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日,据天眼查APP显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新增一条与广州合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等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民事判决书信息。 判决书显示,原告诉称被告广州合聚公司未经许可,非法获取微信公众号平台信息内容,聚合展示于其经营的网站及今日看点上。被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导致微信公众号平台用户大量流失,极大分流了微信公众平台的流量,而且还在一定程度地造成混淆,使相关公众误以为被告所经营的网站与原告有特定联系。 在案证据显示,广州合聚公司经营的今日看点网站从微信公众号中移植了5583篇文章,聚合171个微信公众号,并产生点击量83273289次。法院认为被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广州合聚公司抗辩称,转载的部分文章已获得相关微信公众号经营者的授权,系合法、有权使用,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认为被告提交的证据仅涉及少部分微信公众号,且授权时间不明确,不能从整体上否认被告广州合聚公司具有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影响力,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恶意。据此,法院对被告的抗辩不予采纳。 最终裁判结果为,被告广州合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广州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开支20万元。(文AI财经社实习生杨金颖,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