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热点 juredian

解读拍卖规定:拍卖前7种情形应撤回拍卖委托

新华网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田雨、陈菲)最高人民法院25日出台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和变卖财产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拍卖开始前,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7种情形。

这7种情形是: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 议,不需要拍卖财产的;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的;其他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

司法解释还规定,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后,遇有依法应当暂缓执行或者中止执行的情形的,应当决定暂缓执行或者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通知拍卖机构和当事人。拍卖机构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拍卖,并通知竞买人。暂缓执行期限届满或者中止执行的事由消失后,需要继续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通知拍卖机构恢复拍卖。(完)

搜索建议:
热评

 嘉寓股份何时上市?

深交所日前发布公告,长盈精密(300115,股吧)、坚瑞消防(300116,股吧)、嘉寓股份(300117,股吧)和东方日升(300118,股吧)四只新股将于9...(展开)

热评

 全民体育世界杯:英超Big6均有...

在女子超级联赛中,曼城队在1-1战平曼联队的比赛中挽救了德比日的一分,这要归功于劳拉·库姆斯在阿提哈德体育场为客队首开纪录后的头球。这场比赛在44,259名观众...(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