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行政复议后可以强拆吗?行政复议期间房屋被拆合法吗

对于房屋的拆迁改造是政府工作当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而很多居住人并不愿意搬离房屋,不配合政府工作,这时当地政府可以采取限时强拆的做法。那么对违法的建筑,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是否可以在行政复议后进行强拆呢?

首先,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可强拆的时期为行政复议期间,但是当诉讼期时间已满,或在法定复议时间过后,若还未达成一致协议,当地政府可以采取强拆。《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必须要通过当地司法机关的同意,并且予以公示,若限期之内,当事人并未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也并未将违章建筑或法律规定建筑物自行拆除,当地拆迁办即可对当事人提起诉讼,并且采取依法强制拆除措施。对于依法强拆,我国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如果在乡村以及城市当中,当地政府以下批准,责令将某些建筑进行拆除或更正,如果当事人拒不改正,可以立即执行强拆,若强行阻止或许还会构成违法行为。

在拆除期间,如果当事人有任何的异议,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首先向当地法律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停止执行,其次,需要等复议机关批准,以后向当地拆迁办出示相关材料,并叫停施工队。

当政府机关责令改正或作出相应要求时,责任人必须依法和当地政府进行协商,提出自己的需求,通过正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拒不改正,一定是最错误的做法。我们在遇到类似的情况时,要学会用法律的知识来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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