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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六壬初阶(上)

大六壬初阶目录

第一章入式篇

一、六壬式盘

(一)式盘概述1

(二)十干寄宫1

(三)论月将2

二、天乙贵人2

三、四课3

四、九课三传入式4

(一)贼克4

(二)比用4

(三)涉害5

(四)遥克6

(五)昴星7

(六)别责8

(七)八专8

(八)伏吟9

(九)返吟11

第二章断法初阶

一、论五行旺相休囚12

二、论德13

三、论合13

四、论鬼13

五、论墓14

六、论破14

七、论害15

八、论刑15

九、论冲15

十、论十二天将15

十一、论三传16

第三章贵人贼注解

一、天乙18

二、螣蛇19

三、朱雀19

四、六合 20

五、勾陈21

六、青龙22

七、天空23

八、白虎24

九、太常25

十、玄武26

十一、太阴27

十二、天后28

第四章六十四课要略

一、元首30二、重审30

三、知一30四、涉害30

五、遥克30六、昴星30

七、别责31八、八专31

九、伏吟31十、返吟31

十一、三光31十二、三阳31

十三、三奇31十四、六仪32

十五、时泰32十六、龙德32

十七、官爵32十八、富贵32

十九、轩盖32二十、铸印33

二一、斫轮33二二、引从33

二三、亨通33二四、繁昌33

二五、荣华33二六、德庆33

二七、合欢34二八、和美34

二九、斩关34三十、闭口34

三一、游子34三二、三交34

三三、乱首35三四、赘婿35

三五、冲破35三六、淫佚35

三七、无淫35三八、解离35

三九、孤寡36四十、度厄36

四一、无禄36四二、绝嗣36

四三、迍福36四四、侵害36

四五、刑伤37四六、二烦37

四七、天祸37四八、天狱37

四九、天寇37五十、天网38

五一、三阴38五二、魄化38

五三、龙战38五四、死奇38

五五、灾厄38五六、殃咎39

五七、九醜39五八、鬼墓39

五九、励德39六十、盘珠39

六一、全局40六二、玄胎40

六三、连珠40六四、六纯41

第五章毕法赋简注 42

第六章分占要诀

一、考试51

二、二访谒51

三、仕宦51

四、求财51

五、婚姻52

六、出行52

七、疾病53

八、盗贼53

九、诉讼54

十、行人54

十一、天时55

十二、逃亡56

附;1、射覆起例56

2、神煞举要56

大六壬初阶

编者按:本文原稿写于1993年,是应“国际易学研究中心”徐鸿达教授之约,写的“六壬”函授讲义初稿。後在筹备其间,因徐教授身体患病而中辍。当时写到第四章(课经),四章以下为以後续成。

潍水杏林无为斋 王宝光

第一章大六壬入式篇

一、六壬式盘

(一)式盘概述:

六壬式的推演,古人是借助於一种特别的式盘。《史记、龟策传》载宋元王召博士卫平问所梦,“卫平乃援式而起,仰天而视月之光,观斗所指、定日处乡- - - 曰:今昔壬子,宿在牵牛”。清、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云:“此遁甲式也”。我意非是,这是用的六壬式;"观斗所指,定日处乡’,就是观察太阳之躔度,定月将之加临。"援式而起’式即式盘。《汉书、王莽传》中所说“天文郎按式于前,日时加某”。其所用也是六壬式盘。

现在所知道的古代六壬式盘实物共有七具,三具完整、四具残损。完整的三具中,东西汉的两具为髹漆木胎、全为篆文。六朝一具铜制六壬式盘,清晰完好。式盘的结构分两部分,天盘和地盘。大而在外的方盘为地盘,在地盘之内的圆盘为天盘。据《景佑六壬神定经、释造式》所说,天盘和地盘的内容应该是:

天盘:“中作斗杓,指天罡。次作十二辰,中列二十八宿四维局”。

地盘:“列十二辰、八干、五行、三十六禽、天门地户人门鬼路四隅讫”。

六朝铜盘的内容有此不同,天盘上没有刻画出斗杓(北斗七星),有十二神将名,有十二辰,并兼有十干、二十八宿。子午卯酉即代表四维。地盘上有八干十二辰,但不列五行;外列二十八宿及三十六禽。

後世用壬式者日趋简化,多以书代盘。我所用乃自制“改良六壬式盘”。由大小不等四层同心圆盘组成,最外一层为地盘,列十二支辰及十干寄宫;内三层为天盘,天盘外一层列十二支辰以表日躔宫次,为月将盘;中层列十二贵神,分顺行逆行,以大字珠书示顺,小字墨书示逆分别之。最内一层顺布十干,演式中日干对准日支,则何者空陷、旬丁,一目了然。

(二)十干寄宫:

地盘中,十二支辰既己排定,还有十干寄宫,务须熟记。歌曰:

甲课在寅乙课辰,丙戊在巳不须论,丁己在未庚申上,

辛戌壬亥是其真,癸课由来丑上坐,分明不用四正神。

十干寄宫的依据,是十干禄旺之宫。所以五阳干居於禄神之所在;五阴干禄神原在子午卯酉四正,而阴不居正,故五阴干寄宫居於禄神之前一位,如乙不在卯而在辰,丁己不在午而在未,辛不在酉而戌,癸不在子而在丑也。

(三)论月将:

月将者,即太阳之所躔宫次也。地盘己明,占时既得。占时居於地盘,月将居於天盘。以月将加占时之上,则无极而太极也;天盘动而生阳,地盘静而生阴,乃太极生两仪也。

余考天文律历及壬遁诸书,所云:“正月将登明,日躔诹訾之次;二月将河魁,日躔降娄之次;三月将从魁,日躔大梁之次;四月将传送,日躔实沈之次;五月将小吉,日躔鹑首之次;六月将胜光,日躔鹑火之次;七月将太乙,日躔鹑尾之次;八月将天罡,日躔寿星之次;九月将太冲,日躔大火之次;十月将功曹,日躔析木之次;十一月将大吉,日躔星纪之次;十二月将神后,日躔玄枵之次”。这是二千四百年前的天象实测。当时冬至日躔牛宿一度,适当每月之交节日太阳过宫;日躔之宫次也恰是月建之所合,所以唐﹒李筌在《太白阴经》注中误以“十二月合神为月将”。但取月将的依据是太阳所躔宫次,宋﹒沈括《梦溪笔谈》云:不能用合神,“当从太阳过宫,若不用太阳躔次,则当日当时,日月、五星、二十八宿,皆不应天行,以此决知须用太阳也”。随着岁差的积累,约在公元700年前后(唐朝),曾己校正为中气后过宫。但自冬至日躔牛宿一度时起至公元1990年,岁差己积34、28度,相差了一个宫次,还多出3、8度。经考证近期内月将的起用时间如下:

神后:立春後第四日起用。登明:惊蛰後第四日起用。

天魁:清明後第四日起用。从魁:立夏後第四日起用。

传送:芒种後第三日起用。小吉:小暑後第四日起用。

胜光:立秋後第三日起用。太乙:白露後第四日起用。

天罡:寒露後第四日起用。太冲:立冬後第四日起用。

功曹:大雪後第四日起用。大吉:小寒後第五日起用。

二、天乙贵人

天乙贵人者,取干德之合是也。阳贵起于先天之坤,从子上起甲,顺布十干;阴贵起于後天之坤,从申上起甲,逆布十干。辰戌为天罗地纲,贵人不居;贵人有独无对,故其对冲为天空;亦不重临本位。於此可见,天干之德未足为贵,而以干德之合气为贵也。请参阅下图:

戊天空己庚

巳丁午丙癸未乙甲申

天罗辰  壬酉辛

丁卯戊  戌地纲

寅天空己丑庚子辛亥

丙癸乙甲壬

上图十二支外圈红色阳干顺排,十干合处是阳贵。十二支内圈小体黑色十干逆排,十干合处是阴贵。

阳贵人歌:

甲羊戊庚牛,乙猴己鼠求,丙鸡丁猪位,

壬兔癸蛇游,六辛逢虎上,阳贵日中俦。

阴贵人歌:

甲牛戊庚羊,乙鼠己猴乡,丙猪丁鸡位,

壬蛇癸兔藏,六辛逢午马,阴贵夜时当。

贵人有十二,其次序出《玄女式经》曰:“前一螣蛇,前二朱雀,前三六合,前四勾陈,前五青龙。後一天后,後二太阴,後三玄武,後四太常,後五白虎,後六天空”。其推演次序是:“贵螣朱六勾青、空白常玄阴后”。

贵人的应用,在时间上有旦暮之分,在空间上有阳方阴方之异。占时以卯酉分旦暮(或以太阳出没地平线为准),旦用阳贵,暮用阴贵;贵人在天盘起,其顺行逆行则视贵人所落地盘何方。自亥至辰属阳,凡阴阳贵人落此皆顺行;自巳至戌属阴,凡阴阳贵人落此皆逆行。

三、四课

起法,先以本月月将加於地盘所占时支之上,顺布十二支。如月将是子,占时是辰;便将子加於地盘辰上,顺布巳上丑、午上寅、未上卯、申上辰、酉上巳、戌上午、亥上未、子上申、丑上酉、寅上戌、卯上亥。这便是天盘。

四课,即日干上二课与日支上二课也。《指南》曰:“天干阳也,干上上得者曰日;干上阳神为第一课,乃阳中之阳也。地支阴也,支上得者曰辰;支上阳神,乃阴中之阳也。干上之阴神为第二课,乃阳中之阴也。支上之阴神为第四课,乃中之阴也”。天盘既定,便首先以"十干寄宫’法列出干上二课;继而视地盘日支所乘列出支上二课。如甲子日子将辰时占(如下式),便先将天盘排定,次将本日干支甲子二字中空一格写在天盘上方,干对地盘申位,支对地盘午位。甲子日起课,"甲课在寅’即看地盘寅上天盘是何字,此课是戌,便在甲的上方写一戌字,"甲上戌’,便是第一课;再看地盘"戌上午’便是第二课。地盘日支子上,天盘是申,"子上申’便是第三课;即支之阳,亦即阴中之阳也。最後看地盘申上辰,"申上辰’就是第四课,即所谓支之阴神,阴中之阴也。

