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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参加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学员及家长的特别提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本市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广大学员及家长的合法权益,推动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在暑期来临之际,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特别提醒:

一、认真选择培训机构

为保障学员的身心健康和教学质量,请家长对培训机构做全面细致考察。一是了解教师资质,教师需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教学人员的姓名、照片、培训班次需在培训机构网站及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二是确保培训场所安全,应注意询问了解场地设施,消防安全、应急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规定,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不应超过3层。

二、确保预付培训费用安全

按照《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课程预付费管理办法(试行)》,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可采用一次(一课)一结和预付费两种收费方式。通过预付费收取费用的,应在区文化和旅游局的指导下,在本辖区内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作为存管银行,开立唯一的资金存管专用账户,将预收资金全额纳入监管范围。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超过90日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请广大学员及家长缴纳培训费用时核实提供培训服务主体与收费主体应一致,防止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使用其他主体或存管专用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预收培训服务费,警惕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超时间跨度、超额缴费,避免出现预付资金风险。

三、规范签订培训合同

请学员及家长参照《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与培训机构签订书面服务合同文本,对合同中双方权利和违约责任、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做认真审查,并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附件1:《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课程预付费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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