵化当官时,官署中原就有很多狐。署中最后面的一座楼上,雄狐成群地住在上面,成了狐的老窝,还经常出来祸害人,越是撵它们走,闹得就越厉害。以前凡在这里当官的人,都是摆上供品,对它们恭敬地祷告,没有敢得罪这些狐的。 丘公来这里上任后,听说有这样的事,很生气。这些狐也害怕丘公性情刚烈,就变成一个老婆婆,告诉丘公的家人说:“请转告大人,我们不要为仇。给三天时间,我们带领全家老小搬走。”丘公听了,也不言语。 到了第二天,丘公阅兵已毕,告诉大家不要解散,叫众兵把各营的大炮都抬来,突然包围了署后的楼。丘公命千门大炮齐发,倾刻之间,几丈高的大楼,摧为平地。群狐的毛皮、血肉,像下雨一样从天而降。只见滚滚浓烟中,有一缕白气冲天而去,大家都望着天空说:“逃了一只狐!”然而自此后,署中却太平无事了。 后二年,丘公打发得力仆人送银子若干去京都,打算托人办理升迁,事还没有着落,就暂时把银子藏在班役的家里。忽然有一个老头到宫殿喊冤叫屈,说他妻子被人杀害,还揭发丘公克扣军饷,行贿高官,银子现藏在某人家里,可以去查证。皇帝下旨押着老头去班役家检查,但怎么搜也搜不到银子。老头就用一只脚点地,差人明白他的意思,挖开地一看,果然挖出银子来,银子上还刻着“某郡解”的字样。接着找老头,已经不见了。官府拿了地方上的户口名册想找这个老头,竟没有其人。丘公因此案被处死了。人们才知这个老头就是当年逃走的狐狸。 异史氏说:狐狸迷惑人,确实可杀!然而服罪之后释放他们,也可以成全我的仁德。丘公可以说痛恨的他过分了。但如果说杀狐的人是杨震,那么狐狸就抓不到把柄而实施报复了!(即文中丘公因行污而遭戮,如果是杨震的清廉,那么狐狸就无法用这个方法来对他进行报复了。) 注释 〔1〕诸城:县名。今属山东省。遵化:州名,清时属直隶,治所在今河北省遵化县。道,道员,别称道台。清时省以下、州府以上一级的官员,也称观察。 〔2〕故:原来。 〔3〕绥绥(susu)者:代指狐。《诗卫风有狐》:“有狐绥绥,在彼洪梁。”绥绥,相随的样子。 〔4〕遣之益炽:驱逐它就更加厉害。遣,逐。炽,烈,厉害。 〔5〕牲:指整个的牛、羊、豕!供祭祀之用。 〔6〕闻而怒之:此据二十四卷抄本,原无“而”字。 〔7〕幸白:希望禀告。幸,希望。 〔8〕细小:犹言家小,谦词。 〔9〕雨而下:像雨点一样落下。 〔10〕于仆:干练的仆役。如干,犹若干。 〔11〕迁擢:升迁,提拔。 〔12〕班役:即衙役。衙役分班,日班役。 〔13〕诣阙声屈:到朝廷鸣冤叫屈。诣,至。阙,宫阙,此指朝廷。 〔14〕讦(ji结):揭发:告发。 〔15〕夤缘当路:攀附权要。当路,犹当权,指执改者。 〔16〕顿:暂存。 〔17〕冥搜:到处搜查。 〔18〕叟:此据山东省博物馆本,原作“翁”。 〔19〕服而舍之:服罪之后释放它们。舍,释放。 〔20〕疾之已甚:痛恨它太过分。《论语泰伯》:“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 〔21〕关西:指杨震(?124)。震为东汉弘农华阴(今属陕西)人,字伯起,官至太尉。因“明经博览”,时人号为“关西孔子”。《后汉书》本传载,杨震“性公廉,不受私谒。”迁东莱太守,“道经昌邑,故所举荆州茂才王密为昌邑令,谒见,至夜怀金十斤以遗震。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暮色无知者。’震曰:‘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密愧而出。”邱某疾恶而行污,与杨震刚方而清廉相形,如杀狐者为杨,则狐当无隙可乘,以资报复。 赏析 《遵化署狐》所写邱公灭狐族类,残忍不仁,后被老狐化为老叟告发其克扣军粮,指示地点,查验属实,被朝廷处死事。邱公己身不正,刻削军饷,因缘求迁,即不灭狐族,亦难以逃脱法网,然若有些许仁义,与敬畏生命,或可不被告发也。本篇云:邱公莅任,闻而怒之。狐亦畏公刚烈,化一妪告家人曰:“幸白大人勿相仇。容我三日,将携细小避去。”公闻,亦默不言。次日,阅兵已,戒勿散,使尽扛诸营巨炮骤入,环楼千座并发。数仞之楼,顷刻摧为平地,革肉毛血,自天雨而下。但见浓尘毒雾之中,有白气一缕,冒烟冲空而去,众望之曰:“逃一狐矣。”而署中自此平安。 按照蒲松龄的观点,狐族殃及人类,当然可诛,然其已经害怕退让,何必赶尽杀绝!若是灭狐者自身正,虽百狐亦无复仇之理也。志怪传奇,实质都是人间生活之反映。人亦狐,狐亦人,人亦鬼,鬼亦人,人亦神,神亦鬼,相对而论者也。 作者简介 蒲松龄(1640~1715年),清代杰出的文学家,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山东淄川(今山东淄博市)人。蒲松龄一生热衷功名,醉心科举,但他除了十九岁时应童子试曾连续考中县、府、道三个第一,补博士弟子员外,以后屡受挫折,一直郁郁不得志。他一面教书,一面应考了四十年,到七十一岁时才援例出贡,补了个岁贡生,四年后便死去了。一生中的坎坷遭遇使蒲松龄对当时政治的黑暗和科举的弊端有了一定的认识。生活的贫困使他对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有了一定的了解和体会。因此,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写了不少著作,今存除《聊斋志异》外,还有《聊斋文集》和《诗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