辰申 午戌

申子戌甲

四课三课二课一课

丑寅卯辰

子巳

亥午

戌酉申未

四、九课三传入式

四课既成,乃取三传;其式有九:贼克、比用、涉害、遥克、昴星、别责、八专、伏吟、返吟也。诸凡七百二十课皆由此出,乃六壬之入手工夫,务须精熟。今取古歌详加考究修订、注释於後。

(一)贼克:

歌曰:取课先从下克呼,若无下克上为初;

初传本位明中次,中上相因是末居。

以四课上下审之,若有一下克其上神者,取为初传;虽有二三之上克下不用也,名重审课。若四课中并无下克,惟有一上神克下,取而用之为初传,名元首课。初传即发用也,凡取克为用,不论上克下克,皆取上一字,不取下一字。以初传地盘上所乘之支为中传,以中传地盘上所乘之支为末传,故曰相因也。凡课下克上曰贼、上克下曰克,以一下克或一上克取用,故总称贼克。

(1)重审:

如正月甲子日子将辰时占。一课戌甲,甲木贼克上神戌土;而二课午戌、三课申子、四课辰申,皆上生下而无克。即以一课甲上之戌为初传发用,地盘戌上所乘之午为中传,地盘午上所乘之寅为末传;三传戌午寅。因只有一下贼上,须重复审详,故名重审课。

玄蛇后六

辰申午戌

申子戌甲

丑寅卯辰

子巳

亥午

戌酉申未

(2)元首:

如五月丁丑日申将子时占。一课卯丁、二课亥卯、三课酉丑,俱无克。惟四课巳酉,巳火克酉金,是上克下,即以巳为初传发用;地盘巳上所乘之丑为中传;地盘丑上所乘之酉为末传,三传巳丑酉。只有一上克下为元首课也。

巳常

丑勾

酉贵

常贵朱空

巳酉亥卯

酉丑卯丁

丑寅卯辰

子巳

亥午

戌酉申未

(二)比用

歌曰:下克或二三四侵,

不然上克亦同论,

常将天日相比取,

阳日用阳阴用阴。

重审课不过一下贼,而元首课一上克;今四课中贼克纷纷,或有二三四下克,或有二三四上克,便非重审与元首课也。此当取与日干相比者为用。甲丙戊庚壬为阳,子寅辰午申戌为阳辰,阳与阳比,虽有二三四阴不论也。乙丁己辛癸为阴日,丑卯巳未酉亥为阴辰,阴与阴比,虽有二三四阳不论也。故曰比用;又名知一者,盖阳日但知用一阳爻而不知有阴也;阴日但知用一阴爻亦不知有阳也。

如八月戊寅日,抽得子时,用巳将,布成天盘。一课戌戊不克;二课卯戌,卯木克戌土,但卯与戊不比;三课未寅,寅木克未土,未亦属阴土与戊不比;四课子未,下克上。四课两下贼、一上克,惟第四课之子为阳水与戊日之阳土相比,所以取子为初传;地盘子乘巳、取巳为中传;地盘巳上乘戌,故戌为末传,是为比用课。

子青

巳阴

戌合

青贵常六

子未卯戌

未寅戌戊

戌亥子丑

酉寅

申卯

未午巳辰

(三)涉害

歌曰:

涉害俱比俱不比,度难归家多克取;

孟深仲浅季当休,复等柔辰刚日宜。

凡四课之中,有二三四个下克上,或二三四个上克下,且与日干阴阳俱比俱不比,则以涉害法取之。涉者渡也,即涉归本家之意;害即所受之克害也。凡此则各就受克之处,涉地盘历数,归於本位,取受克多者为发用;有遍历艰难险阻之象,故名涉害。如涉害浅深相等(如俱深),则先取地盘四孟上神为初传,名曰见机。如孟上无可用,便取地盘四仲上神为初传,名曰察微。如孟仲季上神涉害又复相等,则阳日取干上两课之先见者为用;阴日取支上两课之先见者为用,是名缀瑕。涉害课其次序井然有四层、名亦有四。《探原》云:“细考之,取受克深发用者,得"涉害’六十三课;涉害俱深,取孟上神发用者,得"见机’九课;涉害俱深,取仲上神发用者,得"察微’二课。涉害俱深,孟仲上神又复相等,取干上神发用者,得"缀瑕’一课,戊辰日、干上子是也。又返吟类"缀瑕’发用者二课,戊辰、戊戌日,干上亥是也。"课经’谓孟仲季复又相等云云,似有衍文”。後世简法,但取孟上仲上、及干支先见者为发用,是只有见机、察微、缀瑕而无涉害也,殊失先贤定之义。据此考究,涉害之三传讹误者共二十四课。发用如此,其中传、末传亦如贼克课之相因。

(1)涉害课

子青

申蛇

辰玄

蛇 青 后 六

申子午 戌

子辰戌 甲

丑 寅 卯 辰

子巳

亥午

戌 酉 申 未

如二月甲辰日,亥将卯时占。一三两课、下克上,与日俱比。一课戌甲,甲木克戌土,是下克上。戌归本位,历有八路,涉卯木为一重克;涉辰中之乙木为二重克;连同加临处的寅木甲木共四重克。第三课子辰,亦是下克上;子归本位,亦经有八路,涉辰土一重克,巳宫所之戊土为二重克,未土为三重克,未中所寄之己土为四重克,戌土为五重克。较之日上一课戌甲,实多一重克害,此为涉害之深者,故取子为初传,地盘子上之申为中传,申上之辰为末传。

(2)见机课

如二月丙子日亥将辰时占。一课子丙、二课未子、三课未子、四课寅未。此课四上克下,二三两课相同,谓之不备,且未与日干不比。取一、四两课子、寅与日干相比者而论,子由巳上历归本位,经由丙巳午丁四重克;寅由未上历归本位,亦经未己戊丑四重工业克。是涉害浅深相等,寅加未、子加巳,先取孟上神子为初传,三传相因子未寅,是为见机课。(凡涉害课历归本位之上克下克,与四课中之上克下克是一致的)。

子合

未阴

寅青

青 阴 阴 合

寅 未 未 子

未 子 子 丙

子 丑 寅 卯

亥辰

戌巳

酉 申 未 午

(3)察微课

如五月庚午日、申将辰时占。一课子庚、二课辰子、三课戌午、四课寅戌。此四课中,辰土克子水,寅木克戌土,是二上克下,且俱是阳神,与日干相比。以辰由子上涉归本位,经子癸二重克。以寅由戌上涉归本位,亦经戌丑二重克,是涉害又复相等。查辰与寅,俱非加孟,当以加仲为用,取子上之辰为用,名察微。中末取同前例。

辰玄

申青

子蛇

后 合 玄 蛇

寅 戌 辰 子

戌 午 子 庚

酉 戌 亥 子

申丑

未寅

午 巳 辰 卯

(4)缀瑕课

如正月戊辰日、子将巳时占。一课子戊、二课未子、三课亥辰、四课午亥,三下克上,而亥与日干不比,即不取。一、四两课之子、午与日干相比,而历归本家又经四重克。子加巳、午加亥,又俱为孟上神,是涉害多少孟上神皆相等。戊系阳日,则取干上先见之子为初传,三传子未寅,是名缀瑕,亦名复等。余仿此。

子蛇

未空

寅后

白 朱 空 蛇

午亥未 子

亥 辰 子 戊

子 丑 寅 卯

亥辰

戌巳

酉 申 未 午

(四)遥克

歌曰:四课无遥号为遥,日与天神互递召,

先取神遥克其日,日遥克神次後交。

《大全》等诸书谓:"天盘月将为十二支神,而贵神为十二天将。’学者务必明乎此,方不致在神将名称上混淆。此处"神’即十二支神,"日’即日干。若四课中,上下全不相贼克,则试以遥克取之。即以日干为主,与二三四课上之支神相对较之;若有一上神克日干者,取为初传,谓之神遥克日,名"蒿矢课’。若二三四课上神不克日干,则视日干遥克二三四课上神否?若有一上神被日干克者,取以为用,谓之日遥克神,名"弹射课’。若有两神克日干、或日干克两神,亦须选择神与日干阴阳相比者为初传,三课之相因亦如贼克之例。

(1)蒿矢课

如八月壬辰日、巳将寅时占。四课俱无上下克,三四两课上神未戌来克日干。壬是阳干,未乃阴支,与日不比。惟戌与日比,则取戌为发用,三传相因戌丑辰。名曰蒿矢课。

戌青

丑常

辰后

青朱贵 玄

戌 未 巳 寅

未 辰 寅 壬

申 酉 戌 亥

未子

午丑

巳 辰 卯 寅

(2)弹射课

如二月壬申日、亥将申时占。课中无克,又无上神克日,则取日遥克神为用。日干遥克第二课上神巳火为初传,三传巳申亥,名曰弹射课。

巳朱

申青

亥常

后常 朱 后

寅亥 巳 寅

亥 申 寅 壬

申 酉 戌 亥

未子

午丑

巳 辰 卯 寅

(五)昴星

歌曰:无遥始向昴星寻,阳仰阴俯酉中神;

刚日先神而後日,柔日先干而後辰。

四课俱备,既无上下贼克、又无遥克,则为昴星课。遥克力轻,己取象於蒿矢、弹射矣。是课遥克亦无,惟天盘地盘之酉金作用,其力尤轻之至也。酉中有昴星团,虽七星相聚,而光芒微弱,虽至明之目不能辨也。

