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热点 juredian

损害他人财产罪判多久?

一、交通事故后逃逸陪同是否有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陪同人员怎么处理看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同行者对交通事故没有过错和责任,只是被动地与肇事司机一起随车逃逸,是没有责任的。当然要注意下面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同行人如果是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其指使、强令肇事司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无证驾驶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搜索建议:损害他人财产罪判多久?  
热文

 为什么杨绛要叫杨绛先生?

先生字面意思,先我而生为之先生。如今的先生是一个中性词!是女士的相对词,专指成年男性。因此在很多人眼里称呼杨绛女士为先生的时候,很是不理解。于是这里我们就有必要...(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