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手续办理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如今这样一个快节奏的时代背景下,许多人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对于婚姻的看法,也大不相同,不再像以前那样有各种礼教的捆绑约束,特别是现在的80、90后,闪婚、闪离的现象特别多,因此好多在一时冲动下离婚冷静后又复婚的也很多。

复婚手续办理要准备哪些材料

按照我国《民法典》中的有关规定,在男女在离婚之后,如果自愿复婚的,那么还是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恢复婚姻关系的手续,之后才能重新恢复夫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一般情况下,在办理复婚手续的时候都会要求当事人准备相应的材料,具体就包括以下几种:

1、申请办理复婚手续的男女,要求双方各自提供自己的户籍证明,这也就是我们说的户口本,如果户口本丢失的话,则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

2、同时也要求双方提供各自的身份证,如果是现役军人办理复婚的话,则需要提供军官证或者士官证,也就是需要对自己的身份有一个证明;

3、另外,还应当提供双方各自所在单位或者居(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以此证明自己是出于单身状态的。当然,现役军人的话,则此时一般是提供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相关婚姻证明;要是当事人之前结婚又离婚的话,那么还应当提供自己的离婚证件才行。

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要是满足规定的条件,自然在审核通过之后重新办理结婚证,收回离婚证,那么夫妻婚姻关系即重新开始。

关于复婚,自己一定要调整好心态,如果双方真的还有感情、离婚的决定也只是一时的冲动,那么我们可以考虑重新结婚,如果双方还有心结和矛盾依旧没有解决,只是迫于某种现实,还是应该慎重,想清楚想明白之后再做决定。

最后,我衷心的希望天下有情人能够终成眷属,结婚不易,能够找到一个人携手一生更是难得,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阻碍,希望大家都不要放弃自己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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