是课,阳日取地盘酉宫上神为初传,支上之神为中传,干上之神为末传。是名虎视转蓬。

阴日则取天盘酉下之神为初传,干上之神为中传,支上之神为末传。是名冬蛇掩目。

(1)虎视转蓬课

如九月戊寅日、辰将子时占。一课酉戊、二课丑酉、三课午寅、四课戌午。四课全备,无上下克,又无遥克,应取昴星。戊乃刚日,仰取地盘本上之丑为初传,中传取支上午,末传取干上之酉。名曰虎视转蓬。

丑空

午后

酉朱

戌 午 丑 酉

午 寅 酉 戊

酉 戌 亥 子

申丑

未寅

午 巳 辰 卯

(2)冬蛇掩目课

如八月丁亥日、巳将寅时占。一课戌丁、二课丑戌、三课寅亥、四课巳寅。四课既无上下克,又无遥克。丁为柔日,应俯取天盘酉下之午为初传,取干上之戌为中传,支上之寅为末传。是名冬蛇掩目。

午合

戌后

寅白

巳 寅 丑 戌

寅亥 戌 丁

申 酉 戌 亥

未子

午丑

巳 辰 卯 寅

(六)别责

歌曰:三课无克别责名,

刚日先传干合神;

柔日支前三合取,

中末都来干上寻。

四课中有二课相同者,实际只有三课。有首尾相同为三课者;有二三课相同为三课者,名曰不备,谓四课不全不完备也。"三课无克’谓不备课中既无上下贼克、又无遥克,不可复以昴星法取用;盖"四课昴星、三课别责’也。阳日取天干之合位上乘之神为初传,如甲日取己之寄宫未上神为初传,己日取甲之寄宫寅上神为初传,余可类型推。若阴日则取地支之三合前一位用之,而不用乘神也;三合前一位者,如巳酉丑、亥卯未,酉日用丑、丑日用巳、未日用亥是也。中传与末传,不论阴阳,并以干上所乘者为之。

如九月丙辰日、辰将卯时占。一课与第四课相同,乃四课不全,无上下克,又无遥克;丙乃刚日,取干之合位上神为用;丙与辛合,辛寄宫在戌,戌上是亥,即以亥为初传,中传、末传都用干上午。三传亥午午也。

亥阴

午合

午合

午巳未 午

巳 辰 午 丙

午 未 申 酉

巳戌

辰亥

卯 寅 丑 子

又如正月辛酉日、子将丑时占。二课三课同,又无贼克与遥克可取。辛乃阴日,取支三合前一位用之,乃巳酉丑、丑在酉前;即以丑为初传,中传、末传俱用干上酉,三传丑酉酉也。

丑青

酉玄

酉玄

未申申 酉

申酉酉 辛

辰巳午 未

卯申

寅酉

丑 子 亥 戌

(七)八专

歌曰:两课无克号八专,阳日干阳顺行三,

阴日支阴逆三数,中末都来干上眠。

若干支同处一位,则四课只得两课矣。如甲寅日、庚申日、癸丑日、丁未己未日等。若二课有上克下克,仍以贼克、比用、涉害三法取之。若无上下克,不复取遥克;盖遥者远也,干支同位,不能谓之远也。此以八专之法用之。阳日则从干之阳神(即第一课上神)在天盘顺数三神为用;如一课上神是子,则顺数子丑寅,以寅为初传,余类此。阴日则从支之阴神(即第四课上神)在天盘逆数三神为用;如四课上神是子,则逆数子亥戌,以戌为初传也。其中传、末传俱用干上所乘之神为之。若顺数、逆数俱同干上之神,则三传归一,是名独足,凡占不利。

①如正月甲寅日、子将卯时占。干支同位、上下无克、只得两课,不能取遥克。甲乃阳日,以第一课上亥,在天盘顺数三神至丑,以丑为初传,中末俱用干上亥。

[1]丑空

亥常

亥常

申 亥 申 亥

亥 寅 亥 甲

寅 卯 辰 巳

丑午

子未

亥戌 酉 申

②如九月丁未日、辰将丑时占。亦干支同位,只得两课无克。丁乃阴日,以支之阴神、四课上丑在天盘逆数三神至亥,以亥为初传,中末俱用干上戌。

[2]亥阴

戌后

戌后

丑戌 丑 戌

戌 未 戌 丁

申 酉 戌 亥

未子

午丑

巳辰 卯 寅

③如四月己未日、酉将未时占。两课无克,己乃阴日,从支之阴神第四课上亥,逆数三神至酉,以酉为初传,中末俱用干上酉,三传酉酉酉,是名独足。只此一课。

[3] 酉合

酉合

酉合

亥 酉 亥 酉

酉 未 酉 己

未申 酉 戌

午亥

巳子

辰 卯 寅 丑

(八)伏吟(歌诀新订)

歌曰:阳日伏吟干上发,迤逦三传用三刑;

若遇六甲寅巳申,六丙六戊巳申寅;

六庚申寅巳作传,六阳无克法简明;

惟有六壬别立法,日先辰次末取刑。

(刚日无克为自任)

六阴无克丁己辛,初取支上後取刑;

(初刑为中、中刑为末)

初传若在自刑上,中取干上末取刑。

(中传颠倒日辰用之也,中若无刑

末取冲。柔日无克为自信)

乙日有克发干上,中传支上末刑冲。

(辰自刑中传有刑取刑、无刑取冲为末)

六癸便寻丑戌未,阴阳取法各不同。

(乙癸有克曰无虞。若用起自刑,中传支上又自刑,中冲为末曰杜传)。

伏吟者,神居本位,没有动机,所以伏也。有克取克,无克取三刑,遇自刑、则取冲。考六壬伏吟者,一日一课,计有六十课。今列表如下:

六阳日

六甲日

寅巳申

丙戊日

巳申寅

六庚日

申寅巳

壬申日

亥申寅

壬午日

亥午子

壬辰日

亥辰戌

壬寅日

亥寅巳

壬子日

亥子卯

壬戌日

亥戌未

六阳日伏吟,初传皆发自干上,如甲日初传寅、丙日初传巳、庚日初传申。且皆以三刑作中末传(即初刑为中、中刑为末也);名"自任’。惟六壬日特殊,虽亦发自干上,但中传上,有刑取刑,无刑取冲为末传。阳日伏吟名"自任’。

六阴日伏吟,分无克三日丁己辛、和有克二日乙癸二种情况。其丁己辛三日,既无上下克、又不取遥克,发传皆自支上神,继而初刑为中,中刑为末,名"自信’。

凡伏吟课,初传自刑,则阳日取支上神作中传;阴日取干上神作中传;如中又自刑,则取中冲为末传,是名"杜传’。

六阴日伏吟,惟乙癸二日有克(乙日下克上,癸日上克下)。乙日用下贼为初传(干上辰),而初传皆值自刑(辰),必取支上神为中传,中刑为末传;如中传又自刑,则取中冲为末传(法与杜传同)。癸日用上克为初传(干上丑),初刑为中,中刑为末,故三传皆丑戌未也,名曰"不虞’。六阴日伏吟见下表:

丁己辛日

乙癸日

丁己 卯

卯子午

乙丑

辰丑戌

丁己 丑

丑戌未

乙亥

辰亥巳

丁己 亥

亥未丑

乙酉

辰酉卯

丁己 酉

酉未丑

乙未

辰未丑

丁己 未

未丑戌

乙巳

辰巳申

丁己 巳

巳申寅

乙卯

辰卯子

辛未

未丑戌

癸酉

丑戌未

辛巳

巳申寅

癸未

丑戌未

辛卯

卯子午

癸巳

丑戌未

辛丑

丑戌未

癸卯

丑戌未

辛亥

亥戌未

癸丑

丑戌未

辛酉

酉戌未

癸亥

丑戌未

三刑者,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子刑卯、卯刑子;辰午酉亥自刑也。

①不虞课

如正月癸丑日、子将子时占。一课丑癸,依例取克为用,丑为初传;丑刑戌、戌为中传;戌刑未、未为末传。伏吟课、亦名"不虞’。

①丑阴

戌白

未勾

丑丑丑丑

丑 丑 丑 癸

巳 午 未 申

辰酉

卯戌

寅丑子亥

②自任课

如十一月丙辰日、寅将寅时占。课中无克,丙乃阳日,则取日上巳为初传;巳刑申、申为中传;申刑寅、寅为末传;三传巳申寅,阳日伏吟,名自任课。

[2]巳空

申玄

寅合

辰 辰 巳 巳

辰 辰 巳 丙

巳 午 未 申

辰酉

卯戌

寅丑子亥

③自信课

如五月丁丑日、申将申时占。课中无克,丁乃阴日,取支上之丑为初传;丑刑戌、戌为中传;戌刑未、未为末传。阴日伏吟,名曰自信课。

[3]丑朱

戌后

未常

丑 丑 未 未

丑 丑 未 丁

巳 午 未 申

辰酉

卯戌

寅丑子亥

④如二月壬辰日、亥将亥时占。课中无克,壬为刚日,以干上亥为初传;亥乃自刑,取支上辰为中传;辰又是自刑,则取辰之冲戌为末传。此为杜传格;盖以用起自刑之神,传行杜塞故也。

[4]亥空

辰蛇

戌白

辰 辰 亥 亥

辰辰亥壬

巳 午 未 申

辰酉

卯戌

寅丑子亥

(九)返吟

歌曰:返吟有克克初生,理取先冲而後刑;

次传如在自刑上,末求破冲是真情;

