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国家的政策导向,也许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全国各地普遍拉开了土地征收运动。
随之而起的是身临其境的被征收当事人对征地补偿费的关注。
几乎所有的被征收者,听到土地征收消息的第一反应就是:我家的那块地能分多少钱呢?
对呀,如果你的土地要被征收或正在被征收,你能分多少钱呢?政府分给你的钱你会觉得满意吗?有没有会相比较市场价会高一点的补偿呢?这钱都是怎么分的呢?很多疑问都会随着补偿费的问题而延伸开。
目前,在土地征收实践中,由于征收程序不规范和直接操作征收拆迁工作人员的违规执法等原因,会直接损害被征收人的实际利益。
反馈到被征收人身上的现象就是现下的征收拆迁补偿费普遍偏低,由此而引发了很多暴力纠纷。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如是说。
那到底被征收人该分多少钱才合适呢?下面跟着在明律师来看看关于征地补偿的相关问题,然后根据这些法律规定计算,你来说说看,你能分多少钱。
一、农村征地的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即:征地补偿费用分为三大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助费。
而对于这三块费用,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要给村集体。
也就是说,被征地人计算自己最后的补偿费用时,不能将土地的补偿费用计算在内。
这一点的法律依据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还有相关法律细则规定: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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