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拼音:shì),中国古代进行商品交易的固定场所。《周礼》记述,市场中有大市,是拥有作坊和雄厚资财的“百族”的经商地段;有朝市,是一般坐商的地段;有夕市,是小商贩的地段。市中设肆,呈整齐的行列式布局,各类货物陈列在肆中出售。储存货物的仓库,古称店;市的周围有围墙,古称阛;设市门,古称阓。市中心设市楼,开市升旗,故市楼又名旗亭。秦汉时,在京都、郡、国乃至大县城内,多有官府在指定地区设立并由官府管理的“市”,与居民所住的“里”或“坊”严格分开。市周围有垣墙,交易者只能由市门出入,以此限制市外交易。市门按时开闭。市中有市楼,又称亭、旗亭或市亭,管理市的官署即设于此。为了便于经营管理,市内店铺、摊贩按经营商品种类分别排列,称为列、肆、次、列肆、市肆或市列。列肆之间的通道称为隧。列肆之后还有存放货物的仓库,称为店。在市中营业的除私商外,政府也派人来出售官营手工业产品及政府所掌握的其他物资。封建政府对市的管理很严格。主管市的官吏,长安东西市为市令,其他城市为市长。市门有监门卒把守。关于市中交易和官吏的职责,秦、汉法律中的《金布律》、《关市律》等有很详细的规定。此外,汉代在边境关隘还设有关市,亦称胡市,从事对边疆少数民族的贸易。驻军之处有时亦立军市。在小县、县以下的邑和农村中,没有垣墙楼屋的定期集市比战国时期增多,以赶集方式进行交易活动。这种市集是农村之间以至城乡之间物资交换的会合点,在封建社会是一种长期存在的交易形式。
西汉至唐代,市的形式没有多大的变化。《三辅黄图》记载汉长安有九市;四川广汉出土的汉代市井画像砖中刻有“市东门”、“市楼”和散摊交易形象;新繁出土的汉市井画像砖中刻有十字大道,中心有两层的市楼。据考古发掘和《长安志图》描绘,唐长安城东、西市,为“井”字形大道分隔,四街八门,中心是市署。市中除设置各类商店外,还有酒馆、旅邸。除封闭的市外,还有不设市墙肆屋的“会市”。在人烟稀少的南方村庄中,有“墟”市、草市,也有常驻的肆店,定期集会交易。
唐代中期以后,商业繁盛地方出现了夜市。北宋中期以后,封闭式的市场改成商业街。有些种类的商肆,集中于某条街上,有时又称某市,如盐市、米市。宋代以后的市还有两种特殊形式:庙会和榷场。庙会定期在寺观中举行,如宋代汴梁的大相国寺庙会、清代北京的隆福寺庙会、苏州的玄妙观庙会等。榷场是宋代与辽、金交易的由国家控制的外贸专卖市场,设于国境交界处,唐代则称互市。
行政区域的市
市,城市的简称。中国省、自治区、自治州下的一级地方国家行政区域。城市是社会分工和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城是指四周围于高墙,扼守交通要冲,具有防守性质的军事要点。奴隶社会的城市主要是行政、军事、宗教、手工业的中心。封建社会的城市不仅是商品市场和贸易的中心,而且开始发展成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随着大工业生产,出现了像上海、广州 、天津等特大的现代城市。中国城市划分为4类:非农业人口100万以上为特大城市;50万到100万的为大城市;20万到50万的为中等城市;2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中国城市发展总体战略是“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中国有3个不同行政层级的城市。①直辖市。指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特大城市,人口集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是与省、自治区相平行的一级行政区,如北京、上海、天津,下设区和县。②地级市。是与民族自治州相平行的特殊行政区,一般均设区和县。③县级市。是与县、民族自治县相平行的二级行政区。一般不设区。为了发挥城市经济中心作用,带动农村,实现城乡互助,中国两次推行市管县体制,第一次是从1958年开始,到1959年全国辖县的市有50多个,管辖的县达240多个。第二次是1982年12月提出改革地区体制,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地市合并,实行市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