无克六日驿马用,中辰末日课中行。

返吟乃天地盘子加午、卯加酉,十二支神各临冲射之位也。此课如贼克少者,仍以重审、元首例取初传;贼克多者以比用、涉害例取初传;而初冲为中、中刑为末;如中遇自刑、末亦取冲,是名"无依’。

无克六日,其中辛未、辛丑、丁丑、己丑四日,以驿马为用。驿马者,申子辰在寅、寅午戌在申、巳酉丑在亥、亥卯未在巳也。如辛未日、驿马在巳,即以巳为初传;中取支上神、末取干上神,是名"无亲’亦名井栏射。此外,丁未、己未二日,俱以巳为初传,中传末传皆用干上神(丑)者,似属八专;以巳既为驿马,而支阴逆数三位亦巳也。

①无依课

如二月庚戌日、亥将巳时占。以一课寅庚,下克上为用,初传寅;寅冲申、申为中传;申刑寅、寅为末传。名"无依课’。

亥青

未蛇

辰阴

丑未戌辰

未 丑 辰 辛

亥 子 丑 寅

戌卯

酉辰

申 未 午 巳

②无亲课

如五月辛丑日、申将寅时占。四课无克,取驿马为用。巳酉丑马在亥,以亥为初传;中传用支上未,末传用干上辰,是名"无亲课’。

寅后

申青

寅后

戌 辰 申 寅

辰 戌 寅 庚

亥 子 丑 寅

戌卯

酉辰

申 未 午 巳

第二章六壬断法基础

一、论五行旺相休囚:

木火土金水五行在一年之中,有旺、相、死、囚、休的不同。凡当令者旺,我生者为相,我克者为死,克我者为囚,生我者为休。

休旺 旺 相 死 囚 休

春 木 火 土 金 水

夏 火 土 金 水 木

秋 金 水 木 火 土

冬 水 木 火 土 金

四季之末一月土旺,亦同此推。若夫旺气宜求官谋职、相气宜经宫利禄、囚气囚系呻吟、死气死亡悲哭、休气疾病淹缠,此乃概论。其实将来者进、是以为相;进而当令者、是为旺;功成者退、是为休;;退而无气、是为囚;值司令之杀伐、是为死。必须视占时干支、三传、年命等处,所乘天将;凡喜神欲旺相、不欲休囚;忌煞欲休囚、不欲旺相。然相妙於旺,旺则盛极之气,其退反速;相则方长之气,其进无涯也。休甚於囚,囚则否极之势,必将渐生;休则方退之神,未能遽自暴自复也。死则弃而不论。视其所喜所忌,以此意消息可也。

二、论德

德者、福佑之神也。凡临日入传,能转凶为吉。其名有四:曰天德、月德、日德、支德也。四德入传皆吉,而日德尤吉;俱宜生旺,不宜休囚。忌逢空落空、及神将外战。如德神加干发用为鬼,仍作德断,盖德能化鬼为德也。

天德,歌曰:正丁二坤中,三壬四辛同,乾甲癸艮丙,乙巽十二庚。

月德,诀曰:"月德逐月去,丙甲与壬庚’。即丙甲壬庚、周而复始,顺排十二月也。

日德,即支德;以"阳德自居阴在合’取之。如甲己在寅、乙庚在申、丙辛戊癸在巳、丁壬在亥也。

支德,即子日起巳、顺行十二支是也。

三、论合

合者、和顺之神也。凡临日入传,主有和合成就之喜。盖阴阳配合、奇偶交求,故凡事皆成也。其名有三:曰干合、六合、三合也。

干合即五合,甲己为中正合、乙庚为仁义合、丙辛为威权合、丁壬为淫佚合、戊癸为无情合。

六合即支合,子与丑合、寅与亥合、卯与戌合、辰与酉合、巳与申合、午与未合是也。其中寅亥为破合、巳申为刑合、主谋事合而不合、成而不成。若得贵人青龙德禄诸神乘之,仍主顺利。

三合者,亥卯未合主繁冗驳杂,寅午戌火合主侣党不正、巳酉丑金合主矫革离异、申子辰水合主流动无滞。凡取成之期,以三合决之。若三合入传缺一神,为虚一待用,必待缺神值日方能成就;若缺神日辰偶足之,名凑合格,主有意外和合之事。凡合与德同入传,百事皆吉,即会凶神亦主凶中和合。凡合入传,谋事皆成;但不能即时了结,不宜占病占讼。凡合逢空落空、又见刑害,主和中藏祸,有德可解。凡合克日或乘蛇虎朱雀,主合中有害,不可托人谋事,合伙经营。三合之中,以干合为主、支合次之;必须与德禄喜神并临乃吉,若乘凶将又与凶合则反凶矣。

四、论鬼

鬼者,贼害之神也。干支之中,阳克阳、阴克阴为鬼,书云:“克偏为鬼正为官”也。传中多鬼,事多不美;谋事不成,凶灾及身。凡昼鬼、主公讼是非;夜鬼、主神祗妖祟。若日干旺相,及传中命上见子孙为救神者,亦不为凶。凡鬼发用、又临克日之乡,名攒眉格;占事主有两重不美,即遇救神,亦惟解其一。若发用逢鬼,是支上神,又引中末入于鬼乡,谓之家鬼弄家神,有救无祸,无救祸生。若鬼临日干,得支上神救者,主一切事自外来,要家内人解救。若发用逢鬼而生末传作日干长生者,名鬼脱生格,主一切先凶后吉。若三传会局为鬼,反生起干上神生干者,主一切反凶为吉。若三传脱干,能制暗鬼,名借益格;犹有人来赚我,恰值我有祸患,欲借其力,姑遂其意用之,反有益也。

五、论墓

墓者,万物所归、伏没之神也。凡墓神临日入传,主一切暗昧难明,闭塞不通;逢冲则吉,逢合则凶;若年命上神能制之,亦可解救。至於辰未为日墓、戌丑为夜墓,日墓刚速,夜墓柔迟,尤不可不知。若夜墓临日,自暗投明,诸事尚有解救。日墓临夜,自明投暗,一切愈觉糢糊。

五行墓于四季,未为木墓、戌为火墓、丑为金墓、辰为水土墓;此单论五行,土寄於坤,不以干之阴阳分顺逆也。壬课重在日,惟从十干墓,不从五行墓。

十干有阴阳生死之分,阳干死地,即阴干生地;阴干死地,即阳干生地。甲长生在亥、禄在寅、墓在未。乙长生在午、禄在卯、墓在戌。丙戊长生在寅、禄在巳、墓在戌。丁己长生在酉、禄在午、墓在丑。庚长生在巳、禄在申、墓在丑。辛长在子、禄在酉、墓在辰。壬长生在申、禄在亥、墓在辰。癸长生在卯、禄在子、墓在未。是未为甲癸之墓、戌为丙戊乙之墓、丑为庚丁己之墓、辰为壬辛之墓也。

壬课有干支坐墓、干支乘墓。毕法云:“人宅坐墓甘招晦,干支乘墓各昏迷”是也。墓神覆日即墓临干上,以日入墓即日干坐墓也。凡寅加戌、巳加丑、申加辰、亥加未为自生入墓,如人坠五里雾中,呼天不应,占病必死,占贼难获,占行人不来。又有日之长乘墓,如甲乙日未临亥等,主旧事复发。长生处自乘墓,如甲乙日辰临亥等,主新事废。天上长生坐墓,如甲乙日亥临未,主不能生。年命乘墓坐墓,如年命在子,辰加子为乘墓,子临墓为坐墓;凡生旺入墓,成而後败;墓入生旺,败而後成。墓主暗昧忧郁,若自墓传生,凶中变吉。凡墓神发用,宜日干有气;若日干无气,病讼不宜。中传见墓,百事不顺,进退有悔。末传见墓,百事终无成就。凡墓逢冲则吉,逢合则凶。若年命上神能克制之,变可解救。

六、论破

破者,散也、移也。其法以十二支环列,阳日破後四辰,阴日破前四辰。如午破卯、辰破丑、酉破子、戌破未、亥破寅、申破巳是也。凡破临日入传,惟宜解散凶事,不宜成就吉事;占事多中辍、有更改,一切主不完全。凡四孟见酉、四仲见巳、四季丑,名破碎煞,占物破损不完。若年命上见破,主有损伤。

七、论害

害者,阻也、斗也。其法以十二支从辰戌两分,自戌至卯横列于下,自酉至辰横加于上,上下相交,即为六害。凡害临日入传,事多阻隔,只宜守旧。

酉戌相害、申亥相害、未子相害、午丑相害、巳寅相害、辰卯相害。

八、论刑

刑者,伤也、残也,其类有四:

无礼之刑:子刑卯、卯刑子(亦曰互刑)。

恃势之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

无恩之刑: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

自刑: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

凡刑入传临日,必主伤残。自刑者自逞自作,以致败落。互刑者无礼无义,大荡小淫。恃势无恩、挟势以威凌。如寅刑巳、刑中有害,举动艰难;丑刑戌、刑中有鬼,贵贱相侮。巳刑申、戌刑未,刑中有破,长幼不和,身家零落。凡刑发用,刑干忧男,刑支忧女;干刑应在外速,支刑应在内迟;若又作日鬼,主反复乖戾,公私两忧。

九、论冲

冲者,动也、格也。即子午相冲、卯酉相冲之例。凡冲皆主动移,反复不宁。岁月干支皆不宜冲;冲岁、岁中不足;冲月、月中不足。吉神尤不宜冲,冲则不吉;凶神宜冲,冲则凶散。冲支三合之第一字,即为驿马,主动。

十、论十二天将

(一)生克视乘神:

