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民事律师-过了冷静期可以不离婚吗?

问:东莞民事律师-过了冷静期可以不离婚吗?

律师解答:

过了冷静期可以不离婚吗?

离婚冷静期过了不想离婚的,可以不去婚姻登记机构领取离婚证。离婚冷静期期满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办理离婚手续,发给离婚证。

当事人不想离婚的,可以不去办理离婚手续,三十日后就自动失效。婚姻登记机关受理以后从申请开始算30天,30天如果赶上节假日,从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算起,在之后的30天之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视同你撤回离婚申请,而且这期间任何一方只要说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那么自然也不会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冷静期出轨算婚内出轨吗?

在冷静期期间出轨肯定是要算婚内出轨的,因为冷静期期间双方还没有离婚,双方还是夫妻关系,而这时一方出轨的话,毫无疑问是属于婚内出轨的,只有当冷静期过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申请离婚证,离婚证到手之后才算真正离婚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冷静期内离婚协议有效吗?

离婚冷静期内,离婚协议不生效。因为离婚协议的生效前提是:办完离婚手续,拿到离婚证,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并且签订离婚协议书,但是没有办理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协议书虽然已经成立,但是还没有生效。离婚协议的内容对夫妻双方,也不就会产生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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