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事律师-离婚协议能不能反悔?

问:北京民事律师-离婚协议能不能反悔?

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能不能反悔?

签了离婚协议一般无法反悔。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除外。即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的,婚姻登记机关将其已经备案了的,除非具有法定情形的,否则不得反悔。若经过审理后发现另一方在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的行为,可判决撤销离婚协议或变更离婚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能不能重新签订?

夫妻双方协商离婚时,签订离婚协议,在双方拿到离婚证前可以推翻离婚协议。如果领取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不能推翻。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协议离婚后则可以要求重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协议能证明离婚吗?

离婚协议书不可以作为离婚证明。男女双方完成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的,双方的婚姻关系才算解除,离婚协议书只是办理离婚登记的一个前提,双方共同签订离婚协议书的,不算离婚,只有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才算离婚。因此离婚协议书不能作为离婚证明,不能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否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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