十二天将即十二贵神。六壬吉凶,全凭生克;万事否泰,皆责贵神。《大全》云:“凡壬课吉凶,系干天将。五行虽各有所属,而用者专取天盘乘神决之。如贵人属土,若乘亥子则属水矣,生克皆以水论。生日为吉,虽凶将亦为吉;克日为凶,虽吉将亦为凶,紧要不离生克二字。吉将喜生扶、忌克制;凶将反此”。此处申明,十二贵神论生克,以天将所乘神为断。大抵以生合日干为吉,吉将愈吉;刑克干为凶,凶将愈凶。吉神受制难为吉,凶将临克不为殃也。神将吉凶,固有定拟,而因人因事须当通变也。

(二)休旺看落宫

十二天将乘神既明,更须详察乘神在地盘何宫,以辨其生克、旺相休囚;喜则宜旺相,忌则宜休囚。更有恋生不生者,以生我之辰,自坐於长生之上,它自恋生不来生我也。受克不克者,克我之神,临於受克之方,何暇克我。又有神将坐空落空、吉凶不成等,课成当细辨之。

(三)微妙察阴神:

凡神之阳者、见其大象;而其隐微、则又归於阴。盖有阳不能无阴,阴神乃事之归宿;若不详察,何以判断吉凶之底蕴?惟天乙贵人旦暮互为阴神,其余则各以本家所乘者为阴神。如螣蛇乘申临子,则申上之辰即为螣蛇之阴神;朱雀乘酉而临丑,则酉上之巳即为朱雀之阴神。如占谒贵升迁,视贵人之阴神;占惊怪及小儿病,视螣蛇之阴神。占考选及文书口舌事,视朱雀之阴神。占交易、婚姻、子孙,视六合之阴神。占词讼田土,视勾陈之阴。占雨、求财,视青龙之阴。占晴及僧道奴仆,视天空之阴。占道路及死亡疾病,视白虎之阴。占印绶及衣服宴会,视太常之阴。盗窃扑获视玄武之阴。婢妾阴私视太阴之阴。占求妻或妇病视天后之阴。此阴神之大概也,然必见於课传年命之中,旺相不空,而又与日辰德合相生,始可言皆有物,所谋皆通。若刑克日辰年命,虽入课传,亦终失败。若不入课传,谓之类居闲地;如值休囚空亡,谓之无类,所占更少结果也。

十一、论三传

传者,传课之隐微、发课之几蘖也。故课为体、传为用。传吉课凶、事终吉;传凶课吉、事少成。

初传,为发端门。发端者发用也,应事之起始,其力甚大,能左右四课之祸福。若初传神将比和,上下相生,又逢德禄,必举事称心。凡用在第一二课主外事,如天乙顺行,用在贵前,不问吉凶主事速;若发用在三四课主内事,如天乙逆行,用在贵後,不问吉凶主事迟。发用在第四课,名蓦越,主事蓦然而至。发用逢上克下、主卑幼之灾,事从外来,利男子、利先起。发用逢下贼上、主尊长之灾,事由内起,利女子、利後应。用逢日财、事因求财;用逢日鬼、动辄得咎;用逢脱气、事属子孙;用逢日比、事属朋比;用逢日印、生机蓬勃。凡用克日、身危或长上官讼;克辰家宅不宁,克时惊忧叠至;克年命百事难成。用逢长生,谋为发达;若长生临墓,又主旧事断而复续。用逢败死,事必毁坏。用逢墓库,事多迟延,占病死、占人归、占物在、占旧事凶。用绝事了、人来、信至。用刑冲破害,重逢险阻,事难有成。用逢空亡,忧喜不成,谋事出旬可望,托人谨防诈骗。用旺则获名获利,休囚则防灾防讼;而旺相休囚又当分其喜忌。

中传,为移易门,应事之变迁。若初凶中吉,则移凶为吉;初吉中凶,则移吉为凶。母传子则顺,子传母则逆。鬼主事坏;墓主事止;害为腰折,事多阻隔;破主中辍;空为断桥,亦名折腰,皆主事体不成。

末传,为归计门,应事之结果。发用在初,决事在末,最为紧切。若初传受下贼克,而末传能制其贼克者,终可反凶为吉。末克初、为终来克始,远行万里,入水不溺,入火不焚,病苏灾止;若加破害,则有阻隔,吉凶皆不成。逢空亡则事无结果。

三传,初为日之长生,末为日之墓库,则有始无终。初为日之墓库,末为日之长生,则先难後易。初传凶、中末吉能解之;三传凶、行年吉能解之;若三传行年俱凶则不能也。至於三传神将,若将克神(即十二天将克十二支神)为外战,忧轻、虽凶可解;神克将(支神克天将)为内战,忧重、虽吉有咎。三传皆空,了无一实;两空一实、而实处又逢天空,亦作三传空论。如初中空,以末传为主;中末空,以初传为主。

三传自干上发用,传归支上者,名朝支格,主我去求人办事,不得自由。自支上发用,传归干上者,名朝日格,主人来托我办事,易於成合。若三传不离干支,求物得、谋事遂、行人回、贼不出乡、逃不脱。三传不离四课,名回环,谋事成、吉则吉、凶则凶,忌占病讼产忧。三传生日百事吉,三传克日百事凶。若干克初、初克中、中克末者,求财大获。三传日辰全逢下贼上者,毫无和气、讼必刑、病必死,占事必家法不正、自取其辱。三传三合、为日干全脱全生全鬼全财全兄弟者,俱视天将吉凶及五行制化如何?如全鬼为凶兆,若年命日辰四处有子孙则可制鬼矣。故脱气要见父母,全生不可见财。三传与日辰上下皆合,则不宜妄动;得日月冲破之,方可他求。然吉则宜合,不宜冲破;凶遇冲破,则凶解散矣。

第三章大六壬贵人赋注解

《编者按:此贵人赋系自“大全”录出,详加注释和应用中的注意事项。这是学壬式的基本功,要求能背诵赋文、熟读注释,在应用中自可得心应手。》

一、天乙

原文:天乙居中,後六前五。在子也解纷、必嘱事於童仆;在丑也升堂、宜投书於公府。凭几在寅、卜庭谒之无虞;登车在卯、知路诉为有补。辰戌怀怒兮上妒下忧,巳午受贡兮君喜臣欢。移途在申兮有求干之荣,列席在未兮有酒食之美。亥还绛宫,坦然安居;酉入私室,不遑宁处。

注解:天乙即贵人也,应己丑之土,为神将之主。其传有顺逆,壬课以天盘起贵人,地盘定顺逆;顺布者皆背天门,逆布者皆向地户。凡贵人临於地盘之亥、子、丑、寅、卯、辰六位则顺布;凡贵人临於地盘巳、午、未、申、酉、戌六位则逆布。其後有六位者,即天空、白虎、太常玄武、太阴、天后也。前有五位者,即螣蛇、朱雀、六合、勾陈、青龙也。

子乃北方幽隐之地,贵人居之,解除纷扰;又子为一阳初生、子象也,故有事嘱於有用之童仆。丑者贵人本位,升堂理事,非可私干,宜正大光明,投书公府也。寅为案牍文书。故可卜其庭谒。卯乃轩车之象,故知当路诉。辰为天牢、戌为地狱,贵人居之,有非常之辱,心怀愤怒,不宜理事。若居巳午,则相生相助,以下贡上,君喜臣欢也。申乃传送道路之神,贵人在途,乘间求干,必获荣遂。未主酒食宴会,又为夜贵,二贵相逢,必有酒食之娱。贵人居亥曰还绛宫、又曰贵登天门,此四煞没而六神藏之时也,故坦然安居。酉为私门,阴人所居,若贵人趋入,律己不正,理所不容,岂不遑遑然不宁处也。

应用:

(1)贵人得地则贵、失地则贱,爱龙、常、合;不立魁罡。在子午为关、卯酉为格;在日辰前则动,在日辰後则静。

(2)贵人空亡,忧喜皆不成,所谓当忧不忧、当喜不喜也。

(3)太岁作贵人,虽不入传,皆为救助,凡占得贵人力。

(4)贵人临旺相气发用,又加日辰年命者,曰富贵卦;岁贵更用起月将者曰龙德卦,皆主升迁,求谋遂意。

(5)贵人临二八门为励德课,利君子迁转动移事;不利小人、主忧,身宅动移不宁。

(6)贵人入狱,主君子烦躁不宁。凡谒贵遇入狱及励德,必阻滞,即见亦不利。

(7)贵人专主钱财、喜庆、诏命之事。如君子迁官,常人田宅、财物。

(8)贵人顺治,更与日干相生,虽遇凶将亦不为深害;若逆治,虽遇吉神,亦不深喜。

二、螣蛇

原文:螣蛇怪异,惊忧扰乱。掩目在亥,去难以消灾;蟠龟在丑,祸消而福至。生角在寅、露齿在酉,进用非讼、祸福两途;乘雾在午、飞空在巳,休祥不辨、皆主进望。入林兮在未、举步可防;坠水兮在子、从心无患。卯当门、申衔剑,总是成灾;戌入冢、辰成龙,并云释难。

注解:贵人之前一位螣蛇,乃应丁巳之火,凶神也。主火光、惊忧怪异之事。螣蛇居亥,被亥水冲克,有掩目之象,不能伤人也。丑中有龟,龟蛇交媾,岂复有祸于人,灾福人所自取也。火生於寅,蛇之化蛟、化龙,此为之基,故云生角,其贪荣不为人祸也。蛇居酉、则火到金乡,得肆其虐,为祸非浅,故有露齿之名;居寅、在酉,祸福两途也。蛇居午火旺地,有乘雾腾飞之志;若至巳火本位,真能化龙化蜃,得施飞空之志;其自贪旺,无意毒人,然总以避之为宜也。未乃木墓,土有木、林之象也;蛇入林、栖止无常,举步宜防,慎之也。子水盛之地,蛇坠水则无能为矣;主凶灾不成,在我则从心所欲而无患也。卯乃日月之门,蛇加卯曰当门,主伤人口,门户不宁。申、金也,螣蛇居申,神将刑合,申金刃之象也,故曰衔剑;火蛇制金,得逞其猖獗,总是成灾也。戌为火库,为冢为墓,蛇入冢墓主难消忧散。辰为龙庭,螣蛇加辰,有隧龙进化之义,不为我害也。

