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3月份苏伊士运河堵塞事件吗?那一夜瞬间成为了全球港航人关注的焦点,不管是长赐号成功脱困,埃及政府索赔十亿还是船东宣布共同海损等后续的一系列的事件发生,话题热度一直在发酵。而随着近日埃及政府宣布开始拓宽苏伊士运河航道,而长赐号的索赔也到了最后的讨价还价阶段,预示着苏伊士运河事件即将划上句号。 苏伊士运河堵塞事件除了广受讨论的天价罚单之外,还就是共同海损。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会判定是共同海损呢?它又将起什么样的作用呢?今天华富康供应链给大家科普一下。 货丢了,货主得不到赔偿,货主还要赔钱? 相信很多人听到共同海损这个词的时候都是一头雾水,我的货掉海里了,不仅得不到赔偿,反而还要倒贴赔偿?这也太没天理了吧。虽然看似是船东为了逃避责任而定制的霸王条款,但是实际上,在我国的海商法里,已经将共同海损做出了相关定义: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货丢了,货主得不到赔偿,货主还要赔钱? 那么共同海损的判断条件是什么? 海上事故时有发生,那么对于货主来说,选择海运时那岂不是每次事故都需要货主来承担呢?那么事实上判定共同海损也是有一套严格的流程的。它需要满足以下这些条件才可以判定为共同海损。 1、船舶和货物面临共同的危险,且这一危险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船长主观预测的; 2、作出的牺牲必须是合理的,是为了船舶和货物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船方或某一货主货物单独的安全; 3、共同海损行为一定是人为的、故意的,费用必须是额外的,如引海水灭火,凡有烧痕的货物再被海水浸坏不算共同海损,原来完好而被海水浸坏的货物则应计入共同海损。 货丢了,货主得不到赔偿,货主还要赔钱?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在多重条件的制约下,并不是任何一次海上事故都能够宣布共同海损。它完美地将船东与货主平衡于天平的两端,不单单是船东的后盾,也是货主的保护伞。因此在选择海运时,相关企业最好购买保险去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