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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因“次要责任”却涉嫌“医疗事故罪”的医生迎来一审判决

今天,医方负“次要责任”医生却涉嫌“医疗事故罪”的主人公,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儿科温红主任医师迎来了一审无罪判决。从2016年2月事发至今已时隔七年,她终于迎来了自己的“春天”。

2023年4月12日,本案在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引起了医疗行业媒体、自媒体的广泛关注。

“因‘医方负次要责任’而涉嫌医疗事故罪进展到审判阶段的案例极其罕见”,受中国医师协会委派、担任温医生的辩护人的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李惠娟律师,在接受《医师报》采访时表示:诊疗行为的当与不当,甚至罪与非罪,当罚则罚,罚如其分,业内绝不应袒护姑息;但,对于尚属专业水平高下之异而非违规违法之错,也理当获得法律保护以免遭不白之冤!本案涉及医生接诊危重症患者的高风险行为,关乎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生执业的正当权益的双重保护。

案件回顾

2022年,温医生在寄送给《医师报》的一封求助信中写道:“我科因所收治的一名急性白血病(高危)死亡引发纠纷,经鉴定为“医方负次要责任”,医院民事赔偿终结后,我却因身为医疗组长被以涉嫌医疗事故罪刑事立案,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有关规定,原本公安机关依法初步侦查便可获得本例‘非罪’的边界即‘次要责任’,就如同‘1+1≠10’,次要责任≠犯罪,并当予以撤案,但公安、检查院直至移送法院!随即患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我索赔140余万!本人不堪5年来‘准戴罪’身份的煎熬和愈来愈烈的折磨才鼓足勇气打扰诸位。特借业界媒体向行业同仁求助,以阻止此错案‘最后一步’的铸成。”

医生介绍,2015年12月7日,时年13岁患儿林某某因急性淋巴白血病(高危)至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儿科治疗,后因病情恶化抢救无效于2016年2月19日去世。尽管急性白血病属于高死亡率的恶性疾病,但她和同仁们非常理解孩子的父母难以接受丧子之痛、对死因提出异议,并在随后的鉴定与民事诉讼中予以充分配合。

2017年5月,经湖南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医方负次要责任。据此,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一审判决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承担次要责任,赔偿患方53万余元,患方不上诉接受赔付结案。

医生表示,当她认为该件事已经结束,自己终于可以静下心来恢复正常工作时,却迎来了更大的风波。当地派出所受理患儿的父母的控告并刑事立案,厦门市医学会2018年11月做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负次要责任。又一“次要责任”的鉴定即意味着加强版的“非罪”铁证之后,思明区检察院理应纠错止步,但却恰恰相反将错又递进一步,于2019年2月27日批准逮捕并移至法院。

本案原计划于2022年9月6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公开开庭,但因疫情原因未能正常进行。这让温红医生感到“身心俱疲”。如今,通过多方的努力,温红医生终于迎来了无罪的判决,守得云开见月明。

后记:

中国医师协会一直致力在自律与维权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本案委派该协会维权委员会成员、以援助“受害医生”被业界熟知的李惠娟律师,前往福建援助温红医师正是如此。

今天,尽管温医生迎来了一审无罪的判决,但是因“被涉嫌医疗事故罪”事件所产生的对个人、集体甚至行业的本不应有的负面影响却难以消除。长期失去自由对温医生的折磨、同事们因此再面对危重病患“本能地望而却步”的后果将继续存在,最终也势必殃及广大患者的健康权益。

因此,医师自律与维权的路还很漫长,医师在认真履行诊疗义务的同时,如何获得相应的法律保护尤其避免如此“轻易”地“被刑法化”,避免像温医生一样被无中生有之“罪”折磨数年之久才获“无罪”,值得深思和研究。期待相应法律制度愈加健全,执法体系愈加完善,温红医生的遭遇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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