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合同 推荐度: 代理销售产品合同 推荐度: 购销合同产品 推荐度: 产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产品采购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实用的产品合同(优秀)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产品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产品合同篇1 合同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测试产品内容 测试地点: 测试设备型号 单价 描述 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 二、押金及收费 付款方式:金额元。 三、履行条件 1乙方提供的测试产品一律为包装,配件齐全的整机,甲方在测试期间不得对设备拆解,不得损坏设备,包括配件及包装,否则,视同购买。 2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测试押金后发货,如有测试费用发生,甲方应在归还产品同时以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产品测试费。 3测试期为7个自然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计算。 4甲方应在试用期结束后叁日内将测试产品返还乙方,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如未在规定时间返还,本试用合同自动转为销售合同。 四、违约责任 甲方在归还测试产品时不能做到产品完好,包装配件齐全且无损则应向乙方赔偿产品单价100的损失。 五、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有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期内,合同双方均不得随意的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作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职务:职务: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产品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便于甲方更好地进行易货交易,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及其生产的产品销售状况,同意甲方以产品易换的方式获得在乙方及其会员间的产品易换权并取得相应的产品易换额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所称易换额度,是指交易网的会员企业通过本企业产品的易换而取得的一种产品易换凭证,它体现在网发放给会员易货卡的易货账户上,则是反映本易货卡持卡人易货交易记录的债权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元为基本计量单位,一个基本计量单位的易换额度,代表价值1元人民币的某种特定产品的提货权。 第二条甲方用于易换的产品明细: 序号产品名称 型号 年生产量 年销售量 现库存量 单价 存货地点 1 2 3 4 5 注:此表格不够填写时,可加附页,但须在附页上加盖甲方公章。 第三条甲方同意以本合同第二条所登记的各种产品与乙方及其会员的产品进行易换,易换产品的总价值为万元人民币。甲方同时承诺,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方可随时向乙方及其会员按本合同第二条所登记的产品目录提供易换服务。易换价格按申请易换当日该种产品的市场价格及其易换的数量由甲方与易换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同意甲方在乙方及其会员间易换总价值为万元人民币的产品,为了便于甲方在乙方及其会员间分不同单位及不同数量逐次、分别易换产品,甲方特申领网易货卡一张,并申请开设易货账户,易货账户上记录有甲方用于易换乙方及其会员产品的易换额度,总价值为元人民币。此易换额度仅用于甲方在乙方及其会员间易换产品之用,不作任何其它用途。 第五条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可靠,并同意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了解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它有关的情况; 2、承担因使用易换额度易换产品而形成的全部债务; 3、以甲方生产的产品或其它资产进行易换的方式偿还债务; 4、确定产品易换价格的原则是:按易换方向甲方申请易换当时该种产品的市场价格及其易换的数量,确定该种产品的易换价格; 5、易换产品的价格及数量确认后,甲方保证按易换方要求的时间和数量保质保量按时发货; 6、在易换产品时和使用易换额度易换产品时,甲方同意按易货交易额的3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向乙方缴纳易货交易手续费。易货交易手续费在甲方委托乙方划转易换额度时,通过转账账户或现金一次性缴纳。 第六条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为甲方办理网易货卡,并按甲方要求开设易货账户; 2、为甲方提供易货账户的结算及对帐服务; 3、保证甲方的交易安全,并根据甲方申请,为甲方提供易货交易安全保证服务,保证易货双方严格履行《易货交易合同》; 4、建立投诉制度,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 5、对甲方关于易货账户的帐务情况的查询和更改要求,应在30日内答复; 6、对甲方的资信状况保密。 第七条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有权监督和投诉乙方的服务质量。 第八条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产品停产或缺货等现象,甲方保证在易换额度持有者提出以易换额度易换产品要求60日内,以货币资金的形式还清该易换额度所形成的债务,折算比例按易换额度与人民币1:1计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以缺货、停产或供不应求等理由拒绝以易换额度易换产品,否则易换额度持有者有权要求甲方对该易换额度所形成的债务以货币资金偿还; 2、若甲方既无力以产品易换偿还易换额度,又未能在易换额度持有者提出以货币资金偿还易换额度要求60日内还清债务,则超过60日后,按未偿还债务金额的日万分之一加收罚金,并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要示甲方偿还因使用易换额度易换产品而形成的全部债务; 3、甲方出租或转借网易货交易卡和易货账户,视为违约,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易换额度仅作易货结算之用,不作任何其他用途,甲方若将易换额度用做它用,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十条甲乙双方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易货帐户销户之日起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易货交易卡保证合约 甲方(保证人): 乙方: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向乙方领用中国国际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提供保证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保证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保证人系中国国际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持卡人和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保证责任范围:被保证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定的编号为的《中国国际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领用合约》项下因易货交易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本息、超限费、纳金、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担保权利的费用。甲方对被保证人债务的偿还顺序为先偿还已计息债务,后偿还未计息债务,还款的顺序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纳金、追索费用等)、额度划转和额度消费等债务。 