应用:

(1)螣蛇主文字,虚誉公信;其戾主水火惊恐、怪梦、火光、釜呜,官司口舌、血光事。应在丙丁巳午日。若旺相相生则吉,休囚则凶,空亡减半,披刑带煞,灾病立至。

(2)蛇附旺相神,更相生者,主胎产与婚姻之喜,以其为阴私血光之神也。在君子主威权之相,若附血忌、带刑煞,占胎必坠,当产即生。

(3)蛇附旺相神乃有气,占怪必生气之类,附死囚气为死物。

(4)如占及见怪,先责螣蛇及其阴神,日辰三传次之。

(5)凡蛇附火神、居火乡,及值时下见火,决主火光惊恐;不然有口舌公事。

(6)求财,蛇附财星,旺相相生,必因贱货而得财;或蛇临日辰,占货必得下贱之物;反此者惊恐。

三、朱雀

原文:朱雀南方,文书可防。损羽在子,自伤难逃;掩目在丑,用静得昌。寅卯安巢,则迟滞沉溺;辰戌投网,则乖错遗亡。在申曰励咀、在午曰衔符,怪异经官语讼;在未名临坟、在亥名入水,悲哀且在鸡窗。官灾起、盖因夜噪在酉;音信至、都缘昼翔在巳。

注解:贵人之前二位朱雀也,应南方丙丁之火,乃文书、词讼、章奏、口舌之神,并主火光怪异。朱雀居子,火临水乡受克,有损羽之象;羽翼既损,自伤难逃;凡占文书无气,口舌词讼不凶也。丑乃北方水气之余,以制朱雀之火,虽无破头损羽之力,亦足以掩其目使无睹,吾且静以待之,口舌词讼之扰,自然息也。朱雀居於寅卯,受二木之生助,乐得结巢育子,无暇他事,占主口舌消亡;然卜文书章奏事,则迟滞而沉溺也。辰为天罗,戌为地网,朱雀居之,故曰投网;又戌为火库,其对冲之辰,有丘墓之象。雀入网、不得飞扬,占者所喜也,然主有文书遗失,或口舌讼狱之事也。朱雀临申,以火克金,其得志之处也,故曰励咀;奋喙鼓舌,是以主口舌也。朱雀在午,为正司本位,故曰衔符,又名真朱雀格,常人占之有非细之讼,士子占试主高中。未者木之墓,朱雀午火加未,临於祖坟也;又午加未,神将六合,任其翱翔而肆虐,主口舌非细。亥为火绝之乡,凶神无气,其文书不合上意,必不能行;且主口舌讼狱囚禁也,得无悲乎。日入於酉,以火制金,得以奋志为恶,故云夜噪;且酉为私门,雀入私门,主口舌官灾。巳午未为白昼之象,朱雀至此为有气,故昼翔,占凶则口舌词讼,占喜则起用文书,望人则信息俱至。

应用:

(1)朱雀得地则吉,失地则凶。吉者主文书、印信、升迁之事;凶者主火灾、口舌、病讼、文字、财物损失、马畜灾伤等事。若旺相而披刑带煞,为害必深,反此则浅。

(2)凡占公事,朱雀刑贼日干,官必嗔责,反此无害。

(3)占科场与上书,虽雀不入传,亦须寻讨。喜为岁月建与月将,不然与岁月日相合,带禄附马并德,加临生旺之地,文策必中。若被刑克反空亡无气,加临死绝,其文必不合时宜。若三传并吉,亦可另论。

(4)朱雀乃文书、信息、口舌、刑戮之神。其事亦分大小,上至朝庭公文,下至常人私信。如雀乘丑附天喜临门发用,非有朝庭文书,即应大雨经旬也。以雀喜临门应朝庭文书;大雨经旬者,丑为雨师也。

(5)朱雀附火神、临火乡、并值火时占,决主火灾。若课伏吟,神煞不动可免。

(6)朱雀开口法:主门喧。正巳、二辰、三午、四未、五卯、六寅、七申、八酉、九丑、十子、十一戌、十二亥。

四、六合

原文:六合之神,婚姻嘉会。在亥为待命和同,在巳则不谐惊惧。在子反目兮无礼之事,在酉私窜兮不明之因。乘轩在寅、结发在申,从媒妁而成欢、皆主婚姻喜美;违礼在辰、无羞在戌,因妄冒而加罪、皆主婚姻讼事。升堂在午、入室在卯,并为婚姻己就之占;纳彩在未、妆严在丑,总是婚姻欲成之例。

注解:六合居贵人之前三位,应乙卯之木,乃和合之神,於柔顺中能通委曲,成就婚姻嘉会之事。亥者木生之地,卯居亥上,三合而虚其一,故为待命和同。巳者金生之地,即为贼乡,又木入火乡,岂不灰飞烟灭,凡占不吉,未免惊惧。六合居子,子卯无礼之刑也,故曰反目;事必起于无礼,主恩成怨、婚不成、夫妻不睦。卯酉为私门,六合居酉,以私并私,以门复门,乃出入私门,逃窜之象。酉乃从魁,妇女阴私,其事不明而明也。六合加於寅,乃轩车之象,故曰乘轩,凡占万事皆通,或出求吉也。申中有庚金、卯中有乙木,六合加申,乙庚合也,故云结发,此皆名正言顺,应婚姻之喜庆矣。六合居辰、六害也,故曰违礼。六合居戌,以己之私门,自就於戌,虽为六合,实则苟合也,故曰无羞;凡占主不自检约以招罪也。午为正位,象似升堂;卯为本位,故曰入室;既己升堂入室,岂非婚姻己成就乎。太常为酒食帛物之乡,六合加未,有相合之意,故云纳彩。丑乃贵人之本垣,六合加丑,以贱谒贵,有干求之意,岂不严妆以取宠乎!既己纳彩,复以严妆,凡占婚必成。

应用:

(1)六合主婚姻喜庆、信息、求望、交易、胎产、媒妁、牙保、阴私财物、及木器车船之象;又主门户道路、更改迁移。

(2)凡六合乘旺相气,相生顺理而发用或入传,主婚姻尤的,或有胎产之喜,阴私财物。若死囚刑克,则主财物损失,阴人口舌。

(3)六合乘酉戌,多主奴婢走失,以六合为天地之私门也。占盗切忌六合入卦,主逃亡难获。

(4)六合与天后同入传,为姣童泆女卦,占人则多奸弊不正,须防有失。

(5)六合附金,谓之内战,主阴私妇女,兄弟口舌;附土谓之外战,事在外发,宜暗求私祷。

(6)六合得地则文儒九流;失地则暗昧虚诈僧道之类。

五、勾陈

原文:或逢勾陈发用,必然斗讼争官。丑受钺、子沈戟,暗遭辱害。遭囚兮在寅宜上书;捧印兮在巳有封拜。临门兮在卯家不和,披刃兮在酉身遭责。在辰升堂、有狱吏以勾连;在午反目因他人而累带。在未入驿、在戌下狱,往来词讼稽迟;在申趋户、在亥褰裳,反复勾连改革。

注解:贵人前四位乃勾陈,应戊辰之土,乃中宫之杀气,职任将军,专主征伐战斗、词讼、争竞田土之事。丑为明堂,是贵人本家;又丑为斧钺,勾陈临之为受钺,既授之以钺而主反被辱,辰能破丑之故也。及至子上,乃阴暗之水乡,故曰沈戟,主有阴害。勾陈在寅,有遭囚之象;一时不能逞其虐,我可以上书言事,申明原委也。巳乃金生火盛、铸印之所;勾陈临巳、火生土也,得其印、捧而奉上,必有封拜之事也。勾陈临卯,是争讼之神入门,必主家事不和,破败之兆也。勾陈临酉,辰与酉生合,是以酉金为凶刃也,肆行无忌,终遭法网之责,占者避之。勾陈加辰,还於本家,升堂之象也;其神本斗讼勾连之事,今至本位,必有狱吏勾连之应也。勾陈加午火朱雀也,以凶加凶,孰肯相容,必至反目;君子占之,必被他人之逆戾余波以累带也。未为小吉,乃酒食酣歌之地,驿舍之象也;且中寄丁己,勾陈入之,气有相投,必主留连。戌乃地网,又名地狱,勾陈临之,罗网相加,下狱之象也;并主词讼,且往来留连而稽迟也。酉为私户,居於申前,故在申曰趋户。亥为绛宫,又为天门,勾陈临之,褰裳以戏谑;勾陈之凶神,趋户也、入宫也,得志之时,必有反复、勾连、改革之事;识事君子,抽身宜早,迟则被勾连矣(褰裳,见诗经:郑风)。

应用:

(1)勾陈主兵戈官讼,或争田土财帛之事,多主勾连。占望信、财帛、出行俱主留滞。

(2)凡占讼,先以勾陈为主。如勾陈贼日,理难伸雪;日克勾陈,讼得理伸。又忌勾之阴神附蛇、雀,带煞克日者最凶。若勾之阴作贵人生日,上得贵助为吉,然亦要人行年上神不落空亡。

