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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族原始取火术 ——钻木取火兼谈其他原始取火方法

时间:2022-06-09 17:30:08 热评 我要投稿

黎族是海南岛的原住民族,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创造了许多灿烂的文化,钻木取火就是其中的一种。

钻木取火。在取火之前,必须备好取火的材料。黎族有哈、杞、美孚、润(本地)、赛(加茂)五大支系(方言)且分布的地域十分广阔,各地的取火材料也有所不同,主要有山麻木、“赛料”木、“赛蛮”木、飞机草木等等,以山麻木最佳,这些材料现用现砍。无论是何种材料,必须干燥的,而且木质松软的,这是钻木取火的必备条件,否则无法满足取火的要求。

材料备好了就开始制作钻火板和钻竿。钻火板是用木质松软易钻出木屑的山麻木制成,长短宽厚因人而异,一般长约有30厘米;宽约1—2厘米,板厚1厘米,太厚了取火时木屑不易堆积,距离钻火穴远离木屑容易冷却,不易点燃;钻火板的一侧挖1—2个小穴,这是取火时用来固定钻竿的位置,有时在小穴旁挖流灰槽,这是针对那些厚的钻火板。

钻竿有两种,一种是用干燥的木质硬的直木棒(通常用“赛猜”木)制成,要有一定的硬度和重量,表面光滑,长度30—45厘米,其直径一般都小于一厘米,要比钻火板的宽度小,钻头呈圆锥状,这种钻竿在取火时,钻出的木屑主要来自钻火板;另一种钻竿是用干燥的木质松软的山麻制成,首先将其钻头软心挖出来或压进去,再削一支硬质(干燥)的如牙签大小的木签打进去或打入砂粒,增加钻头的硬度和磨擦力,以加快钻出木屑生火的速度。用这种钻竿钻火时越钻越短,因为在钻火时其本身与钻火板摩擦也产生木屑。

制作好钻火板和钻竿后,再备好一些易燃的引火物,主要是干燥的茅草、山麻皮(纤维)、棉花、椰子壳丝等易燃的东西,用来引火。

备好上述的取火工具和引火燃料,就可以开始钻木取火,有手钻法和弓钻法两种方式。手钻法是用双掌搓动钻竿,使钻竿和钻火板摩擦而生火,其步骤:

第一步,把钻火板放在干燥的树皮叶上,这样木屑堆点燃后,方便拿起来吹拂、引火、,两脚将其两端踩住,使之固定,并保持平稳,不能移动,否则钻出来的木屑不能堆积,取火不可能成功。

第二步,将钻竿插在钻火板的小穴内,再用双掌搓动钻竿,搓动时是自上而下并用力往下压,增加摩擦的力度,加快生火的速度,在交替时可用下颌扶持钻竿顶端或单手扶持钻竿。有些学者把这个环节说成是“自上而下,再自下而上搓动”,这种描述不符合钻木取火的工艺程序,只要是“自下而上搓动”,那么钻火板和钻竿就会分离,永远钻不出火来。

第三、随着钻竿速度的加快,钻穴内溅出木屑,先为灰白色,后慢慢变为黑色,伴随着黑色的木屑溅出的同时冒出青烟,由稀变浓,这时就可以看见微弱的火星已点燃黑色木屑堆积的顶部,这时就可以用嘴略为吹拂,使火星加大,再用茅草或棉花等引燃,就可以引燃火苗来。从开始到火星点燃木屑大约需要3—5分钟,这是对熟练者而言。在这环节上有一些学者描述成“将已点燃的黑色木屑倒在山麻纤维或稻草上略微吹拂就点燃。”,这与钻木取火事实相违背的,因为刚钻出来的微弱火星点燃木屑堆的顶部,如果此时将木屑倒在山麻纤维上,那么木屑会分散,火星也会随之而被灭掉,火是不可能取出来的!手钻法简单易学,上个世纪50年代这种取火方法十分普及,直到现在还有少部分人掌握这门取火技术。

弓钻法取火所用的钻火板、钻竿与手钻法一样,但其必须增加两件辅助辅助工具:一是木弓或竹弓,长约50厘米,以麻绳为弦,弦较为松弛;另一件是挖有小穴的压竿板,用于固定钻竿顶部,使之不能移动。

