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民事律师-起诉离婚法院会百分百判离吗?

问:南京民事律师-起诉离婚法院会百分百判离吗?

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法院会百分百判离吗?

起诉离婚法院并不是百分百判离的,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又不能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了的,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法院的调解书有效吗?

起诉离婚当中,法院的调解书是有效的。在起诉离婚中,双方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起诉离婚开庭要准备什么东西?

1、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起诉离婚的法律资料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大律师网进行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解答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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