三、保证责任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自被保证人易货交易卡下透支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领用合约》有效期内持卡人多次透支不还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甲方应无条件履行其相应的保证责任,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五、甲方陈诉与保证: (一)确认已熟知并理解《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章程》、《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领用合约》和本合约文本,并在对被保证人的资信状况与用卡动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自愿为其担保; (二)确认有相应的保证能力,并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三)确认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愿积极配合乙方进行资信状况的调查。 六、甲方有权熟知被保证人易货交易卡项下持卡人数的增减。 七、甲方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有所变更时,须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上述的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八、甲方需终止本合约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被保证人另行提供了经乙方认可的担保或被保证人销户后,本合同方可解除,但甲方对合同解除以前被保证人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九、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中国国际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对被保证人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被保证人数的增减、被保证人中途换领新卡、被保证人信用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十、本合约不因乙方与被保证人所签定的《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领用合约》的无效而无效。 十一、甲方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十二、本合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销户之日终止。 甲方(保证人): 乙方(发卡机构): 有权签字人: 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申请人签章: 有权签字人: 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3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卖方:(以下简称卖方)买方:广西百色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买方) 就买卖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签署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二条质量标准与质保期 1、卖方提供的产品须经检验合格,产品技术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A、国家标准,B、行业标准,C、买卖双方约定之技术标准(详见附件);2、卖方对上述产品在质保期内实行三包,质保期为。第三条交货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上门,交货地点为买方厂区内。第四条货款结算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买方将合同总金额的以银行转帐方式付给卖方作为定金。 2、在卖方交付货物且买方收到货物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买方将合同总金额的以银行转帐方式付给卖方作为货款,同时定金转为货款,余款(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由买方无息支付给卖方。 3、卖方应当在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约定的支付货款之日前天按照买方应付款项的数额向买方开具合法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卖方不得因此而向买方提出任何抗辩或作为拒绝交付货物的抗辩理由。第五条验收及异议 1、卖方运送其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按送货清单进行清点后据实签收,并在签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及数量等完成对卖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工作。 2、若买方发现卖方所交产品的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及数量与本合同约定不相符的,买方可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买方的异议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买方负责处理,卖方逾期未处理的,将视为买方的异议成立(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偿更换或补齐,卖方应在买方异议成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更换或补齐完毕。第六条保修 1、产品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内,卖方负责免费保修,若产品出现故障(包括零配件损坏),卖方应在买方发出的故障通知之日起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 2、在质保期届满后,卖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包括配件供应)。即使由于买方的责任或第三方造成损坏,卖方亦有义务帮助买方提供优惠维修服务并协助解决问题。卖方接到买方故障通知时起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服务。第七条、买卖双方责任 1、卖方保证产品性能完好符合技术标准,并提供设备合格证及有关技术资料以便买方进行设备施工、操作等工作。因卖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从而导致买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 2、卖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和第六条约定履行其交货和保修义务。3、买方应按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其付款义务。第八条违约责任 1、卖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卖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因卖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买方相应之损失。如卖方逾期交货超过日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日内,卖方应全额退回买方已付货款,若买方已交付定金的,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2、若卖方不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时限完成更换或补齐的,或虽经卖方更换但仍然无法正常使用,或其性能降低无法达到相关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同种类设备或解除本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卖方应退回买方已付货款,若买方已交付定金的,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3、若卖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约定,不履行产品的保修义务,卖方应承担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买方另请第三方维修的费用)。 