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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多少,如何算

问:经济补偿金多少,如何算

律师解答:

(1)计算基数:按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合同法规定社会平均工资有3倍的限制,是否分段不同);(2)计算年限:按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3、经济补偿中的N.N-1、2N(1)N是工作年限的代称;(2)正常情况下的经济补偿为N;(3)因医疗期满不能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30日前未通知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为N-1;(4)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为2N;(5)N.N-1、2N适用于不同情况,不能兼得。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中》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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