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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故辞退七十多岁员工补偿是多少?

一、企业无故辞退七十多岁员工补偿是多少?

企业不存在辞退70多岁员工的情况,到达了退休年龄的人员是不存在再次签订合同的,这种情况属于返聘人员,并不受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不加班可以辞退吗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 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劳动法》第42条和《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7条规定除外),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后,企业可以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企业不能认为职工不加班就违反厂规厂纪或劳动合同,进而以此为由予以辞退。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若需要辞退劳动者,也就是提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那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操作,而不允许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于已经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是可以以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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