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临时政府

南京临时政府,中国辛亥革命时期孙中山仿照美国政治制度在南京建立的中央政权机关。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清朝统治土崩瓦解。至11月底,已有15个省区宣告独立,相继建立了地方政权。12月3日,起义各省都督府代表会在武昌通过《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后转至南京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黎元洪为临时副总统。1912年1月1日(元旦),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宣布正式成立临时政府,定国号为“中华民国”,以红黄蓝白黑五色旗为国旗,同时改用阳历,结束了中国延续两千余年的封建帝制。

南京临时政府采用美国总统制,以临时大总统为最高行政首长,直接统辖陆军、海军、外交、内务、财政、司法、教育、实业、交通九部。依据同盟会确定的“总长取名,次长取实”原则,除陆军总长黄兴、外交总长王宠惠、教育总长蔡元培为同盟会员外,其余各部总长均分配给了旧官僚和立宪派人士,唯各部次长依次由蒋作宾、汤芗铭、魏宸组、居正、王鸿猷、吕志伊、景耀月、马君武、于右任充任,基本上都是同盟会重要骨干,因而被时人称为“次长内阁”。九部之外还有参谋部、大本营、卫戍总督府等军事机关及法制局、铨叙局等行政机关。由同盟会领导人黄兴兼任参谋总长,宋教仁任法制局局长。南京临时政府的最高权力机关为临时参议院。它由起义各省都督府选派三名参议员组成,1912年1月28日正式成立于南京,选举林森为议长,王正廷为副议长。南京临时参议院依据孙中山咨请,议决了一系列法案,其中最重要的是具有宪法效力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在除旧布新、保护私人财产、发展资本主义、改革教育、开放言论、保障人权等方面,颁布了许多政令,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清廷议和全权大臣袁世凯却对孙中山成立南京临时政府极为不满。帝国主义列强也以拒绝承认新政权的方式为袁助威。而南京临时政府内部的立宪派、旧官僚和同盟会妥协分子,则始终把革命成功的希望,寄托在袁世凯的“反正”上。孙中山不得不作出“如清帝实行退位,宣布共和”,将推袁自代的承诺。2月12日,清帝在袁世凯逼迫下,颁布退位诏书。13日,孙中山兑现承诺。15日,南京临时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3月10日,袁在北京宣誓就职。次日,孙中山颁布临时参议院此前议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政府改采责任内阁制,以限制袁世凯的权力。4月1日,孙中山正式解职。5日,临时参议院议决政府迁往北京,南京临时政府宣告结束。

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中华民国的诞生,它不仅结束了200多年的清朝统治,也结束了2000多年的封建帝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反映了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民主精神。南京临时政府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法令,如:禁止和废除刑讯、跪拜、吸食鸦片、缠足、蓄辫等秕政陋习;制定了保护私人财产和发展资本主义的政策;采取了改进教育制度、革新教育内容的措施;并以新闻言论自由取代封建时代钳制言论的政策,这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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