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内容我来评今天继续盘点NBA那些以球员名字命名的特殊条款。 2012至2013赛季,隆多以场均11。1次助攻,获得当赛季联盟助攻王后,许多球员对这个助攻王的含金量纷纷表达了质疑,因为隆多在这个赛季仅仅打38场比赛,值得一提的是2011至12赛季,隆多以场均11。7个助攻获得助攻王,当时当赛季隆多只出战53场。 一些人提出质疑,因为隆多两个赛季共计出战了91场比赛,这对于那些打了更多比赛的球员来说显然是不公平,联盟为了杜绝这样的评比漏洞,随后推出了隆多条款。 隆多条款规定,球员如果想要获得当赛季的数据王,必须至少出战本赛季常规赛70的比赛,也就是58场。 为了确保数据的公平性,如果球员比赛场次不够58场,那么场均数据也要按照58场来换算。 大家怎么看待隆多条款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