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我曾在顿河流域的列佩斯克游走了4天。曾经的集体农庄在广袤的森林与草场中忽隐忽现。若不是亲历顿河流域的林密草长,一望无际,我断不会想像,广袤这个词儿该是怎样的一种况味;不会想象,曾经对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建设发生过重大影响的苏维埃集体农庄,在这广袤的森林草长中,如此低矮,散淡,荒疏。就同一处处偶或的蚁巢。。。。。。 想:星星点点的农人,如何驾驭这广袤的田园? 广袤中,一头两头的奶牛,静卧草丛,享受不尽的美味,令它慵懒而不知所措,只有静卧,才能显示,这雍容和这富贵。能够想象,不靠机械,偌大的平原,蝼蚁般的人力,如何奈何这无垠田野。。。。。。 由此,我突然地明白了,苏联时期的集体农庄,为何标榜拖拉机手;标榜联合收割的宏大。。。。。。 地大人稀,这就是缘由。然而,集体农庄于我这般今之视昔的观感是否一致? 逝者如斯,没有亲历,便没了想象。好在有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美学原则规定下的美术创作,画家嫩将学院派绘画赋予给他们的能力和技术,如实地记录了那个时代和那个时代的乡村。 集体农庄源自前苏联建立在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和集体劳动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农业企业。在苏维埃政权初期,苏联农村曾经出现过农业公社、共耕社、农业劳动组合等多种形式的集体农业(见苏联农业集体化)。30年代初苏联开展全盘集体化运动时,确定农业劳动组合为集体化的基本形式。此后,通常就把农业劳动组合称为集体农庄。 在集体农庄中,基本生产资料如大型农具、役畜、畜群、经营用建筑物等等,属于集体所有;庄员进行集体劳动;农庄的收入在扣除补偿生产资料消耗、提取公有基金以后,按庄员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给个人消费。同时允许庄员保留一定数量的宅旁园地和小农具,自养一定数量的牲畜和家禽,经营家庭副业。 我有过五年的插队经历,可以想见,解放后中国农村的生产队集体所有制形式,与苏联集体农庄模式一脉相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