4、买方迟延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天,买方应按应付货款的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5、双方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其他 1、双方特别约定,买方将货款(含定金)转入以下帐户,视为买方已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卖方已收到买方所付货款:开户行:户名:帐号: 2、本合同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往来函、发货清单(以签字、盖章为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买卖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4、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如通过传真方式签订,双方均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提供合同原件给对方确认。 第九条、合同双方信息 买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4 订立合同双方: 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以下简称甲方; 县乡村村民(或专业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产品的名称和品种: 产品的数量: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产品的等级和数量:。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按照通常标准。) 产品的检疫办法:。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按派购任务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则上以一年为限,分季分月执行;不属派购或派购基数以外的产品,按当事人协商的交货期限执行。根据鲜活商品的特点,交货日期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交货地点和方式,可由当事人商定。)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货款部分的(的幅度)的违约金。 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对于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部分,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调整。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及时通报,经有关机构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其它 。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损害双方利益和影响国家收购计划的执行。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抵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理人:(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盖章) 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5 甲方:西藏泽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代理销售聂当食用菌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应具备的条件 1地市级、县级个体、私有业者和个人。 2具经营销售和销售工作经验。 3具备成熟的办公场所。 4具备电脑的操作经验和业务能力。 5积极支持我公司开展业务。 二、乙方的具体工作 1提供便利的营销平台。 2每日能提供有效和真实的销售报表。 3配备两台长安箱式货车用于食用菌的运输 4乙方有配合甲方工作的义务,乙方要按照甲方约定价格进行销售,低于甲方要求的价格进行销售,将视情况取消代理资格。 5、每个市场销售要统一,广告宣传要统一,价格要统一。 三、甲方的具体工作义务 1、甲方负责市场的广告宣传,前期市场的谈判、拓展。 2、甲方提供给乙方10台保鲜柜用于市场销售 3、甲方不得在拉萨市设立其它 代理商 4、 三、甲乙双方利益分配 1甲方定市场销售价格,乙方根据每日销售量制定报表与甲方核对 2、结算方式:每日统计销售量,月末结算。 3、当日未销售完,甲方负责回收,乙方不承担滞留的食用菌产品 2年销售额界于时,享受年销售额的。 3年销售额大于元时,享受年销售额的。 四、乙方的利益分配必须具备的条件: 1不得违反甲方的销售价格底线制度。 2不得违反甲方规定的区域限制制度。 3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4乙方必须完成整个销售年度;例如年月日年月日,领取相应返利。 5乙方不得同时代理同类产品注:以上行为如有违反,甲方不能保证乙方的利益。 五、乙方的代理期限:一年 六、乙方的销售区域界定 销售区域为:(拉萨市) 乙方的销售区域的界定,以本合同为准,超越范围,取消应得利益,取消代理权。 七、代理费用:乙方需向甲方交代理费贰拾万(200000。00)元人民币,试销两月后如乙方退出,甲方退还乙方代理费,若继续代理销售,续签协议; 八、具体产品的代理价格见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公司盖章)(公司或代理人盖章) 日期: 日期: 产品合同篇6 供方: 需方: 一、商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二、质量标准:按需方要求供货。 三、交货方式:送达需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供方负责。 四、验收方式:双方共同验收。 五、付款方式:货到验收无误后由需方60天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规定办理。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友好协商。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7 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石材产品买卖事宜达成本如下: 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牌号 商标规格 型号计量 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执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石材乃天然产物,石纹及颜色可能有差异,另附产品样品,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交(提)货地点、方式 第五条验收方法: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20),交(提)货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方不能利用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三)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产品买卖合同样本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产品买卖合同样本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卖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8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验收方法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正本一份、副本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理人:(盖章)代理人:(盖章) 负责人:(盖章)负责人:(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帐号 年月 产品合同篇9 定作方:(简称甲方) 承揽方:佰纳定制家具专卖店(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定作定制家具,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总则 1、定作定制家具材料、设计规格、颜色、配件、单价、总价款等,以《佰纳家具产品定作确认书》(合同附件)、《佰纳家具定作设计图纸》(合同附件)、《佰纳家具预算报价表》(合同附件)约定为准,均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甲方定作定制家具的总价款为RMB:元。 