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由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主办、广州律师协会专利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协办的2020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报告会在广州越秀区隆重举行。 本次会议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副庭长邱永清、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著作权审判庭庭长谭海华等人组成的专家评审会,评选出2020年度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和知识产权推荐学习案例,创品代理案件获知识产权推荐学习案例殊荣。 创品代理卡姿兰口红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案荣获推荐学习奖 案情介绍 2019年底,广州卡迪莲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发现,广州欧博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韩婵奢美菁纯口红和倾肤系列口红,其形状、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与广州卡迪莲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卡姿兰小红唇口红的包装装潢高度近似,容易引起消费者混淆。广州卡迪莲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遂委托创品公司代为调查和维权。 创品经过调查和研究,判断广州欧博化妆品有限公司的行为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认与广州卡迪莲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特定联系,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市场混淆行为,遂针对广州欧博化妆品有限公司发起了行政投诉。 广州欧博化妆品有限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受理了相关行政投诉,对广州欧博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工厂仓库和办公室进行了检查,现场查获扣押大量侵权口红产品。 执法机关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的有关规定对被请求人作出了: 一、责令停止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二、没收韩婵奢美菁纯口红5260支、DAII暮色奢美口红5支、DAII倾肤暮色丝绒口红6支、DAII倾肤奢润口红1套(5支套)。 三、罚款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元)的处罚决定。 在疫情特殊时期,执法部门高度重视请求人的投诉,依法对被请求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体现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保护创新、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决心。该案件受到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入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 创品点评 商品的包装装潢包括包装(承载商品的容器)和装潢(包装表面的图案、文字、色彩及其结合等元素),起到承载商品本体、传递商品信息、表现商品特色、美化商品的作用,进而促进商品的流通。 商品包装装潢是企业非常重要的财产,特别是具有一定创造性设计并经过持续使用和大量推广的商品包装装潢,其已经取得较高的影响力,属于显著的商业标记,客观上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 商品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行政投诉相对于普通的商标侵权行政投诉较为少见,许多地方的执法机关因为鲜有相关实践经验,所以对这类的投诉和处罚持有非常审慎的态度。 此类行政投诉法律依据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投诉的重点之一在于,需要充分的材料来证明商品包装装潢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