(3)凡扑大贼,勾所乘神、制玄武所乘神主获;勾陈临日干亦主获,反此不获。又勾陈所立之地,制玄武所立之地,亦主贼败,或自首发。

(4)占晴雨,若勾陈入传,临日辰、制玄武,决主天晴。

(5)占战斗,亦以勾陈制玄武,准上断之。

(6)占宅,若勾陈乘旺气加宅者主安;若休囚刑克,当主公事。

六、青龙

原文:青龙财喜,多主亨通。居未在陆,允宜遏守;居丑蟠泥,所谋未遂。登魁在戌兮、小人争财;飞天在辰兮、君子欲动。乘云在寅、驱雷在卯,宜於营运利进;伤鳞在申、摧角在酉,宜乎安静动凶。午烧身、巳掩目,缘财有不测之忧;子入海、亥游江,因动有非常之庆。

注解:青龙居贵人前五位,应甲寅之木,十二神中惟此最吉,能增福解祸,方正廉平,高贵端雅。主财帛米谷,喜庆亨通。青龙得地则富贵尊荣,失地则财宝外耗,青龙水木之神也。未近于南方离火,故居未曰在陆;丑近于北方坎水,故居曰蟠泥;在陆、蟠泥皆为失地,谋望皆不能遂愿也。戌为河魁,乃欺诈之小人也,青龙加之,主小人争财。辰乃龙庭,青龙居辰,乃飞龙在天之象,应乾九五,利见大人,正君子应动之时也。寅乃青龙之本宫,云从龙,有乘云出入之象;卯乃震方,震为雷,故龙在卯曰驱雷;乘云、驱雷,正可以施其普及万物之功也。青龙属甲寅之木,若居於申酉金上,则有伤鳞、摧角之患,动有凶咎,惟宜守静而己。青龙之木,得水为喜,见火焚身;纵至巳上,不致焚身,亦有掩目之害;财帛之神如此,若谋望求财,必因财而致不测之忧。青龙居於亥子,乃入海、游江之象,龙归大海,吉神得地,大吉大利;凡占动则有非常之庆也。

应用:

(1)青龙主文书、财帛、衣服、舟车林木、官府升迁、僧道贵人、婚姻喜庆、媒妁胎产及宴会果药之属。

(2)凡占公事,以青龙为喜神。若披刑带煞,入卦贼日干却主凶,又以其为杀神也。

(3)凡新妇入门时,忌天后乘神克青龙,主损夫。

(4)求财以青龙为主,要乘旺相气,临旺相乡,与日辰相生,或作三合、六合者吉;亦须入日辰三传,不然亦为闲员,求财难矣。占婚姻胎产同此。又龙生命有财,龙克命退财。

(5)占盗贼,忌龙入卦。以龙为万里之翼也。占行人亦转往他方。

(6)占病,龙入传,必因酒食;不然因会亲情喜好得病。

(7)占文官则视青龙,武官则视太常;与日和合者吉,反此则凶;太岁作龙常,必主迁转。

(8)凡龙与煞并,加日辰者,主喜庆中有斗杀。

七、天空

原文:天空司值,欺情诈弊。伏室在子,患生於妇女;居家在戌,事因於奴婢。侍侧在丑,诈尊长之言;趋进在未,起货财之欲。受辱在巳、被制在寅,然自别其是非;识己在午、鼓舌在申,实难分其真伪。凶恶在辰、乘侮在卯,有暴客以欺侵;巧说在酉、诬词在亥,值奸人之谋计。

注解:天空居贵人之后六位,应戊戌之土。以其与天乙正对,天乙至尊无与对者,故名天空。为天地之杂气,作人间之诈神,专主奴婢、小人、诈伪不实之事。子乃神后、妇人居室,诈神临之,知患生於妇女也。戌乃天空本位,奴婢小人得志,故知事因於奴婢也。丑为贵人,小人侍侧,必有欺诈尊长之言。未为酒食粟帛之地,天空临之,戌能刑未,故得以趋进而起贪欲之心,主诓赚得财。巳为太乙,宫中有双女,专主斗争口舌,小人临此,受辱未免;然终有相生之意也,未至于大害。若天空加寅,寅为功曹,乃道人长者之属,必不为小人所欺,反为所制。午乃日中,离照当空,小人面目在光天化日之下,易被识也。若天空在申,申者主声音,为舌辨之神,诈神至此,鼓唇弄舌,真伪难分矣。辰为天罡凶神,戌加辰,以凶加凶,故云凶恶在辰。天空加卯,小人临门,且合中带克,谨防有欺诈小人,变为暴客以伤害也。酉为唇舌,天空加此,必为巧说。亥为天门,虚诈之神至此,必有诬词以达上听,是皆奸人之谋计也。

应用:

(1)天空主奴婢、公吏、市井小人、或财帛私约,皆脱空不实,虚伪巧诈,是非毁败之事;以其为空亡寂灭之神,即空亡之类也。如或顺理、旺气相生,亦主财帛喜,奴婢小人同心;若更带财星及天喜者,必因小人获财也。不然因僧道获财,或因虚诈有功。

(2)占词讼,最喜天空发用及终传,主讼解、谋不成。若求财又深忌之。

(3)占婚,天空发用、及临日辰上者,其家必有孤寡之人,不然更徙祖业。

(4)占奴仆,皆以河魁、天空为主星,要天空乘神与日干生合,无克贼则吉;不然主逃走;更值魁罡,其仆不良。

(5)占行动,主道路、盗贼相侵。

(6)占赴试、奏对亦吉,天空乃奏书之神也。

(7)占托人谋事,最防虚诈。

(8)天空见泪,哀声聒耳,谓六甲旬中居壬癸地,上见壬癸也。

(9)占宅墓,上见水神,或门户上见天空并者,必有水道、垣墙壅塞,淤泥不便。

八、白虎

原文:白虎道路,官灾病丧。溺水亥子,望音书不至;焚身巳午,虽灾祸反昌。临门兮卯酉、折伤人口;在野兮丑未、损失牛羊。登山在寅,掌生杀之权;落井在戌,脱桎梏之殃。衔牒在申,立可待其有喜;咥人在辰,终不见其为祥。

注解:白虎居贵人之後五位,庚申金神也。主道路、信息、刀剑血光、官灾疾病、死亡孝服,大凶之神。白虎喜山林,主道路。若居於亥子,是为溺水,则道路不通矣,故望音书不至。白虎凶神,居於巳午,曰焚身,虽有灾祸无殃也;或者因祸得福。白虎居卯酉曰临门,主一家惊惧不安,老幼灾病,人口折伤。丑未乃田野之象,虎在野,避之无伤;然丑中有牛、未中有羊,防有家畜损失也。虎在寅曰登山,虎归山林其威可逞,仕宦占之可掌生杀之权,常人占之凶不可当。戌乃地狱,白虎凶神入此,犹落陷井之中,无能为矣;凡占不被其殃,如释桎梏之缚也。白虎居申,乃其本宫正位,如无其他因素激之扰之,主道路信息通达,可立而待;以白虎乃传送往来之神也。辰中有死尸,白虎居辰,吃人之象;凡占终不为吉,避之为宜。

应用:

(1)白虎主道路、信息、兵戈、威权及金银宝物。其戾主孝服、哭泣、死丧疾病、怪异凶恶、杀伐灾害、口舌狱禁、及怨仇惊恐刑戮之事;披刑带煞,灾祸立至。

(2)虎旺相相生、及顺理者,亦作财物断之;不然、因闹处得财。

(3)凡占建功立业作大事,喜虎入课发用,其功立成;以虎乃威权之神也。

(4)占官爵,亦要白虎,乃为权威;若带煞尤美,所谓不刑不发也。

(5)占病,切忌白虎贼日、或虎带煞贼日;斗魁作虎克日、克行年;虎阴克日辰年命皆凶。若虎空附德神者吉;谓白虎落空亡,更有德神与日相生,虽凶有救。

(6)占公事,忌蛇虎克日干,以二将皆血光之神也。

(7)占宅墓,看白虎落处,断其方有岩石神庙之属。

(8)占行人,以虎为准,初传立至,中传在途,末传失约未来。

(9)虎带丧吊加支,主家有孝服,或外服入宅;传中见虎,须干有服人。

(10)占天时,虎主大风;或冬主雨雪大风;夏主暴霜害物。

九、太常

原文:太常晏会,酒食相奉。遭枷在子,必值决罚;侧目在寅,须遭谗佞。遗冠在卯也、财物损失;逆命在戌也、尊卑起讼。衔杯在申、受爵在丑,必进职而迁官;铸印在巳、捧觞在未,或征召与喜庆。午乘轩、有改拜之恩;辰佩印、有再造之命。亥为聘诏,上虽善而必虑下憎;酉作券书,始虽顺而堤防後竞。

注解:太常居贵人之後四位,己未之土神也。为四时之喜神,和八节之嘉会,主酒食筵会、衣冠物帛之事。太常居子,子乃水旺之乡,水旺则土囚,又子未相害,有遭枷索之象;既遭枷也,必受决罚。太常加寅,土受木制,且羊见虎也,何敢正视,惟侧目而己;主有小人谗佞。太常加卯曰遗冠者,以冠裳之神入于私门,冠冕不正而遗也;又太常受卯木之克,故主有财物损失。太常未有老人父母之象,戌者小人也,而戌又刑未为无恩之刑,故非止小人逆命,更且尊卑起讼也。申为传送,受太常酒食之生,衔杯之象也;丑乃天乙之宫,以太常拜至尊似受爵也;二者必主进职而迁官。太常主印绶,巳宫为铸印之所,故太常居巳曰铸印,印非诏命不用;未为太常本位,宴会之宫,故捧觞以庆贺也;二者主有上命徵召之喜。午者天地之正位,太常临此,乘轩面君之象,主有改拜之恩封。辰为大将军,乃天罡首领之神,与太常印绶并之,故曰佩印,必有再造迁转之命。亥为天门,太常加之,亥未有作合之意,是上虽善也、聘召发矣;然未土在上、亥水在下,水必忌惮土之克也,故下必憎之;须积善施德以释怨。酉为私门,又主碑碣,太常居酉,券书契约应之,然须防其有变也;以酉金受未土之生,初始虽顺,然以金刚之酉,自刑其方,有始难终,後必有竞,慎之为宜。