二、付款方式、期限: 1、因甲方所定家具须由乙方专门定作,故签定《佰纳家具定作确认书》时,甲方应支付乙方上门量尺设计费元。(该设计费在签订《佰纳家具定作合同书》后,作为部分定金计入总金额中)。如果本公司已完成初步设计,您未定作本公司家具,已收取的上门量尺设计费恕不退还。 2、甲方签字确认《佰纳家具定作设计图》(合同附件)后,签定《佰纳家具定作合同书》,由甲方支付乙方所定作家具总价款计RMB:元。(已交纳的上门量尺设计费作为部分定金计入定金总额中) 三、交货期限 1、在本合同生效后 2、甲方所定作的定制家具的具体安装时间,有甲、乙双方另行预约并一致确定。 四、质量标准 1、参照展厅样品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2、参照国家行业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五、验收标准方式期限 按本合同第四条标准,乙方安装完毕家具的三日内,甲方自行验收。甲方不予验收,未曾在安装完毕的三日内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安装的定制家具质量合格。 六、质量异议的提出期限及处理 按本合同书的第四条标准,甲方在乙方安装完毕家具的三日内提出家具质量异议。乙方根据该标准,如甲方所提出的异议成立,乙方将在七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与您协商,共同确定时间期限)。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家具质量若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则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应保证提供安装现场地面水平,墙体与地面垂直、墙体质量符合国家建筑质量相关标准,如该场所不能满足家具安装的上述基本条件或该场所为墙体异型的,致使乙方所安装的家具产生安装误差,应免除乙方家具安装不当(家具质量瑕疵)的责任。 2、乙方将所安装家具的材料、配件送至安装现场时,甲方应予以签收。甲方签收后至乙方家具安装完毕,非乙方过失造成材料、配件损毁或遗失的,同时,乙方不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小上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正式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校对内容,文字无误,均具有同等效力。 定作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承揽方:佰纳定制家具专卖店(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日期: 产品合同篇10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 品牌:系列编号: 备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 1、商品目录及相应的电子图片、产品图册(产品品牌、品名、企业产品编号)及报价单,报价单是合同附件之一。 2、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如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同时还应提供乙方的企业介绍、各种证书、检验报告及产品介绍、折页等宣传资料。 3、产品材质小样或样品等。 三、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1、乙方确保发出的商品为质量合格产品,产品均应符合或超过中国国家家具行业标准对产品的检验测试。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按约定期限交付。 2、产品包装内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产品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及其它注意标志。 3、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检验并作相应维修、调换或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全部法律责任。 4、对国家有环保或其它技术要求的产品,须向甲方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和生产许可证。 四、商品的订购、运输、验收及售后服务保证 1、甲方派专职人员负责与乙方相应部门的专职人员进行日常的货物查询、接受订单、数据管理、对帐结算等业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目录中的所有商品,若其中某种产品已不生产或无法提供,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随时提供新增产品样品、图片、价格等相关资料。 3、乙方按附件中商品价格进行供货,乙方提高或降低产品价格,须提前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对超过订单价格不予支付。 4、乙方接到甲方订单(传真或电子邮件)及收到货款之日起标准产品七天内发货到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因未按时发货,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或者乙方应当按照每日千分之五作为对甲方的损失补偿金。 5、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并随货提供相关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有关资料。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初验,如当时发现与甲方订单产品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另行送货,由此产生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经验收确认产品有质量问题或有短缺时,甲方指定人员或甲方客户在验收现场向乙方配送人员提出异议,乙方或乙方配送人员将根据客户需求,给出解决方案,最终让客户满意。 8、甲方或者消费者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通过书面形式及图片资料将具体情况反映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质量报告后一周内对问题进行核实及做出退货或换货的处理。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维护乙方及产品声誉,积极开展产品的市场销售。 2、乙方不得有伤害甲方商誉的言论和行为。 3、乙方协助并支持甲方做好产品销售及企业形象的宣传,提供适于设计人员、销售人员学习的产品知识、安装知识、售后服务的资料,提供合理数量的销售印刷品、技术和安装手册及其它相关资料。 4、乙方应对甲方订单货物涉及的包装、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出现的问题需在天内了解情况,并在天内给予解决方案。 六、价格及返利、结算 1、价格:鉴于甲乙双方旨在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价格为最低出厂价,保证向其它销售商的产品价格不低于此价,若低于此价,一经甲方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订该款商品累计超出部分的赔偿金。 2、返利:甲乙双方在商定的价格基础上,乙方同意按甲方订货额给予折让返利,折让金额从订货额中直接扣除。返利标准如下: (1)返利金额:在合同期内按甲方给乙方实际结算货款的总额计算。 达到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备注:) 达到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备注:) 达到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备注:) (2)返利时间: (3)返利支付方式: 3、合作期间内的特价产品或促销产品的价格,乙方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双方对于此类产品的结算另行核算。 4、结算方式:订货付以上订金,订货周期为个工作日。所订货物准备齐全、验收合格,余款到帐办理发货。 七、协议生效与终止 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后个月为试销期。在试销期内,双方无异议,合同期限将顺延为年。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终止协议,须提前月通知对方。合同终止的周内双方完成结算,并结付余款。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