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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烫伤小孩被判赔40万 法院认定月嫂的过错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益

近日,仙桃法院对一起健康权纠纷案进行了审理和判决。这起案件的起因是一位保姆不小心将一岁大的孩子烫伤,法庭判定保姆赔偿原告400,000元。法院认为,月嫂因过失而侵犯了别人的人身权利。

案件的经过是这样的:2021年12月,张某与某家政中心以及家政员刘某签订了一个三方合同,聘请刘某作为育婴师照顾张小某。在同一天,张某一次性支付了家政公司的中介费800元。然而,到了2022年5月,合同到期后,张某刘某约定再由刘某为其提供一个月的家政服务,但张某没有与家政公司续签合同,也未支付中介费用。

2022年6月,在准备早餐的过程中,刘某不慎将张小某烫伤。为了治疗伤口,张小某在医院接受了治疗,共花费了20万余元。由于三方在多次协商后未能达成一致,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和家政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刘某因过错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而家政中心在本案中并不存在过错,因为他们收取了劳务介绍费后与张某刘某之间并没有其他法律关系。最终,仙桃法院判决被告刘某支付原告张某40万元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这起案件引起了公众的关注,涉及到健康权和赔偿责任的问题。在雇佣月嫂或其他家政人员时,雇主有责任确保他们的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如果家政人员由于过错导致他人受伤,他们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认定刘某因疏忽导致小孩烫伤,判决其支付赔偿金。

此案也提醒了家政中心和其他家政服务机构,他们需要建立合理的合同关系,并确保人员的专业素质与责任意识。对雇主和服务员双方的权益进行保护,是保障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和消费者的权益的重要一环。

同时,这起案件也对家庭雇佣家政人员的公众提出了警示。在雇佣家政人员时,应充分了解其背景和能力,并与其签订明确的合同,明确责任和权益。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及时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身权益。

这起案件的审判结果为维护公民健康和人身权益树立了良好的法律先例,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雇主的合法权益。同时,案件也提醒了家政服务行业和消费者在合同签订和责任追求方面更加谨慎,并促进家政服务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责任编辑:杨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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