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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制度权威 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作者:刘泾(上海市委党校科社教研部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突出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统领地位,是对新时代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提出的根本政治要求,其关键在于强化党的领导制度的权威性与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

首先,制度执行力是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制度的生命与效能在于执行,制度的尊严与权威也在于执行。制度一旦确立就必须具有权威性,任何人都必须严格执行,如果形成“破窗效应”就会使制度形同虚设。对于制度执行最大的问题是执行不得力,文件挂在墙上,口头上喊得多、行动上落实少,或是执行走偏,制度执行缺乏刚性。如果有制度却不执行,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 “纸老虎”,不仅不能产生应有作用,反而会损害法律法规、制度的公信力。人人敬畏制度,人人履行责任,就会在全社会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

其次,强化制度权威和执行力,关键在于干部。正确的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是影响制度执行力的重要因素。制度要在全社会发挥作用,首先要求党员干部树立敬畏和敬仰制度的意识,维护制度的神圣性与权威性。制度意识作为一种主观精神,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想基础,是强化制度权威、提升制度执行力的重要前提。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就必须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如果党员干部能够自觉将制度规范无差别的内化为思想意识等并将其外化为行动,那么强化制度执行力就具备了最现实的前提。

再次,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是强化制度执行力的重要保障。制度之所以能够产生拘束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监督机制与监督力量的存在。建立在制度自觉基础上的“自律”和监督的“他律”机制是影响制度执行力的两个基本因素。在制度面前,有些人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执行中采取变通、打擦边球的方法,弱化、回避制度,使制度边缘化,得不到落实。因此,为了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机制构成了这一时期制度建设的鲜明特点。目前,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特别是发挥巡视监督的作用,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等日益深入实践。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最大程度地遏制妨碍制度有效实施的机会主义行为正在形成态势。

来源: 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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