应用:

(1)太常司礼乐谷帛之权、主文章印绶、公常服饰、信息交关、酒食晏乐、绢帛田地、五谷之属。得地则为衣物财帛、田园宝货;失地则退藏屯剥、牙保媒人;窃盗衣物、损失公文。

(2)占官,最喜此神。若始终见太常、天驿二马,印绶之卦,所求遂意。如传见河魁、太常,主两重印绶,盖河魁为印、太常为绶也。

(3)若占得太常发用、更临日辰门户者,为印绶星动;支干遇之,决主印绶文章之喜;旺相相生,主迁官转职;即常人亦主媒妁婚姻。若休囚刑克、则财帛不安,货物不足。

十、玄武

原文:玄武遗亡,阴贼走失。散发在子,有畏扑之心;升堂在丑,有干求之意。爱寅兮入林难寻,恶辰兮失路自制。窥户在卯也、家有盗贼;反顾在巳也、虚见惊怖。在亥名伏藏、则隐於深邃之乡;在未为不戒、必败於酒食之地。截路在午、拔剑在酉,怀恶反伤;折足在申、遭囚在戌,失势可得。

注解:玄武居贵人之後第三位,应癸亥之水;倚乾附坎,阴极之位,乃北方至阴之邪气。主盗贼阴私、遗亡走失,乃虚耗之神也。玄武贼神,自多疑惧,其在子有入海之象,散发者、因畏扑仓惶而逃,虚惊而己也。丑乃天乙之位,土能制水;玄武居丑,升堂拜谒,实怀穿窬之心,有所干求也,宜防其虚诈。寅乃山林之地,盗贼所喜,玄武入林,有所栖据隐藏,则难寻难捉矣。玄武居辰曰失路者,以辰能制玄武之水也;失路而自投罗网,虽恶之亦无可如何也,小人道消、君子道长之时也。若玄武居卯为窥户,盗贼入门之象,谨防有失。玄武在巳,巳乃昼方,且巳能冲玄武之本位,虽无追者,亦必反顾,虚见惊怖而己。玄武居亥,亥乃玄武本家,伏藏必深,隐匿莫测,故曰隐於深邃之乡也。未乃酒食之地,未土又制玄武之水,盗贼不戒,必败露於此酒食之地,扑盗易获也。午乃天地之道路,玄武居此,无所顾忌,故敢作截路之强人。又玄武得酉金,乃剑锋之象,故曰拔剑,贼势至此,猖獗己甚,此贼不宜攻,攻之反为所伤。其在申曰折足者,以申中有坤土能制玄武之水也;戌为地狱,又土克水,故曰玄武遭囚也;折足、遭囚,贼失利之时也,扑盗者擒之最易。

应用:

(1)玄武乘旺,主聪明多智、文章伎巧、求谋财物、干谒贵人。其戾主失脱盗贼、奸诈、小人、女子、阴私不明、走失疾病、鬼魅等事。

(2)玄武克日干,其事多浮泛无成。

(3)玄武临干支,或逆理克日辰者,须防盗贼、失脱,或小人暗算。若顺理旺相相生,不在此限。

(4)玄武乘财星,主财散、亡失,稽滞,少成多败。如玄武旺相生干,则作交易财物或牙侩断之。

(5)玄武在江湖主风云,在道路则主雨水。

(6)凡占盗贼以玄武为主,须看玄武之三传。先以玄武为本传;次看玄武之阴为第二传,谓之盗神,而盗神之所生,为藏物潜居之处也。又须看盗神之阴为第三传,此三传神将相生,上得吉将,其贼难获;若三传神将相克、有凶将,当主败露。占人行年上神、或日干克制玄武者,亦主获。

(7)凡占人、物走失,玄武附日德,更临干支,逃者归、失者获。

(8)玄武临门(卯酉),更值昴星课者,必主失脱。公家多主牢狱走失,若值刑害、罪人自犯。

十一、太阴

原文:太阴所为蔽匿,祸福其来不明。垂帘居子,则妾妇相侮;守屈在丑,则尊卑相蒙。被察在戌兮、忧怪异小人诬谗;造庭在辰兮、被乖事勾连争讼。寅跣足、午脱巾,财物文书暗动;亥踝形、巳伏枕,口舌盗贼惊忧。闭户在酉、观书在未,雅称士人之正;微行在卯、执政在申,偏宜君子之贞。

注解:太阴居天乙之後第二位,乃辛酉之金神,应兑之少女。其得地、则正直无私、明辨是非,於人为信气;其失地、则阴私蔽匿、暗昧不明、淫乱无耻。太阴居子曰垂帘者,子乃神后之宫,之室也,於时为夜,婢妾入之,二女不同处,必致垂帘相侮。丑乃天乙贵人之位,又为酉金之墓,太阴加此,守屈而己,必主尊卑相蒙,有阴私暗昧之事。太阴加戌曰被察者,以戌酉相害也;自被察而至怪异叠出者,是小人之诬谗,戌乃小人是也。辰虽曰龙庭,於月将实乃天罡,斗讼勾连之神,并主旧事;又酉辰六合,是故太阴加辰,必有斗讼勾连之事也。寅於时在平旦日出之前,太阴居此,犹衣履未著,跣足之象;以金克寅木,主有财动,为时尚早,故云暗也。太阴居午,午乃长昼午寐之时,必脱巾也;而午乃朱雀主文书之事,酉乃奴婢,己登堂而又畏午制,故亦为暗动而己。亥时夜深,太阴居亥,有裸形之象;然亥乃玄武之宫,太阴居上,受其脱盗,主有盗贼惊忧。太阴居巳,受巳火克制,必卧病不起,故曰伏枕;巳乃螣蛇,主口舌惊怪,是以克应如此。酉为太阴本家,归本家也,故云闭户;未乃坤土,主於夏末,以生秋金,土金相生,有教子之义,故云观书;二者并主优游闲暇,且安且吉也。卯为私门,太阴临之,亦微服而行也;申乃太阴之旺地,得志行权之所,有执政之象焉;二者、贞一之君子得之则吉,怀二之小人反凶也。

应用:

(1)太阴主妇女、金银、阴私钱物、喜庆婚姻之事。其戾主阴损失、谋事迟滞未成、远信未至、疾病未痊。若旺相相生、主阴人财喜、或为胎孕。若死囚刑克、主阴小病患、阴私口舌、奴婢不正之事。

(2)占官司,太阴入卦,与日相生者,宜首。

(3)占盗贼,切忌太阴入卦、或临日辰,主难获,以太阴为天地之私门也。

(4)占婚姻,遇太阴临日辰,乘酉亥未发用,其女不正。

(5)太阴临日本克日,主淫乱;丙午日遇之,主有财。

(6)占墓宅,太阴入卦,其所临之方,有佛寺或奇异美景。

十二、天后

原文:天后妇女,蔽匿阴私。守闺在子、治事在亥,动止多宜;临门在卯、依户在酉,好淫未足。蹇帷在戌、伏枕在午,非叹息则呻吟;裸体在巳、毁妆在辰,不悲哭而羞辱。优游闲暇,皆因理发在寅、修容在申;悚惧惊慌,缘为偷窥在丑、沭浴在未。

注解:天后居天乙之後第一位,壬子水神也,掌後宫、配贵人。其得地则清正廉洁、高贵尊崇;其失地则阴私暧昧、奸邪淫乱、败乱人伦。子乃天后本家,故曰守闺;亥为乾健自强之地,治事理家之象;二者动止相宜,得其道之正也。居卯居酉曰临门依户,卯酉为私门,天后加此,必主奸私淫乱。天后在戌,畏土之克也,故蹇帷叹息而己,叹其不得地也。午乃水之胎神,天后加午,主有孕病,故伏枕而呻吟也。天后子居巳,乃临於绝地,故有裸体之辱;辰乃天罡,又为水之克贼,天后加辰,难免有毁妆之悲;裸体也、毁妆也,能不悲哭而羞辱乎,凡占悲灾难免。天后居寅,水生木、下以脱上,故曰理发;天后居申,申乃生水之地,故曰修容;以金、水、木生生而不克,是优游闲暇,乐其生平之时也。天后在丑曰偷窥者,丑乃贵人,子为天后,子与丑合,有私昵之情,窥之又恐人知,是以偷窥;居未曰沐浴者,以未中有井宿,天后入之,沐浴之象也;然子丑为克合,子未又相害,皆有疑惧之心,悚惧惊慌难免也。

应用:

(1)天后主宫庭阴私喜庆、妇人财物、婚姻胎产与赏赐、恩泽。其戾主帷簿不修、阴私不明、欺诈不实、口舌走失。

(2)凡占天后乘太岁,加临日干门户,主有恩赦之诏;课体更为三光、三阳者尤的。

(3)凡占公事,最宜见后;如不临门户,但入课传者主迟缓。

(4)天后所乘神,切忌下贼上,必有小人凌辱之事;以后主女阴柔弱,不宜为下所制也。

(5)凡占婚姻,以天后为妇类神,天后与日干相生、或三六合者成,反此不成。天后克日干,女嫌男不愿;日干克天后,男嫌女不肯。若课大吉,主先阻後成。天后之乘神,可以定女子之性情容貌。

(6)天后乘驿马,本命上见解神,主与妇人离别;后阴作玄,暗昧不明;后阴作虎,主妻病凶;后乘天罡,加妇行年,主坠胎。

(7)天后阴日乘申、阳日乘酉,主淫乱。

(8)天后、六合同入传,名姣童泆女,主私门淫乱。

潍水杏林无为斋王宝光

2003、6、4、端午节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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