取火时,将弓弦缠绕在钻竿上,取火者一只手用钻竿板压住钻竿顶端,一只手拉弓,这样钻竿便迅速旋转,随着钻竿的快速转动,钻穴内溅出木屑,木屑由灰白色变为黑色,并冒着青烟,由稀变浓,火星就出现了,这时就可以略为吹拂,使火星加大,再用干草或棉花等引燃物引火,就可以引出火苗来。弓钻法的速度快,省力,但制作弓时耗时间,且不容易操作,因此不象手钻法那样容易普及。

除了钻木取火,黎族同胞还掌握其他原始的取火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取火方法:

一是击石取火。击石取火是用石头为原料,一种是火石或火燧石,黎族称之为白石头;另一种是铁矿石,黎族称之为铁石。用这两种石头相击就可以产生火星。在取火之前,必须备好一些易燃的东西,如棉花、野麻纤维等。在取火时,取火者一只手握住铁矿石,大拇指与铁矿石之间夹有棉花或易燃物,另一只手握住火石,然后用力猛击铁矿石的一点,就可以击出火星来将铁矿石上的棉花或易燃物点燃,略为吹拂,火苗就会逐渐扩大,再用易燃的引火物引燃,就可以引出火来。这种取火方法主要流行于乐东、东方、昌江等市县的哈黎地区,因铁矿分布是有限的,采集起来比较困难;同时这种取火方法的技术不好掌握,因此击石取火方法在传播上受到一定的限制。如今掌握这门取火方法只有在上述三个地区55岁以上的老年男子,年轻人已不知道本民族这门取火技术了。

二是钩刀取火。在铁器产生以后,铁矿石被钩刀(砍刀)所取代,出现了新的取火工具——火刀。黎族男子外出远门时,总随身佩带钩刀,这是一种传统的习俗,不受时间和环境的限制,这样就产生了钩刀取火方法,比击石取火较为进步的方法。取火所用的工具是钩刀、白石头(火石)以及一些易燃的引火材料。取火时,先将火石放在地上,用一只手扶住,在手指和火石之夹有棉花等易燃物,一只手握住刀柄,用钩刀的头部猛击火石,就可以击出火星来把棉花点燃,略为吹拂并用易燃物引火,就可以取出火来。

火的使用是人类征服自然界第一个伟大的胜利,火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黎族当然不例外。

首先,使人类进入熟食的时代,人类曾经过一个漫长的生食时代,自从人类学会用火之后,就以熟食取代了生食。但是,所用的火是天然火,如打雷产生的火,保存火种不易,取到火种更不易,因此这个阶段的熟食还处于局部状况。自从人工摩擦取火的成功,使人类随时随地取到火种,不受分布地区的限制,使熟食物普及,缩短了消化过程,促进了人体健康,延长了人类的生命。

其次,火扩大照明和人类活动的范围。火可在黑暗中给予人类光明,延长白昼扩大了人类在晚上活动的范围,为人类赢得了较多的生产和生活的时间。

第三,火是人类取暖的重要手段之一。自从有了火,人类就学会用火来取暖,火是人类所需热能的重要来源。“个倮罗,性刚狠,终年围火,夜向火炙背。”(1);“生黎......屋如覆盆,上为栏以居人,下畜牛豕。......屋内四时象薪壅头,冬叫靠以避寒,夏叫炕其禾谷。”(2)

原民族都曾经利用篝火或火塘取暖,度过寒冷的夜晚。黎族在看守山栏园时,在夜间选择一根耐烧木柴放在三脚灶烧,代取暖之用,三脚灶是黎族取暖的方式之一,也是保存火种的基本方式。

第四,火是人类人事生产活动的重要手段之一。火是人类人狩猎活动中的重要武器。黎族的围猎活动是以火力、人力围攻野兽,原始农业生产同样离不开火,依靠石斧、砍刀和火进行,先砍伐树木杂草再以火焚烧,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火耕农业(刀耕火种)。另外,火是木器加工和制陶的生产手段,黎族先民在制作独木舟、独木臼、独木桶等器具时,先用火烧去其中心部位,然后用石斧、石凿等石器修整而成;妇女在制陶时,在陶器凉干之后,必须用火来烧陶才能完成最后一道工序,一件器物方能制成。可见,“火是一种自然力,一旦为人类所控制,就是一种生产手段,是人类征服自然的有力武器。”(3)。

注释:

(1)清•雍正《师宗州志》下卷;

(2)清《定安县志》;

(3)宋兆麟《钻木取火及其在历史上的作用》,《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92年总第十八、十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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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来源:海南省民族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